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演艺初识
《曲学》第一卷
2013年,375—380页
叶长海
一
据《隋书·流求国传》记载,大业三年(607),隋炀帝曾命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而到了“流求国”。次年,又遣武贲郎将陈稜“浮海击之”,击退了流求人的拒逆,“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1]
隋代朱宽、陈棱所到的“流求”,以往研究者多认为那是台湾。近年来许多学者细作比较研究,认为那个地方就是今日的冲绳。由此而论,历史已记录了隋代的大陆与琉球的有关事略。
此后,历唐、宋、元直至明初,应时有商旅往来。清康熙年间张学礼作《中山纪略》云:“自唐宋至元,王之长子应袭爵者,至中国入国子监读书习礼。其父薨,始归国受封。至洪熙时,悯其来往风波惊险不测,特免之。”[2]
明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派遣行人杨载赴琉球,诏谕琉球国王向明朝入贡。此后,明朝与琉球逐渐确立了朝贡与册封制度。在这种朝贡、册封的往来活动中,中国文化也随之而传播到琉球。
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朝廷遣“闽人”三十六户移居琉球[3]。他们聚居在“唐营”,亦即后来的久米村。至嘉靖甲午(1534)陈侃作《使琉球录》时犹谓:“凡有姓者,皆出自钦赐三十六姓名之后裔焉。”[4]久米村人长期维持着“闽人”的生活传统。直至一百多年后的万历时期,久米村人口逐渐减少,境况衰落。但福建人带去的民俗、文化,其影响是深远的。
二
在册封、朝贡的仪式往来之间,明朝向琉球带去了“礼”与“乐”。琉球的许多音乐、舞蹈、演剧中,显然保留了由中国传播过去的艺术文化因素。
如陈侃《使琉球录》载琉球接待册封使时“金鼓笙箫乐,翕然齐鸣”[5]。陈侃对琉球的演出又有描述云:“乐用弦歌,音颇哀怨。尝闻其曲有‘人老不少年’之句,亦及时为乐之意,如《唐风》之《山有枢》也。更以童子四人手系折而足婆娑以为舞焉。”[6]
郭汝霖、李际春重编《使琉球录》记载嘉靖三十八年(1559)册封使团中有“道士、戏子”等[7]。正使郭汝霖在琉球期间,于寄居处专门筑一座“思息亭”,“图书在前,琴瑟在御,以吟以咏,以弦以歌,庶几造化游而忘其身之在异乡矣”。[8]清徐葆光于康熙六十年(1721)刊印之《中山传信录》亦记载册封使团中有“吹鼓手八名”。[9]
明胡靖著《琉球记》云:
时重九宴天使,观竞渡于斯潭。爰用潭头高埠新架亭台,八面玲珑柱,柱以锦毡缠饰。……时请天使登台,先用随行梨园,双演诸剧。遂有六龙竞渡潭中。每舟置歌童十人,头戴扇面,团制如金笠,插一金蝶,羽如鹰翅,身披珠璎珞,飞带杂垂,如仙童样,各执一描金杖,支手立舟中,齐唱夷调。两傍坐夷人,以短楫轮转拍浪,比合相斗,无哄然争胜状。薄暮始散,则汇六舟歌童五十余,高歌低舞,共演夷戏,不知其唱何词而演何记,第见其群聚翕如,高低不乱,自有一段校习然者。于是主宾尽竟日之欢,极斯潭之胜矣。[10]
清汪楫撰康熙二十五年(1686)刻本《使琉球录》记琉球重阳节的一次演出,其程序与上述《琉球记》略同。其云:
亭午,请观剧于圆觉寺之右殿。演剧用七十余人。年长者十余人,皆戴假面,吹笛、击鼓、鸣钲为前导。余皆小童,年八九岁至十四五,悉朝臣子弟,常人不得与。各以金扇面为首饰,周围插纸剪菊花。短袄长裙,上以五色蕉布,半臂骨之。人手二木管,围径寸长不及尺,空其中,投以石子,两手交击作声,歌用按节已。又易小铁管细如箸,绳贯数十枚,握掌中,为拍板已。……问其曲,曰:跃踊歌。……其大指略与龙舟歌同,而词则加详耳。[11]
类似的记载,在各代册封使的报告、记录中多有描述。其情状亦多见于各种杂说。明万历年间的福建莆田人姚旅著有《露书》十四卷,其中的一段记述特别令人注意:
琉球国居常所演戏文,则闽人子弟为多。其宫眷喜闻华音,每作,辄从帘中窥。讌天使,长史恒跽请典雅题目。如《拜月》、《西厢》、《买胭脂》之类皆不演,即《岳武穆破金》、《班定远破虏》亦以为嫌,惟《姜诗》、《王祥》、《荆钗》之属则所常演,每啧啧羡华人之节孝云。[12]
姚旅《露书》刊行于明代晚期天启年间(1621—1627)。该书记载了许多“传闻”,有关于中国各地的,亦有关于外国的。其中关于琉球的,就有六则。其传闻材料多有来源,并不是胡编乱造。其关于“闽子弟”“演戏文”的这一条,应系抄录自四五十年前册封使谢杰的报告《琉球录撮要补遗》[13]。《露书》中关于琉球的另几则传闻亦很有意思。如说琉球人地位高低不同,其所裹头的“手巾”颜色则不同,以示区别。中国册封使到达时,“彼皆华服来见,不复用彼服色矣”。说琉球人渐渐效中华人的“知礼义”,如:“有子居丧,数月不食肉者,有寡妇不嫁,守其二子者,每津津对华人道之。”
《露书》所载的“闽子弟”究竟演唱何种声腔剧种,今人研究者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其演唱的是梨园戏、莆仙戏,有人则认为其演唱的是弋阳腔、昆曲[14]。我认为从中国戏剧史的发展情况及琉球演剧的状况推测,琉球的“闽子弟”主要演唱的应该是弋阳腔系统的四平戏(包括福州的“词明戏”),以及梨园戏与莆仙戏。至明中后期,一些昆曲演员参与到演出团体中,这是有可能的。而至清中期以后,自然会有“花部”演员的演出。
琉球“闽人”后裔及其他琉球人表演的歌舞戏剧,其中自然富有中华元素。历史资料中常称之为“汉戏球戏”、“汉跃球跃”、“唐戏琉戏”、“唐跃琉跃”等。琉球戏剧研究专家板谷彻教授则采用“唐跃”一名而统称之。[15]
三
如今,琉球将本地独特的传统演艺称为“琉球舞踊”。在冲绳那霸的大街上,我们很容易找到表演琉球舞踊的处所。不少饭店,也以演出琉球舞踊来吸引旅游观光者。
日文的“舞踊”两字,其词义略似于中文的“舞蹈”。在中文中,“舞蹈”连用,其义偏为“舞”。若分而理解,则为“手舞足蹈”,“舞”字重在手的动作,“蹈”字重在足的动作。日文的“舞踊”亦如此,“舞”字重在上身,而“踊”字重在下身。但日文“舞踊”连用,其义偏为“踊”。所以,在中国,称舞蹈艺术,可独用一“舞”字,一般不独用一“蹈”字;而在琉球,称舞蹈艺术,可独用一“踊”字,一般不独用一“舞”字。在日语中,“踊”字又可作“跃”字,其义同,其读音亦同,都读作“odori”。由于“踊”“跃”二字义同,故日文一般不重复使用“踊跃”两字。而中文则有“踊跃”一词,但其义与舞蹈无关。
细究起来,中国的“舞”字,亦可泛指多种演出艺术,如古时有“舞场”,今时有“舞台”,都是可供多种演艺演出的场所。琉球的“踊”字,亦如此。所称的“组踊”、“御冠船踊”,就是一种说、唱、舞综合的艺术,大略相当于中国的“乐”、“戏曲”。若翻译成中文,“组踊”与其译成“组舞”,还不如译作“组乐”或“组戏”;“御冠船踊”与其译成“御冠船舞”,还不如译作“御冠船乐”或“御冠船戏”。所以,这些词,还是不翻译为好,就统称为“组踊”等即可。就如日本的“能”,我们也就不翻译成其他中文词了。
昭和四年(1929),冲绳县那霸市人伊波普犹编著《琉球戏曲集》[16],其实就是“组踊”(即“组跃”)的剧本集,共收辑组踊剧目25本。其《附录》9篇,都是当时对组踊的研究成果,其篇目分别是:《冠船渡来与踊》、《组跃与能乐的考察》、《组跃谈丛》、《组跃小言》、《组跃〈执心钟人〉》、《组跃之型》、《〈道成寺〉与〈执心钟人〉》、《组跃中的等级制度》、《琉球作戏的鼻祖玉城朝熏年谱——组踊的发生》。不久,伊波普犹又编著了一部《琉球戏曲辞典》。[17]这是编著《琉球戏曲集》的“副产品”,成了《戏曲集》的“姊妹篇”。这两本书的“戏曲”,指的都是“组踊”。
我们最近获赠《琉球舞踊》图文本一册,系由冲绳县商工劳动部观光文化局文化振兴课编集,于平成7年(1995)3月发行。其“古典舞踊”系列中有《若众节》一目,注明这是中国册封使所喜欢的“御冠船踊”节目。所谓“御冠船踊”,就是向册封使献演的琉球舞踊。在“杂踊”系列中,有许多剧目属于“打组踊”,如《岛尻天川节》、《古茶前》、《仲里节》等;另有专门标为“舞踊剧”的,如《金细工》、《川平节》等。书末附刊的《琉球舞踊年表(1404—1946)》,记下了以下一些值得注意的事项:
1404年,第1回册封使陈时中来岛。(www.xing528.com)
1534年,册封使陈侃(第10回)来岛。童子四人的舞踊。
1606年,册封使夏子阳(第13回)来岛。“夷人为夷舞,复为夷戏,成日本的曲调”。
1719年,册封使海宝、徐葆光来岛(第17回冠船[18])。在重阳宴上,玉城朝薰上演组踊《执心钟人》《二童讨敌》。
1756年,册封使全魁、周煌来岛(第18回冠船)。玉城盛昭上演《四竹》。
1838年,册封使林鸿年、高人鉴来岛(第21回冠船)。套踊:《特牛节》、《伊野波节》(仲秋宴),《天川》、《麾踊》(重阳宴)。
1866年6月,册封使赵新、于光甲来岛(第22回),小禄按司、奥武亲方、我如古亲云上任躍奉行。
1875年,终止册封使、朝贡差。
琉球舞踊是很有特色的艺术瑰宝。从中可以看到琉球本土的文化以及中国文化、日本文化、东南亚文化在这里的交融、消长。特别是“组踊”,由历代文献以及我们亲临观看的演出可以得知,这是由诗(韵文念白)、音乐和舞蹈组成的总体性艺术,而且有人物、有情节。这种形式,类似于中国远古的“乐”及当今的“戏曲”。
1972年,琉球的组踊被认定为日本国家的“重要无形文化财”。其突出的艺术特色及其独特的文化交流史意义,现在已越来越引起世人的关注。
【注释】
[1]《隋书》卷八一《流求国传》:“流求国,居海岛之中,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剌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所居曰波罗檀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大业)三年,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流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流求不从,宽取其布甲而还。……帝遣武贲郎将陈稜、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初,稜将南方诸国人从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稜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中华书局,1973年,第1823—1825页。
[2]张学礼《中山纪略》,《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663页。
[3](明)严从简《殊域周咨录》载:“(洪武)三十一年,中山王察度遣亚兰匏贡马及硫黄、胡椒等物。世子武宁贡亦如之。初,王尝遣女官生姑鲁妹在京读书,至是亦来贡谢恩。上赐王闽人之善操舟者三十六户,以使贡使、行人来往。”中华书局,1993年,第126、127页。(清)王之春《清朝柔远记》则谓:“明初入贡,太祖赐以闽人善操舟者三十六姓。”中华书局,1989年,第16页。
[4]陈侃《使琉球录》,《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第71页。
[5]同上,第39页。
[6]同上,第72页。
[7]郭汝霖、李际春《使琉球录》,《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续编》(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10月版,第108页。
[8]郭汝霖《思息亭说》,《殊域周咨录》,第151页。
[9]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第29页。
[10]胡靖《琉球记》,《国家图书馆琉球资料汇编》(上),第283—285页。
[11]汪楫《使琉球杂录》,《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第764、765页。
[12]姚旅《露书》卷之九《风篇中》,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212页。
[13]见《国家图书馆藏琉球资料汇编》(上),第572、573页;参见陈翘《明中晚期福建戏曲传播琉球考略》,收入《福建戏史探考》,中国戏剧出版社,2007年。
[14]参见刘富琳《中国戏曲与琉球组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1年;陈翘《福建戏史探考》,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年。
[15]〔日〕板谷彻《关于唐跃》,日本民族艺术学会编《民族艺术》第23卷,2007年3月31日刊行。
[16]〔日〕伊波普犹:《琉球戏曲集》,东京,春阳堂,昭和四年十月出版。
[17]〔日〕伊波普犹:《琉球戏曲辞典》,冲绳,榕树社,1992年11月再版。
[18]琉球新国王即位,中国皇帝遣使团带着敕书及王冠乘船前来册封。琉球人将册封船称作“冠船”或“御冠船”。进而将册封使渡来琉球之事亦称作“冠船”。参见矢野辉雄:《新订增补冲绳艺能史话》,冲绳,榕树社,1993年4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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