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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举教育的畸形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史概论

时间:2024-06-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科举制度也是最终造成中国近代自然科学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之一。明中后期,会讲式书院是书院教育发展的主流。明代对书院的四次禁毁,都是统治者为了遏制思想的自由发展,力图加强专制统治的极端行为。这种对书院教育的压制和打击一直影响并持续到清初。

中国科举教育的畸形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史概论

第四节 科举教育的畸形发展

一、“八股”取士

科举考试在明清两朝成为广大士子进入仕途的惟一出路。为了牢固地控制人民思想,遏制各种反抗精神,明清统治者规定考试中必须采用八股文体做文章。

八股文体规定一篇文章必须要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即点明题目要旨;承题即承接破题做进一步的说明;起讲、入手都是进入正题前所做的铺垫;而起、中、后、束股四部分则是整篇文章正式的议论,每部分都要用两相比偶的文字写成,部分之间还要用固定的虚词诸如“今夫”、“苟其然”、“也乎哉”等联接,结构非常死板。统治者还规定八股文的命题必须出于四书之中,而且须以朱熹的集注为准。知识分子们根本不能有自己的思想,也绝不可以联系社会实际进行发挥,只能“代圣贤立言”,学着古人的语气去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统治阶级给读书人的惟一出路就是科举考试,而八股文又是在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的惟一工具,因此许多读书人把一生的精力都用来钻研这种毫无价值、空虚无物的八股文体,死啃经书,到头来只落得把自己变成了迂腐不堪之人。

八股取士是统治阶级用来愚弄和钳制人们思想的一种专制手段。对于八股取士的危害,一些思想进步的学者、思想家们已经有了清醒的认识。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指出:“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日知录》)他认为八股取士的危害甚至超过了秦始皇焚书坑儒之举。清代学者徐大椿(字灵胎)也对八股文予以了深刻的讥讽:“读书人,最不济。背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变做了欺人技。三句破题,两句承题。摇头摆尾,便道是圣门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嘘唏。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教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商衍鋈《清代科举考试述录》,三联书店1985)

八股文的危害确实如此,在明清两代实行八股取士的500年间,八股文所坑害的年轻士子何止千万,他们执着于四书五经,因循守旧,愚昧不堪。这种科举制度也是最终造成中国近代自然科学落后于西方的重要原因之一。封建统治者们希望利用八股取士来巩固他们的统治,可惜却事与愿违,从八股文堆中挑选出来的那些腐朽官僚们,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只会加速封建王朝的覆灭。

二、禁毁书院

书院在明朝兴起于成化、弘治年间,发展于正德嘉靖以后。明中叶以后,由于科举日重,学校日轻,学子们无心向学,读书之事形同具文。面对这种情况,理学家们为了拯救时弊,纷纷创立书院,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故书院教育迅速发展起来了。

明代书院的教育形式大体有两种:考课式和会讲式。考课式书院以服务科举为宗旨,教学以学习制艺为主,这类学院实质上与官办学校的性质差不多,是科举制的附庸。会讲式书院则是以发扬学术为宗旨,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理学。明中后期,会讲式书院是书院教育发展的主流。关于书院教育的作用,《明德书院记》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凡以萃俊而专业也。业专则理明,理明则士习端,而知向方。是书院者,辅学以成俊者也。”书院的兴盛是由讲学之风的兴盛所带动的,它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实践,并且它也确实起到了这个作用。(www.xing528.com)

但是书院在明代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统治者为了制造有利于其统治的思想氛围,对书院教育进行了残酷的镇压。嘉靖以后曾发生过四次对书院的禁毁。嘉靖十六年(1537年),御史游居敬弹劾吏部尚书湛若水、王守仁私创伪学,倡导邪说,要求将他们罢黜,并禁毁他们的著作及其门人私创的书院,朝廷认为他们的著作并非邪说,不宜禁毁,但仍“罢各处私创书院”。这是禁毁书院的第一次,范围与影响都不大。第二次在嘉靖十七年(1538年),吏部尚书许瓒上书指出有些地方擅自私立书院,刻印书籍,“供亿科扰”,应予以撤毁。明世宗“即命内外严加禁约,毁其书院”。第三次是在万历七年(1579年),张居正执政,对士大夫竞相讲学的风气极为厌恶,他认为书院讲学是“徒侣众盛,异趋为事”、“摇撼朝廷,爽乱名实”,是掌管天下教化之人所应深深忧虑的,于是奏请朝廷禁毁天下书院。这次禁毁的规模之大远远超过前两次,手段也更为严厉。第四次是天启五年(1625年),时宦官魏忠贤专权,东林党人利用书院讲学讽议朝政,为了打击东林党人,镇压不同政见,不仅屡兴杀戮,所有的书院也一律严令禁毁。

书院是弘扬和研讨学术的专门场所,同时书院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一个补充形式,对文化的传播和人才的培养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明代对书院的四次禁毁,都是统治者为了遏制思想的自由发展,力图加强专制统治的极端行为。这对于思想文化的自由传播和发展都是大不利的。这种对书院教育的压制和打击一直影响并持续到清初。

三、沿袭损益:明清的学校

明清的学校教育形式多样,中央与地方都设有学校,中央有国子监,地方上有府、州、县学。

明初设立了三处国子监,即南京国子监、中都国子监和北京国子监,但是中都国子监只存在了十六年,所以明代的国子监就剩下了南、北两监,亦称南北两雍。清朝建立后,把原明朝的北监加以修缮,作为其中央最高学府(南监改为府学),亦称太学。清朝国子监生源的类别与明朝基本相同,略有损益,现以清代为例略加说明。

清代国子监的学生有监生、贡生两大类。监生有四种:特由皇帝恩赐入监的叫恩监;祖、父辈对朝廷有功绩,其子孙因而得以入监称荫监;由增生、附生选优入监的称优监;由优秀童生援例抱捐的监生称例监。贡生包括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例贡六种。岁贡指各省学政在自己所辖府、州、县学生员中按资历选送到国子监的学生。一般情况下,府、州、县学的学生至少要有十年以上的学龄,才有参加岁贡选拔的资格。恩贡是指国家每逢遇有重大事件,如皇帝登基等庆典,为显示皇恩浩荡,特别恩赐到国子监学习的学生。拔贡,也叫选贡,即地方学校选拔品学兼优者送入国子监深造。优贡,指地方学校不拘资历,只凭生员文行,择优选送到国子监学习。副贡,指各省乡试,有文理优长者,取做副榜,由副榜贡入国子监。例贡,指由增生、附生援例抱捐贡生的。监生可享受免除赋役的优惠照顾,另外,在监的监生每月能领取一定的月俸,岁时节令还会发给布帛和赏钱。他们学习的内容以四书、五经、《性理》、《通鉴》为主。国子监负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明朝的监生入仕的很多,监生做官没有一定的次序和范围,他们几乎无官不做,大到从二品的布政使,小到九品县主簿。

明清的地方设有府、州、县学。府、州、县学的学生称为生员,生员也享有很多特权,因此,地方学校的生源都是供大于求。生源的入学都要经过严格的考试,明朝最初是由三司和府、州、县官共同主持考试,后来在布政司下设立儒学提举司,专门管理地方学校。清代在每省设提督学政一人,掌管学校的政令及岁、科考。初入学的生员称附学生员,俗称秀才。秀才亦是功名,与一般老百姓是不一样的,如果秀才犯事,见官时,只须打躬而不用下跪,严重时也须先革去功名,然后才能按老百姓处理。地方学校的学习内容也是以四书、五经、《性理》、《通鉴》为主。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教育形式。明朝设立了许多培养专门人才的机构,如武学、医学、阴阳学等,武学是培养武职人员的,医学和阴阳学则属于自然科学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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