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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示范社建设

时间:2024-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六章走向示范社第一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一般都有一个或数个“能人”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在专业合作社成长初期,由于受素质、能力等方面条件局限,要促成相对弱小、分散和缺乏合作意识的农民走向联合,除加强政府引导、扶持之外,注重发挥农村“能人”的领头、示范作用显得尤为重要。3.有章程合作社要根据示范章程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并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示范社建设

第六章 走向示范社

第一节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诞生,一般都有一个或数个“能人”起着至为关键的作用。在专业合作社成长初期,由于受素质、能力等方面条件局限,要促成相对弱小、分散和缺乏合作意识的农民走向联合,除加强政府引导、扶持之外,注重发挥农村“能人”的领头、示范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按照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然而,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践中,却出现了“能人”决策、“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原则不协调的困惑。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能人”在经营中,希望以自己对市场的判断,作出及时、灵活的经营决策;而民主管理原则要求,社内的重大决策需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投票决定,由此可能造成决策滞后、延误商机;其二,“一人一票”的举手机制,虽有利于防止产生“内部人控制”,但同时也可能对“能人”投资、“能人”决策、“能人”治社的积极性、主动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三,实践中,由于农民对“能人”的过分依赖和特殊信任,又往往使得“能人”独当一面,大包大揽,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有利于走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原则不协调的困惑,构建“能人”治社与民主管理相协调的运行机制。

无论是为吸收和筹集资本金、拓展合作社业务,还是为强化合作社组织与其成员之间的联系、增强成员对组织的依附感而言,合作社都应实行按股分配。然而,合作社作为农民自我服务的组织,本身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产生的盈利主要来自于组织与成员之间的交易量(额),由此又要求合作社应当实行二次返利,即按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进行分配。现实中面临的难题是,合作社的大股东往往同时也是合作社的创办人、管理者,他们希望只实行按股分配;而作为成员的农民投入股本少,则希望限制按股分配,主要采取按惠顾额返利的分配方式。

因此,有必要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一、要做到“七有”

1.有办公场所

合作社要根据自身实际,结合方便社员的目的,建立适应需求的独立的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室桌椅档案柜,挂相应牌子。

2.有机构

合作社要根据合作社法及章程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员名单要上墙。

3.有章程

合作社要根据示范章程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章程,并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章程要上墙并在办公室留有文本资料。

4.有成员

合作社要有符合《合作社法》规定的成员数,并按章程规定吸收社员。

5.有成员出资

合作社在吸收社员时必须按章程规定收取社员出资入股。合作社要出具社员入股股金单,并在“社员证”上予以记录。

6.有计算机

合作社要配备计算机并接入互联网,用以掌握和发布有关信息,进行产品监控检测等,提高办公电子化水平。

7.有分配

合作社盈余要及时分配,其中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的分配比例不得低于60%。

二、要明确各岗位职责

要对理事会、理事长、监事会、执行监事、技术部、营销部、财务部工作职责、会计员、出纳员等进行定岗、定责,并要求其各司其责。

三、坚持社务公开制度

1.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2.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要定期张榜公布。

3.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4.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5.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6.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7.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四、做好档案管理

1.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2.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3.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4.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5.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6.统一账簿及会计核算。合作社作为经济组织,必须要建立账簿,并对所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账内核算。账簿要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账本。进行会计核算时,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要重点做好成员账户、收益分配的核算。

第二节 努力搞好标准化建设

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农副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传统农业,以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和建设现代农业的发展过程,对于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意义重大。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有利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控制农业生产过程,提高农业生产组织管理水平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优化农业生产要素的配置,促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科学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农业行政管理能力,提高农业素质和效益。总之,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要做到“六统一”

1.统一种苗供应

要保证产品质量,所有种苗必须由合作社统一供应。

2.统一生产资料供应

以合作社为依托,做好为社员提供所需的、符合生产标准的雏种种苗、肥料饲料化肥农药等的统一供应,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要做好与社员合同签订、生资进出的相关记录。

3.统一技术标准和服务

要在合作社内部制订统一的产品生产标准或组织实施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所制订标准要形成文本,并置合作社办公场所,便于社员查阅;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员进行生产技术培训,培训情况要有详细记录;要及时帮助社员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方面的困难,活动情况有记录;要多方搜集有关农产品市场供求、价格等信息,及时向社员发布。信息服务要记录内容、时间、来源等。

4.统一产品销售

合作社要多方联系客户,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帮助社员进行产品销售。合作社为社员销售量不低于社员产品总量的80%。要与社员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和销售合同、与客商签订销售合同。委托供销产品要在“社员证”上逐笔予以登记。(www.xing528.com)

5.统一注册商标

合作社要为农产品按要求注册商标,并要求所有成员的产品都要统一使用合作社注册的商标。

6.统一包装品牌

这有利于放大品牌效应,合作社要努力实施品牌策划和专业营销,致力挖掘品牌价值文化内涵。

如果申请供销社系统示范社,还需正确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志。

二、抓好标准化基地建设

农业标准化基地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载体,也是从源头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业标准化基地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重要环节。

1.基地环境管理

要保证成员的生产基地环境,包括土壤、水、大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依托当地的农业环境监测机构,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控制内源污染和外源污染,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2.基地布局管理

要保证成员的生产基地尽可能连片集中,形成一定规模,初步形成专业化和区域化的生产格局。

3.基地投入品管理

要保证基地成员的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国家的《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可能引导基地成员使用生物农药,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并逐步实现对基地成员的生产资料统一供应、统一使用,病虫害或疫病的统一防治等服务,确保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

4.基地生产过程管理

保证基地生产全过程按照统一的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要建立由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和田间档案记录员组成的质量保证工作组织,指导基地成员生产,建立田间管理档案,配备基地检测设施,健全基地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三、狠抓产品质量安全

第一,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型零售超市的对接,积极引导安全农产品进超市,集成发挥合作社、龙头企业、超市在行业中对质量安全的影响力和控制力。

第二,增强各合作社行为主体的质量声誉意识,建立健全食品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和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为食品产业提高质量声誉和食品安全水平提供良好的体制环境支持。

第三,做好对成员加强质量安全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同时,要提高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从而迫使企业杜绝假冒伪劣行为。

第三节 培训技能化成员

合作社教育是以合作社的发展为目的所进行的关于合作意识、合作社知识、合作社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和经验的教育、培训。发展合作社教育的必要性体现为以下几点。

第一,合作社教育是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之一。从合作社在各国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来看,虽然产生的历史背景、发展的环境各有差异,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千变万化,但它们作为合作社,其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在国际合作社联盟最新的文本——《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宣言》中,更是旗帜鲜明地指出:“合作社要为社员、社员代表、经理和雇员提供教育和培训机会,以便他们更有效地为合作社的发展作出贡献。合作社还要向大众,特别是向青年和重要的传播媒介宣传合作社的性质和优越性。”

第二,合作社教育是合作社自身的内在要求。合作社是典型的人合组织——社员既是劳动者,又是所有者,更是合作者。这就要求所有社员首先要具备合作意识,同时还要掌握合作知识以及相关的技能。对于农民至少占成员总数8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必须投入必要的人、财、物,以发展各方面的教育和培训;通过对合作社成员的教育和培训,使他们深入了解合作社的原则和制度,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团结精神,促进合作社的发展。

第三,合作社教育是合作社良性发展的重要保证。目前,中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绝大多数规模小、管理不规范、市场竞争力不强,这与目前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尤其经营管理人员,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合作社教育等方面不无关系。从欧美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对从事农业人员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基本都受过高等教育,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更是需要接受专门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合作社制度、合作社管理、合作社经营,甚至市场营销等专门知识和技巧。这些教育和培训使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具备了专业的管理知识、丰富的营销经验和较强的驾驭市场的能力,充分保证了合作社的良性发展。

因此,要大力培训合作社培训技能化成员,具体可以做到:

第一,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的联系,争取更多优惠甚至免费培训机会。

第二,突出特色,循序渐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合作组织的组织形式、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等都要和农村社会生产力水平、经济发展程度等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三,必须坚持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始终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使合作组织真正成为农民社员所有、社员所控,并为社员服务的农民自助组织。

第四,要有较强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分类别、分层次进行。特别是要加强电脑培训,以年轻一代的农民为目标,从点滴做起,加快信息化在农村普及的步伐。

第四节 坚持实施品牌化经营策略

品牌是代表企业或产品的一种视觉的、感性的和文化的形象。它不仅是商标标志,也是信誉标志,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不仅仅是一种产品或服务,而是一个组织、一种象征。提高品牌竞争力的前提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合作社作为一种合作制企业,其核心竞争力是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要素,如经营规模、服务功能水平、规范管理程度、产品特色和质量等。品牌竞争力是企业竞争力在市场上的商品化的表现,也可以说是企业竞争力物化的表现。因此,组织实施好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应成为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一项重要任务。增强品牌意识,打造独特品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竞争优势的关键。要强化品牌意识,注重品牌建设,真正以信誉和品牌赢得市场竞争。

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这给加快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指明了新的方向。从世界范围经验看,无论是东亚国家的小农合作社,还是欧盟的合作社,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合作社绝大多数最终是不成功的。很多示范合作社经验证明,在组织好标准化生产同时,着力在产品加工和营销、品牌化建设方面多下工夫,就能使合作社快速发展,农民收入明显增长。目前,农户经营在“产”和“销”两个环节,总体上说,“销”的环节明显薄弱、滞后。突出表现在分散经营农户与市场之间出现种种不协调现象;产品分级、保鲜冷藏、包装储运、品牌营销等环节比较薄弱;农民生产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并没有买出很好的价格,增加更多的收益。因此,切实加强合作社品牌化建设,任务已十分紧迫。合作社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提高以品牌支持专业合作社营销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创立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专业合作社增效增收。

第二,更新观念,树立品牌竞争意识,着力提升品牌影响力。合作社品牌影响力是指品牌开拓市场、占领市场并获得利润的能力。必须清醒认识到,农产品、加工食品面临十分激烈的市场竞争,品牌影响力的竞争也是很激烈的,突出表现在奶制品食用油制品、肉制品方便面等品牌集中度已很高。对于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起步晚、规模小,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要更新观念,大胆创新,创立名牌产品。

第三,特色农产品发展是农业品牌创建的突破口与重要途径。发展特色农业可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因为特色农业可以创造消费热点,抢先一步占领市场,赢得产品时间差,扩大农产品市场,获得竞争效益。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技术的比较优势;着力开发特色农产品品牌。

第四,产品质量是品牌的生命和生存的基础。只有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誉度增加,生产出的农产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才能被市场认可,才能被消费者所认知,合作社才能不断地扩大再生产,向前发展,品牌才会越来越有“效应”。

第五,注重培育诚信观念,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合作社要率先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培育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影响力,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拥有自营出口权,主动参与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

第七,注意依法保护创立的品牌。

第八,合作社之间进行联合,共建品牌,可以通过交换形成规模经济,可以使小农户形成有相当规模的企业化经营,甚至是集团性的企业化经营;可以逐步克服品牌农产品发展的价格障碍和规模瓶颈等制约因素,提升产品品牌影响力,为农民收入增长构建一种长效机制

第五节 力争做好市场化对接

通过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整合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和生产要素合理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租赁、入股等形式,把分散闲置土地盘活,进行集中经营,实现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的转变,土地得到充分利用。部分农民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后,从种植业中解放出来,投入到第二、三产业,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产业发展和产品需求信息,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行生产,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进行有效对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较好地改善农民进入市场时“买难”“卖难”的弱势群体地位,避免了市场波动给农民造成损失。作为合作社,理应义不容辞从以下几方面自觉地做好市场化对接。

第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加工信息化,全面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第二,在各中心城市建立农产品流通信息中心,强化农产品流通中心的流通加工信息功能,积极引导流通中心根据农产品市场的需求特点,积极开拓,不断进行技术、加工工艺、加工方法、原料采购、运输、销售活动的创新,逐步实现加工规模化、技术设备现代化、资源利用综合化,以努力收容消化广大农村“卖菜难”的难题,全面顺利完成农超对接。

第三,做好农超对接,就是要加快信息化进程,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农村物流和商流的各个环节中去,给农村生产和流通企业以有力的支持。要不断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合作社、自助会为代表的现代化农村流通方式和服务方式,并把这些现代流通方式和服务方式带动农超对接的建设和改造,以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服务为核心,提高“超市+合作社+农户”经营管理水平。

第四,推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发展在线农超对接平台,鼓励上网卖(买)菜等新型消费模式发展;另外,还要以信息化手段建立质量可追溯系统,加强农产品跟踪管理,提高生鲜管理与食品安全,避免造成大量损失和浪费,促进农超对接信息化、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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