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审美活动的性质
人类最早的审美活动是什么样子,很难说的了,现在人们对人类最早的审美活动的研究,所依据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地下考古的发现;二是对地球上残存的原始部落所做的考察。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都是很多的,尤其是后一方面的研究。英国布雷泽的《金枝》从原始巫术与宗教的角度去研究审美与艺术的起源,材料极为丰富。不过,以上两方面的研究都存在一个问题:你何以认定原始人的某种活动是审美活动?其实,现代人是按照现代的审美观点来认定原始人的审美活动的,以己之心去猜度原始人之心。这种猜度可能是对的,但也很可能是错的。
基于此,我们认为,研究审美活动性质,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的认识,而不是所谓原始人的认识。
审美活动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活动,只能从经验的事实出发。
首先,任何活动都表现为主体与客体的一种关系,凡活动都有活动的主体,也都有承受主体活动的客体,因此,活动都表现为一种关系。审美活动是以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来进行的。那我们为什么又不以审美关系作为出发点呢?这是因为,关系相对于活动来说,它是静态的,是精神性的认定,离开活动其实就没有关系。关系说到底,是活动的静态凝定,活动才是根本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在认识与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形成的,没有这种活动又何来人与自然的关系呢?所以,我们不是从关系出发,而是从活动出发。值得说明的是,尽管活动比关系更根本,然而这二者不可分,“关系”是活动的静态凝定,“活动”是关系的动态过程。离开活动的关系与离开关系的活动都是不可能的。
其次,人作为生物,其活动当然是一种“生命活动”。应肯定人的生物性,这是人与自然的天然联系,不能一谈到人的生物性就如履薄冰,生怕别人说这是否定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不是与生物性对立的,而是在生物性中有社会性。离开生物性的社会性,人就成为“超人”,这是不可想象的。不过,人作为主体,他的生命活动与动物的生命活动有根本性的区别。马克思说:“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生活本身却仅仅成为生活的手段。”(1)这里,“生活本身却仅仅成为生活的手段”一句,非常重要,生活本身不仅是目的,而且也是手段,这才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奥秘所在。为生活而生活,生活本身就是目的,这是动物式的生活;生活除了活着,还有别的更重要的意义,相对别的更重要的意义,活着成了手段,这才是人的生活。活着,对于人,既是目的,也是手段。作为手段的活着,这活着就具有精神的意义,文化的意义。作为文化的活着,内涵极丰富,科学的求真,伦理的求善,还有艺术的求美,均属此列。求美也不只是体现在艺术之中,人的全部生活都体现出求美的意义,正如马克思所说,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的。
必须充分认识到审美的文化意义,文化从本质上来看,是精神性的。只有抓住这一点,才有可能揭示审美活动的价值和意义。有些美学家认为动物也爱美,这显然是将人的生命与动物的生命混为一谈了。也有的美学家主张美的本质是生命,但没有充分说明动物的生命与人的生命之根本不同,也就可能让人感到将审美活动降低到本能的生命活动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下面还要谈,此只顺便涉及。
再次,人作为主体,其活动具有整体性与多样性的特点。这是我们考察人的活动不能不充分注意到的。这里说的“整体性”是讲人的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大系统中又包括多种小系统。这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精密的结构,往往是一种活动中有多种活动,犹如网络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过,在这复杂的活动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这主要与次要,也不是固定的,决定于从何种角度去看。庄子写的“庖丁解牛”,虽说不是很复杂的活动,但也是系统工程,它的性质是什么,决定于它中间的主要活动是什么,然而这主要活动很难确定。从功利的角度看,它是劳动;从审美的角度看,它是艺术;从哲学的角度看,它是悟道。事物是不是具有审美的意义,决定于你怎么看。虽然是非艺术品,也可以从审美的观点出发,对它进行审美品评;反过来,即使是艺术品,如果不持审美的立场,也不可能获得美的感受。
最后,人的活动具有全息性的特点。虽然人的活动可以分成许多类,但是任何一类活动都不是孤立的,它与别的活动密切相关,而且任何一种活动都体现出人的活动的全部信息。这种全息性是有机性的另一说法。现代的生理学与医学发现,人体的任何一个部位都将全身的信息不同程度地包含在内。
审美活动完全地具备人的活动以上的特点。不过,它还有自身的一些特点。它的特点可以通过与科学活动、伦理活动比较而看出来。
审美活动、科学活动、伦理活动都是人的精神性的活动,都体现出人的生活不仅是为了活着,还有更重要的意义,对于这重要的章义,生活本身成为生活的手段。审美活动、科学活动、伦理活动虽然同属于人的精神活动,但它们也有一些重要不同。这些不同,很多的美学家都做了分析,大家的看法是差不多的,这里,我只做简单的陈述:(www.xing528.com)
第一,人的任何活动都是知情意的统一,但是在不同的活动中,知情意三者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在审美活动中情感占据主导地位,而在科学活动与伦理活动中虽然也有情感在起作用,但情感不占主导地位。在科学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是理智;伦理活动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意志。当然,主导不是惟一,根据人的活动的“系统性”和“全息性”,审美活动、科学活动、伦理活动是相互包容的。所以,审美中虽然是情感占主导地位,但情感中有理智,有意志。
第二,审美活动具有某种超功利性。功利性是人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共同的,但人的功利性与动物的功利性有所不同。动物的功利性是有限的,它仅为了活着,首先是个体活着,然后是它的幼仔活着。人的功利性远不只如此。不只是让自己以及一家活着,还要让别的人活着,也不只是活着,还要活得好。科学的求真、伦理的求善、艺术的求美都是为了活得更好。从本质上来,它们都是人的精神性的活动。
审美作为人的一种精神性的活动,它不仅与物质性的活动有所不同,与同是精神活动的科学活动、伦理活动也有所不同。这个不同主要在于它具有一定的超功利性。科学上的求真,不是为求真而求真,而是为了运用科学研究所探求到的真理来推进人类的改造自然与改造社会的事业。伦理上的求善,也不是为求善而求善,而是为了运用善来协调人际关系,使社会有序、和谐,以利于人类的发展与进步。这就是说,科学活动和伦理活动都有明显的功利性。那么,审美如何呢?当然你也可以找出诸如人性的完善、生活的美好、情感的宣泄等功利性,但这些功利对于人类物质财富的增加,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进步、发展,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它的功利性显得那样的高远、空灵、弥散,以至于让人很难做出明确的概括。事实是,在人的精神领域,审美是处于最上层的。虽不能说,审美完全割断了与功利的联系,但它的确超越了具体的、单一的功利。它与功利的联系,不是实线,而是虚线。这一点,绝大多数美学家都是认同的。
第三,审美活动具有娱乐性。这一点可与上一点相补充。审美的娱乐性不同于其他的功利性的快乐。它是一种非功利的快乐,自我满足的快乐,自由的快乐。这种娱乐性具有明显的感性色彩,但不是纯感性的,它的内涵是理性的,只是理性的内涵已化成了感性的享受。感性不仅成为了理论家,而且也成为了欣赏家。
第四,审美活动具有个体性。这是审美活动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尽管审美活动可以以群体的形式进行,但群体只是个体的合作。比如,交响乐演奏,从形式来看,这是群体的审美活动,然而演奏的风格是由指挥确定的,指挥通过指挥棒,尽可能地让大家的演奏协同一致,因而从本质上来看,这种演奏风格是指挥的本质力量的体现,而不是每一位演奏员的本质力量的体现。每一位演奏员当然也都有自己的本质力量,他接受指挥的风格,是通过自己的本质力量来实现的。由于每个演奏员只能以自己的理解与修养去接受指挥,因而每人的演奏,其实还是不可避免地要表现出自己的本质力量来的。所以整个交响乐的演奏是指挥的审美个性与每位演奏员的审美个性的协和。
审美,最忌整齐划一,也不可能做到整齐划一。任何审美,都是个人的。虽然因为有共同的人性(这个共同,也不能做绝对的理解,同只是大致的),所以有共同的美与共同的美感,但是,美与美感的共同性是相对的,而美与美感的差异性则是绝对的。就这点而言,美与真、善的区别很明显。不能说真与善没有个性,事实上,许多科学真理的表达都具有科学家的个性色彩,但是这种个性色彩很淡,几乎不能引起非科学家的注意。它的内容的高度客观性保证了它的一致性。演算一道数学题一般只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而演奏一首乐曲,不仅可以容许而且一定有多种不同的风格。善作为适用于整个社会的行为规范,它也要求有一致性,对善的解释不能容许有太多的变通。也就是说,在真与善的领域,个体的自由性是有很大限制的,而对于审美来说,它的个体自由性则很大。
第五,审美活动具有创造性。这点最重要。创造当然是主体的创造,创造是新的事物的出现。而不是原有事物的再现,或者说反映。在这点上,它与科学认识不同。科学是对新事物及其规律的发现,世界原本有这事物和规律,只是人原来没有发现,科学家的可贵是发现了它。发现新事物与创造新事物是不同的。审美中,诚然有反映,但只有反映,不是审美。审美的本质方面,不是反映,而是创造。审美活动中,审美主体调动自身的本质力量,其中最重要的是情感的力量、想象的力量,换句话说,感性的力量,对所反映的对象进行再创造。审美必然地要创造出一种新的形象,这形象我称它为“境界”。审美所创造的“境界”既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又是审美对象的人化,它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本质上来说,审美不是反映,而是创造,尽管创造离不开反映。
朱光潜先生一再说要区别“花是红的”与“花是美的”,说“花是红的”这“红”是花的一种自然属性,它可以用物理学与生物学分析出来;而“花是美的”这“美”不是花的自然属性,“它要涉及‘鉴赏的人’的人生观、阶级意识、生活经验、文化修养等主观因素”。笔者认为,朱先生是深刻的。的确,“花是红的”不同于“花是美的”。朱先生说:“由于这个分别,我把‘红’看作反映一般自然现象的意识形态;‘美’则是社会意识形态;前者受主观影响较小,后者受主观影响较大。”(2)朱先生用这个例子是想说明审美不完全是认识,实际上他是想说审美是一种创造。朱先生无疑是正确的。
任何审美都是一种创造,没有创造就不是审美。看山就是山,看水就是水,这不是审美;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说明进入了创造境界。但审美的创造不是凭空的创造,它是在对审美对象反映的基础上的创造,这样,创造就不能不受审美对象性质的某种约束,因而审美创造的产物最后是: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当然这“山”、这“水”不是原来的山、原来的水,而是融进了主体的意识所创造的新的山、新的水。准确地说,纯粹的自然物,它无所谓美,只有当它进入人的眼中,人调动自己的审美心理力量对它进行改造,形成一种主客合一的意象,它才美。
任何美都是人的创造,这种创造是精神性的。审美是不是要转变成实践,对审美来说,无关紧要。桂林的山,在每位欣赏者的头脑中都是不同的创造,这种经过头脑创造的山已不是自然的山了,它是山的意象。如果是诗人,他也许把这种意象转化成美丽的诗句,如贺敬之欣赏桂林的山,写出了绚丽的诗句:“云中的神啊雾中的仙。”如果是画家,他也许会将它画成美丽的图画,如李可染就画过水墨淋漓的桂林山水。他们当然是在创造美,不过,审美是不以艺术创造为必要条件的,你不是画家,不是诗人,只要你在观赏中对对象进行精神性的创造了,你就在审美,就在创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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