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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维方法论:论证与反驳

时间:2024-09-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七节论证一、论证的概述(一)什么是论证论证是指根据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另一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形态。论证也包括反驳。论题、论据、论证方式通常称为论证的三要素。一般地说,论证方式必须由必然性推理充当。必然性推理虽常常独立地充当论证方式,但在不少场合,是伴随着或然性推理的。两者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论证体系。

创新思维方法论:论证与反驳

第七节 论 证

一、论证的概述

(一)什么是论证

论证是指根据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另一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形态。例如: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因为在生产力的各个要素(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里,都凝结着科学和技术。而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比重也越来越大。这个论证是用“因为”以后的两个命题来确定“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个命题真实性的。

论证也包括反驳。反驳就是根据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论题或论据)的虚假,或确定某一论证方式错误的论证。例如:

有人异想天开,企图把从发热器中取出的热量全部变成有用的功,制造第二类永动机。这是十分荒谬的。热力学第二定律表明,一切可以实现的热机,都是从发热器(高温热源)中取得热量,其中一部分热量变成有用的功,另一部分热量必须传递给冷却器(低温热源)。因此,第二类永动机是没有的。

上例用“热力学第二定律表明”的具体命题来确定“从发热器中取出的热量全部变成有用的功”这个命题的虚假性。这是一个逻辑反驳。

反驳是特殊形式的论证,其所以特殊是因为一般的论证所要确定为真的往往是正判断,而反驳所要确定为真的却是一个负判断。因为确定某个判断假,则等于确定该判断的负判断必真。

可见,论证有它的一般形式和特殊形式。它的一般形式就是论证,是立论文的逻辑基础;它的特殊形式叫“反驳”,是驳论文的逻辑基础。

(二)论证的结构

所谓论证的结构是指论证包括哪些组成部分,以及这些组成部分怎样联结。论题和论据是论证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由论证方式联结起来而构成论证。

论题、论据、论证方式通常称为论证的三要素。

1.论题

论题是指论证所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判断。例如上述的“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就是被论证的论题,“从发热器中取出的热量全部变成有用的功”是被反驳的论题。

论题可以是尚待论证的判断,也可以是已被论证过的或已被实践证明过了的已知为真,而亟需进行宣传或讲授的判断。论题所要回答的是:“论证什么?”

2.论据

论据就是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判断,即论题赖以成立的依据或理由。例如上述两个例证中的“在生产力的各个要素(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里,都凝结着科学和技术。而随着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科学技术在生产力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比重也越来越大。”与“热力学第二定律表明,一切可以实现的热机,都是从发热器(高温热源)中取得热量,其中一部分热量变成有用的功,另一部分热量必须传递给冷却器(低温热源)。”都是论据。

论据所回答的是“用什么来论证?”的问题。论据可以是事理论据,也可以是事实论据。用科学定义、定理、公理、原理或理论充当的论据是事理论据,用直接反映事实的判断所充当的论据是事实论据。

3.论证方式

论证方式是论题和论据的联结方式,是由论据推导论题的推理方式。它所回答的是“怎样论证?”的问题。

论证方式可以只由一个推理充当,也可以由多种或多个推理充当。一般地说,论证方式必须由必然性推理充当。或然性推理只是辅助性的。必然性推理虽常常独立地充当论证方式,但在不少场合,是伴随着或然性推理的。两者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论证体系。它们发挥着各自的积极的论证作用,共同完成论证任务。

论证方式不同于论题和论据。论题和论据反映的是思维内容,而论证方式只是思维形式,或称逻辑形式;论题与论据有真假之分,而论证方式却只有对错之分;论题与论据是具体的、外现的,而论证方式则是含而不露的。缺乏娴熟的推理知识,是难以准确地、敏锐地捕捉到它的。论题与论据是论证的组成部分,论证方式不是论证的组成部分,正如推理形式不是推理的组成部分一样。弄清论证的组成部分与其联结方式在性质上的区别,对于区分各条论证规则的不同的规范对象、范围,防止混淆思维内容和思维形式的错误,是极其重要的。

(三)论证与推理的关系

论证是借助推理进行的。其主要特征:①论证必须应用推理。这有别于实践证明。②论证中的推理前提必须是真实的。这有别于一般推理。

1.论证与推理的密切联系

①论证是推理的应用,是借助于推理来进行的。只有借助推理,论证才得以进行,论题与论据的逻辑联系才能被确定。而推理的真实前提,常常是经过论证的。所以,论证离不开推理,推理为论证服务。

②一个简单的论证结构,就是一个前提和结论的顺序被颠倒的推理结构。论证与推理在结构上相对应:论题相当于推理的结论;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证方式相当于推理形式。图示如下:

③论证与推理都是根据判断间的真假关系进行推演的,都要遵守逻辑规律、规则或要求。

④从前提与结论的联系看,论证中的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必然性的逻辑联系。尽管往往有或然性的逻辑联系伴随它并编织成一个严密的推理之网,但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必然性逻辑联系,或然性的逻辑联系只起辅助作用。推理则不同,前提与结论的必然性逻辑联系与或然性联系不分主次地并存着。

2.论证与推理的区别

①对前提的要求不同。论证要求论据必须是已知为真的判断;推理的前提只要求是已知的,而不要求非真不可。所以,论证必是前提真实的推理,而推理未必就是论证。

②逻辑关系不同。论题与论据的逻辑联系是必然的;而或然性推理虽可充当辅助性的论证方式,但它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必然性推理;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既可以是必然性联系,也可以是或然性联系。

③思维方向不同。论证要先确定论题,再根据论题的需要选择论据;而推理的出发点是前提,由前提过渡到结论。二者的方向是相反的。

④复杂程度不同。从逻辑结构的复杂程度看,论证远比推理复杂,论证不但要运用各种推理形式,而且往往是由一系列的不同推理形式组成。即使最复杂的推理,比如三段论复合式、二难推理等,也都只是一个推理。一个推理固然可以独立地充当论证方式,但通常情况下只充当论证方式的部分,即一系列不同推理形式所构成的逻辑链条上的一个环节。

(四)逻辑论证与实践证明

逻辑论证是相对于实践证明而言的。凡属通过实践来证实认识的真理性的都是实践证明。

1.逻辑论证和实践证明的区别

逻辑论证和实践证明的区别是:

①逻辑论证是综合地运用概念、判断和推理以及逻辑规律的思维活动,属于抽象的复杂的意识形态的范畴;实践证明则属于社会实践范畴。

②逻辑论证所确定的是判断之间的联系,并且这种联系是通过推理来实现的;实践证明所确定的是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的联系,它们是在实践过程中实现的。所以,是否运用推理,是逻辑论证和实践证明最显著的区别。

③逻辑论证虽然在确认认识的真理性上以及在论证科学原理、建立科学理论体系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它不能代替检验真理的标准,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

2.逻辑论证和实践证明的联系

虽然逻辑论证不同于实践证明,但两者又是紧密联系的:

①在具体证明过程中,两者不是相互排斥、截然分开的。复杂的逻辑论证中往往需要实践证明,复杂的实践证明中,也需要辅之以逻辑论证,二者总是相互伴随着进行。

②逻辑论证是在实践证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逻辑论证的两个条件,即真实的论据和正确的论证方式,都是经过实践证明的。

二、论证的种类

按论证方式的不同,论证可分为必然性论证和或然性论证;按论证的论题与论据的联系是否经过中间环节,可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

(一)必然性论证与或然性论证

1.必然性论证

必然性论证是指以必然性推理(即演绎推理或完全归纳推理)为论证方式的论证。运用这种论证,论据真实,推理形式有效,论题就必然为真。所以,它属于严格的逻辑证明,是论证的基本形式。例如:

论题:凡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都是有骨气的。

论据:①凡有大丈夫行为和气概的人都是有骨气的;②凡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都是有大丈夫行为和气概的人。

论证方式:三段论第一格AAA式。

2.或然性论证

或然性论证是指应用不完全归纳推理或类比推理为论证方式的论证。或然性论证不是严格的逻辑证明,即使论据真实,推理形式合乎逻辑要求,论题的真实性仍是或然的。

归纳论证。它是指以不完全归纳推理为论证方式的论证,包括科学归纳论证和简单枚举归纳论证。例如:

论题:金属受热体积要膨胀。

论据:①铜加热体积膨胀;②铁加热体积膨胀;③铝加热体积也膨胀;(经过研究发现,物体加热体积膨胀取决于该物体分子距离的加大,而加热金属时,就会引起金属分子之间的凝聚力减弱。分子之间的凝聚力减弱,分子之间的距离就会加大,金属体积就会膨胀)。

论证方式:科学归纳推理。

类比论证。是指运用类比推理作为论证方式的论证。例如:

论题:光有波动性

论据:①声具有直线传播(a)、反射(b)、折射(c)等现象,声由周期性运动引起呈波动的状态(d);②光具有直线传播(a)、反射(b)、折射(c)等现象。

论证方式:类比推理。

(二)直接论证与间接论证

根据证明过程是否借助于反论题这一逻辑中介,证明方法可分为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

1.直接论证

直接论证是不需要经过对反论题的否定而由真实论据直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论证。前面所举的论证,无论是演绎论证,还是归纳论证或者是类比论证都是直接论证。

2.间接论证

间接论证是由真实论据出发,先通过对反论题的否定,再确定论题真实性的论证。

比较直接论证与间接论证:

  直接论证    间接论证

  论题:P     论题:P

  ——      设反论题:

  论证:     论证:

  论据      反论题假

  所以,P真    所以,P真

间接论证有反证法和选言论证法两种。

①反证法。反证法是通过对论题的矛盾判断(即反论题)的否定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间接论证。

反证法的逻辑式:

  论题:P

  设反论题(矛盾论题):非P

  论证:如非P则q

     非q

     所以,并非非P

  所以,P真(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排中律

例如:

论题:现代化的强国应靠实实在在的本领来建设(P)。

反论题:要靠“装”和“吹”来建设(非P)。

证明:现代化强国,靠“装”,装不出来;靠“吹”,吹不出来(如果非P,则非q);我们应干出现代化强国(并非非q);所以,不能靠“装”和“吹”(并非非P)。

所以,必须靠实实在在的本领(P,根据排中律或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

②选言论证法。选言论证法也称淘汰法,它是通过否定与论题相关的某些反论题(一般指反对判断)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间接论证。

选言证法的逻辑式:

  论题:P

  设其余论题:q或r或……

  论证:或P或q或r或……(穷尽一切可能)

     并非(q或r或……)

  所以,P真(根据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

例如:

  论题:要一面想,一面做(P)。

  反论题:或光想不做,或只做不想(q或r)。

  证明:或“空想”,或“死做”,或想和做结合(P或q或r);

     “空想”不可取,“死做”也不值得赞美(并非q或r)。

  所以,要想和做结合(即“一面想,一面做”P)。

论证方式: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www.xing528.com)

反证法与选言证法从论证的具体进程来看,是不相同的。首先,反证法的反论题应为矛盾论题;而选言证法虽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是矛盾论题,但一般为反对论题。其次,反证法对矛盾论题的否定,通常要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并由否定矛盾论题过渡到断定论题为真;而选言证法对反对论题的否定,是运用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从而由否定反对论题过渡到断定论题为真。但就两者的实质而言,是极为相似的。首先,选言证法的选言前提只要有真支,则不管遗漏选言支与否,除论题以外都是假的。而论题以外的所有反对论题的总和,恰恰相当于矛盾论题。

三、论证的规则

(一)关于论题的规则

1.论题要清楚明确

所谓论题明确,首先是指构成论题的概念要明确,论题断定什么要明确。如果概念含义模糊,或发生歧义,就犯“论题不清”或“论旨不明”的逻辑错误。例如:

一只松鼠站在树上被两个猎人发现。两个猎人决定围绕松鼠走一圈。当他们走动时,松鼠也面对他们转动,就这样一直到两个猎人转回到原地为止。这时,一个猎人断定他们围绕松鼠走了一圈,并论证说,因为他们已经围绕着松鼠在地上走了一个圆圈。另一个猎人却认为他们并没有围绕松鼠走一圈,理由是:如果是绕松鼠走了一圈,就应该看到松鼠的前后左右各个部位,可是他们只看到了松鼠的头部,并没有看到松鼠的侧面和后面。两个猎人各抒己见,争论不休。

这是一个双方辩论犯“论题含混不清”逻辑错误的例子。“围绕松鼠转一圈”这个论题存在歧义,可以指“围绕松鼠所在的地点转一圈”,也可以指“围绕松鼠的身体转一圈”。这个论题究竟是在哪种意义上使用的,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论题不明确,争论是不会有结果的。

2.论题要保持同一

不管论证过程如何复杂或涉及多少方面的问题,论证都要自始至终地围绕既定的同一论题来进行。违反这一规则就犯“转移论题”错误。例如:

孟子齐宣王有一段对话。孟子第一次提问:“王有臣把妻子儿女托付给朋友照顾,自己到楚国旅游,等他回来,妻子儿女在挨饿受冻,对这样的朋友,该怎么办?”齐宣王答:“绝交。”第二次提问:“王的司法官不能管理好下级,该怎么办?”齐宣王答:“撤职。”第三次提问:“整个齐国治理得不好,该怎么办?”这是个针对齐宣王本人的问题,以此,齐宣王的态度是“顾左右而言他”(《孟子·梁惠王下》。这里“顾左右而言他”,就违反了“论题应同一”的要求,犯“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转移论题”还包括多种表现形式,例如“跑题”、“证明过多”“证明过少”等。有人讲起话来东拉西扯,不着边际,写起文章来,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这些都是“跑题”了。“证明过多”就是论题扩大,即原论题中同一个概念的外延在论证中扩大了。“证明过少”就是论题缩小,即原论题中同一概念的外延在论证中缩小了。例如,原论题为《伟大理想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如果在论证中把论题中的“伟大理想”更换为“理想”,就是“证明过多;如果更换为“伟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就是“证明过少”。

(二)关于论据的规则

1.论据必须真实,不得虚假。

论据是用来证明论题的,如果它不合乎客观实际,或者同已知的科学原理相矛盾,就无法确定论题的真实性。违反论据真实规则,这种错误叫“论据虚假”。例如,西方古代曾有人以“日月星辰围绕地球转”为论据,论证“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这就犯了“论据虚假”的逻辑错误。

2.论据的真实性应是已知的,不得是尚待证明的。

如果一个论证的论据不是科学原理,也不是关于事实的判断,而是真实性待证实的假设,或者其真实性根本无法证实的判断,就犯“预期理由”的错误。例如,《列子》中“疑人偷斧”的故事里的丢斧人,起初认为斧子是邻居的儿子偷的,根据是那人走路、说话都像偷斧子的。后来斧子找到了。他又觉得那人的言行一点也不像偷斧子的了。其原来所持论据就是“预期理由”。

再如,在论证为什么几千年前,就能建造成超科学技术水平的埃及金字塔时,有人提出这样的理由:“当时地球上人的科学技术水平没有那样高,是外星人飞到地球上来加以指导,建成了金字塔。”这个论证就犯了错误,因为“外星人飞到地球上来加以指导”这个判断的真实性是尚待证明的。

3.论据的真实性应先于论题的真实性,不能依赖于论题。

在一个论证中,论题的真实性是从论据的真实性合乎逻辑地推出的。如果论据的真实性反过来又依靠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那就是互为论据,从而失去了论据的重要意义,等于什么也没论证。违反这一条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叫“循环论证”。例如:

地球是不自转的。因为如果地球自转,那么,它由西向东转,地面上就会有一股持久的东风,或者它由东向西转,地球上就会有一股持久的西风。而实际上既没有持久的东风,也没有持久的西风。为什么没有持久的东风也没有持久的西风呢?无疑这是因为地球不自转。

上述论证以“地球上没有持久的东风也没有持久的西风”这个论据去论证“地球是不自转的”。接着又以“地球是不自转的”为论据,去论证“地球上没有持久的东风也没有持久的西风”。结果是绕了一个圈子,等于什么也没论证,犯了“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

“循环理由”、“预期理由”、“虚假论据”之间虽有差别,但其实质都是违反了“论据必须是已知为真的判断”这条基本的论据规则。

(三)关于论证方式的规则

论证方式的规则是:从论据推出论题的过程必然合乎推理规则。只有遵守推理规则,借助正确的论证方式才能由真实的论据推出真实的论题。

论证方式主要由必然性推理充当,只有合乎推理规则的推理有效式,才是正确的论证方式。

论证方式的规则就是推理规则。正确的论证方式,就是有效的推理式。违反论证方式规则即推理规则,即使论据真实,也不能必然地推出论题。

违反论证方式的规则所犯错误叫“推不出”。常见的“推不出”的错误,主要有下列几种表现:

1.违反推理规则

论证要借助推理来进行,因此,论证如以某种推理构成它的论证形式,就要相应地遵守那种推理的规则,也就是说,作为构成论证方式的推理形式必须是合乎逻辑的、有效的。否则,即使论据真实,也不能确定论题的真实性。在论证中,违反推理规则,运用无效式推理形式是“推不出”错误的一种表现。例如:鲁迅在《论辩的魂灵》一文中的一段话(见《鲁迅全集》第三卷,第36页):

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说中国人生疮了。既然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

这一段诡辩违背了“论证必须合乎推理规则”的要求,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从“甲生疮”等推不出“中国人都生疮”更推不出“你也生疮”)。

这一段话包含了两个直言三段论推理。第一个直言三段论推理是:

在这个直言三段论推理中,小项“中国人”在小前提中作为肯定判断的谓项不周延,而在结论中作为全称判断的主项周延了,违反了直言三段论的规则“前提中不周延的词项结论中不得周延”的规则,结论不必然。

第二个直言三段论推理是:

这个直言三段论推理的大前提“中国人都生疮了”是虚假的,而虚假前提推不出真实结论。

2.论据与论题不相干

这是指论据的真实性与论题的真实性没有逻辑联系、不相干。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论据是真实的,也不能从论据推出论题。例如:

古代曾有一神童,当别人问他:“长安离你近,还是太阳离你近?”他回答:“长安离我近。因为我经常听说有人从长安来,而从未听说有人从太阳来。”第二天,对于同一个问题的回答又变成了“太阳离我近。因为我一抬头就能看见太阳,而看不见长安。”

在这段论证中,神童用“经常听说有人从长安来,而从未听说有人从太阳来”作为论据论证“长安离我近”的论题,又用“我一抬头就能看见太阳,而看不见长安”作为论据论证“太阳离我近”的论题。虽然论据是真实的,但论据的真实性与论题的真实性没有逻辑联系、不相干,因而不能从论据推出论题。

3.以人为据

这是指在确定论题真实性时,不是从真实的论据出发,合乎逻辑地论证论题,而是用权威人士的话代替对论题的论证。例如:

1916年,实验科学的创始人伽利略发表了《关于两个世界体系的对话集》。伽利略在这本书中宣传了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罗马教会逮捕了伽利略,并且不许他在法庭上论辩,理由是他背叛了《圣经》,违反了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球中心说”。这在逻辑上就是犯了“以人为据”的错误。

四、反驳的方法

(一)什么是反驳

反驳是运用已知为真的判断来确定某一判断虚假性的思维过程。例如:

太阳系九大行星都有自己的卫星”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因为金星是太阳系的九大行星之一,它就没有自己的卫星。

这段话就是一个反驳。它根据两个已知为真的判断:①金星是太阳系的九大行星之一,②它没有自己的卫星,证明了“太阳系的九大行星都有自己的卫星”这个判断是虚假的。

反驳是由被反驳的论题、用以反驳的论据和用以反驳的论证方式三部分组成。上述反驳中,被反驳的论题是“太阳系的九大行星都有自己的卫星”,用以反驳的论据是“金星是太阳系的九大行星之一,它就没有自己的卫星”,用以反驳的论证方式“SOP→并非SAP”

(二)反驳的种类

1.反驳论题

反驳论题就是根据关于事实的判断或原理,借助推理推导出对方论题的虚假性。从而使对方论证不能成立。例如:

孔子能神而先知”,“乃虚妄之言也”。有一次孔子的学生颜渊烧饭,灰尘落进饭锅里,置之不理饭就脏了,丢到地上则有‘弃饭’之嫌,于是颜渊把沾上灰尘的饭吃掉了,孔子见到却以为颜渊是偷饭吃。可见孔子不能先知;一个叫阳虎的人拜访孔子不遇,孔子不想见他,但又怕来而无往失于礼,于是乘阳虎不在家时去回访,偏偏在路上碰到了阳虎。可见孔子不能先知。孔子曾在匡地遭到匡人的围困,他没有料到匡人之围而绕路避开。可见“孔子不能先知。”

这是东汉著名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充在他的《论衡》中对“孔子能神而先知”这一论断的反驳。这个反驳就是反驳论题“孔子能神而先知”。

2.反驳论据

反驳论据是确定被反驳的论证的论据为假的一种反驳方法。驳倒论据不等于驳倒了论题,但可以证明对方论题不能成立。

例如要反驳“他肯定会治病,因为他父亲名医”的论证,就可以指出这个论证的一个论据是虚假的。这个论证运用的是直言三段论推理:

这是省略了大前提的三段论,省略的大前提是虚假的。也就是说两个论据中,有一个论据是虚假的。所以这个论证是错误的。

但必须说明:驳倒了对方的论据,并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题,只说明对论题的论证是无效的,而论题本身的真假是另一会事。

3.反驳论证方式

反驳论证方式就是确定被反驳论据与论题之间缺乏联系。例如:

他是杀人凶手,因为凶手杀人使用的是勃朗宁手枪,他使用的也是勃朗宁手枪。

要反驳上面的论证,就可以从反驳论证方式入手,指出它的推理形式是错误的。它的推理形式是:

这个推理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后件式,按照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所以这种推理形式是错误的,这个论证也就是无效的。

驳倒了对方的论证方式也不等于驳倒了对方的论题,但可以证明对方论题不能成立。

一个论证要其论题必然为真,就要论据真实,并且论证方式正确。如果论据不是已知为真的判断,或者论证方式不正确,则论题的真假不能确定(可真可假,并非一定假)。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之间这种关系,决定了上述三种反驳方法的不同作用。即反驳论题是最有效、最基本的反驳方法。反驳论据是一种常见的有力的反驳方法。反驳论证方法也是一种有效的反驳方法。反驳论题时,如辅以反驳论据或论证方式,则可大大增强反驳效果。

(三)反驳的方法

1.演绎反驳和归纳反驳

①所谓演绎反驳,就是以演绎推理为反驳方式的反驳。包括运用对当关系推理、判断变形推理、关系推理、直言三段论推理、假言推理、选言推理、联言推理等推理形式进行的反驳。例如:

有人说:“人都是自私的”。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许多人不是自私的,因此,并非人人都是自私的。

这个反驳就是演绎反驳,上述对“太阳系的九大行星都有自己的卫星”的反驳也是演绎反驳。

②所谓归纳反驳,就是运用归纳推理形式进行的反驳。例如:

有一种观点认为,智力早熟会造成早亡。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五六岁就能作诗,九岁通声律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活了七十四岁;控制论创始人诺伯特·维纳十岁入大学,十四岁毕业于哈佛大学。活了七十岁;德国诗人歌德,八岁能用德、法、意、拉丁、希腊等语言进行读写,他活了八十三岁。可见,并非智力早熟就会造成早亡。

这个反驳就是归纳反驳。

严格的归纳反驳,应该是使用完全归纳推理和科学归纳推理进行的反驳,其结果具有可靠性。使用简单枚举归纳推理进行反驳,其结果带有或然性。

2.直接反驳和间接反驳

①直接反驳。直接反驳是指不需要通过对反论题真实性的肯定而确定被反驳论题的虚假性。例如:

唯心主义者王阳明提出“天下无心外之物”的论题。有一次王阳明游南镇,他的朋友直接指着山中的花树问:“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与我心亦何相关!”

王阳明的朋友实际上是以事实直接反驳王阳明的“天下无心外之物”论题,说明它是虚假的。

上述列举的反驳是直接反驳。

②间接反驳。间接反驳是指需先确定反论题(矛盾论题或反对论题)的真实性从而确定被反驳论题为假的反驳。间接反驳有独立证明法和归谬法两种:

A.独立证明的间接反驳法是指:先证明反论题(矛盾论题和反对论题)为真,然后根据不矛盾律确定被反驳论题为假。

独立证明的间接反驳法的逻辑式:

  被反驳论题:P

  设反论题:非P(或反对论题q)

  论证:独立证明非P(或q)真,

  所以,P假(根据不矛盾律)。

例如:在汉代,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人死为鬼”。王充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在《论死篇》中反驳这一虚假的论题说:“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何用为鬼?”这段对话包含一个独立证明的间接反驳:

  被反驳论题:人死为鬼(P)。

  设反论题:人死不为鬼(非P)。

  论证:独立证明人死不为鬼(非P)真。因为“人死血脉竭,竭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何用为鬼?”

  所以,人死为鬼(P)假(根据不矛盾律)。

B.归谬反驳法是指:先假设被反驳论题为真,并依之引出荒唐的结论,从而否定假设,从而驳倒了被反驳论题。

归谬反驳法的逻辑式:

  被反驳论题:P

  设:P真

  论证:如果P则q,

     非q,所以,非P(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

  所以,P假(根据不矛盾律)

例如:北宋王安石是一位伟大的改革家,不过他也常闹一些笑话。他曾写过一本《字说》,认为从每个汉字的结构中可以猜出它的本义来。有一次,苏东坡问他,“波”字的本义是什么,王安石回答说:“波是水的眼”,苏东坡马上就反驳说:“照这么讲,那么‘滑’字就是水的骨了,‘活’字就是一千口水了?”王安石顿时语塞,没法回答。这段对话包含一个归谬反驳:

  被反驳论题:“波”字是水的眼(P)。

  设:“波”字是水的眼(P)真。

  论证:如果“波”字是水的眼,那么“滑”字就是水的骨了,“活”字就是一千口水了(如果P,则q)。已知“滑”字不是水的骨,“活”字不是一千口水(非q),

  所以,“波”字不是水的眼(非P,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所以,“波”字是水的眼,是错的(P假,根据不矛盾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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