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承认你侵略中国是一种犯罪行为吗?
答:我承认我全副武装侵略中国是一种犯罪行为。
问:你愿意向中国人民交代你的罪行吗?
答:我愿意交代我的罪行。
问:那么你具体地谈谈你的罪行。
答:1937年10月中旬,于崞县兵站配属宪兵队任补助宪兵,在参加烧毁西关平民房屋20户时,我积极地完成了将平民从房屋里赶出的任务。
1937年11月18日,在川村兵站忻县支部配属宪兵队任上等兵补助宪兵时,宪兵队和宣抚班及忻县治安维持会共谋设置“慰安所”,强制中国妇女10余名供日本兵强奸与侮辱,我亲自在忻县城内强拉中国妇女2人交给“慰安所”。同时在忻县城内掠夺民家煤炭5吨。
1938年8月20日于独立后备步兵第一四大队第一中队第一小队任上等兵时,和松本恭五少尉小队长以下25名在河北省柏乡县镇内站西北方10公里的村庄行动中,我充任迫击炮手,为威胁敌方,向一个和平村庄发射炮弹10发,击毁了该村庄的一部民房。1937年11月至1938年12月间,我在忻县匡村、平社镇南方及河北省柏乡县等地掠夺蔬菜1800斤,猪、羊、牛各1头,棉花100斤,布1匹又120尺,砂糖80斤,又奴役平民55名。(www.xing528.com)
1937年11、12月间,我参加了日军宪兵两次在忻县城外杀害3个和平居民事件。
1939年12月至1941年6月间,我在山西省汾阳陆军特务机关任经济班长时,在遵照上级的指示下,我积极地对我管辖下的祁县、平遥县、介休县、霍县、灵石县、汾西县、汾阳县、文水县、交城县、离石县、中阳县、孝义县等12个县漕为日军修建飞机场3天。
问:日帝投降后你有罪恶吗?
答:有罪恶。我最主要的罪恶是:参加了阎锡山的武装部队,继续向中国人民进行了罪恶活动。
195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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