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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曹雪芹故居,呼吁保护北京历史文化的信件

时间:2024-07-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抢救曹雪芹故居——呼吁保护北京历史文化的部分信件(节选)华新民[1]2000年7月14日菖菖市政府领导:现在有两个地方,我希望市府不要动,我是拼命要保到底的。对于曹雪芹故居,我认为文物局局长对文物的概念是不正确的。曹雪芹故居是北京的重要旅游资源之一,怎么可以毁掉?现曹雪芹故居面临拆除令我非常着急。

保护曹雪芹故居,呼吁保护北京历史文化的信件

抢救曹雪芹故居——呼吁保护北京历史文化的部分信件(节选) 华新民[1]

2000年7月14日

菖菖市政府领导:

现在有两个地方,我希望市府不要动,我是拼命要保到底的。一个是美术馆后街22号,一个是曹雪芹故居。

对于曹雪芹故居,我认为文物局局长对文物的概念是不正确的。我想您本人一定已体会到在某些名人故居感受到的激动心情,那心情不仅来自眼前的原物,也来自脚踩着发生故事的原地,哪怕挪开一米,这心情也不会再有。而我们是没有权利把子孙后代到曹雪芹故居瞻仰的机会剥夺掉的。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缺一便不能成为“故居”。曹雪芹是中国的文圣,仿佛法国的雨果,是绝不能动的。至于曹的这所住宅后来是不是大修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个不能毁掉的包括原物的建筑空间。如果你们真要开路,完全可以把它作为一个中心小岛供在那里,房子修缮后烘托一下,反而成了一景。曹雪芹故居是北京的重要旅游资源之一,怎么可以毁掉?另外,我非常反对另开一条平安大道。建议最多路宽三十米(如此就不是小岛,而要开弯路绕过去了)。

文化是北京的宝贝而不是累赘,虽然市府自己也这么说,但遇到问题依然以累赘处理。

2000年7月27日

菖菖市政府领导:

我于一个多星期前从巴黎回到北京。

现曹雪芹故居面临拆除令我非常着急。即便此故居还没有得到学者们的一致认同,但倾向性是非常强的。因此我不理解为何如此急于拆除。在北京这个地方,“文化事大,马路事小”,何况涉及曹雪芹这么一位地位相当于法国雨果的中国文圣。

这几天我见了三个人,一个是文物局局长,一个是红学专家周汝昌先生,一个是掌管拆迁的副区长,互相交流了意见。对于周汝昌老先生,我感到他对同意拆除已有悔意,经他考虑再三,奋笔写出了附在后面的这封信,希望此信能影响市府的决策

我其实是同意周老先生的意见的,即不单保留广内大街207号院,而且保留整条原蒜市口街。我对副区长讲,这条街完全可以借用曹雪芹做成一条文化街和旅游景点,与“红楼梦”有关的一切都可以形成卖点,比如书店、画店、戏院、服装店、饭馆(用“红楼梦”里的菜谱做)、风筝店和风筝工艺班(国人和外国人都可以入班学习)等。这一段四百米长的街道,定会做得丰富多彩,再与不远处的卧佛寺连成一条旅游街,会招徕全国各地多少游客!又能使崇文区政府收得多少商业税!再加上崇文区文化地位的提高。

至于启动资金,可以同时走几条路,如银行贷款和向全球华人募捐(崇文区政府可与红学会联合操作)以及原蒜市口路段上现有商贩的自我筹资等。再至于207号院,据我了解,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有关学者已根据种种资料认定那里为曹氏故居,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有争议而把它铲除。中国只有一个曹雪芹,这里是动不得的啊。

然而现机器已经启动,原蒜市口已开始拆迁,望市府能听取知识界的呼吁。

附件:

有关部门领导同志:

北京市崇文区原蒜市口街[2]本有我国文学巨人曹雪芹之故居,其价值足可与英国之莎翁故居相捋,是中华文化的一个代表形象,必须设法保存,以展示于世界文林学苑。

今闻此区行将拆改,而曹雪芹故居之确址尚未考定,谨以最诚恳的心情呼吁请求,务宜将蒜市口街全保存勿毁,以免造成无可挽救的巨大文化损失!保留之后,可以从容考定,使学术界取得共识的认可,实为幸甚!

敬礼!

周汝昌

2000年7月23日

2000年7月28日

菖菖市政府领导:

在我昨天递过给您的信之后,广内大街207号院又发现了一个新的佐证。这是院里一位居民交给张书才先生的,是一块匾,上面写着“日壮鸿猷”,猷是曹雪芹父亲的号。这个发现是非常重要的,有红学会的人拿着它给周汝昌先生看,周先生十分重视,态度又有进一步的转变,比我昨天附上的周先生的信更进了一步。我相信不久后他对此院的想法就会与红学会大部分人一致了。(www.xing528.com)

问题是现在情况非常危急,请一定保护好这座院子和原蒜市口街,这一段马路希望千万不要展宽。

2000年8月4日

菖菖副区长:

现红学界已联合签名提议保护蒜市口街,周汝昌先生称那里每一步都有曹雪芹的脚印,昨天他还让女儿给我打电话问我那里怎么样了,是不是停止拆除了?另外北京政协也采取了行动,我还不知结果,只知昨天文物局局长向一记者表示这件事他不再做主,而转由北京市政协操办。

无论如何,望您谨慎行动,否则责任重大。现海外已有多种华文报纸在报道,同时可能会惊动高层,因那里也有不少红楼梦迷,包括邓小平的夫人卓琳。

您已答应过我先不动那个院子,但您手下的民工可能还有人不知道这个情况,因我看到几间门脸被拆除,幸亏顶子还没有挑(千万不要挑!),请您一定让下面的人明白您的意思和这件事的严重后果。

另外,我听住户马家说这两天你们一直在催促他们搬家,我则非常希望他们留下,以便看护这座有巨大文化价值的院落(已被百分之九十的专家认定),否则民工是不长眼睛的,谁知哪一铲子就铲错了!同时,即使在以后,若大家的呼吁成功,若此院落变为曹雪芹故居及纪念馆,我也希望是由马家来承担日常管理和接待。马家买下此房已有一百六十年历史,几代人在曹雪芹的气息中已生活了上百年,让他们做接待与让别人做绝不是一个味道,而且仍生活在其间(纪念馆中留几间自住)更能使故居显得生动,显出一种活的延续。

华新民著《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

2000年8月5日

菖菖市政府领导:

昨天上午,五六个人走进曹雪芹故居(广内大街207号院),卸走了那个珍贵的井口石(高一尺见方,二百多斤重。据住户的描述)。

我不知道这是谁干的……

另外,我听说政协提出要保207号院,红学会提出保蒜市口街,并非两者之间有什么分歧,只是互相之间没有通气而已。主要的精神即大家都要保护就是了。我因此建议市府是否可以为此紧急召开一个会议,把这两方面的人召集在一起,再有规划人员。赶紧做出个决定吧。至于蒜市口街在曹雪芹时代到底有多长,是二百米、三百米还是四百米,这在规划局一查就能查出来的,十分容易。

就像周汝昌先生所说,蒜市口每一步都有曹雪芹的脚印,请把这些脚印都留下来吧。他前天还让女儿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情况怎么样了,是不是停止拆除了,等等,非常焦急。还有,我在此做一个更正:“日壮鸿猷”的猷不是曹雪芹父亲的号,而是他祖父弟弟的字。

2000年8月16日

菖菖市政府领导:

这是我为207号院和蒜市口街写的最后一封信了。

我刚刚听说,政协已经同意迁址做曹雪芹文化街。如果这是真的话,我不如管政协叫做“妥协”。

而且这种妥协,即便仅从经济利益上来讲,也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因为从号召力上来讲,一条以原蒜市口做的真“曹雪芹文化街”,和在旁边不远处建一条假的完全没有曹雪芹气息的文化街,其结果必然是不一样的。假设我是南方来的一个游客,我一定会被蒜市口街的真实而吸引,走进将来这蒜市口街的画店或药店,我会感觉与曹雪芹擦肩而过。而若它不是在原址上,它就不会有吸引力,因为它丧失了历史感。

【注释】

[1]选自《为了不能失去的故乡——一个蓝眼睛北京人的十年胡同保卫战》之第四章第一节。

[2]乾隆时期的蒜市口街,西至现广渠门内大街,东至缆杆市(即向东南拐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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