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安达千代吉,男,现年44岁,日本国山形县人,家庭社会成分是富农,中等农业学校毕业。1938年4月28日侵华至1945年5月间,于张家口历任前日本陆军北支那方面军驻蒙军司令部参谋部瓦斯教育系军曹、曹长、副官部准尉庶务主任。1945年5月至1946年1月,于绥远托克托县、山西大同等地任日军第四独立警备队步兵第二一大队准尉庶务、骑马小队长。1946年4月至1949年4月,于山西省大同市历任阎锡山大同特务团少校畜产排长、伪大同保安总队少校排长、伪大同野战总队十大队少校连长、伪教导总队司令部参谋处少校庶务、少校教官。参加过资源调查社特务组织。经侦讯结果,根据被告供认与调查材料及群众检举,在其任职期间所犯罪行如下:
一、使用毒气及大批培养使用毒瓦斯暴徒罪行
被告为了试验毒瓦斯的杀人效能,于1938年6月间,在绥远清水河县对被俘的抗日战士1名进行了赤筒(窒息性)毒瓦斯试验,该战士被毒气熏致半死状态,为了秘密起见别人将其杀死了。1938年10月2日于山西灵邱买庄作战时,被告建议日军混成第二旅团五大队向中国抗日军放射赤筒毒瓦斯。同时在灵邱义泉岭战斗中,被告教育出来的瓦斯人员向抗日军发射了大量的赤筒毒瓦斯,在这二次战斗中均阻止了抗日军的攻击,并使抗日军遭受严重的损失。被告为了在中国战场上大批使用毒瓦斯,曾积极培养训练了大批使用毒瓦斯的残暴分子。1938年5月至1939年4月间,被告以毒瓦斯教育者的身份,对日军各部队进行毒瓦斯杀人训练,共有将校士官和毒瓦斯系要员380名,计:第二六师团100名、第二旅团四大队40名、张家口混成旅团一、二、三、五大队及炮兵大队60名、电信一一联队40名、混成旅团通信队40名、大同二六团100名。这一惨无人道的杀人技术训练,对中国抗日人民的危害与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二、集体屠杀和平居民及俘虏罪行
被告为了镇压中国人民抗日活动,于1943年5月中旬在张家口东南方沤□沟,以执行官身份指挥日军士兵将日军军法会议判决死刑的抗日爱国分子12名全部枪杀。被告为了锻炼新兵的刺杀胆量,于1945年6月中旬,在托克托县将伪县公署拘留的平民9名和被俘抗日战士2名,押解到该县东方1公里地点,亲自教育新兵刺杀要领和方法后,命令刺死其中6名。被告为了显示其杀人的凶恶技巧,又亲自砍杀平民1名,并向死者的尸体上进行了乱刺。另外,剩余4名被其他人杀死。1945年8月被告于绥远凉城县恣意命令部下杀死和平居民1名。以上共计于日本侵华时期杀人24名。此外,于1945年9月和1946年6月先后于大同县命令部下杀死和平居民1名,纵容部下砍死和平居民1名。
三、掠夺公私财产罪行(www.xing528.com)
被告于1938年6月至1945年8月间,在绥远清水河等地掠夺猪4口、杂粮210斤。1945年9月至1947年11月间,在山西大同等地掠夺木材140根、鞋子100双、煤760吨。
以上犯罪事实,被告已供认不讳,并经调查证实,确凿无误。查被告长期在中国进行侵略与反革命活动,罪恶严重,本应重处,唯念其在讯问中有悔悟之意,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罪从宽的政策,予以从宽处理。
1954年11月20日于山西省太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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