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日本战犯供述:安达千代吉的口供

日本战犯供述:安达千代吉的口供

时间:2024-06-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者为1个月,后者为3个月。当时参加试验的有早坂少佐及二六师团司令部瓦斯系人员等15名。为了秘密起见,早坂少佐命瓦斯系松下军曹将该俘虏抬在城北门外杀死。其后该三友中队在灵邱县义泉岭被抗日军袭击时,该队使用过赤筒瓦斯9筒。对此次罪恶行为我应负主要责任的。同年4月在张家口,对日军独立混成旅团通信队瓦斯系约40名进行瓦斯教育。

日本战犯供述:安达千代吉的口供

问:简略地谈谈你来华前的历史

答:1925年4月,我在农业学校念书,1930年3月毕业后,在家从事农业,同时又在我村齐藤医院帮助药房做调剂工作。1932年1月我被征入前日本陆军近卫骑兵联队受二等兵军事训练,1934年12月升为军曹,直到1938年4月为止。

问:你在日本除受军事训练外还受过什么特殊训练呢?

答:我受过毒瓦斯教育。1932年1月我被征入东京近卫骑兵联队受下士官候补生的训练时,1932年12月我升任伍长时,先后受过两次毒瓦斯训练。前者为1个月,后者为3个月。当时的近卫骑兵联队长是小川丰辅大佐,联队教育方面的负责人是教育查监桑原少佐。第一次负责毒瓦斯教育的教官是西村中尉,第二次负责毒瓦斯教育的教官是三桥少尉。我受过毒瓦斯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日军瓦斯教范”,也就是毒瓦斯的性质、效力、使用法、防护法、除毒法、救护法以及瓦斯气象学等。学过的毒瓦斯种类有:窒息性、催泪性、喷嚏性、糜烂性、瘟剂性(这是一酸化炭素性质的)等。

问:你在什么时候来华的及你在前日本陆军任职情况谈谈。

答:我是于1938年4月受近卫骑兵联队的命令,随日本千叶县习志野学校(该校是专门研究毒瓦斯的学校)所编制的以早坂一郎少佐为负责的瓦斯教育要员来华的。4月25日我们由日本宇品坐千岁丸病院船出发,同月29日到达了中国塘沽。在渡航中,我于轮船上受到早坂少佐关于赤筒(窒息性毒瓦斯的一种)的教育。

我来华后到北京前日本陆军北支那方面军司令部,随即被派至张家口市驻蒙军司令部参谋部任瓦斯教育系军曹,1939年4月被调到该司令部副官部担任庶务,1939年11月升为曹长,1941年2月升为准尉,1944年8月担任副官部管理庶务主任。1945年5月15日我被调到绥远省托克托县日军第四独立警备队步兵二一大队任准尉庶务、功绩系和骑马小队长。

问:你和早坂少佐等瓦斯教育要员到中国来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在中国进一步配合日军作战,广泛地使用毒瓦斯来屠杀中国人民和抗日军队的。在渡航的轮船上,瓦斯教育要员负责人早坂一郎少佐曾对我们说过编成瓦斯教育要员赴中国的目的是对侵入中国领土上的日本陆军进行瓦斯教育,使日军在侵华战争中使用毒瓦斯等话。从后来瓦斯教育要员在中国的罪恶行动,即可以说明我们来华的目的。

问:你承认你执行日帝侵略政策,侵略中国是犯罪行为吗?

答:我承认对中国人民的侵略,就是一种犯罪行为。

问:你在日帝侵华期间犯了些什么罪恶呢?

答:首先我在日军驻蒙军司令部参谋部瓦斯教育系时,曾于1938年6月受该军司令官莲沼蕃中将之命,配属日军二六师团司令部参加了绥远省清水河作战。日军第二六师团石黑大队在清水河县城东南方约30公里地点,与抗日军马占山部队战斗中,俘虏马占山军战士1名。战斗后我受瓦斯教育主任早坂少佐命把该战俘当做试验品带到清水河县城西侧乾河底,施行了赤筒(窒息性毒瓦斯的一类)的效力试验。当时参加试验的有早坂少佐及二六师团司令部瓦斯系人员等15名。在试验中将瓦斯放在距离俘虏30公尺远的地方,顺风将毒瓦斯燃烧了3分钟,因为距离太远效力不大。然后又将瓦斯移至距离俘虏10公尺处,采取同样方法燃烧了毒瓦斯,结果该俘虏受了浓厚的瓦斯熏毒,身体成为垂死状态。为了秘密起见,早坂少佐命瓦斯系松下军曹将该俘虏抬在城北门外杀死。

1938年9月29日我奉驻蒙军司令官莲沼蕃中将命,以瓦斯指导要员的身份,配属于张家口日军独立混成第二旅团五大队参加山西省灵邱县作战时,在灵邱县买庄受中国抗日军的攻击,我主动建议庄司大队长使用毒瓦斯,该大队长根据我的意见,命白石炮兵中队发射赤筒瓦斯炮弹四发,打退了抗日军。

同一时期我配属于第二旅团五大队时,曾对三友中队瓦斯系下士官进行过瓦斯气象及使用法的教育,又在10月末把二旅团送来的瓦斯(赤筒)75筒供给该队,又对该队解说了使用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其后该三友中队在灵邱县义泉岭被抗日军袭击时,该队使用过赤筒瓦斯9筒。对此次罪恶行为我应负主要责任的。

1938年5月至1939年4月间,受驻蒙军司令官莲沼蕃之命,我和矶上曹长、松下军曹3人,以军曹瓦斯教育助教的身份参加了对当地日军大规模地进行毒瓦斯使用法的教育。教育主任是早坂一郎少佐,教官是酒井大尉、一之濑大尉,教育目的是为了使日军驻蒙军管辖下的各部队学会毒瓦斯使用法,在对抗日军队作战中使用以扩大日军的侵略战果。因此,教育的方针也是以前线使用赤筒的问题为重点,如:赤筒的性质、效力、瓦斯气象、在战斗中瓦斯班的行动、瓦斯班和步兵在战斗中的联系配合等。我对日军进行毒瓦斯教育的具体罪行是:1938年5月为了准备在清水河作战中使用毒瓦斯,我到大同市对日军第二六师团瓦斯系将校、下士官等约100名进行了3天瓦斯教育。同年8月在绥远省天镇县,对日军独立混成第二旅团第四大队将校、下士官以及瓦斯兵等40名进行了赤筒使用法教育。同月由绥远省天镇县回到张家口后,我又参加了对张家口日军独立混成二旅团一、二、三、五大队及炮兵大队瓦斯系将校、下士官约60名进行瓦斯教育。同年9月在张家口,对日军电信一一联队瓦斯系将校、下士官约40名进行了瓦斯教育。1939年到大同市,对日军第二六师团瓦斯系将校及下士官等100名进行了瓦斯教育。同年4月在张家口,对日军独立混成旅团通信队瓦斯系约40名进行瓦斯教育。以上是我在驻蒙军司令部参谋部瓦斯教育系军曹时期,以违反战争惯例禁用的武器——毒瓦斯,对中国人民进行了侵略和屠杀的罪行。

问:赤筒窒息性毒瓦斯在战场上作为武器使用来屠杀和平居民和对方军队在国际公法上允许吗?(www.xing528.com)

答:不允许的。

问:你明知不允许为什么要使用毒瓦斯和积极地广泛地教育日军使用毒瓦斯呢?

答:我明知使用毒瓦斯是一种违反国际公法的罪行,但为了执行日军的命令和侵略战争的胜利,而亲自积极地使用了瓦斯,又积极地广泛地教育其他日军使用瓦斯,这是一种违反人道的罪行。

问:毒瓦斯的组织在日本或在前日本陆军内是公开的吗?

答:毒瓦斯的组织在日本是秘密的,来中国后该组织在军队内部是公开的,但对使用毒瓦斯的活动是严守秘密的。当时上级严命在使用毒瓦斯后必须把毒瓦斯弹壳交回去,以防止被人发觉和暴露秘密。

问:你在驻蒙军司令部副官部庶务系期间有些什么罪行呢?

答:我在驻蒙军司令部副官部庶务系时期,于1943年5月上旬受该军司令官上月良夫中将命,以执行官身份指挥日军独立混成二旅团五大队士兵14名,将该军军法会议已判决死刑的抗日爱国分子12名带到张家口东南方山中,以附有瞄准点的白布蒙住脸,我指挥士兵以三八式步枪枪决了。尸体埋于当地。

问:自你调到日军北支那方面军第四独立警备队第二一大队任职时,对中国人民进行了些什么罪恶活动?

答:我是1945年5月15日被调到日军第四独立警备队第二一大队本部任准尉庶务功绩系,驻绥远省托克托县。1945年6月中旬受该大队大队长丸尾勇三大尉的命令,为施行新兵的刺杀教育,指挥该大队士兵12名将被押在托克托县公署拘留所内的和平居民9名和俘虏抗日军战士2名带到托克托县东方1公里地方。当时来到该处的有第二一大队大队部、三、四中队和机枪中队等约200名。我从各中队里挑选出6名新兵,我给说明刺杀要领后,命令他们站在被害者之背面,准备进行刺杀。由我发令刺了6名(其中有俘虏1名)。我为了学会用军刀刺杀的方法,亲手向其中3名被杀未死平民的心脏刺了数刀将被害者刺死了。另外我还亲自砍杀了平民1名。其余由大队长丸尾勇三砍杀了1名俘虏,由大队官兵砍杀了3名和平居民,其中有1名和平居民受伤未死由军医当场做活体解剖。尸体埋于当地。

日本无条件投降后,我记得是8月23日,日军第二一大队为向山西省大同集中,通过绥远省凉城县时,我担任该大队骑马尖兵小队长,到达该县城南方约25公里地点遇见1个和平居民,我以避免泄露我们的行动的秘密为借口,命令部下中原曹长以手枪将这个和平居民射击而死。

同年9月第二一大队驻扎于山西省大同县南韩家岭日军航空队营盘,并担任南韩家岭村至里八庄间的铁路警备,此时大队一中队大山小队逮捕了拔除铁路钉的和平居民1名,送来大队本部,我与丸尾队长用棍殴打拷问,该平民默而不语,我奉丸尾的指示,命令部下黑岩伍长把该和平居民押到航空队营盘内东南角处,用军刀斩首而死,尸体埋于当地防空壕里。

另外,我补充掠夺方面的罪行:我于1938年6月至1945年8月间,在绥远省清水河、托克托、和林、各尔和凉城等地方,掠夺过猪4口、鸡5只、高粱米150斤、黑豆60斤、银制洗脸盆1个等平民财产。

问:你把日帝投降后你不回国的目的谈谈。

答:当时我认为日本虽然失败了,可是它在不久的将来会复兴和卷土重来侵略中国的,若是残留到那个时候我会获得很高的地位和发大财,因此,我参加了阎锡山武装部队——大同特务团。

1954年7月31日于太原市

(中档)119-2-58-1-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