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佛关系的私人化现象
信仰最初是社会关系的一种形式,后来才逐步演化为一种纯粹的精神关系,成为纯粹的信仰。G•西美尔认为,“信仰最初只是人与人之关系的一种形式”(4)。信仰体现了信仰者对于某个他者(超越体)的信任和忠靠性情感。而宗教作为一般社会关系的形式化和规范化,使这种信仰中的信赖和忠靠关系得到强化,并从其他关系中独立出来,依其独特的旨趣重新规整社会关系。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宗教形式既由社会形式转化出来,而其成形和发展,又反过来对其赖以形成的母体—社会形式产生规导作用。
因此,佛教信仰的真实内涵,实际上就是人佛关系的一种神圣建构,人佛关系特征的变化反映了社会人际关系、身份地位的变异。关键的问题是,在佛教信仰的表达与实践过程中,如何处理和超越这种关系,方才是真实的殊胜的佛教信仰。
上述的这种私人化的功德信仰现象,其背后所折射出来的,是社会人际关系,社会贫富、身份贵贱关系。这种信仰的社会特质,本质上是一种私人化的神人关系、圣凡关系。这种信仰方式,采用的是私人,甚至是隐私般的表达方式。佛菩萨对自己的保佑,或许与别人没有关系,就好像人们到寺院里烧香拜佛那样,各自卖香,各自求佛,私下许愿,天机不可泄露;愿望一旦满足,各自还愿,个人心机,个人自了。而一般庶民百姓、学者、白领、富人,甚至是官员,无不对此津津乐道,投身其中。
这种私人化的信仰,就其一般社会特征而言,可说是现代社会公民的独立自由精神选择的结果。它表现了中国人对个人信仰及个人信任的倚重,对制度宗教及其制度信任的一定质疑。信仰是个人的事情,唯有私人的信仰才可靠。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信仰的私人化现象,则反映了一种宗教危机。这种宗教危机与三十年来的信仰危机现象不一样(5)。宗教危机的主要内涵,是人们有了信仰,却不一定要寻求与信仰有关的精神归属;人们有了宗教信仰,也不一定就信仰宗教,特别是对宗教制度所整合的信仰方式表示了自己的怀疑和出离。这也就是欧洲社会现代化过程中曾经有过的“信仰但不归属”(beljefbutnotbelongjng)的问题。从佛教信仰的角度来说,私人化的佛教功德信仰在一定意义上是对以往制度型佛教或以“寺院中心”为基础的僧团佛教的出离。它虽然是个体价值观的相对自由空间,同时也是私人信仰合法性空间的一个表征。但是,它与制度化、组织化的宗教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及其彼此出离的问题,则成为了当代中国佛教发展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www.xing528.com)
私人化宗教信仰现象的产生与宗教界受商业化的影响有关。近年来宗教界某些商业化、功利化等方面的影响,宗教权威被私人信仰方式悬置起来,人们仅仅是选择了自己的信仰,以区别于对宗教信任的选择,同时也不愿意接受宗教组织的制约。
就其实质而言,其关键还是制度信任的危机,人们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对宗教组织或有组织的宗教信仰的信任。(6)这说明人们依旧局限在熟人社会的交往关系之中,仅只是信任那种能够见得着、能够把握、能够给自己带来利益交换的私人关系、人佛关系。这种仅只是信任人际关系的信仰方法,不得不影响到人佛关系的象征交往,不得不左右了人佛交往的社会学意义。于是,个人致富,个人奋斗,信神不信教,信佛不进寺,他们依赖自己的人际关系,不去信任熟人之外的任何关系。这就造成了宗教信仰层面的身份认同危机。
这种私人化的信仰现象,就宗教的信仰关系而言,可说是一种宗教个人主义。它主要表现在人佛间的交往关系之中,是从佛的信仰那里获得的一种独立、自在、个我的信仰方法,同时也是宗教权威与个人信仰自由之间的矛盾结果。它的主要特征,是信仰超越了宗教,在于对宗教体制的出离,为自己个人信仰而不选择对宗教体制的信任与依赖。它是宗教信仰,但不归属于制度宗教;有信仰,却无宗教约束。仅只是以自己方便的路径、方法来表达自己的信仰,依据自己的身份、地位、要求,来满足自己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寄托。
这种信仰私人化的普遍现象,说明当代中国社会的基层结构,基本上还是一种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7)。它的主要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礼仪交换、精神关怀,依旧决定于私人之间的关系网络,是一种制度化权力与个人利益、私人信仰彼此交换、整合的结构。在佛教层面,它们则充分彰显了佛教信仰的现代性问题(8)。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