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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权

时间:2024-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论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权企业的全部价值是劳动、资本、知识相结合创造的。或者说,为什么员工应当参与剩余价值分配呢?从理论上讲,企业的全部价值是劳动、资本、知识相结合创造的,也就是说,剩余价值也是由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从而使得物力资本所有者越来越富,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工资的本质是用于劳动力再生产,它是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的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权

论知识资本和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权

企业的全部价值是劳动、资本、知识相结合创造的。活动着的劳动能力和物质性的生产资料是企业生产的两大基本要素。马克思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1]也就是说,企业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两者(生产因素)组织协调起来,形成整体合力,才能使可能的生产因素成为现实的生产因素,或者说,才能使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这种把两种生产因素有机结合起来,使之有序有效地运转的,就是知识的作用,它在使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特别是科学技术和管理的知识,它要告知人们: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由谁做、实现的目标等方面的知识。

企业成长及其效率、效益的提高,在一定意义上并不取决于劳动力和物力资本的投入数量,而是取决于人们的知识运用——劳动力和物力资本有机结合的方向、方式和方法。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和资本的投入,在同类型的不同企业,由于运用的方向、方式和方法不同,会有不同结果。

企业生产经营中所运用的知识有以下四类:

1.作业知识

是指具体操作生产手段、加工劳动对象的知识,即运用作业知识为实现企业目标、创造价值做贡献。

2.技术知识

它是指作业方法、制造工艺、生产程序以及产品功能与结构等方面的开发、设计与改进等有关的知识,即运用技术知识为实现企业目标、创造价值做贡献。

3.管理知识

它是指按照管理职能所划分的各类专业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生产管理、各项生产要素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等)的计划、统计、分析、考核、监督、服务与改进等有关的知识,即运用管理知识为实现企业目标、创造价值做贡献。

4.经营知识

它是指适应市场需求,把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组织协调起来,形成整体合力,使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等有关的知识。或者说,它是进行经营决策优化资源配置,把掌握作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员工调动起来、组织起来,为实现企业目标、创造价值做贡献。

运用以上四类知识为实现企业目标、创造价值的职工,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经营者,由于运用的知识类型不同,决定了他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相互关系以及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有区别的。经营者处于核心地位,是企业兴衰的核心力量。工人主要是在规定的范围和技术条件下,运用作业知识重复熟练的生产作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是运用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为经营者的决策提供信息和可供选择的方案,或者是当有关决策确定后寻求实施条件和方法。经营者主要是运用经营知识,统筹全局、内外结合、远近结合,决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向、范围、内容、方法和规模等。

总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及其目标的实现和价值创造有赖于所有进入企业的不同参与者的员工的共同贡献。同时,他们愿意加入企业,提供企业所需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做贡献,也希望通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而实现自己的利益。因而,充分满足不同参与者员工的利益要求,是使他们做出必要贡献,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断实现良性循环和持续增长的必要条件。

不同参与者员工的经济利益不仅表现为按劳分配的工资,还应包括按其对企业新增价值的贡献参与剩余的分配,即把创造价值同剩余索取联系起来。

总之,员工的经济利益实现方式应当有以下两种:(www.xing528.com)

(1)作为生产经营中预付成本(即工资),在企业最终经营成果形成以前实现。

(2)作为生产经营中剩余价值(即销售收入扣除各种成本耗费以及税金等),在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活动结束以后实现。

为什么职工的经济利益应当实行两种实现方式?或者说,为什么员工应当参与剩余价值分配呢?

从理论上讲,企业的全部价值是劳动、资本、知识相结合创造的,也就是说,剩余价值也是由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但是,传统的股份制却只承认物力资本(包括货币和实物形态作价出资的资本)产权属性,只承认物力资本所有者有权分享企业剩余(价值),而劳动力的所有者只是被物力资本所驱使,只能充当被雇用者获取有限的工资收入。从而使得物力资本所有者越来越富,社会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这同我们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的目标是相违背的。

传统股份制不承认知识的产权属性,不承认知识所有者有权分享企业剩余(价值)。同时,它也不承认劳动力产权。我们长期以来只讲生产资料所有权,不讲知识产权,也不讲劳动力产权,有些人往往把劳动力产权与私有制挂钩,这是不对的,这有悖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又说,消灭私有制,“并不是把个人财产变为社会财产”,“我们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2]。这就是说,所谓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指社会的绝大部分财产集中在绝少部分人手中的制度。

无产阶级革命推翻了资产阶级私有制,绝不是要使自己永远做一无所有的无产者。要使社会绝大部分人拥有社会总量中的一部分产权,就应当按员工为企业提供所需的服务、创造价值的贡献参与剩余(价值)分配,实行“劳者有其股”,特别是应当让有能力、贡献大的经营者、技术创新者和市场开拓者先富起来。

要实践邓小平同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不能靠“工资”。工资是什么?工资是企业生产经营中预付成本的一部分。工资的本质是用于劳动力再生产,它是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的物质文化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工资收入的多少同劳动者劳动时间长短和劳动成果多少有关。工资水平(劳动力价值)是随着生活资料价值即物价的变化而变化的,并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有的企业推行职工共有制,即除国有资产法人股和集体资产法人股之外,还推行包括认购股(即企业内部职工个人出资认购公司的股份)、积累股(即由公司根据职工的劳动成果和贡献分配给职工的股份)、科技股(即按照《设计开发新产品奖励办法》规定奖金所折的科技股份)三部分的内部职工股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劳动者劳动成果少量部分转化为公有制中的股份,量化到每个员工,它不仅可以解决旧体制下“产权虚置”的现象,使产权明晰化、具体化,也有利于促使职工以主人翁姿态来关注企业经营业绩和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就是说,上述两种经济利益实现方式不同,会使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关心的重点以及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倾向存在差异。如果只以生产经营中预付成本(工资)方式实现职工的经济利益,就不利于引导职工关注企业经营成果的改善。而当职工有权占有和分享最终成果时,就会使职工对影响企业成果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表现出高度的关心,使其不仅会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更加关注企业经营方向、内容与规模的选择,提供合理使用和配置资源的各种建议,同时还会设法降低生产经营中的各种耗费,以改善和扩大其可供占有和分享的经营成果。

总之,劳动力、知识、资本都是生产要素,都有产权问题。只讲资本产权,而不讲劳动力产权,不让劳动者分享产权,不利于增强劳动者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其积极性;不讲知识产权,不让知识所有者同资本所有者一样,也有权凭借其所有权取得收益、分享产权,知识所有者也可以同资本所有者一样,不把其知识运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不会全心全意地有效地把知识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

(原载《经济与管理研究》,1998(5))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4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286、287、28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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