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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宫廷戏剧探索初见结果

时间:2024-10-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汉唐宫廷“列肆贩卖”戏初探《曲学》第一卷2013年,55—66页高莹任半塘先生首次提出“宫戏”概念[1],要重视宫戏即宫廷戏的思想也极为可贵。本文专题探究“列肆贩卖戏”的本事流变及其戏剧史意义,期望填补古代宫廷戏研究的空白。汉灵帝在后宫与宫人“列肆贩卖”以为笑乐,“为”即装扮表演,“为”、“作”,皆有表演、演戏的意思。如此列肆贩卖的角色装扮,是一种典型的戏剧形态,同时隶属宫戏范畴。

汉唐宫廷戏剧探索初见结果

汉唐宫廷“列肆贩卖”戏初探

《曲学》第一卷

2013年,55—66页

高 莹

任半塘先生首次提出“宫戏”概念[1],要重视宫戏即宫廷戏的思想也极为可贵。但是,帝王笃好戏剧者,是否如任先生所言首推东昏侯呢?研究发现,东汉灵帝刘宏爱好歌舞戏剧,在后宫“身为贾服”、“列肆贩卖”[2],正与戏剧本质——模仿装扮相吻合,完全就是一场独特的宫戏演出。历代笃好戏剧的帝王,应首推灵帝,但学界尚未发现这一剧目并予以探讨。帝王后宫任情娱乐戏剧的图景,历史书写者往往讳莫如深。即使有记载,或缘于揭露和批判的目的而矫饰不清,或出于为尊者讳而故意简化或遗漏;当代研究者即使走出戏剧功能论的影响,不再简单地视之为无道昏庸,仍然囿于“合歌舞以演故事”等旧戏剧观而缺乏本质界定和深入研讨,从而使相关宫廷剧目被遮蔽成为“盲点”。

这一问题的发现极为重要,能够揭示出“潜伏”已久的宫廷戏剧演出,可作为古代戏剧形态研究的补充。而且,作为新型剧目之始,需要专门命名。综合剧情表演和相关史料,我们拟名为“列肆贩卖”戏;同时,“列肆贩卖”并非灵帝个案,历代串演、不断升级,形成了一部卓具系统而又融入亵戏意味的宫廷戏史。本文专题探究“列肆贩卖戏”的本事流变及其戏剧史意义,期望填补古代宫廷戏研究的空白。

一、本事与命名

东汉灵帝刘宏,在位二十二年,由于其昏庸淫乱、卖官鬻爵,加上宦官专权、党锢之祸等严重祸乱,以致政治局面极其反动黑暗。《后汉书·孝灵帝纪》中专门辑录了诸如夫妇互食的怪事和地裂雨雹的灾难,以为乱势之征兆。那么,相关传世文献仅仅意味着灵帝统治之黑暗吗?东晋袁宏《后汉纪》中有一处重要记载:

是岁(光和四年,181),(灵帝)于后宫与人为列肆贩卖,使相偷盗,争著进贤冠。又于西园驾四驴,上躬自操辔驰驱,周旋以为欢乐。[3]

这一材料是因为数落灵帝的罪行而有幸被记录保存。汉灵帝在后宫与宫人“列肆贩卖”以为笑乐,“为”即装扮表演,“为”、“作”,皆有表演、演戏的意思。这是有关古剧记述的一则通例,后世晋代的“作舍利弗”、唐代的“作安公子”莫不为戏。[4]从戏剧本质考量,灵帝与宫人分别装扮商贾等角色,讨价还价的故事中夹杂着偷盗情节,不乏嬉笑谐谑或者辩白斗嘴的对白。如此列肆贩卖的角色装扮,是一种典型的戏剧形态,同时隶属宫戏范畴。

如果《后汉纪》记述较为简略,干宝《搜神记》所载则细节愈加详尽,更能揭示戏剧性:“汉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估服,行至舍,问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是天子将欲失位,降在皂隶之谣也。其后天下大乱。”[5]显然,灵帝让宫女装扮成客店主人,他自己扮为商贾,上前买卖酒食,从中取乐。这则记载意在强调灵帝无道引发天下大乱的灵验,却因此丰富了灵帝在西园列肆贩卖、装扮戏乐的史实。范晔的《后汉书》进一步规整和梳理,使之愈加清晰顺畅:“灵帝数游戏于西园中,令后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6]甚至不止一次提及列肆贩卖之戏:“是岁(即光和四年),帝作列肆于后宫,使诸采女贩卖,更相盗窃争斗。帝著商估服,饮宴为乐。”[7]意思是:这年,灵帝在后宫设立市场店铺,让宫女们装扮后表演贩卖,甚至还会伴随因盗窃而互相打闹争斗的场景。灵帝本人则换上商人的服饰,在店铺里饮宴为乐。大型类书《太平御览》前后三处提及此事,基本上沿袭《后汉纪》等史书而来。记之最详处:“四年,于后宫与宫人为列肆贩卖,更相偷盗争斗,上著商贾服以为乐。又于西园弄狗,著进贤冠,带绶。”[8]由于在细节上吸收了《搜神记》、《后汉书》的做法,切实揭示了灵帝与宫女们商贾装扮、列肆贩卖的戏剧真相。

综合上述记载,我们可以合理还原几重意思:灵帝宫中立市、列肆贩卖,并非谋利性质的商业经营,不同于桑弘羊令官吏坐市以求利;[9]出于对市井买卖的好奇和体验,灵帝不惜降皇帝之尊,扮作商客,向宫女扮演的客店主人寻酒问食,应该分角色、有化妆,讨价问价和偷窃争斗是主要剧情,借此引发笑乐;宫女竞相装扮,为了剧情需要装扮成客舍主人,应该是女扮男装;灵帝和采女在列肆贩卖之戏中,都充当优伶的身份,表演极为通俗的商贾贩卖之事。[10]皇帝和采女,既是表演者、演员,也是消费者、观众,这样的表演属于自娱自乐;灵帝装扮、演出,后宫、西园设立了店铺市场,俨然一处露天剧场。更有趣的是,采女们争戴进贤冠[11],大概谁演得好,就能博取奖赏,当然并非实际意义上的做官,这或许属于表演完毕的热闹场面。在此,有必要解释“采女”。采女,即宫娥彩女,在东汉后宫嫔妃中地位最低。据《后汉书》记载:“及光武中兴,斫雕为朴,六宫称号,唯皇后、贵人。贵人金印紫绶,奉不过粟数十斛。又置美人、宫人、采女三等,并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已。”[12]虽然东汉时后宫设置与消费走向简朴,但等级使得女性待遇不同。作为后三等之末的“采女”,除了得些节序赏赐并没有官职待遇。那么,采女从何而来呢?李善注引《风俗通》云:“采女,案:采者,择也。以岁八月洛阳民,遣中大夫与掖庭丞相工,阅视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长壮皎洁有法相者,载入后宫。”《后汉书·皇后纪》所载:

汉法常因八月筭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已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乃用登御。[13]

女子年满十五则及笄,朝廷又往往在秋八月结算筭赋[14]。由宦官充任的掖庭令丞,正好借机在京都附近采选童女以入掖庭后宫。朝廷向民间征收美女,也属于征收赋税,是每年都要进行的。从统治者角度看,“采女”在后宫女性中地位最低,来自民间,了解一些市井商贾之事。这些采女也许提供了基础“脚本”,热闹的商贩经营、财物盗窃等市井生活场景纷纷进入后宫苑囿,作为自然表演也不乏即兴发挥而增益剧情。

对于这一新发现的戏剧节目,需要专门科学命名。中国自古以来有“名物”之说,意思是给新生或者未名的事物命名,以辨明事理,所谓“《春秋》别物之理以正其名,名物必各因其真”(董仲舒《春秋繁露·实性》)。作为借镜,西方的命名理论——摹状词理论,即给事物命名时,往往依据现象予以摹状,并能揭示具体的历史事件。就把握事物的特性以及识别标记而言,两者在命名实质上是一致的,即名称要揭示事物的主体情形和根本内涵,这就给我们提供了较为充分的命名依据。考量这一剧目,剧情主旨是装扮贩卖以追求行商之乐,史料记载也往往公认“列肆贩卖”为核心特征,借助剧目素材的关键字眼,我们拟命名“列肆贩卖”戏。如同曹魏时代著名的生旦戏“辽东妖妇”,正是基于史料本身摹状浓缩而来,这一命名已成为学界惯称。

既然有宫中立市,是否可以称之为“宫市”戏?日中为市由来已久,相传神农、祝融时代就已经开辟市场、买卖交易。[15]宫中立市也非纯属虚构,齐桓公宫中设有七市,因为内有与之游戏娱乐的“女闾”,而被视为亡国之妖相。[16]鲍彪注:“闾,里中门也。为门为市于宫中,使女子居之。”后世“女闾”指娼妓聚集之所,但其本意主要便于行商。后世唐代的“宫市”,是派遣太监做宫市使到民间集市上去采买抢夺。如果以“宫市”为名,不仅太具笼统性,而且因距离核心情节太远而难中肯綮,因此不宜用此简称。

此外,论者或以为可用“秘戏”来称谓宫廷戏剧表演。“秘戏”字眼在汉代有之,它是否可以担当此任呢?历来皇家之事,常常以“秘”作为修饰,如“秘舞”、“秘府”分别指代宫中舞蹈、禁中藏书之所,以标榜神秘新奇。“秘戏”说法最早出现于汉景帝时代:“郎中令周文者,名仁,其先故任城人也。以医见。景帝为太子时,拜为舍人,积功稍迁,孝文帝时至太中大夫。景帝初即位,拜仁为郎中令。”“仁为人阴重不泄,常衣敝补衣溺绔,期为不洁清,以是得幸。景帝入卧内,于后宫秘戏,仁常在旁。至景帝崩,仁尚为郎中令,终无所言。”[17]这里的“秘戏”是亵戏之意。“秘戏”说法神秘笼统,内涵指向不一,有多种分歧意思。[18]“秘戏”虽有戏剧表演的义项,由于历代宫戏品类不一,用此字眼并不能清晰准确地定义“列肆贩卖”之戏。

综上,专门命名为“列肆贩卖”,不仅于古有据,符合学界约定,而且简洁明白。加之这一剧目并非偶然之举,东汉以后代不乏人,同样以列肆贩卖为核心剧情,殊有可观。从而,“列肆贩卖”能由专名而类乎通名,颇具普遍意味。

二、传承流变

继汉灵帝之后,历史上宫中立市、列肆贩卖的表演不绝如缕。《晋书》卷五三记载:“(愍怀太子司马遹)于宫中为市,使人屠酤,手揣斤两,轻重不差。其母本屠家女也,故太子好之。又令西园卖葵菜、蓝子、鸡、面之属,而收其利。”[19]愍怀太子喜欢在宫中立市,令人宰牲卖酒,甚至会亲自上阵,手揣斤两丝毫不差。此句颇可注意,愍怀太子的母亲出身市井屠酤之家,自然受其影响。但是他能有此绝技,肯定不只是母亲教育,而必须习练不辍,日久天长方可。由此推知,或者此类表演经常进行,或者愍怀太子对此技极感兴趣,反复练习。无论哪一种,都表明此类表演绝非偶然一回。据史料记载,东宫每月都有五十万钱以备日用[20],作为太子自然不会依赖于立市贩卖以谋取钱财。《晋书》说愍怀太子从中盈利,可能对其目的有所误读,出于笑乐使人屠沽贩卖才合情理。这就侧面反映西晋宫廷爱好立市贩卖之浓,愍怀太子或许与后宫侍从一起以商贾身份装扮一番,如此更能产生不同寻常的笑乐效果。《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记载了会稽王司马道子之事:“道子使宫人为酒肆,沽卖于水侧,与亲昵乘船就之饮宴,以为笑乐。”[21]司马道子让宫人酒肆沽卖,是为了欣赏“列肆贩卖”的表演而从中取乐。这则记述虽然较为简略,但伴随着宴饮,一场“列肆贩卖”戏布置上演了。同时,参阅下面的史料更多细微真相会渐渐浮出:“司马道子于府第内筑土山,穿池沼,树竹木,用功数十百万。又使宫人为酒肆,酤卖于水侧。道子与亲幸乘船,就其家饮宴,若在市肆,以为笑乐。”[22]可以想见,堂堂王府内竟然摆列酒肆、状如市廛,道子、亲幸与宫人都要适当装扮,表演并享受宴饮的场面,如置身市井之间。“以为笑乐”,已然透露出列肆贩卖而戏谑调笑的戏剧效果。

南北朝时期,“列肆贩卖”依然在宫中上演,逐渐呈现出升温之势。宋少帝刘义符曾有此戏:“时帝于华林园为列肆,亲自酤卖。又开渎聚土,以象破冈埭,与左右引船唱呼,以为欢乐。夕游天渊也,即龙舟而寝。”[23]记述虽然简略,不见装扮、贩卖字眼,但据灵帝、愍怀太子等交叉透视,不难揣想其间隐藏的戏剧因子。宋少帝亲自上场列肆酤卖,当然不为盈利,自然是装扮以为笑乐。南朝皇帝大多奢侈腐糜,经常做出一些荒唐的举止,但荒唐中恰恰隐藏着戏剧行为。南齐东昏侯萧宝卷,不仅大肆兴建豪华的宫苑,令其宠妃潘玉儿表演“步步娇”,还喜欢曲艺杂技,能担白虎幢,吹笙作歌,能弄《女儿子》等。他还痴迷装扮表演,不惜大张旗鼓:“帝乌帽袴褶,备羽仪,登南掖门临望。又虚设铠马斋仗千人,皆张弓拔白,出东掖门,称蒋王出荡。”[24]其实,东昏侯更迷恋“列肆贩卖”之戏。《南齐书》有载:“三年夏,于阅武堂起芳乐苑。山石皆涂以五采;跨池水立紫阁诸楼观,壁上画男女私亵之像。种好树美竹,天时盛暑,未及经日,便就萎枯;于是征求民家,望树便取,毁彻墙屋以移致之。朝栽暮拔,道路相继,花药杂草,亦复皆然。又于苑中立市,太官每旦进酒肉杂肴,使宫人屠酤。潘氏为市令,帝为市魁,执罚,争者就潘氏决判。”[25]比之以往,除去一般的贩卖情节外,东昏侯、潘妃与宫人的表演更多几分波澜。潘妃出身市井,熟悉酒肉买卖,一旦宫人所扮的商贾因买卖发生争执,就由她进行裁决。东昏侯出于宠爱不惜屈身于潘妃之下,做这位市场管理者的手下,来执行以至亲受惩罚。因为皇帝君主观演这种低贱的市井买卖之事,自然被认为荒诞不经、不务正业。当时,宣德太后治罪令中数落东昏侯的罪行“身居元首,好是贱事,危冠短服,坐卧以之”[26],显然就是指向此事。社会民间也有讽诵之音:“阅武堂,种杨柳。至尊屠肉,潘妃沽酒。”可见此事沸沸扬扬,以致被编成歌谣传唱。

后世宫廷中,“列肆贩卖”之戏不仅受到追捧而且转变升级,彰显这一剧目的特殊魅力。唐代春日的大酺时节,会排演各样节目。从张九龄、苏颋的诗歌来看:“春发三条路,酺开百戏场……妙舞来平乐,新声出建章。”“乐游光地选,酺饮庆天从。座密千官盛,开场百戏容。”唐人大致沿袭汉魏传统,常常是用热闹奇异的百戏节目开场,之后歌舞登场以共贺升平。但是,中宗时代大酺时节的节目单上明确添置了新型剧目。中宗极为爱好戏谑游乐,诸如喜剧小品“皇后阿奢”,便由他一手导演。就是这位爱开玩笑的皇帝,竟然把极为俚俗的剧目“列肆贩卖”公演于普天臣民会饮之际。据《旧唐书》载:

(景龙三年)二月己丑,幸玄武门,与近臣观宫女大酺,继而左右分曹,共争胜负。上又遣宫女为市肆,鬻卖众物,令宰臣及公卿为商贾,与之交易,因为忿争,言辞猥亵。上与后观之,以为笑乐。[27]

从记载看,中宗没有走上表演场装扮过瘾,但能表明他同时作为导演、观众予以安排、欣赏的热衷程度。既然“为市肆”、“为商贾”,显然指向场景、角色的模仿装扮,可以推想贩卖、忿争等戏剧化情节,“以为笑乐”再度点明这一剧目的火爆效果。这里有三大显著变迁。其一,“列肆贩卖”以往只是出现于皇家后宫或府内苑囿,皇帝自娱自乐而已,中宗时始有在国家大型公开场合表演的记录。其二,以往参演角色除去皇帝太子,便是宫女,此处增进公卿大臣。其三,在“列肆贩卖”的主打情节中添加亵戏的成分,“不亵不笑”的艺术通则尤其适合市井风味的剧目。言辞忿争猥亵,列肆贩卖兼具亵戏的成分,造造愈加浓郁的笑乐气氛。然而,《新唐书》对于同一事件做出如此描述:“三年二月己丑,及皇后幸玄武门,观宫女拔河,为宫市以嬉。”[28]对比后不难发现,它略去了宫女公卿一起表演列肆贩卖的情节,仅仅一个“宫市”字眼很难见出掩盖的戏剧实质。也许《新唐书》著者认为详尽实录无益于中宗的形象,或者以为不重要而简化了记载。后来《资治通鉴》基本是沿着《旧唐书》的路子,虽然简化了文字,尚能见出立市贩卖的戏剧情形。宋代亦不乏此类文献。爱好游赏的徽宗效仿汉灵帝、北齐后主,笃好立市贩卖和装扮行乞,并和幸臣蔡攸、王黼等一起观看后宫秘戏。[29]只是面对杂剧院本以及各样通俗文艺愈加发达的时代,“列肆贩卖”已然小巫不敌大巫,淡出了研究者的关注视野。至于众所周知的明武宗的故事,他开设皇店,身着商人衣、头戴瓜拉帽,于宝和六店与宦官店主进行贸易、讨价还价,别立市正、负责调解纠纷;在酒家与宫女、勾栏女艺人所扮酒妇娱乐嬉戏等[30],则因徒具戏剧起源时的“儿戏”性质而付之笑谈和史论了。清代学者赵翼虽然曾经梳理宫中立市的线索,认识到“宫中屠贩不始于东昏”[31],但他仅仅是从宫中屠贩角度关注史实,终究未能从列肆贩卖的模仿装扮本质去揭示这一宫廷剧的真实面目。

三、价值评估

(一)我们认为,戏剧的本质为模仿装扮。汉唐演出“列肆贩卖”之际,从皇帝、后妃、臣僚到宫女各有角色分工,有装扮表演,不乏生动的故事情节,符合戏剧本质界定,又因在宫廷苑囿中表演,为一出宫廷剧目应无疑问。然而,相关史料只是作为宫中游戏娱乐或曰昏君劣迹被传载,古剧研究者因受旧戏剧观“合歌舞以演故事”的限制,从未对此予以专题探究。因此,这一新型剧目有补于中国古代戏剧史,尤其是古代宫廷戏的表现情形。

从剧情来看,以宫中立市、列肆贩卖为基础,商贾和客舍主人之间买卖问答,中间穿插因盗窃财物而引发的争斗,科白兼有打斗,滑稽融入表演,未见歌舞记述,戏剧色彩很浓,势必产生耍笑逗乐的效果,无异于一出笑乐剧目。作为一种宫廷戏形态,东汉灵帝首开先河,后世传承、日渐成熟、升级新变,所谓宫中立市、为商贾服、列肆贩卖、盗窃争斗、言辞猥亵,笑乐中见出亵戏的性质,也是这一剧目随着口味需求升华使然。唐代之前未见史料记载“列肆贩卖”戏中有猥亵言辞,但当灵帝和宫女扮为商贾和店主,能够生发笑乐,也许不仅仅是贩卖情节所发生的效果。亵戏成分已明确出于中唐时期。唐中宗为增加看点,令装扮同样身份的臣子和宫女在贩卖之时“因为忿争,言辞猥亵”,有唐一代猥戏、亵戏因子比比皆是,“列肆贩卖”的亵戏成分正与此呼应。后世宋金元杂剧院本中的《闹酒店》、《哮卖旦》、《调贼》等调笑剧目,透过剧目名称,应在某些情节或者喜剧精神上有所贯穿关联,或为汉唐以来列肆贩卖剧目影响所及。

(二)“列肆贩卖”戏,题材极为通俗,成为宫廷戏其来有自,与市井文化的浸染以及君主爱好有密切关联。虽然两汉时期不断出台重农抑商的政策,但是官营以及各地区的商业贸易一直存在,市井社会中更是弥漫一股商业气息。而且早在西汉,汉胡交流已很频繁。张衡《西京赋》:“尔乃商贾百族,裨贩夫妇,鬻良杂苦,蚩眩边鄙。”从边境地区逐渐影响到内地,中外商贩往来愈多,东汉晚期包括酒家胡在内的各样西域商贾最为突出。以张骞、班超出使西域为标志,他们的出行不仅“立功西遐,羁服外域”,而且直接影响汉朝政府设吏管辖,“立屯田于膏腴之野,列邮置于要害之路。驰命走驿,不绝于时月;商胡贩客,日款于塞下”[32]。显然,往来交流是非常频繁的,大量胡地商贩的涌入应对中原汉族生活有所影响。事实上,不用说蜀地著名的文君当垆卖酒,由于受胡文化影响,妙龄女子当垆卖酒的经营模式渐为普遍现象。辛延年《羽林郎》诗中说:“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市井中处处充斥着迥然于传统农业生活的商业现象,可见当时胡地习俗对中原之渗透。[33]何况灵帝本身就是一个“胡文化控”,即胡地乐舞习俗的着迷者。据《后汉书》记载:“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空侯、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34]当时,汉灵帝率先热衷胡文化,而且他的个人爱好引领了一时风尚,使当时的京都上层纷纷仿效。内外影响之下贩卖盛行,商业气息浓郁,为“列肆贩卖”戏的产生提供重要前提。

汉灵帝热衷俗乐,西园是其享乐游赏的重要场合。梁代刘昭所注《后汉书·五行志一》记述“灵帝数游戏于西园”;西园有擅长鼙舞鼓吹的李坚[35];东汉宫廷内外可能有多个机构掌管俗乐。除去熟知的黄门鼓吹之外,还有西园鼓吹参与其中。[36]就在西园,灵帝数次和宫女们贩卖为戏。据记载,灵帝因厌倦宫中生活就寻觅市井乐趣:“侍中祭酒乐松、贾护,多引无行趣势之徒,并待制鸿都门下,嬉陈方俗闾里小事,帝甚悦之,待以不次之位。”[37]侍奉皇帝出入禁中的两位官吏,投灵帝之所好,招来的无行之徒会大肆编排民间俗事,还不免绘声绘色有所渲染嬉戏。灵帝高兴之极,就会赏赐升迁这些表演者,所赐职位当然是虚名。“无行趣势之徒”盖为市井艺人,或为民间善表演者,身份卑微低贱,其谑谈功夫用来娱人、供人取笑,所谈如同剧本素材有助于灵帝酝酿排演“列肆贩卖”之戏。

(三)演出之时,汉灵帝扮作商贾,身穿商服,其他角色自然也会装扮一番,当时尚无明确定型的戏服,应大致仿照生活真实而来,角色的戏装因身份不同而有别。灵帝为求笑乐而不拘礼法,在演出“列肆贩卖”时为商贾之服,服饰应该足具特征,角色身份才会彰显。当时的商服究竟怎样呢?由于儒家文化、礼制思想之影响,社会上不同身份、阶层人们的服饰有明显差别。《礼记·坊记》载:“子云,‘夫礼者,所以章疑别微,以为民坊者也。故贵贱有等,衣服有别,朝廷有位,而民有所让。’”[38]历史上农本思想根深蒂固,工商业往往被视为贱业。汉高祖初年实行抑商政策,高祖八年,曾下令“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絺纻罽,操兵,乘骑马”[39]。之后,高祖等又颁布法令,“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40]。可见,当时商贾社会地位受到排挤,其服饰也便普通甚或低贱。直到东汉对商服依然有很多限定,《后汉书》载:“贾人,缃缥而已。”[41]所谓“缃缥”,是指除去浅黄、浅青色,商贾服饰无权享用更多色彩,几同庶民。魏晋南北朝时期,商贾命运没有什么改观,甚至着装都受有侮辱性的限定:“晋令曰:侩卖者,皆当着巾,自帖额,题所侩卖者及姓名。一足着白履,一足着黑履。”再以前秦为例,当时不仅贬称商人赵掇等为“商贩丑竖”,而且明确规定:“金银锦绣,工商、皂隶、妇女不得服之,犯者弃市。”[42]当权者虽然出于抑制奢侈的愿望,但视工商与皂隶等同,对于衣服的颜色、质地、样式等都有如此严格的规定,商贾之服自然有其特征,在当时不免属于贱服行列。依此类推,根据角色需要化妆为客舍主人,自然也是时人一望便知身份分晓的服饰。宣德太后数落东昏侯沉迷贩卖贱事,所谓“危冠短服”,应与南齐商贾服饰有所关联。对于宫中表演者而言,这些服饰都与常服迥异,更增无限趣味和笑料。因此,“列肆贩卖”之戏有助于侧面传递当时戏剧表演的服饰信息,能够进一步丰富汉唐戏剧的服饰认知。

(四)汉唐“列肆贩卖”戏中,皇帝常常会和宫女、臣子一起粉墨登场、串戏为乐,自嘲自弄如此有趣,其非优伶身份折射出戏剧发展的生态特点。掖庭本掌内廷乐舞之事,“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43]。东汉的采女,出身市井,采入掖庭为宫中女乐,也并非专业俳优。“列肆贩卖”戏中采女又临时充任女优,至多是数次客串演出,但由此可侧面想象当时专业演员的演剧水平。此类表演应非个案,不只偶尔演出,并代有传承,从服饰装扮到角色扮演,都应该因为不断编排演出趋于成熟化,侧面折射出当时戏剧表演的生态状况。君主表面上重农抑商,但缘于好奇和娱乐,往往毫不避讳,甚至投身于“列肆贩卖”之戏。他们扮以商贾贩夫,身穿贱服,与宫女、臣子一起嬉戏,平时也许还会进行专门的编剧、模仿、排练,新奇的娱乐改变了宫中歌舞的单调与陈旧,满足了内心对市井俚俗的好奇与体验。

(五)作为标本,“列肆贩卖戏”有助于揭示古代宫廷戏的历史生态,借此可以开拓古代戏剧研究的新视野。帝王之事,历来是极为敏感的政治话题,其后宫生活更是忌讳异常。《诗·鄘风·墙有茨》曰:“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中冓,宫闱、宫廷内部。为尊者讳,这一避讳传统甚至使得许多宫闱笑乐之事成为禁区。又由于后宫之事的记载本身存在风险和挑战,一般史家往往避重就轻,而对于君主的娱乐行径不惜出以筛选、隐晦、伪饰之笔,即便对昏君废帝的戏乐稍有记述,也是为了制作“大字报”而予以批判鞭挞,以为后世警戒。[44]深受正统思想浸染的史家对于“列肆贩卖”一类荒诞不经的装扮表演,对于离经叛道的声色爱好,自然是严加斥责并借此发出谶纬应验:“此服妖也。其后天下大乱。”[45]灵帝喜好胡服、贱服和列肆贩卖之间也许有某些联系,他扮作商贾时脱下九五至尊的帝服,代之以贩夫走卒之贱服,难怪正统舆论会视之为“服妖”。历来史家正统著录、批评灵帝之祸,无不持以相同论调:“汉之灵帝,不修人君之重,好与宫人列肆贩卖,私立府藏,以营小利,卒有颠覆倾乱之祸。前鉴若此,甚可畏惧。”[46]不过,灵帝列肆贩卖以为笑乐,绝非以营利为目的。如此“君不为君,臣不为臣”的嬉戏表演,无论如何只会被正史另眼相看,如记载唐中宗之事,从《旧唐书》到《新唐书》的有意筛选等。由此推想,历史上的宫廷戏史料不过为残篇、局部,不全或流失者难免有之。这不仅缘于禁内隐秘难以外传,而且史家书写帝王事迹时,出于政治箴戒目的侥幸流传一些,更多放纵无端的戏剧娱乐会出于政治教化角度删削屏蔽。

总之,“列肆贩卖”戏的产生并非偶然,与汉唐商业发展、域外交流、市井世俗口味、追求新奇娱乐等关系密切,透露出宫廷和民间之间的交流互动。由于早期戏剧有混融于游戏的一面,又受为尊者讳、因人废戏以及遗漏简化史料的影响,由于戏剧研究者受传统戏剧观“合歌舞以演故事”的局限,一些戏剧形态的真相一直未能呈现出来。如同考古发现,珍稀的瓷器残片往往隐含着很多可贵的信息,有时候比普通的完整器价值还大。“列肆贩卖”仅是沉船一角。我们有必要打破庸俗社会学以及戏剧功能论之束缚,科学界定戏剧本质并重新衡定戏剧史料,努力打捞更多尚被遮蔽或处于盲区的戏剧形态,以勾勒更为清晰深刻的古代戏剧发展轨迹。

【注释】

[1]“民间戏而外,当言宫戏。我国帝王笃好戏剧者,首推南齐东昏侯萧宝卷,其次是北齐后主高纬,其次方是后唐庄宗李存勖。”任半塘《唐戏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06页。

[2]列肆,布置排布酒馆客舍等店铺。汉代市场店铺往往称为“市肆”。贾谊《谏铸钱疏》:“市肆异用,钱文大乱。”《后汉书·王充传》:“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世沿用,苏轼《郭忠恕画赞》:“时与役夫小民入市肆饮食。”均带出浓郁的市井风味。

[3](东晋)袁宏撰,张烈点校《两汉纪》卷二十四,中华书局,2002年,第472页。

[4]任半塘《唐戏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33页。

[5](晋)干宝《搜神记》卷六,《汉魏六朝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27—328页。

[6](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一〇三《五行志一》,中华书局,1965年,第3273页。

[7]《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第346页。(www.xing528.com)

[8](北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卷九十二,中华书局,1960年,第440页。

[9]《前汉纪》卷十三:“今弘羊令吏坐市列肆贩卖,求利独烹弘羊,天乃雨。”

[10]《汉书·礼乐志》:“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汉武帝时代,内外即有相应的俗乐机构,并延续后世。此处采女,由掖庭采入,身份应为掖庭材人。(汉)班固撰,(唐)颜师古注《汉书》卷二二,中华书局,1962年,第1071页。。

[11]进贤冠:古时朝见皇帝的一种礼帽,为儒者文官所戴。《后汉书·舆服志下》:“贤冠,古緇布冠也,文儒者之服也。前高七寸,后高三寸,长八寸。公侯三梁,中二千石以下至博士两梁,自博士以下至小史私学弟子,皆一梁。”《后汉书》卷一二〇,第3666页。

[12]《后汉书》卷十《皇后纪》,第400页。

[13]同上。

[14]《汉仪注》:“八月初为筭赋,故曰筭人。”即每年八月初,朝廷向天下征收捐税、租赋,便开始结算赋税。出人中核算赋税之官称为笄人。筭,古“算”字。

[15]《周易·系辞下》:“(神农氏)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初学记》二四二引三国蜀谯周《古史考》:“神农作市,高阳氏衰,市官不修,祝融修市。”

[16](西汉)刘向集《战国策·东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5页。

[17](汉)司马迁《史记》卷一〇三《万石张叔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772页。

[18]笔者另有“秘戏”专论,限于主题兹不展开。

[19](唐)房玄龄等《晋书》卷五三,中华书局,1974年,第1458页。屠酤:亦作屠沽,指宰牲和卖酒,也泛指职业微贱之人。这则故事为后世津津乐道,被暗用到谜语中:“魏孝文帝云:三山横,两人从。妓女白日行青空,屠儿斫肉与秤同,有人辨得赏金钟。”郎瑛《七修类稿续稿》卷五诗文类·千文虎序;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二“谜即古人之隐语”。“屠儿”句应该是说愍怀太子之事。

[20]东宫旧制,月请钱五十万,备于众用,太子恒探取二月,以供嬖宠。参见《晋书》卷五十三,第1458页。

[21]《晋书》卷六四,第1734页。

[22](梁)萧绎《金言》卷三,陈伉、张恩科译疏,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55页。

[23](梁)沈约《宋书》卷四《少帝纪》,中华书局,1974年,第66页。

[24](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七《东昏侯》,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05页。

[25]同上,第104页。市令:古代掌管市场的官吏。市魁:古代管理市场的役吏。

[26]同上,第107页。

[27](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七《中宗》,中华书局,1975年,第147页。

[28](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中宗皇帝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115页。

[29]详见《宣和遗事》前集:“(徽宗与高俅等)无日不歌欢作乐,遂于宫中内列为市肆,令其宫女卖茶卖酒及一百二十行经纪买卖皆全”以及《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元年》等记载。

[30](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一六《武宗纪》以及(清)程嗣章《明宫词》等多有记载。

[31](清)赵翼《陔余丛考》卷十九,商务印书馆,1957年,第376页。

[32]《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第2931页。

[33]有关胡商细节,详参王子今《汉代的“商胡”“贾胡”“酒家胡”》,《晋阳学刊》,2011年第1期,第110—114页。

[34]《后汉书》卷一〇三,第3272页。

[35](三国)曹植著,赵幼文校注《曹植集校注》卷二《鼙舞歌序》,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23页。

[36]参见钱志熙《汉魏乐府艺术研究》,学苑出版社,2011年,第82—83页。

[37]《后汉书》卷六〇《蔡邕传》,第1992页。“待以不次之位”,始出《汉书·东方朔传》:“东方朔,字曼倩,平原厌次人也。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炫鬻者以千数,其不足采者辄报闻罢。”也简称“不次之迁”。

[38](清)孙希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礼记集解》卷五十《坊记》第三十,中华书局,1989年,第1283页。

[39]《汉书》卷一《高帝纪》,第65页。

[40]《史记》卷三〇《平淮书》,第1418页。

[41]《后汉书》卷一二〇《舆服志》,第3677页。

[42]《晋书》卷一一三《苻坚》,第2888—2889页。

[43]《汉书》卷二二,第1071页。

[44]但凡君主沉湎于田猎、酒色等,史书即做如此简略记载,《尚书·五子之歌》:“内作色荒,外作禽荒。”《国语·越语下》:“吾年既少,未有恒常,出则禽荒,入则酒荒。”其实迷恋歌舞戏剧同样如此,由于史书的简化和省略也造成许多戏剧场景的模糊与缺失。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校点《国语》卷二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48页。

[45]《后汉书》卷一〇三《五行志一》,第3273页。

[46](北齐)魏收《魏书》卷四八《高允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0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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