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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谬就谬法,戏谑升级,理性说服力有限

时间:2024-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文妙在将谬就谬,使戏谑升级,而侯跃文却没意识到升级的妙处。将谬就谬则是升级的方便法门,明知你荒谬了,我要将你的荒谬往更谬处推演,不过我荒谬的根据是从你那里来的。在通常的辩论中,将对方错误愈是迅速加以指出,愈是有水平。阿凡提得知后就去替脚夫打官司。到了那天,阿凡提故意迟到。阿凡提的胜利是模仿荒谬推理的胜利。不过这种将谬就谬的幽默即使有攻击性也只是戏谑的性质,很少有真正的理性逻辑的说服力。

将谬就谬法,戏谑升级,理性说服力有限

一不要立刻纠正对方的荒谬,而是模仿他的推理方法,便戏谑意味升级——

在人际交往中,互相幽默地攻击有两种,一种是纯粹戏谑的,主要为了显示亲切的情感引起对方的共鸣,或者为了炫示智慧,引动对方欣赏。一种是互相斗智性的,好象进行幽默升级的比赛,互相争上风,这时的调笑性比攻击性更重要。当然有时攻击性是很凶猛的,但表现形式是很轻松的。不管有无攻击性,都以戏谑意味升级为上。将谬就谬乃是使戏谑意味升级的常用办法。即明明知道对方错了,不但不予以否定,反而予以肯定。肯定的结果是更彻底的否定。

1990年中央电视台春节文艺晚会上侯跃文演出的“丢脸”的小品相声,最后归结到没有胡子上,究其原因乃是脸皮太厚,胡子钻不出来。这并非侯跃文的创造,而是来自一则西方的笑话。原文妙在将谬就谬,使戏谑升级,而侯跃文却没意识到升级的妙处。

一位小姐与一位先生在聊天。小姐认为世界上最锋利的是这位先生的胡子。这位先生不解。小姐说:

“你的脸皮已经够厚的了,但你的胡子居然还能破皮而出。”

这显而易见是戏谑性的,因为其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荒谬的。与其说显示了先生脸皮之厚,不如说显示了小姐口齿之伶俐。在戏谑性的互相攻击中,戏谑性要递增,但方向要恰恰相反。正如中国古书上所说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另起炉灶自然也可,但很难以递增效果显示出自己的幽默胜于对方。将谬就谬则是升级的方便法门,明知你荒谬了,我要将你的荒谬往更谬处推演,不过我荒谬的根据是从你那里来的。这个故事中的先生用来反攻这位小姐的办法正是这种办法:

他笑嘻嘻地反问小姐:“小姐,你知道吗?你为什么不生胡子?”小姐自然不知道。

“因为你脸皮更厚的缘故,连尖锐、锋利的胡子无法钻破。”

这位先生反攻小姐的根据并不是另行构思的,而是从小姐攻击他的逻辑中引申出来的。既然我有胡子是因为胡子尖利钻透了皮肤,而你没有胡子则是因为皮肤更厚,再尖利的胡子也无用,同样的前提得出相反的结论,指向不同的目标。

这种以谬攻谬的幽默的特点是后发制人的。关键不在于揭露对方的错误,而是在荒谬升级中共享幽默之趣。而要达到这个目标,得有模仿对手推理错误的能耐。在通常的辩论中,将对方错误愈是迅速加以指出,愈是有水平。而在戏谑性幽默中则不然,不但不能揭穿它,反而要去模仿它。要沉得住气,才是幽默家,沉不住气,只是小聪明而已,所谓不动声色,大智若愚者,上也。有一个阿凡提故事说脚夫在一家客店里吃了一只鸡,店主人后来让他几百倍地偿还,理由是鸡能生蛋,蛋能孵鸡。阿凡提得知后就去替脚夫打官司。到了那天,阿凡提故意迟到。法官追问原因,阿凡提说:“我明天就要种麦子了,可是我的麦种还没有炒熟呢!”(www.xing528.com)

法官骂他疯了。

阿凡提平静地说:“既然炒熟的麦子不能下种,难道吃下肚的鸡还能下蛋吗?”

阿凡提的胜利是模仿荒谬推理的胜利。

在这种情况下,制胜的是荒谬结论,但是引申出荒谬的推理过程更重要,它必须是准确模仿的产物。要一眼看出并迅速抓住对手推理过程的荒谬要害,如法炮制。

模仿荒谬推理能力的大小,取决于类比能力的大小。对方在这一件事上荒谬,你把荒谬回敬给对方时,你得从中抽出身来,到另一件事上去。哪怕两件事极不相干,只要在道理上能够有类比就成。有时,也不一定要后发制人,也可以先发制人,关键是抓到类比。

一个高利贷者向阿凡提借锅,阿凡提说:“我的锅正在生娃娃。”高利贷者很吃惊:“锅还能生娃娃吗?”阿凡提反唇相讥:“你的铜钱怎么能生娃娃呢?”

这里并不是先抓住对方推理的错误,而是抓住对方职业的特点,使之与一件绝对荒谬的事情类比起来,向对方发动攻击。一般地说,这种先发制人的幽默,攻击性强于一般纯调笑性的幽默。不过这种将谬就谬的幽默即使有攻击性也只是戏谑的性质,很少有真正的理性逻辑的说服力。因为凡幽默之推理都是歪理,大抵只是借助一个很片面,很不充足的理由来推理才有荒谬之趣味,如果是以很全面很充足的理由来推理,就很正经,没有任何幽默之趣了。

一户人家,一贫如洗,有贼来偷,主人虽知,但很坦然,听贼自偷。贼摸到米缸,脱下身上夹袄去包,主人想到此乃明日饭食不可麻痹,遂顺手将贼之夹袄牵到自己身上。贼寻夹袄不着,惊醒主人之妻,妻乃唤主人速起捉贼,主人云:“没有贼,睡吧!”贼乃答:“没有贼,我的夹袄哪里去了?”

贼的答话是全故事的焦点,高潮所在;从幽默的结构来看,有巧合的精致性。主人把贼的夹袄拿去了,贼就根据这一点回答主人之妻的问题:肯定有贼。可是,如果按当时的现实情境全面考虑,贼是不可能敢于这样回答的。但是这是现实之正理,而不是幽默之歪理。按幽默之歪理只要接着荒谬的前提模仿错误的推理方法,得出更加荒谬的结论,那就是“合理”。而不这样,老是考虑没有一个小偷敢这样回答,倒反而不合幽默之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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