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华说,我一定要让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从“我爱我买”中受益。我要把“消费资本论”的理论灵魂,塑造成血肉之躯。我的人生开创过很多“第一”,现在,我要再开创一项前无古人、后有来者的“第一”,那就是让中国消费者第一次品尝消费作为投资的快乐、第一次体验消费者成为股东的自豪、第一次感知消费者决定市场与商家的力量,总之,我要让中国寻常百姓第一次发现日常消费可以改变命运的神奇。
然而,要让这种诚挚的财富之约真正深入人心,曹建华还需要回答消费者一个简单的疑问,那就是在本书引子里,一位每天提着菜篮子上菜场的大妈的不解:“如果曹建华真的是个慈善家,那么80%的利润在买他产品时直接让给我,卖便宜些,不就行了吗?先提价、再让利,这种事我看得多了,他倒是变本加厉,嘴上说着让利80%,实质却要我把这笔钱给他用,他亏了怎么办?谁干啊!”
是的,与其在消费者消费后返利,还不如爽快地宣布直接降价、让消费者少花些钱来得更实在、更可信,干吗还要搬出一套消费资本论、把这事做得那么复杂化呢?
归根结底,你要的,就是“低价”。
不过,你真的觉得事情就是这样简单明了吗?
别着急,让我们再顺着大家的这个思路,来看看现在商家究竟给予了消费者怎样的实惠。
毫无疑问,我们轻易就能总结出目前的优惠模式有哪些典型的类型——
各种各样的价格打折;对定额购物实行返券奖励(包括“买几送几”);对经常性消费实行返点积分(包括发放优惠卡);对预存大额消费资金增加消费额度;对购买大件物品附加一次性实物奖励;实行会员制优惠等。
先看“对预存大额消费资金增加消费额度”。
这样的优惠方式如今已不胜枚举。比如,国内大浴场普遍推出的VIP金卡,你只要支付10000元,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消费12000元,甚至更多,还有额外的消费项目赠送。
与此相似,有的美容会所甚至伸出了更为优厚的橄榄枝:你只要预存1万元现金,就能享受全年5折至8折不等的每次消费折扣。这是十分吸引消费者的措施,理由是:反正你全年差不多总要消费10000元,还不如预先把这笔钱付了,这样就能享受到大折扣,更便宜、更省钱!
这些都是明明白白的商家告示,你需要怎么做,商家能回报你什么,很简单明了。你会觉得商家让你少花钱、多消费,谓之“超值”,也会觉得商家让你同样消费、却花更少的钱,谓之“让利”。商家已经把姿态放低,把原本属于商家的利益让给了你,何必还要搞什么“消费资本”式的返利呢?
其实,你已经心甘情愿地中了商家微笑的圈套!
为什么呢?
首先,类似发出VIP金卡的商家,其提供的产品利润往往很高,有的甚至高达100%以上,你买10000元,可以消费12000元,对商家来说,充其量不过是让出了20%的利润,那么他还获得了80%的利润。关键是,他少赚了20%,却在总量上多赚取了惊人的数字,道理很简单:比如你洗一次浴花费100元,本来1年内你也许不会再来消费,或者你每月来2次,最多一年25次,但你花了10000元办了VIP卡,1年内却必须要来消费120次!也就是说,商家无意中强迫你多消费了近百次!
想想看,你获得了商家赠送给你的2000元,可为商家增加了至少8000元的营业额,商家为此最少也多赚了你6400元!
再说某些美容会所的例子。
假设你预存了10000元,你的每次消费从本来的100元打折变成了50元。用这10000元,本来你一年可以消费100次,现在翻了1倍,可以消费200次了,真是实惠呀!但是,你这10000元真的“增值”了吗?你为了消费掉这打折后多出的100次,要多花掉消费的时间成本不说,还可能在这多出的100次消费过程中,额外再消费很多别的产品,比如饮料啊、健身用品啊、按摩啊等别的服务。而对商家来说,尽管表面上看让利50%,但你的消费总量却翻了1倍以上,他赚取的利润其实并没有减少,更关键的是,他可以拿着你预先支付给他的10000元,去还贷款、去大宗批发营业用品、甚至可以去炒股票、去投资,他为此节省下来的利息、开支和获得的收益,按20%计算,还有2000元,而这2000元的收益,却是靠你给他的钱去获得的,但他不会分给你一分钱!
这样一算,你觉得你便宜了吗?你还认可这样的优惠吗?
症结在于:这里你可能忽视了一个你的误区,那就是你所要求的直接把价格降下来,让你省钱的优惠措施,商家在满足你时,往往是有条件的,比如一次性预存大量现金、限期消费等,商家不会白白给你好处,而且还有强制你买断、剥夺你的消费自由等嫌疑。
现在,也许你还不服气,对,还有很多条件更低、甚至没有条件的优惠,这是事实!
比如:在大卖场已经发生过领取赠品而排队哄抢的现象,为了几个鸡蛋,有人打破了头。现在类似“买一赠一”、“积点返利”、“优惠派送”的惊喜比比皆是,但你注意过你得到的赠品吗?也许不是类似鸡蛋的“小恩小惠”,就是即将到期的或者是卖不出去的产品,这与你打开饮料瓶盖好笑地发现有5毛钱奖金没什么区别,或者你去购物时,商家硬是把卖不掉的商品搭售给你。这些优惠,其实对你没有意义。
更有“惊喜”在等你:免费!
天下真有“免费的午餐”?
几年前,就在国内旅游市场“低价竞争”愈演愈烈之时,使消费者备受其骗、备受其苦的“零团费”,已经屡见不鲜。目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明令禁止“零团费”现象。因为它看似施恩消费者,其实是在扒消费者的皮。
再拿化妆品市场来举例。据报道,北京一年约有逾10万人能在商店或通过其他渠道领取免费名牌化妆品;而诸如日本DHC、美国0LAY、妮维雅等品牌,更是开展了大规模网络免费派送活动。
主题是:试用;目的是:促销。
通过免费派送,这些品牌商意在利用网络号召力进行推广,同时为企业准确定位出目标客户群体。总之一句话,免费不是给你白用,是有目的的,仍然还是销售的一个步骤。
美国商业作家克里斯•安德森以其新作《免费》引发了新一轮商业模式大讨论,书中提到:免费模式是整个营销思维的转变,它代表了数字化网络时代的商业未来。作者从积极角度坚信免费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但令人沮丧的是,他最终还是指出:“所谓的免费就是在消费者最关注的地方免费,在消费者不太注意的地方收费。”总之,免费不等于不要钱!
还是回到现实吧。说穿了,这还是从营销学角度提出的营销艺术。(www.xing528.com)
此刻,你还是会反驳说:尽管上述商家的优惠是不着边际、缺乏吸引力的拙劣行为,但目前确实有很多商家,实实在在向消费者打出了“低价”招牌,这是货真价实、不容置疑的。
比如有些大卖场,就公示消费者:在5公里范围内,如果发现存在更便宜的情况,愿意加倍补偿消费者差价!
你所说的,就是“价格打折”、“对定额购物实行返券奖励”等商家促销方式。
消费者,难道没有因此享受到实惠吗?商家,不是已经把价格一降再降、让消费者多省钱了吗?利益不是已经直接让给消费者了吗?
对,你说得没错。从事实上看,的确如此。但是你要相信,你的这种观念,会害了商家,也会害了生产商,最终也映及自己!
为什么?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公认的:商家要做到“最便宜”,除了内部挖潜、增收节支外,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向生产商和供应商“杀价”。
供货的价格杀下去了,“低价”策略就能实施。
为了吸引顾客、保住自己的生意,大卖场,这个高度垄断的中间商,向广大生产商和供应商举起了屠刀!
2010年12月,相关媒体都报道了一个消费市场的重要事件:某超市与某方便面品牌的矛盾再度激化。
某著名超市中,一个知名品牌的方便面系列在货架上消失了,不仅是发布公告提价的袋装面系列,就连该品牌的桶装面产品也不见了踪影。当记者们询问是该产品热销还是超市单方面撤柜行为?销售人员言辞闪烁。不过大家发现,前几天还摆放着这个品牌方便面的货架上已经被其他品牌的产品满满占据。
这个事件,被行业人士称为近年来零供关系的又一标签事件。
起初,超市对外称“因拒绝知名品牌对方便面的提价要求,超市方遭到了该知名品牌的断货。”随后,这一说法遭到了该品牌的反驳,他们称,此次争议与自己产品调价无关,事件背后则牵涉两家厂商的协议和利益。
产品方指责,“零售端屡次违反诚信原则,不合理强势要求提高销售返还幅度。再加上受限于成本压力,所以无法以原条件继续供应袋面产品,供应商遂暂停采购自己的产品,并消极对应自己提出的协商邀请。”产品方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超市收取的高达20多项名目繁多的费用,远超另一零售巨头沃尔玛,公司在这家超市的连锁体系内一直亏损。
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关注,由此,零售商与供货商的矛盾再次被摆上台面。
有权威人士提供的超市收费表格显示,规模较大的跨国超市的收费项目主要有开户费、新品进场费、新店开张费、老店翻新费、节庆费、周年费、年度促销费、新店让利费、DM海报费、堆头费等24项,数额大小不等。
一位经常与商超打交道的资深企业销售负责人称,在诸多超市卖场中,高昂的入场费及名目繁多的合同费、广告费等各种超市费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我们的产品拿到这样的大超市卖其实是不赚什么钱的,但是毕竟是大超市,产品拿到这卖也是图个品牌效应。”
“超市无视供货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在2011年1月15日的一个关于零售商和供货商关系的座谈会上,有供货商控诉道。原来从扣点,到各项收费名目,供应商在超市里的费用总和甚至达到了销售总额的40%以上。
多如牛毛的超市费用开销,被认为最终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有专家认为,经营者传统的获利方式是通过销售差价获取利润,但超市靠收取供货商的费用获利,两者造成的结果截然不同。
“超市的收费从2003年以来,每年都以10%到15%的比例增长。”专家表示,供货商为了弥补超市收费增加带来的损失,能够采取的方法,一是提高销售价格;另外的一种方法就是降低产品质量标准,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当然,这样做的直接的结果,就是损害消费者利益!
此外,这样的收费模式,使得“消费者在超市里能够获得的商品价格,实际上是商品的成本价加上超市各项费用的价格。”也就是说,超市收费越多,消费者付出的钱也越多。
现在,我们可以彻底看清大卖场藏在“低价”策略背后的种种隐患了。
首先,大卖场为了以“低价”巩固自己“最大中间商”的地位、赢得更多消费者,就开始拼命压低进价、或者不允许生产商涨价。这样做,消费者买到了便宜货,生产商因为“跑量”也能勉强支撑,而大卖场无疑是最大赢家,因为它的生意更好了。
然后,生产商不干了,因为价格低得它们赚不到钱了,于是它们起来说“不”了,这时,大卖场还有一手:价格不能压了,就收费,各种名目的费用,可以弥补低价政策而没赚到的利润,可以应付各种成本。于是,生产商保住了原来的价格,但又付出了新的费用,消费者享受到的降价幅度也开始渐渐减弱,只有大卖场还是朝南坐,盈利只升不降。
到了最后,生产商又承受不住了,要么撤货、要么走人,低价引发的动荡终于开始了,而坚持“低价”的大卖场,也开始“价格欺诈”了。
更有甚者,为了维持“低价”策略,有的大卖场做起了伤天害理的事。不久前,媒体已经爆料:某大卖场为了减少损失、降低成本,竟然把已经过了保质期的馒头搓碎以后拌入新鲜面粉中,重新制作面点出售!
你看,“低价”进行到最后,现在该轮到消费者遭殃了!消费者要求低价,没有错;生产商要求合理定价与收费,也没有错;大卖场要抓住顾客、扩大销售额、大力低价促销从而盈利,同样也没有错。
那么,究竟错在哪里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