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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严宗:四法界说及六相圆融

时间:2024-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华严宗的主要教义为“法界缘起”的理论。据此,华严宗提出了其四法界、六相圆融、十玄门等学说,以具体阐述一切差别的事物之间的圆融无碍之关系。华严宗认为,四法界之中,“事事无碍法界”更具体地表现了法界缘起的意义,反映佛智的最高境界。华严宗又以“一真法界”作为世界的本源,以此总该万有。华严宗的四法界的宇宙观是服务于其禅观实践的。

华严宗:四法界说及六相圆融

第二节 华严宗:四法界说及“六相圆融”

华严宗也是比较典型的中国化的佛教宗派。因以《华严经》为根本典籍,故名;又因实际创始人法藏号贤首,也称贤首宗;该宗以发挥“法界缘起”的思想为宗旨,又称法界宗。

一、历史与传承

华严宗推戴陈、隋之间的杜顺(570—640)为初祖,而实际创始人则是被称为华严宗三祖的法藏(643—712),其法统传承主要为杜顺—智俨—法藏—澄观—宗密。

杜顺原名法顺,雍州万年(今陕西临潼西北)人,尝从因圣寺僧道珍学习禅法,后住终南山宣扬《华严经》。法藏字贤首,号“国一法师”,又称“香象大师”、“康藏国师”。俗姓康,祖先为康居国人,至其祖父,举族迁至中土,居住在长安。早年师事杜顺之弟子智俨,听讲华严,深得其中玄旨。后依薄尘剃度,时年二十八。因其能通西域诸国语言及梵文经书,遂奉命参与玄奘及义净之译场,先后译出新《华严经》、《大乘入楞伽经》等十余部。他一生主要从事经典的翻译和华严教义的研究,曾宣讲华严三十余遍,深得武则天的赏识。法藏生平事迹中最为后人称道的乃是为武则天讲解“华严十玄缘起”之深义,而指殿隅金狮子为喻,武后遂豁然领解,因之撰成《华严金师子章》。此外,他还撰有《华严经探玄记》、《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等。

法藏的再传弟子澄观一生著有《华严经疏》等书四百余卷,讲《华严经》达五十遍,故有“华严疏主”之称。然而其思想学说中仍参有不少禅宗天台宗的见解。澄观的大弟子宗密主张融合华严与禅宗,提倡“教禅一致”。在唐“会昌法难”中,华严宗也受到打击,此后的华严宗整体上呈现出衰落之势。

华严宗的主要教义为“法界缘起”的理论。所谓法界,在一般的意义上来说,法泛指事物,界泛指同类事物所的总体。“法界”作为一个词,其本来意义是“十八界”之一,即“色声香味触法”当中的“法”之同类境界的总体,亦即是“意”(能缘)的所缘境界(对象)的总体。后来“法界”也用来泛指其余的十七界,亦即法界等于“一切法”的总和。五位百法或七十五法的总体,就被称为是“法界”。因此,法界一词就与“宇宙”几乎是同一意思。华严宗以法界总摄一切法,并以此来表示现象与本体之相即相入的存在状态:宇宙万法(包括有为无为、色心)缘起时,互相依持,相即相入,圆融无碍,如因陀罗网一般重重无尽。这也就是《华严经》里所描述的报身佛所居住的莲花世界的图景。据此,华严宗提出了其四法界、六相圆融、十玄门等学说,以具体阐述一切差别的事物之间的圆融无碍之关系。

二、法界缘起说

“法界缘起”体现了华严宗之宇宙观。华严宗认为万法(宇宙)统一于一心,若由现象与本体观察之,则可别为四种层次,即为四法界。虽然四法界的基本内容最早由法藏提出,不过直到法藏的三传弟子澄观及其弟子宗密那里,四法界才得到明确的阐述。

宗密在《注华严法界观门》中说:

“一、事法界。界是分义:一一差别,有分齐故。二、理法界。界是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三、理事无碍法界。具性分义,性分无碍故。四、事事无碍法界。一切分齐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无尽故。”(5)

事法界:事就是由千差万别的因缘和合而成的有为法,整个法界也就是由无穷无尽的有差别的事物所构成的统一体。换言之,事法界将法界看成为事的构成,体认现象世界的杂多、差异、分别等。人们的日常经验即世俗认识之特征,就是以事物之差别性或具特殊性之事物,作为认识之对象。然而,事法界属情计之境,虽有而非实,不属佛智范围。

理法界:虽然万物在“事”(有为法)的层面而言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就其性、理体而言,却是同一的。澄观说:“理法名界,界即性义。无尽事法,同一性故。”(6)也就是说,若把事物的理视为事物的一个方面(界)时,这个界即是性体之义。因为无穷无尽的万法(万物)都共同具有此一本性——空。因此,理法界就是指所有事物共有的空性、法性、真如。从这方面来说,理法界当中没有任何差别,只有单纯、齐整、一体、平等的特点。然而,这一结论要由佛智来把握和体证之,属于现象世界背后深层次的认识。

理事无碍法界:华严宗认为,万法的空性(理体)与各种事物现象(事相)之间是相互圆融、无碍的关系,亦即将法界看成具有差别的有为法和平等一味的法性真如交融无碍的统一体。澄观说:“理事无碍者,理无形相,全在相中。互夺存亡故云无碍。”(7)理是无形无相的,它就体现在事相之中,理与事互相决定对方的存亡,故理事之间是圆融一体、互不妨碍,现象界与本体界具有一体不二之关系:本体(理)无自性,须藉事而显发;而一切万象,则皆为真如理体之随缘变现。此即理由事显,事揽理成,由此显出理与事互融无碍之法界。

理事无碍法界的要求是在差别中看到平等,在平等中承认差别。一般而言,就是本体界统摄现象界,现象界彰显本体界。本来事法界与理法界是两回事,理事无碍法界打通了这两者的界限。

事事无碍法界:不但现象界与本体界是贯通的,就连现象界中千差万别的事物也是互相贯通的,从而将法界看作是宇宙万法(有为法)相互交融贯通的整体。这是华严宗最富有特色的说法。澄观说:“事事无碍法界,由事即理,事理无碍故。以理融事,遍于重重。”(8)一方面,由事方面来说,无事不即理,由于理是一元的,是故事便是无碍的;另一方面,从理方面来说,空性之理统摄一切事相,故理可遍于重重事物。

因此,现象界之事事物物本身亦为绝对不可思议的,即一切诸法皆体用一如,通理融事。虽然各各随因缘而起,事与事之间看似互相对立,然其法性平等,且多缘互为相应以成就一缘,一缘亦遍助多缘。以其力用互相交涉,自在无碍而重重无尽。故事事无碍法界又作“无尽法界”。华严宗认为,四法界之中,“事事无碍法界”更具体地表现了法界缘起的意义,反映佛智的最高境界。

华严宗又以“一真法界”作为世界的本源,以此总该万有。宗密说:“统唯一真法界,谓总该万有,即是一心,心融万有,便成四种法界: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理事无碍法界;四、事事无碍法界。”(9)这个一真法界,也就是“一心”,它融通万有,体现于万法的内在联系中,就表现为四种法界。

华严宗的四法界的宇宙观是服务于其禅观实践的。华严宗的观法(观行法门)以“法界观”为主。所谓“法界”是所观的境相,“观”则是能观的观智。华严宗标立法界缘起论,而依之正修圆融法界无尽缘起的观法即是法界观。与四法界相应的是四法界观,即四种相应的禅观方法来观想上述四层次的宇宙存在:一、事法界观。与事法界相应的是,一一事相皆可成观:二、真空观。与理法界相应,观察一切诸法的本性即空;三、理事无碍观。依理事无碍法界而立,观察诸事法与真如理,互相交融;四、周遍含容观。无所不在叫作周遍,无法不摄叫作含容。依事事无碍法界而立,观察以同一真如理为本性的一一事相,遍摄无碍。

关于四法界观之修行次第,即依序由最初之事法界观而入理法界观,次观事、理无碍而入理事无碍法界观,最后观事事无碍重重无尽,成就事事无碍法界观。(www.xing528.com)

华严宗又以四法界来分别小、始、终、顿、圆等五教,即:一、小乘教,此教仅阐明差别之事法,而未立真如之理,故属于事法界。二、大乘始教,复分为二:(1)相始教,此教但摄真如于百法中之六无为,故亦属于事法界。(2)空始教,此教专说平等之空理,故属于理法界。三、终教,此教立真如之随缘不变,故属于理事无碍法界。四、顿教,此教立“离言真如,速疾顿悟”之法门,故亦属于理法界。五、圆教,此教宣说法界缘起事事无碍,故属于事事无碍法界。

三、六相圆融

“六相”,是指《华严经》、《十地经》中所说万有事物所具足之六种相,即是进一步说明法界缘起事事无碍之相状。六相分别是:一、总相。指一种缘起中,具足各种成分,即所谓事物的全体;二、别相。指各种成分有其差别,即事物的部分;三、同相。指各部分互相依持,同成一总体,即事物的同一性;四、异相。指各个部分虽互缘而生,仍各别有异,即事物的差别性;五、成相。指由此各缘起法得成,即事物的生成;六、坏相。指各部分仍住自位不移动,即事物的破坏。华严宗以此六相之说为基础,而立六相圆融说,认为诸法皆具此六相而互不相碍,全体与部分、部分与全体皆一体化,圆融无碍。

法藏在《华严金狮子章》中以金狮子为喻,说明六相关系:“谓狮子是总相,五根差别是别相,共一缘起是同相,眼耳各不相到是为异相,诸根合会是成相,诸缘各住自位是坏相。”(10)狮子是总相,同相,成相;狮子之五根是别相,异相,坏相。狮子相与五根相相即相入,圆触无碍,不可分离,形成一个圆满的有机整体,故名六相圆融。一切事物都具此六相,而六相无不圆融相摄。

在《华严五教章》(11)中,法藏又用舍(房屋)与椽、瓦等为喻,进一步深入地说明了六相的关系。

第一,关于总相与别相。法藏说,总体由部分构成,离开了部分就没有总体,总相并不在别相之外而独立存在。所以总体可以归结为构成它的各个部分。例如一所房屋由椽、瓦等部件构成,“总相”是“舍”,“别相”是“椽”。没有椽、瓦就没有房子。所谓房子,它的具体所指就是构成房子的椽、瓦等部件,所以房子就等于椽、瓦等等。但是,另一方面,还应该明白,如果离开了总体,部分就不具有总体所赋予的性质,所以别相取决于总相。因此,椽即是舍,舍即是椽,“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12),也就是说椽离开房子就不成其为椽,房子离开椽也不成其为房子,所以“总”由“别”成,“别”由“总”成,部分与总体互相制约、不相分离,这就叫做“总别相即”。

第二,关于同相与异相。法藏认为,众多的部分共同构成同一个总体,所以事物的总体就取决于各个部分之间的同相。同相与总相是同一事物的不同方面,二者的区别在于:总相是就事物的总体而言,同相是就事物的部分而言。他说:“若不同者,椽等诸义,互相违背,不同作舍,舍不得有,故是断也。”(13)意思是说,如果不承认同相的话,那就意味着各个部分之间互相排斥,没有共同构成同一个事物或总体;如果否认事物的存在,那就落入错误的“断见”。因此,如果没有同相的话,也就谈不上总相的存在。

而异相就是事物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肯定异相并不意味着否认同相,恰恰相反,正是因为有异相,所以才有同相。如果椽和瓦之间没有差别,完全一样,那样就否定了不同的部分共同构成一所房子的说法;既然说房子已经构成,各个部分都是构成房子的因缘,那么这些部分当然是互相差别的了。异相与别相都是就事物的部分而言的,但别相是从部分与总体相对比的角度来说的,异相是从部分与部分相对比的角度来说的。因此否认异相也属于错误的“断见”,否认异相就意味着否认缘起的道理,否认缘起就否认了事物的存在。

第三,关于成相与坏相。同样道理,事物的总体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有构成总体的部分,如果没有各个部分,那也谈不上事物的总体。例如房子之所以成立,是因为有椽等诸因缘;由房子成立之故,椽等诸因缘构成是房屋的条件,是谓“成相”。而由椽等诸因缘各住自性,本不是房屋的部分;正是因为以其本不作舍的部分之故,始能成就房屋,是谓“坏相”。

法藏认为,坏相决定成相,成相也决定坏相。椽等诸缘构成了房子的总体,同时椽等诸缘又不等于房子的总体,这是同一事实的两个方面。如果只看到前一方面,那就是错误的“常见”,如果只看到后一方面,那就是错误的“断见”。舍与椽双方的成立都以对方为前提。这样成坏相望,成相即是坏相,坏相即是成相。

总之,任何由因缘构成的事物皆具六相,六相同时共住于同一个事物,就一所房子来说,“总即一舍,别即诸缘,同即互不相违,异即诸缘各别,成即诸缘办果,坏即各住自法。”(14)六相之间相即圆融、无碍自在。法藏关于“六相缘起”的结论是:“一切缘起法,不成则已,成则相即镕融,无碍自在,圆极难思”。(15)这种理论的核心,是把个别事物纳入普遍联系之中,认为只有各具个性的事物,才能形成圆满的整体,而个性只有在其整体联系中,才能体现自身的价值和意义。

四、“十玄门”

华严宗又立“十玄门”之说,从十方面说明四法界中事事无碍法界之相,表示现象与现象相互一体化(相即),互相涉入而不碍(相入),如网目般结合,以契合事物之自性,即以十门表示法界缘起之深义。“十玄门”又称十玄缘起,华严宗认为,通此义,则可入华严大经之玄海,故称玄门;又此十门相互为缘而起,故称缘起。十门相即相入,互为作用,互不相碍。十玄门具体为:一、同时具足相应门。指一微尘中同时具足一切诸法,互相依存,成一缘起;二、因陀罗网境界门。指各个法中有无量法,彼此之间互相映现,重叠无尽;三、秘密隐显俱成门。指说一法即一切法,或隐或显,俱时成就;四、微细相容安立门。指一切法门均于一念中具足,即极微细中含容一切诸法;五、十世隔法异成门。指一切法门遍布于“十世”之中,前后久暂,不相隔历;六、诸藏纯杂具德门。指六度万行,或纯或杂,法法交彻,功德互相具足;七、一多相容不同门。指每一法中具有一切法,容摄无碍;八、诸法相即自在门,指诸法融通,相即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重重无尽;九、唯心回转善成门。指法界无碍功德,都由一如来藏为自性清净心回转,具足成就;十、托事显法生解门。指所有尘法,事事无碍,随一事理,能显法相实相。

华严宗以十玄门与六相圆融之说为其根本教义,历来并称“十玄六相”,二者会通而构成法界缘起之中心内容。

五、判教学说

华严宗为表明自宗在佛教当中的位置,依自宗的宗义将释迦一代所说的教法,判为“五教十宗”。

“五教”:1.小乘教。为声闻乘人所说的教法,指说四谛、十二因缘的《阿含经》和《四分律》、《发智论》等;2.大乘始教。为开始由小乘转入大乘者所说教法,指大乘空宗的《般若经》、《中论》等以及有宗的《解深密经》、《唯识论》等;3.终教。为大乘终极的教门,指说真如缘起、一切众生皆能成佛的《楞伽经》和《大乘起信论》等;4.顿教。是顿修顿悟的教门,指不依言辞、不设位次而顿悟教理的《维摩经》等;5.圆教。为圆融无碍的教门,指完全说一乘教理的《华严经》。华严宗即以自身为圆教。

所谓“十宗”即:1.我法俱有宗。主张人我、法我俱为实有,指已入佛法的“人天乘”和声闻乘中犊子部、法上部等所立宗义;2.法有我无宗。主张五蕴诸法三世实有、法体恒有,但“人我”非有,指声闻乘中说一切有部等所立宗义;3.法无去来宗。主张诸法现在有实体,过去与未来无实体,指声闻乘中大众部等所立宗义;4.现通假实宗。主张诸法过去、未来没有实体,现在只五蕴有实体,十二处、十八界则不真实,指声闻乘中说假部及《成实论》、经部所立宗义;5.俗妄真实宗。认为出世法真实,一切世俗法均不真实,指声闻乘中说出世部等所名宗义;6.诸法但名宗。主张一切法只有“假名”而无实体,指声闻乘中一说部等所立宗义;7.一切皆空宗。主张一切法皆虚幻不实,指般若经等,相当于大乘始教中的空始教;8.真德不空宗。主张一切法都是真如(如来藏)显现,含有“实德”,故“真体不空”,指《楞伽经》等,相当于大乘终教;9.相想俱绝宗。认为“真理”是“绝言所显,离言之理”,只有顿悟认识,指《维摩经》等,相当于大乘顿教;10.圆明俱德宗。认为一切法本来功德圆满,彼此圆融无碍。指《华严经》,相当于一乘圆教。

华严宗的观法(观行法门)以“法界观”为主。所谓“法界”是所观的境相,“观”是能观的观智。华严宗标立法界缘起论,而正修圆融法界无尽缘起的观法即是法界观。此观行法门有三重:1.真空观。与理法界相应,观察一切诸法的本性即空;2.理事无碍观。依理事无碍法界而立,观察诸事法与真如理,互相交融;3.周遍含容观。无所不在叫作周遍,无法不摄叫作含容。依事事无碍法界而立,观察以同一真如理为本性的一一事,遍摄无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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