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武定县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定县各地开始建立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吸收了一批本地贫、雇农入党。随后开展了农村土地改革运动,以及清匪反霸、农村阶级成分划分等运动。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了封建领主制,没收了封建土司占有的土地,解除了广大农奴的人身依附关系,建立了农村党的基层组织。
对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武定县历届党委和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的工作。土地承包责任制落实初期,武定县很多共产党员都做出了表率,一些村干部主动让别人先认选条件好的土地,自己承包边远、剩余的土地,以致受到家人的抱怨。正是因为有了这些默默奉献的共产党员,武定县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得以顺利进行。对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武定县历届县委都高度重视。从2004年起,武定县委对农村年满70岁的老党员给予每人每月15元人民币的“定补”,以解决他们经济困难问题。而定补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州、县机关干部每人每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捐献出来的。2006年武定全县共有20个基层党委(其中县属党委6个、乡镇党委14个),党总支15个(县属14个、乡镇1个),党支部397个,党小组837个,党员11 165名。其中:妇女党员1 769名,占15.84%;少数民族党员5 476名,占49%;农民党员6 656名,占59.6%。
武定县基层党员构成的最大特点,老党员人数居多,35岁以下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27.78%,不到三分之一;45岁以下的党员共计5 822人,占党员总数的53.8%;而46岁以上党员占46.2%,接近半数;其中60岁以上老党员2 209人,占党员总数的20.4%。
2006年以来,县委组织部主要是帮助建制村(原行政村)党支部进行大规模的“活动场所”建设。上级组织拨给了360余万元,新建或扩建装修了全县每一个党支部的活动场所,做到“四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学习的资料,有宣传栏,有统一的标识”。过去,党支部仅有一个简陋的办公室,开支部大会时人们蹲的蹲、站的站。现在不仅新建了活动室,而且配备了应有的桌椅板凳。针对县里民族、宗教的特点,活动场所前都竖立了旗杆,并配备了国旗,还做了活动场所的统一徽记,与教堂的十字架形成明显的对比。计划从2008年11月起,每个活动场所都配备电教设备,包括电视机、DVD机、卫星地面接收器,并保证在年内完成70个活动场所的配备工作,争取在2009年内全部完成。原“四有”活动场所现变为“六有”,即增加了“有电教设备,室内悬挂有党旗”。每个活动场所前都刻石立碑,记录了活动场所建设的来之不易,以教育子孙后代。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的精神,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的基层党支部做了调整,凡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原建制村(行政村)党支部,按照产业构架特点和党员的专业需求,再组建成若干个“村民小组党支部”,原建制村党支部扩建为“村党总支”。截至2008年6月,全县已有47个建制村党支部扩编为党总支,设立了466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每个党支部都建立了一个活动场所。
在完成基层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的同时,县委还解决了基层党支部活动经费短缺的问题。从2008年起,县委把每个农村党员按年活动经费50元计算列入国家财政预算;把每个建制村(行政村)的办公经费由原来的1 800元增加到5 000元。(www.xing528.com)
2006年以后,县委扩大了对农村无固定收入老党员的“定补”范围,增加了“定补”金额。原来规定,年龄在7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每月每人15元,从2006年起,改变为凡年满60周岁以上,有10年党龄以上的农村无固定收入的老党员,均发给“定补”:60至70岁者,每人每月15元;70至80岁者,每人每月20元;81岁以上者,每人每月30元。
通过对基层党支部进行“六有”建设、调整党的基层组织的布局、加大对基层组织的投入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一方面,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动逐步活跃起来,凸显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党员”、“党组织”的概念重新得到强化,增强了共产党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进程中,很多年轻人感到有了组织依靠,对发展经济感到有了盼头,从而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武定县高桥镇花桥建制村下长冲村民小组是一个苗族聚居自然村,居民全是苗族,由于历史的原因,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一人入过党。在基层党建工作中,花桥村党组织一方面做好邻近村民小组的工作,并通过邻村影响该村民小组的成员;另一方面花桥村党总支成员主动找该村村民小组的非教徒青年做工作,终于在该村民小组发展了一名共产党员。武定县发窝乡党委亦通过努力工作,解决了个别信教地区村民小组党员人数空白的问题。
2008年,县委成立了“党员服务中心”,接着各乡(镇)也成立了“党员服务站”,各村支部成立“党员服务点”,以中心为龙头,形成中心、站、点三级服务群众网络,对广大群众实行了“全程代理”、全面服务,以满足群众的需要。同时,县委还要求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机制,即县直城镇机关的党支部与定点的农村基层支部结对互帮互助。一方面,要求城镇机关党支部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向农村基层提供资金、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帮助;另一方面,要求农村基层党支部为城镇党员提供锻炼的条件,加强艰苦奋斗、艰苦创业的思想教育。
中共楚雄州委对党建工作提出三句话,即“抓典型,建阵地,治软散”。武定县委在贯彻落实州委党建工作指示的过程中,也发出了“建设活力支部”的号召,具体为:“活力支书带出活力班子,活力班子谋出活力思路(即经济发展的思路),活力思路闯出致富路。”通过抓基层党建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武定县狮山镇狮山村党支部被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与此同时,狮山镇和西村党支部被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授予“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称号。
为了抓好基层政权组织工作,武定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每年由财政拿出10万元人民币,采取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表彰的方式,对全县的村及社区(即原城镇的居民委员会)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选,评出并表彰100名优秀村干部,由县政府授予“优秀村干部”称号,并颁发人均1 0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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