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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明内涵及表现形式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3-0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网络文明的表现形式及作用如今网络文明已经成为人类文明整体中的重要部分,它是人类文明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网络社会生活的进步状态。与现实社会文明相比较,网络文明具有不同的形态与外在特征。

网络文明内涵及表现形式的分析介绍

二、网络文明内涵及表现形式

(一)网络文明的概念及内涵

对网络文明的考察,首先我们从“文明”一词开始。在西方,“文明”一词何时出现,并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于1877年出版了《古代社会》一书,专门探讨了人类文明的起源问题。他认为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标志是氏族的解体和国家制度的建立,国家的建立是人类进入政治社会的标志,亦是文明的标志。中国古籍《尚书·舜典》对“文明”一词的解释是:“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文”者纹也,指纹理印痕;“明”者日月也,就是辉映光明。可以说这一解释揭示了在人类尚未出现之前,自然界本身就是有文也有明的。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马克思恩格斯更是重视对文明的研究,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具体考察了人类社会由蒙昧时代到野蛮时代再到文明时代的发展过程及其特点,对文明作了一个十分简明的定义:“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说法很简洁,却深刻地提示了文明及其本质和属性,而且还突出了文明的实践属性,从而使我们对文明的理解真正地建立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为科学地界定文明的定义提供了基本的方法论指导。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对文明的解释是:“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的社会进步与开化状态的标志。”从定义我们可以看到:文明是一种社会存在,具有社会属性,它代表的是一种进步状态,文明是同野蛮、愚昧和无知相对应的;文明具有实践属性,它不仅代表人类活动的成果,也代表人类活动的实践过程。因此我们可以给文明下一个基本的定义:所谓文明指的是人类生活的进步状态。从静态的角度看,文明是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进步成果;从动态的角度看,文明是人类社会不断进化发展的过程。而网络在当今社会的普及和不断发展,已体现出人类的这项发明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人类生活的巨大进步。而这样的一种现象也正好符合了“文明”这两个层面的含义,即网络一方面是人类社会创造的一个巨大的进步成果,也可看成体现了社会的不断发展的一个过程,故一种新的文明——网络文明诞生了。

网络文明是随着网络技术而出现的人类社会文明的新形态,是以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作为物质载体,以上网者为主体,以数字化为基本技术手段,以虚拟的空间为主要传播领域,是人、网络、信息三位一体的产物,是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融合为物质基础,以发送和接收信息为核心的一种崭新的群体文明。

(二)网络文明的表现形式及作用

如今网络文明已经成为人类文明整体中的重要部分,它是人类文明进步和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人类网络社会生活的进步状态。与现实社会文明相比较,网络文明具有不同的形态与外在特征。

第一,从技术与人文的关系看,网络文明就是对网络技术的文明规定,是网络技术的人文支撑,是网络技术有效有益发展的内在保证。

网络文明要求人们成为网络技术的主人,而不是沦为网络技术的奴隶,实现网络技术与人性的统一,就是要抑制工具理性,弘扬价值理性,阻止人类在网络世界沉沦到新的野蛮之中。网络文明是人类追求价值理性和人文价值的集中体现,它避免了人类在网络世界的迷失,影响和决定着网络技术发展的价值取向。网络是科技进步的结果和表现,而网络文明则是人自身进步的标志。只有科技进步与人的进步协调一致,社会才能全面进步。

具体来讲,网络文明是信息时代的人文精神,其核心价值是平等、开放、宽容、尊重、诚信和有序,作为促进和保障网络技术健康发展的精神保证,我们倡导实施网络文明工程,就是呼唤网络时代人文精神的回归,以提升价值理性的地位,防止技术力量的进一步异化,最终使技术与人文的关系得以协调统一。

第二,从网络与人类交往的相关性看,网络文明是信息时代的交往文明。它一方面扩大了人际交往范围和领域,另一方面可以较好地规避网络交往的负面效应,是信息时代特有的而且十分重要的交往文明。

从广义上讲,网络技术给人类带来的所有恩惠都是网络交往的成果,属于交往文明的范畴。而网络社会的交往与现实社会的交往有着显著的差别。现实社会的交往往往受到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范围和广度都十分有限,而网络交往则具有超时空性、无限广泛性、间接性、虚拟性、安全性、弱社会性等新特点。现实的人际交往主要是因为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趣缘关系而形成的人际关系,而通过网络进行的虚拟世界的交往,克服了传统交往方式的诸多缺陷,在很大程度上,也超越了现实世界交往的局限。(www.xing528.com)

然而,网络尽管扩大了人际交往的范围,达到了现实社会交往所达不到的领域,但同时也可以引起网络交往的异化。比如,网络交往与现实交往的冲突、网络人际交往与传统的现实人际交往的冲突、虚拟角色与现实角色之间出现人格冲突、过度的网络交往能够导致现实社会的信任危机、网络隐私权受到了空前的挑战、网络主体之间也容易发生冲突和矛盾,网络交往的虚拟性还可以加剧道德情感冷漠,造成交往的异化,等等。

第三,从人的发展角度看,网络文明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网络形式。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的终极价值目标。近代以来,关于人的发展问题更加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但是在现实社会,这个目标离我们还非常遥远。网络的出现为人们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最适宜的空间,同时也为人性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

网络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为个体追求意志自由提供了最便利的技术条件。互联网是一个没有控制中心的开放式网络,在这个无边无际的虚拟空间里,每一个网民都可以自由地出入,自由地选择信息,自由地与人交往,自由地设定身份,自由地发表言论,自由地转换角色。可以说,网络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能体现人类意志自由的大众化媒体。

(2)网络提升了个体的主体性,使个人成为真正自我的主体,人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张扬。正如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所说:“后信息时代的根本特征是真正的个人化”,“个人不再被淹没在普遍性中,或作为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子集,网络空间的发展所寻求的是给普通人以表达自己需要和希望的声音”。

(3)网络唤醒了个体的民主意识。在网络空间人们可以从自己的利益和兴趣出发,广泛地参与到各种事物的讨论之中。后现代主义学者利奥塔认为,在一个以计算机产业为基础的信息社会中,知识已经成为最大的生产力和权力,谁生产、储存和掌握了输入信息的权力,谁就能决定知识的内容和生产力的方向。

在现实社会,由于社会分工,专业知识的纵向积累和横向分割形成了知识增长与信息壁垒的同步延伸,割断了社会群体之间的交往和理解,形成了如哈贝马斯所说的“专家文化”和“知识精英”。

而网络正好提供了这样一种技术可能性:在不破坏甚至有助于专业分工的前提下,以快捷方式和廉价手段为大众提供接近各种专业知识的机会。在网络空间没有特权、财富、身份、背景,每个人都可以平等地与他人交往,从而打造出哈贝马斯所倡导的那种“交往伦理”。

(4)网络促进了个体之间的平等。马克思说,商品是天生的平等社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异化劳动”的现象。那么,“网络异化”的原因是什么呢?网络本来是为人类服务的工具,它怎么会站在人的对立面并成为统治人的异己力量呢?问题不在网络本身,而在于使用网络的人。我们认为产生“网络异化”的根本原因有两个:一是市场机制在网络中的普遍运用导致人对网络技术的片面追求,使人网关系变成了纯粹的、直接的功利关系;二是人类理性的缺失使网络像一匹脱缰的野马难于驾驭。网络再一次证明,人性的弱点只要具备了适宜的环境就会暴露出来。因此我们必须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元价值,把法制、伦理等理性精神融入网络技术发展的全过程。

技术的发展也就是人本身的发展,如果没有一种理性精神为人提供价值支撑、行为规范和力量整合,那么技术将失去秩序、稳定和前进的方向。如果说,互联网已经从技术层面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技术上的保证,那么,网络文明则从精神层面提供了信息社会人的全面发展所需的法制、伦理等理性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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