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作动力
所谓创作动力,就是促成文学创作的力量,它贯穿于创作的全过程,回答的是作家为什么要从事创作的问题。这是一个重要的、而常常被忽略的问题,在我国的文学概论教材中,笔者不曾见过这个问题的提出。在笔者看来,创作动力是一个系统,子系统主要有四。
1.生活感受动力 也可称之为情感动力。指以情感为表现形式的强烈的生活感受需要表达与交流,以获得心理平衡,从而促使创作活动的展开。人是社会的群体,交流是人类不可缺少的需要。人们在生活中需要思想的交流,情感的沟通,理想的传递,更需要上述三者相统一的审美感受的表达和交流,从而既获得一吐为快的心理平衡与轻松感,又实现美丑共享和相互感染。实践说明,作家在生活中一旦产生了强烈的生活感受,就会骨鲠于喉,不吐不快。许多文学作品正是作家一吐为快的结果,是作家在以情感为表现形式的强烈的生活感受的推动下完成的。作家巴金深有体会地说:“我心里有一团火在熊熊地燃烧;我脑子里不停地响着一个声音:‘写吧,快写吧!’我觉得满身波涛般奔腾的感情等待着我倾吐……”“当热情在我的身体内燃烧的时候,我那颗心,那颗快要炸裂的心是无处安放的,我非得拿起笔写点什么不可。我不是一个艺术家,我只是把写作当做我生活的一部分。”[7]
2.自我价值动力 指作家的创作,是在追求成就、实现自我价值的欲望的推动下进行的。一篇作品,既是作家对生活美丑的发现,又是作家的审美创造。它实现与展示了作家的创造才能与个人价值,使作家获得一种成就感和自豪感。尤其当作品受到社会的赞许时,作家会更感受到自我价值的光辉,更发挥创造的积极性。
3.作家使命动力 指作家的历史使命促使他从事创作。作家的主要使命就是创作。具体而言,是发现和肯定生活中的真善美,揭露和否定生活中的假恶丑,既创造求美的社会舆论,又给读者提供审美享受的乐园与精神食粮,满足读者的审美需求。法国作家莫泊桑很懂得读者的这种需要。他说自己似乎经常听到读者的呼叫:“安慰安慰我吧/娱乐娱乐我吧/让我忧愁忧愁吧/感动感动我吧/让我做做梦吧/让我欢笑吧/让我恐惧吧/让我流泪吧/……给我创造一些美好的东西吧。”[8]读者的这些审美需要,就成为作家的主要使命,成为作家的创作动力,促使他从事创作。完不成使命,作家就会有负疚感。(www.xing528.com)
4.名利或践约动力 即用文学创作获取功名,赚取稿费,或应人之约。实践说明,文学可以使作家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获得荣誉,获得名声,获得利益,有些还能获得权力,因而,名利思想也常成为文学创作的动力之一。中国自古有“三不朽”之说,即通过“立德、立功、立言”追求不朽。其中的“立言”就包括文学在内。曹丕明确称文学为“不朽之盛事”。他说:“年寿有时而尽,荣华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声名自传于后。”唐朝及其后各代以诗取仕,许多人因文学之才考取进士、状元,获得权力。如杜甫、苏轼、欧阳修等。于是即使飘然不羁如李白者,也禁不住要拿出自己的诗作去求韩荆州之类有名望和权力者的举荐。还有其他人的一些诗,就是考场上的应试之作。唐诗之所以发达,同诗人取得功名的心理大有关系。而自从文学创作成为一种职业后,专职的文学艺术家的生计以至财富都要以作品去换得,因而,金钱动机也就成为一种经常性创作动力。另外,还有的作家有时接受了别人的约请,或者承担了用文学作品进行经济、政治、宗教、道德等宣传的任务,也可以成为催动文学创作的力量。
需要说明的有二:其一,在上述动力系统中,表达生活感受和实现自我价值是绝大多数创作中必不可少、也必然存在的动力,它们是发自作家内心的,因而是主动的、根本性的动力,对创作所发挥的作用是完全积极的。而其中生活感受动力又是最根本的。因为一个作家倘若只有实现自我价值的愿望,而没有生活感受,无论如何也写不出有真情实感的作品。至于作家的使命动力,有的作家有时能自觉意识到,有时意识不到。它的作用也是积极的。而名利和践约动力只存在于部分创作中。它是外在的力量,而且发挥的作用有时是消极的。它只有与前几种动力契合,创作才能成功。如果一次创作完全由它左右和催动,就有可能导致胡编乱造、无病呻吟、投人所好的创作结果。其二,有人会发现,上述“创作动力”与以前讨论的“创作功能”几乎重合。其实,它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创作动力”是就出发点而言,“创作功能”是就结果而言的。
二、创作诱因及其与创作动力的关系。
创作诱因指直接诱发一次创作活动的外在因素。这种因素很复杂,因作品而异。可能是一次重大事件的刺激,一个突出人物的出现,甚至一次偶遇、别人的一句话、一个梦、一声汽笛、一个闪念、一滴水珠里的阳光,都可能撞动作家的灵感,引发一次创作活动。例如,巴金写《抹布》的诱因,竟是夜半醒来,看见一块在暗中闪着微光的湿漉漉的抹布。总之,创作诱因多是外物对作家形成了一定的刺激,诱发了创作冲动。
创作动力与创作诱因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创作动力是一切创作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力量,大多是内在的,带有必然性与规律性。单纯的创作诱因是外在的,如同导火线,带有偶然性。因而,其一,一切创作动力都可以同时又是创作诱因,而单纯的创作诱因绝不可能成为创作动力。前者如曹雪芹亲历了家庭从钟鸣鼎食败落到举家食粥的境地的刺激,产生了强烈的生活感受,写出了《红楼梦》,这刺激既是动力,又是诱因。后者如别的作家有了夜半醒来看见抹布的诱因,恐怕不会写出《抹布》那样的作品。其二,单纯的创作诱因必须以一定的创作动力和相关的生活积累为基础,才能创作。比如,诱发屠格涅夫创作《父与子》的因素是他碰到了一个让他大为惊叹的外省青年医生,“这个杰出人物正体现了那种刚刚产生、还在酝酿之中,后来被称为‘虚无主义”的因素。”[9]如果屠格涅夫平日没有关于这类虚无主义者的生活感受与积累,这次偶遇绝不会引起他的创作冲动。所以作家孙犁曾在一封信中说:“一种思想,特别是亲身体验,有内心感受的思想,都可以引起创作的冲动,但必须有丰富的现实生活作为它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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