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ZENG QIANG ZI WO BAO HU DE NENG LI
内容描述
近年来,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已有许多中小学生成了牺牲品,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2004年,全中国小学生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达4000多人。4000多名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消失了多么令人痛心啊!这4000多个孩子还牵扯到1万多个家庭,甚至亿万人心。
河北省保定市八里庄小学的学生贾振,在上学途中被从身后冲过的摩托车撞倒后,车轮轧过双脚踝骨处,致使双脚坏死,终身残废。当中央电视台的叔叔阿姨在医院追踪采访时,这位孩子一把抱住采访话筒痛哭不止,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肇事者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幸却要伴随孩子一生。
北京166中学的吕蕾,是位天资聪颖的孩子,她酷爱艺术,演奏黑管不仅在国内早有名气,而且还在国际大赛获奖。可是,万万没有料到,就在小吕蕾11岁那年,一场车祸使她脑部受到重伤而变得反应迟钝,一个才露尖尖角的新人就这样被交通事故夺去了艺术生命。
一、交通安全的隐患——童仔骑车
我国堪称世界自行车“王国”,拥有3亿多辆自行车。在川流不息的城乡庞大的骑车人群中,近年来又多了一道风景,那就是小学生优哉游哉骑着自行车上学,且正趋向低龄化发展。
在某市小学二年级的一个班中,记者问:“会骑自行车的同学,请举手。“呼啦啦一下子举起31只小手,占全班学生总数的一半多,其中骑自行车上学的竟有13人!问他们年龄,都才9岁。三年级的两个班共129人,会骑自行车的93人,骑车上学的42人。高年级学生的比例更高,中学生几乎每人一辆自行车。
小明10岁生日,爷爷奶奶特地买了辆崭新的自行车送给心爱的孙子,谁知第一天上路,在拥挤的大街上就将自行车撞坏,左臂摔成撕裂性骨折,两位老人心疼不已,后悔莫及!
在许多大城市,“车害”现象十分明显,尤其是在上下班期间,许多骑自行车上班的人已经苦不堪言,而学校放学时间基本上与机关、工厂下班处于同一时间。由于孩子小,骑车不稳,有的家长不放心,便来伴骑,于是前拥后呼,你推我挤;还有的学生骑着自行车在人流中互相追逐、顽皮、打闹,甚至搭肩骑车并行,横穿公路抢上风等等,由此引发了不少交通事故。
二、安全意识必须从小做起
据有关部门统计分析,因少年儿童自身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整个事故的一半左右,这一比例比世界上任何发达国家都高得多。
我国交通法规定,凡未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不准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少年儿童年龄小,判断能力差,对复杂拥挤的车流或突发事件缺乏应急处理能力,因此,许多本该避免的不幸事件往往就是这么眼睁睁地发生的。一位交通事故肇事者在接受采访时说:“平心而论,我也是生儿养女的,和天下父母一样都不希望孩子有什么不幸。那天开车时,我小心加小心,生怕发生意外,可偏偏发生了,一位11岁的孩子骑着自行车从胡同口一头冲到车上……”
“交通安全必须从娃娃抓起”。应该从小就培养交通安全意识,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这是每一个少年儿童责无旁贷的责任。
1.学骑车
我国是自行车王国,自行车是绝大多数家庭的基本交通工具,今天的学生在其成长过程中,起码有60%以上的将学习骑自行车,并以车代步。中国的学生与自行车的关系,其紧密程度可能超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骑自行车同样也充满着隐患,稍不注意,就会酿成悲剧。
学自行车还是去人较少的草坪安全些。
学车不是桩坏事,父母不会阻拦。但是,如果年龄小,在没有大人保护下私自学车,或者到马路上去学车,好事将变成坏事。因此,当孩子有想学车的念头时,请父母抽出时间,在操场上指导你进行练习。
你骑的车,自己不会去检查,就要经常找人对此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加以排除。
练习骑车最好不要选择居民区作为场地,老人、小孩被撞倒,都很危险。
学骑自行车,不要选择有坡度的路段练习。先在平地练习,熟练之后,再由易而难。还没走好,就想跑,不现实。
2.骑车上路
骑自行车很方便,但是很多人常因忽略安全而闯祸。在交通事故统计中,自行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占有很大的比例。
如果你有自行车,要经常检查轮胎、刹车、链条等重要部位,有问题要及时修理。
骑车上路前,要认真学习交通规则。骑车时还须随时发现车辆的危险隐患,并及时修理。
骑车上路,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骑车上街时,不要互相牵手,扶身并行,不能拖带行驶。骑车时,思想要集中,不要听耳塞机,更不能在汽车道上行驶,不能逞能飞车穿行,也不能手离车把行驶,横冲直撞。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向后观望,并伸手示意(向左转伸左手,向右转伸右手),不能突然猛拐。过铁路道口,要听从指挥,不要逞能乱撞。
3.当心摩托车
摩托车是一种车身小、速度快的现代交通工具,即使是在山地和小路上,摩托车也能自如行驶。
摩托车比汽车更容易发生事故,每位小朋友对马路上的摩托车要加倍小心。
按交通法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也不许大人拖载未满12岁的少年儿童。
如果飞驰的摩托车迎面向你冲来,要迅速向两边避让,不要犹犹豫豫,欲行又止。当摩托车驶入你正在骑车行驶的道路上,最好停下来让它先行,不要与摩托车抢行。
三、交通事故案例
★6月1日对小朋友们来说是一个非常快乐的日子,几乎所有的小朋友在这一天都会收到许多礼物。小王也不例外,他得到了一辆自行车,这对他来说是再高兴不过的了,因为他特别喜欢骑车。吃过午饭后,他骑车去好朋友家玩。王某吹着口哨,得意洋洋地驶去。过路口时,他丝毫不注意红绿灯,不顾命地往前冲,结果被一辆急驰的汽车撞成了重伤,被送进了医院。
以上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不注意交通安全,就会导致车祸的发生,许许多多的生命就是在不注意之时丧失在车轮之下的。
顽皮的学生,会做出一些有害自身的举动,而一些学生的顽皮常使自己悔恨终生。
★在一天下午放学后,小红上了5路公共汽车。在车上,他碰到了邻居的一个小孩,非常高兴,两个孩子在车上又打又闹。汽车开动了,他们又爬到窗上,把头伸出窗外,又叫又喊,很兴奋。就在这时,旁边一辆汽车驶过,一声惨叫过后,小红被汽车擦成重伤,住进了医院。
很多青少年朋友喜欢骑车或搭乘车在外兜风,可是就在他们高兴万分之时,不注意交通安全,灾难也将来临。
1996年,在某县一公路上发生一起15岁小孩因兜风被车撞死的交通事故。那天,15岁的小王邀同学骑自行车外出兜风,在路上,他们互相逗来打去,好不自在。由于小王想避开同伴的追打,没有注意背后快速行驶的汽车,就这样,一个年轻的生命丧失在车轮之下。
★小艾丽家有一辆摩托车,艾丽经常跟爸爸妈妈骑摩托车外出兜风,这为她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然而,不幸的交通事故毁坏了这个幸福美好的家庭。发生事故的这天,小艾丽一家像往常一样高高兴兴地骑上摩托车外出兜风。艾丽为了寻求刺激,催爸爸骑快点,爸爸为了显示自己的车技,一路飞驰,见车就超。最后由于超车时对其他车辆速度估计不足,一家三口被撞到公路外,小艾丽当场死亡。就这样,一个美好的家庭永远留下了难愈的创伤。
在我们所居住的城市变得越来越拥挤的今天,少年儿童交通事故的发生也不断地增加,所以我们上街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
四、少年儿童交通事故的心理分析
抢时间,顾此失彼。常因某些急事(如上学、赶车等)抢时间,当这种心理占据了大脑的全部思维,行走时就不顾一切地横穿公路,翻越护栏,争抢上车等。这些少年也知道避让穿梭的车流,但由于思想不集中,造成判断能力下降,有时注意了左边的车,就未必注意到右边的车,极易发生车祸。
精力分散。少年儿童大多性格开朗、活泼好动,但精力不易集中,如走路时边走边看,心不在焉,听耳塞机,骑车时勾肩搭背、嬉戏打闹等。这样就不能听清或看清路上情况,及时作出反应,指挥身体去躲闪。即便稍有躲避意识,灵敏度也不高。这样,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弄不好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盲目自信。少年儿童自信心特别强,“冲”劲大。对那些经常出入的道路或在道路两旁长期生活的少年儿童来说,路上车流的繁忙活动已经习以为常了,于是自信心日增,加上一般“冲”劲,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汽车不敢压我”。即使走在路中间,也不慌不忙,甚至反过来有“汽车要让我”的狂妄心理。在这种情况下,若遇上高速驶来的汽车,往往发生车祸。
五、儿童交通事故的生理心理分析
儿童的视角狭窄。一般成人的视角能超过180度,而儿童的视角不到70度,因此在观察来往车辆时,只能看到某个局部,而看不到左右来车,也很难对路面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应变躲让。
儿童看清物体费时较长,一般成人看清一辆行驶的汽车只需要1秒钟,而儿童则需要4秒钟。
儿童身体小目标小,不易被司机看清,儿童自身也容易被身边的障碍物遮挡而不易看清汽车。
儿童不会准确判断汽车行驶的距离和速度,也不会正确判断汽车到达自己身边的时间。
儿童的感知系统容易被分散,最容易被周围的刺激所吸引而转移其注意力,如行走中吃零食、好奇心等,都会使他们思想分散,注意力不集中而发生危险。
从以上分析可看出,少年儿童发生交通事故,都与他们自身的思想行为和心理状态有关。所以应该从小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
安全三字经
出门走,懂规则,守法规,不乱行。在大街,走便道,靠右走,不逆行。
过马路,走“横道”,避让车,要看清。隔离墩,不能跨,有危险,记心中。
绿灯亮,往前走,红灯明,停一停。年岁小,不骑车,大人带,也不行。
上学时,戴黄帽,排成队,集体行。路边走,不打闹,有秩序,当标兵。
懂礼貌,守纪律,受表扬,多光荣。马路上,人聚集,不围观,要绕行。
乘车时,先排队,上车时,不挤拥。尊老人,爱幼小,让座位,理最应。
助残疾,顾师长,心灵美,学雷锋。过队日,搞公益,贴标语,助交警。
交通事,关系重,牵学校,涉家庭。人为贵,重安全,保平安,益终生。
游泳安全常识
我们身边有许多地方是不能游泳的,因为这些地方不安全。
水深的地方是不适宜游泳,因为深水水下温度差别很大,容易引起抽筋;深海里常是鲨鱼出没的地方,非常危险。
急流和水下情况复杂的地方不能游泳;杂草和树枝多的地方不能游泳。
受污染的水里不能游泳,因为那里的水会引起皮肤发炎等疾病。
一、游泳克星
1.抽筋
抽筋是游泳时常出现的情况,很多人就是因抽筋而在水中失去了生命。
造成抽筋的原因有:剧烈运动或强劳动后立即下水;游泳前未做肢体活动;在较凉的水中浸泡时间过长。
为了防止抽筋事故发生,游泳者要先做好准备运动,并充分按摩肌肉。乘车或行路到游泳场后,要休息一会儿再下水。下水前要将身子慢慢浸入水中,渐渐适应水温。不能长时间浸在水中,应该经常上岸擦擦身子,暖和一会儿再下水。有病的人不要过于自信,应等身体完全恢复后再去游泳。
游泳时脚抽筋时,要沉着地用手拉脚尖。当腿肚子抽筋时,伸直脚,活动脚尖,用力扳趾,反复做弯曲膝盖运动。大腿抽筋时,先弯曲膝盖,然后用脚跟猛踢出去,当疼痛减轻时,慢慢按摩有关部位。如果发生抽搐,要努力使腿充分伸直,当感到剧烈疼痛时,不要用劲,使肌肉处于完全松弛状态。
2.恐惧
在游泳时,如果你碰上如下情况可能会产生恐惧心理:孤独一人的时候;游入深水区水温发生剧烈变化的时候;遇上风浪急流的时候。
如果在上述情况下你能克服这种恐惧,那么游泳强身健体、增加胆量的目的就达到了。相反,如果在上述情况下你不能克服这种恐惧,那么游泳中可能产生的各种危险就会发生,例如抽筋、乏力、病倒。
二、游泳事故及分析
美国某州一名叫波迪的青年,在一次外出游泳时,被无情的水吞噬了年轻的生命。据同伴说,当时天气炎热,而且大家都因赶路而浑身发热,波迪想一个人到远离他们的海岸边游泳,下水不久,就开始抽筋,因为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办,等救援人员赶到,他已经淹死了。
波迪被淹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下水游泳前,他没做必要的泳前准备活动,加之热烫的身体突然遇到冷水,最容易引起抽筋。如果他稍有些安全知识,下水前先活动开身体各部分肌肉和关节,并用水先拍打一下身体以适应水的温度,这样是可以避免事故发生的。另外,发生抽筋时不懂得自救也是事故的一个原因。再则,同伴缺乏抢救常识也是波迪被淹死的间接原因。当波迪在水中有困难时,如果有人勇于下水救助,也许他就不会丧生水中。
澳大利亚曾经有一女青年在游泳时丧生。据悉,这位女青年在游泳时突然出现抽筋,并惊叫异常,附近游泳的人便向她游过去救援。然而她显得十分慌张,几次将救她的人拖入水下,弄得救助者精疲力尽,最后为了自己活命,不得不眼睁睁看着她落下水去。
女青年的死,似乎告诉我们一个事实:遇险时慌张不冷静,可导致悲剧发生。其实,如果她冷静一下,仰卧在水面上,稍做休息,用手握住抽筋的脚趾脚掌,向身体方向拉,同时活动漆关节,就可以消除抽筋的危险。但是她过于惊慌,在水中求生的本能反而构成对救助者的威胁,使救助者无法去救助。救助者缺乏抢救常识是她死亡的间接原因。如果救助者采取正确的方式,从她背后伸手向腋下抱住她,就不怕她乱抓乱打,她也许有救。
孙某是个爱喝酒的人,一日刚与朋友喝完酒,天气又热,就到他们常去游泳的地方“清醒一下”,朋友因为多喝了酒就没去。到晚上下班的时候,还不见孙某回来,朋友觉得有点奇怪了,平时上班从不旷工的孙某,今天到什么地方去了呢?不一会儿就传来了孙某被淹死的消息。
听到孙某被淹死的消息,他的朋友们始终不相信,因为平时孙某是最能游泳的,怎么说也不会被水淹死。分析起来,酒是造成他死亡的根本原因。孙某喝了酒后下水游泳,由于酒对大脑的麻醉作用,使大脑不能对肢体准确指挥,加上因酒精的麻醉,容易产生疲倦,以至在水中消耗体力的强度增大,最终导致被淹死。
小伍家住河边,一天放学回家后顾不上吃饭,就迫不及待地下水游泳。不多久,目击者向小孩家长诉说了这个小孩被水淹的不幸经过。
尽管因失去孩子而丧失理智的伍某说是水中的“小鬼”夺走了孩子的生命,但是稍有游泳知识的人都知道,人在吃完饭或空腹时是不能下水游泳的。饭后无论从事哪种体育活动,都会引起消化不良等病症。空腹对人的身体损伤更大,特别是空腹游泳,极易引起体力缺乏、头昏眼花的现象,这时如果没有人相救,就容易出事故,伍某的小孩就是这样被水淹死的。
法国一青年到某海滨城市旅游,因生性喜欢游泳,尽管不清楚那里的水下情况,仍然下海游泳,最后葬生鱼腹。
戴某出差到外地,寻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去游泳,可是,下水没多久,也不幸丧生。
上两起事故的原因,是他们不了解水下情况贸然下水。据称,那位法国青年可能是被鲨鱼夺去生命的,因为人们至今未打捞到尸体,而且有人发现当时水面上出现像血一样的红色水团。而戴某则是因为水受污染,杂草丛生,而且水下淤泥深,由于摆脱不了杂草淤泥的“纠缠”而最后被淹死的。这两人都是因为到他们根本不熟悉的地方游泳而丧生的。
三、游泳安全常识
教师应严禁学生去游泳,以免在发生意外时不易被发现、排除。即使有成人带着或参加集体游泳活动,也要经常地进行安全教育。
教育学生不要到水流湍急处游泳。
不要在饥饿、疲劳的情况下游泳。要做好准备活动,使身体发热、关节活动开,再用水擦擦面部、胸和四肢,以适应水温,然后下水。以免在水中发生脚抽筋,造成溺水事故。
患有某些疾病的学生不要游泳。例如,患有高血压、冠心病、中耳炎、肺结核、肝炎、痢疾、红眼病及皮肤病患者,不宜游泳。伤口未愈、感冒发烧,女生月经期间不宜游泳。
即使学生水性较好,有人陪伴,也不要在浑浊的游泳场所作较长时间的潜泳,因为在潜泳中要大量排出二氧化碳,如体内二氧化碳的积聚量不足以再刺激呼吸时,游泳者就无再呼吸的要求,于是在无特殊感觉的情况下,会平平静静地陷入昏迷以致淹溺而致死。
四、安全提示
护耳:游泳时耳朵常常进水,容易引起耳疾。最好的办法是游泳前用消毒棉球把耳朵塞起来,游泳后及时排出耳道内的积水。方法是站在原地,头偏向有水的一侧,单脚用力跳几下,然后用棉花拭干耳道。
护眼:用清水冲洗后滴几滴氯霉素眼药水,预防结膜炎。
护齿:游泳后要漱口,最好用牙膏刷牙,预防水池中过多的消毒剂对牙齿的侵蚀。
护发:游泳后要冲洗头发,洗净粘附在头发上的污物,以免头皮、头发受侵蚀。
护肤:游泳后最好用清水淋浴,以保持皮肤清洁,不受病菌感染。
如果不到游泳池去游泳,在选择游泳场所时,应注意看水的颜色,无色或浅蓝色的水比较干净。水无异味,水底无淤泥、木桩、乱石、水草、坑洼的场所才可以游泳。有漩涡和吸血虫流行的水域,不适宜游泳。
游泳时间不要过长。初学者每次在水里时间一般15分钟左右,应上岸休息一会。游泳技术好的一般以一小时左右为宜,防止过度疲劳。
不要单独一人在不明水情的高处跳水,以免发生脑外伤等事故,造成水中昏迷以致淹溺。
初学游泳时,要分清深水和浅水的界线。一定在浅水练习,以便互相帮助,防止发生意外。
不熟悉水性误入水中,除呼人援救外,自己要镇静,采取仰向体位,头部向后,这样口鼻可露出水面继续呼吸,呼气宜浅,吸气宜深。
酒后不能游泳。
跳水要注意安全,跳水前要了解入水部位的水深及地势,要掌握好入水角度。
注意保暖,若水温过低,体内散热过多,不要游得太长。
注意呼吸节奏,加大呼吸深度。
不要逞强好胜,根据自己的能力掌握游泳距离、强度及运动量。
切忌游泳时打逗,不要把不会游泳者拖入深水。
小心身边的电
一、家用电器的使用
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如果方法不当,会造成许多危害。其中最主要的有三个方面,首先是触电伤亡。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触电造成死亡人数均超过3000人。引发触电的原因除了电器质量不合格、因漏电发生意外,用电常识欠缺也是很重要的因素。其次是引发火灾。主要祸首是劣质“热得快”,此外,因劣质电热毯引发的火灾每年达700起。第三是会出现爆炸危险。家用电器有时在大的短路电流冲击下会发生爆炸。
为了避免家用电器损坏和对人体造成危害,专家对常用电器的使用提出了一些建议:
电视机: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不要被阳光直晒,开机后不要用湿冷布或冷水滴接触荧光屏,以免显像管爆炸;湿度大的地区或梅雨季节要坚持每天开机以防受潮;不要带电打开盖板检查或清扫灰尘;电压过高或过低不要开机;若装有室外天线,在雷雨天应停止接收,将天线插头拔掉。
电风扇:必须具有接地或接零保护,应采用三脚插头,摇头的风扇注意摆动时不要碰触墙壁和其他物体。
电熨斗:必须具有接地或接零保护,接通电源采用三脚插头,使用时或用毕后不能立即放置在易燃物品上,用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防高温引起火灾。
洗衣机:必须具有接地或接零保护,采用三脚插头,不要用湿手去拔插头;脱水、洗衣桶、波轮、搅拌器等运转时,禁止将手伸进桶内;使用时发现电机卡住或出现异常声音、气味应立即切断电源再进行查看。
电冰箱:应放置在干燥通风处,并注意防止阳光直晒或靠近其他热源;必须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接通电源采用三脚插头;电源线应远离压缩机热源,以免烧坏绝缘造成漏电;避免用水清洗,冰箱内不要存放酒精等挥发性易燃物品,以免电火花引起爆炸事故。
空调:一般空调器消耗功率较大,使用前注意核对电源保险丝、电度表、电线是否有足够的余量;使用前要取下进风罩,使进风口及毛细管畅通,以防内部冷媒不足导致空压机烧毁;使用时制冷制热开关不能立即转换,通断开关也不要频繁操作,否则会增加压缩机压力造成过热;必须采用接地或接零保护,热态绝缘电阻不低于2兆欧才能使用。
二、小心雷击
冷藏生鸭成烤鸭
美国的龙尼昂维尔城,一场雷雨过后,有位家庭主妇打开冰箱,发现冷冻的生鸭变成香气扑鼻的烤鸭,别的蔬菜也都熟透了。经科学家们研究,这是一起“雷雨中不速之客”——球雷开的“玩笑”,它使冰箱霎时间产生高温,变成了电烤箱。
雷电“掘”水井
1959年的夏季,美国肯顿地区发生一次强雷电,垂直打在一个畜牧场上,“掘”出一个直径30厘米、深9米的洞孔。后来此孔水涌不断,成为供当地居民饮用的一口美味甘泉——水井。
雷电是自然界中云层的一种大规模的放电现象。放电时产生的电火花就是闪电,发出的爆裂声就是雷声。
发生雷电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闪电直接落在人身上,这时雷击的人身上产生的电流通过人体,造成死亡,称为直接雷击。
雷电通过房屋的金属或架空线路侵入到室内,通过电源插座和各种电器对人体放电,称为放电雷击。
人体直接接触到被雷电击中的物体,称为接触电压雷击。
在树木或建筑物旁边时也很容易遭到雷电的袭击,称为旁侧雷击。
雷击产生的电流流向大地的附近,由此受到沿地面的电压攻击,称为跨步电压雷击。
最容易遭到雷击的建筑物有:
平原、旷野上孤立的建筑物;
河边、湖边、土山顶部的建筑物;
金属面、砖木结构或屋顶有金属水槽的建筑物;
高出地面19.7米以上的建筑物;
建筑物群中高于25米的建筑物。
在雷雨天气发生时,尽量不要外出,如果外出不要在大树下和孤立的建筑物下避雨。另外,家用电器要及时拔掉电源,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按照《气象条例》和《防雷条理》要求,10米以上的建筑物必须安装避雷设施。在野外耕作的农民遇到雷雨天气,不要跑到小房子或树下避雨,要双脚合拢,双手抱腿蹲在地下等雷雨过后方可离开。
在大型变压器附近玩耍是很危险的,因为变压器连着许多高压线,可千万不要拿生命开玩笑。
毒气的安全防范
一、煤气中毒急救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要迅速打开门窗,把中毒者移出中毒场地。同时搬走煤炉或关掉煤气开关,解开中毒者衣扣,但要保暖,以防肺炎等并发症。
当你发生煤气中毒时,可以试着打开门窗自救。如果你已经无力打开或根本打不开门窗,你要马上趴在地上,尽量使自己挪到门口呼救,这样一方面可从门缝呼吸新鲜空气,另一方面一氧化碳比空气轻,地面附近的一氧化碳要淡得多。
如果中毒者昏迷,可立即用针刺其人中、劳宫、涌泉等穴位,以促使其苏醒。(www.xing528.com)
如果发现中毒者呼吸与心跳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条件允许要马上送医院。
抢救时应使中毒者侧卧;擦净口、鼻内污物,取掉假牙,以免中毒者回吸或将污物、假牙等吞入气管,引起窒息或死亡。
二、地窖中毒急救
假如你在地窖中中毒,千万不要慌张,要想办法自救。
你可用身边的衣物或其他东西在洞口来回扇动空气,使窖内外空气对流,同时向外呼救求援。
如果要下地窖救人,应该先测试窖内的氧气是否充足,不可贸然下窖。最好是先向窖内灌氧气,或戴上防毒面具,再下去救中毒者。
一旦发现中毒者有呼吸困难或晕厥表现时,应该立即移到窖外,否则有生命危险。
中毒者被救出后应立即解开其领扣、腰带,宽松其衣裤,并将其置于空气流通处。如果中毒者昏迷不醒,有条件的可迅速使其吸氧。
如果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该迅速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直到中毒者恢复呼吸为止。
发现有人中毒,应立即与120急救中心联系,以使中毒者得到及时治疗。
三、化学气体中毒急救
在实验室或工厂排放的废气中,存在着一些有毒气体。像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氯气等,人体只要吸入过量(有的只要吸入少量),就会出现头昏、呕吐,甚至窒息而死的情况。
1984年12月3日,印度博帕尔市郊一家隶属美国碳化物公司的农药厂发生毒气外泄事故。据统计,这一事故造成1500多人当场死亡,10万人住院,20万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万人有可能双目失明。事后,印度要求该公司赔偿150亿美元,并控告它在设计与经营方面的不当。
如果你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时感到头昏、四肢无力,要尽可能停止实验,立即打开门窗通风,严重时应向外呼救。
当你发现有人中毒昏倒,要积极参与抢救,尽快将中毒者移到室外通风处。可用衣物、扇子等来回扇动空气,使中毒者呼吸通畅。
如果发现中毒者停止呼吸,心脏跳动微弱,要赶快进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并打电话呼叫120急救中心协助抢救。
防治中暑
少年儿童中暑常常是由于阳光长期照射头部,一般发生在劳动、集会、徒步旅行、烈日下长时间站立等情况下。中暑后,患者一般有头痛、头晕、耳鸣、眼花等症状,严重时有呕吐、烦躁不安的表现。从外表看,患者面色苍白,皮肤冷,脉搏细而快,血压下降,甚至昏迷不醒。
对中暑者应采取以下方法应急处理:
立即将患者转移到阴凉通风的地方,松解衣扣,加快散热;
如果没风,应先用热毛巾擦身,同时用扇子扇,然后改用凉毛巾擦身;
中暑较重者,可冷敷额部、胸部或用酒精擦身;
应让患者饮用适量盐开水,也可吃仁丹、十滴水或藿香正气丸;
进行紧急处理后,应及时请医生继续治疗。
当心“狼外婆”
“狼外婆”的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但“狼外婆”阴魂不散,她那套把戏,那套类似于“芝麻开门吧!”的口诀,至今仍然有人玩弄,阴魂不散。看来,今天的教师,仍然要跟学生讲“狼外婆”的故事。
同学们,当爸爸妈妈都出去了,只有你一个人在家时,如果门铃响了,通过猫眼或门缝,你看到一个陌生人站在门口要你开门,这时你千万不要给他开门。即使他说是来检查的警察,或是爸妈的熟人,或说是爸妈让他来接你的,也不要相信。你可隔着门告诉他,爸妈正在休息不准你开门,让他以后再来,然后你赶紧给爸妈或邻居挂电话,告诉他们:“现在有一个陌生人在家门口,我很害怕,你能帮我把那个人赶走吗?”要提醒的是,如果门铃响个不停,你也不可不管他,因为如果不和他对话,有的强盗会以此来判断你家里没有人,而干起撬锁爬窗子的勾当。
重点透视
青少年自我保护常识
一、当有人拉拢你传看黄色书刊、录像你该怎么办?
要想正确处理和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认清这股黄色浊流对中小学生带来的严重腐蚀和危害。
某市某中学15岁的孙某,向一个小哥们借了一本手抄小说。其中内容淫秽、不堪入目的情节像幽灵一样腐蚀了他。小小年纪就不思读书,还交了女朋友。父母上班后,他便把女友领到家中,品尝“禁果”。后来,这个女孩又与另一男孩交往,于是两个男孩子发生争执,孙某将对方扎伤,犯了伤害罪被判刑。还有一个从小娇生惯养的中学生,用父母给的零花钱,几乎天天晚上泡在录像厅。录像厅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播放黄色录像。他多次看那些刺激下流的镜头,想亲自体验一下。终于,他犯了强奸罪。他后悔地说:“是那些黄色录像害了我。”
青少年观看黄色、淫秽书刊和录像后,主要表现有:
1.不思学习,学习成绩下降,旷课、逃学、在外过夜、留级、辍学。
2.纪律涣散、行为放荡,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没有羞耻心。
3.精神萎靡,不能自拔,以身试法,堕入犯罪。
调查发现,近几年由于淫秽书刊和黄色录像造成的犯罪明显上升,其中性犯罪的青少年90%以上观看过淫秽书刊或黄色录像。工读学校女生中,有30%左右的人,是黄色制品的直接受害者,另有30%左右原有“前科”(即先前有违法劣迹或轻微犯罪)的人,看了黄色制品后愈加不可自拔,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淫秽书刊、黄色录像等不健康物品害了无计其数的青少年,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所以当有坏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淫秽书刊、黄色录像等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隐蔽性更强的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艺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对于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当收到异性同学写来的纸条时怎么办?
男女同学之间互相传递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的话语的纸条,是青少年成长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不足为怪。在这种事中,产生问题的往往是女同学这一边。虽然还不至于造成人身侵犯,但处理不当,会对心灵有所伤害。
女同学一般心理比较脆弱,爱面子,胆小,承受意外袭扰的能力差,突然间收到了什么“喜欢你”、“交朋友”之类的条子,往往没有思想准备,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学习受到干扰,心理平静被打破。
那么,当受到这样的纸条时应该怎么办呢?一种方法是:虽然想不通,但不说,憋在心里。用这种方法处理,可能对自己内心伤害最大。想不开,堵在心里,就像一块石头压在心上,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另一种方法是:公之于众。有的女同学收到这种纸条后,心内十分气恼。生气之余,没有多想,或告诉了自己几个要好的同学,或当众告诉大家。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事过之后,这样处理问题的女同学也可能觉得过分,但后悔已晚。
还有一种方法需要视老师的具体情况:告诉老师。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效果都不好。以上三种方法,前两种不能用,后一种方法要看情况采用。
通常情况下,最理想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压力形成的负担,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
二、青少年预防侵害应坚持什么基本原则?
1.依靠法律,抵制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颖超曾经说过:“要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小学生要明确,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
依靠法律,必须学法、知法、懂法。要学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要弄清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无罪,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自己的义务、权利和合法权益,什么是受到侵害。还要弄清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内容和法律责任。
依靠法律,必须会用法。要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使权利,并在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形成侵害时,能够依靠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要做到:一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二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
2.依靠组织,抵制违法犯罪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组织,一般是指侵害发生地或自己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等部门。其中有的街道、区县还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加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由于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社会治安和人员活动等情况熟悉,这些组织就会依据法律,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及时妥善地处理解决未成年人受侵害的问题。
3.依靠群众,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这里所说的群众,包括中小学生家长在内的广大群众,对破坏社会治安、危及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深恶痛绝,盼望通过综合治理和“严打”使社会稳定、中小学生受到保护而健康成长。群众的眼睛雪亮、智慧丰富、威力无穷,不断涌现出保护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好市民、好青年、好干部。所以当中小学生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侵害时,要千方百计地求助身边的群众,共同来对付坏人。当群众勇敢而义无反顾地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时,违法犯罪分子将成为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遭灭顶之灾。
4.依靠自己的智慧,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对自己的侵害
青少年在面临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勇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不能怯弱,不能束手待毙,不能让坏人为所欲为,这是中小学生预防侵害的必要前提。但是,中小学生年龄较小,身单力薄,在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时,更要强调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保存自己。电影《平原游击队》中的游击队长李向阳说:“要想抓住狐狸,就得比狐狸狡猾。”《鸡毛信》中的海娃就是把鸡毛信藏在羊群头羊的尾巴下,躲过日本鬼子的搜查,胜利地完成了送重要情报的任务;小兵张嘎也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出招数,战胜愚蠢的敌人。前不久,某市一小学生一人在家做功课,忽听有人撬家门,立即悄悄拨通了公安局的电话,几分钟后,警察迅速赶来,当场抓住正在撬门企图入室盗窃的坏人。可见,面对身高力大、用心险恶的坏人,不仅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勇敢加机智才能保平安。否则,单凭勇敢,鲁莽从事,硬拼硬干,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侵害。所以,“智勇双全”,才是预防和对付侵害的正确原则。
四、青少年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1.要义正辞严,当场制止犯罪分子对自己的侵害。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身处险境时,要紧急向他人求援。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故意虚张声势,巧妙与犯罪分子进行周旋。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危险分子,脱离危险之地。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必要时诉诸法律,通过公安部门来解决。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面对歹徒时要心明眼亮,记牢犯罪分子的特点。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做人要堂堂正正,不贪图小便宜。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周围隐患。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小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五、青少年为什么不能吸毒?
由于吸毒者一旦染上毒品,就会对毒品有强烈的依赖性。毒品具有成癌性,致使毒品所带来的危害,决不只是伤害身体,危及生命;它还会诱发各种犯罪,导致人的堕落,产生家庭悲剧,扰乱和破坏社会治安。
吸毒消费很高。普通吸毒者每天要花一、二百元,重者五、六百元甚至上千元。一年下来,要花费3万多元到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毒资,对绝大多数吸毒者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尤其是青少年,一般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较低。犯了毒瘾,又没有钱,只好采取盗窃、抢劫、诈骗、贩毒、赌博、绑架甚至杀人的罪恶手段去获得钱财,满足毒病。80%以上的吸毒者都有上述的犯罪行为。女性吸毒者则往往依靠卖淫获取毒资。
人一旦吸食毒品成瘾,就会丧失人伦和天良,做尽伤天害理的事而不能自拔。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云南泽山一户农民,原本日子过得不错。不料父亲在外面染上毒瘾,从此这个家庭厄运降临。因为吸毒需要大量的钱,只好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两个孩子被迫辍学。他还疯狂地虐待妻子和孩子,成了一个恶魔。为了买毒品,他亲手将8岁的男孩卖给人贩子。16岁的女儿生怕卖身,只好从家逃走,流落他乡。可没过几年,她也染上毒瘾,最后因在列车上贩运毒品海洛因,被查获判处死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被毒品搞得家破人亡。
值得让我们警惕的是,毒贩的魔爪已经伸向校园,伸向青少年。有资料讲:珠海市1994年的一次突击查毒中,吸毒者六成是青少年。同年惠州市一次抓获吸毒分子320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校中小学生。珠海市有三兄妹,由于受父亲影响,上初中、小学;就染上毒瘾,后被送到戒毒所强行戒毒。广州市有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染上毒瘾,堕落成卖淫罪犯。
为了消除毒品,制止毒品的泛滥,严惩毒品犯罪,国家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禁毒法规和措施。所以,无论是从守法的角度,还是为了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创造美好的未来,我们决不能参与任何吸毒活动。
六、当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时应该怎么办?
青少年收到匿名信、匿名电话的事时有发生。所谓匿名信、匿名电话是指来信者来电话者未署未讲真实姓名,或根本不署不讲姓名,不让收信人接电话人知道他的姓名。其内容多是辱骂、恐吓、挑拨、攻击、骚扰或提出不正当的要求。匿名信、匿名电话会扰乱收信人、接电话人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造成注意力分散,精神紧张,身心受到损害。遇到这种情况,采取的态度和方法是:
1.不要慌张,保持镇静。既然来信来电话是匿名,说明对方不敢暴露其真实身份,是做贼心虚的表现,否则何不大大方方,留下真实的姓名和身份呢?所以收信(电)者,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同时,对来信来电中提出的无理要求,坚决加以拒绝,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让步。
2.冷静下来,分析可能。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从来信者的笔迹特点及发信的时间,从来电者的音色音调、口气口音、语言特征等各方面去考虑。再想一想,先前和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窄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3.灵活应变,设法弄清。当确认又是某匿名人来电话时,你不要急于撂下电话,而是用对话方式稳住对方。同时,示意身旁的人,用就近的电话向电话局服务台查询,可以得到匿名电话的号码。在得知对方电话号码后,就会知道他(她)所在的地区、单位或住所,进一步追踪调查,一般就可以真相大白。
4.及时告诉他人。报告老师和家长,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民警,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电话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七、在什么情况下青少年要寻求警方的救援?
当青少年面对歹徒拦劫、流氓强暴、坏人殴打、人身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或正在受到非法侵害的紧急情况,又无力自己解决,无法摆脱、制止或镇住对方时,应立即采取各种措施寻求警方救援。
一般情况下,凡学校老师、家长和有关主管部门解决不了的,侵害你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天灾人祸,都可向警方求助。一般的侵害,如果自己有能力,或通过学校老师、家长可以解决的,可以不必寻求警方救助。向警方求救,可以采取直接报告、大声呼喊,发出求救信号,拨打公安局派出所、110电话等办法。所以中小学生要记住有关的电话号码、记住自己家和学校附近的派出所、治安岗亭的地点位置。
八、青少年在遇到什么情况时应拨打110电话?
“110”是报警电话号码,当遇有歹徒拦劫、入室抢劫、被绑架、流氓强暴、行凶杀人等特殊情况时,可迅速拨打110电话,寻求警方的紧急救援。110电话台,有公安干警昼夜值班。接电话后,会立即通知警察及时赶赴案发地点,采取必要的行动。如枣庄市一位群众发现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在一家饭店就餐后,拨打“110”电话,接警后,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迅速出击,仅用5分钟就将这个久抓未获的流氓恶势力团伙的骨干分子抓获。“110”报警台,被誉为人民群众的“保护神”。拨打110电话时,要冷静不要慌乱,最好用普通话,向值班民警说明发生了什么案件以及案发的时间、地点、情况、有什么要求等。不能轻易拨打110电话,一般的并非紧急的情况,用不着拨打110,应该采取其他适当的办法处理。
110电话不是可以随意拨打的。如果视拨打110电话为儿戏,随意拨打,必然扰乱公安部门的工作;乱拨110电话,谎报“军情”,还会受到处理。据报载:1996年12月25日,江苏省徐州市的李某就因拨“110”报假案,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警方拘留15天。
九、在校园内有人向你强要钱物怎么办?
这种情况,虽然在本校内很少发生,但也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校外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他钱,给他烟,或是要你的其他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说“以后见你一次打你一次!”他敢在学校里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在利用你的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不敢告诉老师,怕把事情闹大;他觉得你可能这样想:这次乖乖听他的,免得今后他老找你岔,老欺负你;他还可能觉得他们“坏孩子”圈子里的某些说法可能也影响到了你,那就是“有事不能告诉老师,告诉老师就算报了官,报官就不算好汉。”其实,他心里是虚得很的,他是非常怕老师知道的,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坏孩子”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会跟老师说的!至于那种报“官”不报“官”的说法,是非常愚蠢的,是古代所谓“江湖”上流传的、非常落后的、早已被现代社会所淘汰的东西。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有了矛盾,有了冲突,是必须请代表政府的有关组织和部门解决的!报“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同学们,其他的解决办法都是不正确的,因为那样会留有后患!
那么,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应怎么办呢?首先你应该拒绝他,并且大声说:“不行!我凭什么给你!你这样做不对,走,找老师评理去!”一边斥责他,一边向老师办公室方向走,同时注意自己的视野当中有没有老师(哪位老师都可以),如果没发现老师,但是发现了班干部或自己熟悉的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他们,你就要大呼“×××,快去找老师来!”因为“老师”这两个字,对“坏孩子”是有着威慑作用的,这时他便不敢轻举妄动。如果这时“坏孩子”虽然心虚但表面仍然很恶,你就要一边斥责他一边快跑脱离开,去找老师。记住,千万不要胆小,不要软弱,也用不着和他动手打,因为只要你义正辞严斥责他,就已经表明你非常勇敢了!如果动手打,一是显得你不讲文明,二是你也容易也亏。
在校园内向同学们强要钱财的人有的是窜入或混入学校的外人,他们可能是些不三不四的小芳年,也可能是外校的“坏孩子”,还有的可能是本校流失生或已经毕业出去的人,他们一般不穿本校校服,不和大家一块玩耍,眼睛总盯着人。这些人往才好往和本校的“坏孩子”有勾结。被他们施加威胁的同学,常是被本校的“坏”孩子指点的,因为他们也要找“软的”捏。对付他们,也要像对付本校的“坏孩子”一样,要义正辞严斥责他们,也要迅速找老师。记住:你是在自己的校园里,这是一个绝不允许以邪压正的地方,老师就在附近!老师和同学们一定会帮助你的!只要你这样做了,他们肯定要夹着尾巴溜走的。因为他们非常怕学校扣住他们,交给派出所的民警叔叔去审查。就是溜走了,学校也不会放过他们,要查出他们是些什么人,还要查出校内是谁跟他们勾结,从而给予应有的惩罚和教育。
十、青少年怎样防止被犯罪分子殴打?
首先,弄清被殴打的原因。知道了被殴打的原因,就可以找出防止的办法了。
首先,要正确处理与同学的矛盾。同学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当你成年之后,你就会感到最值得怀念的就是自己的老同学了,同学之间的关系是最纯真、最友好的关系。如果和同学发生了矛盾,要懂得谦让,用不着非得压人一头,当个什么胜利者。避免了打架,当然也就避免了因打架而致挨打了。
其次,一定不要有不文明行为。如果你被人骂了,或是被人打了一下,就觉得受了气,吃了亏,非得也骂对方一句,也打对方一下,这样就会使矛盾越来越激化,最终可能升级为打架,致使被殴打。对方骂人、动手打人是不文明行为,你就不能再用这些不文明行为去对待对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才能显示出你的气度和修养。要是情况太严重,还有老师帮你解决嘛,何必非把自己放在和对方一样野蛮的水平上呢?当然,这是说在同学之间,对小流氓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再者,要经常检点自己的行为。在小流氓的圈子里,因为文化修养素质太低,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强者,究竟是什么才能使人获得别人的尊重,他们只想要人对他顺眼,只会通过把同类中的别人压服来提高自己或自己一伙儿的“地位”。有一些中小学生(主要是一些中学生)不知检点自己的行为,在外边叼支烟呀,骂骂咧咧呀,追追打打呀,模仿街头不良青年的穿着、发型呀,等等。跟一些同样不检点的女生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呀,等等。这样,小流氓就会认为这些学生也是小流氓,是一个圈子里的,需要镇服!而他们这时打人的借口或常用话就是:“瞧你不顺眼!”“你服不服!”如果你循规蹈矩,有修养、有风度、一身正气,就可以避免这种殴打。
如果你是因为维护正义、批评坏人坏事而招致“坏孩子”的报复,就要凛然正气、义正辞严地斥责他,同时快去找老师,老师一定会给你支持的。
万一你遇到殴打的威胁,特别是遭遇到流氓的威胁,一定要设法摆脱、逃避(躲开),前文提到的那些方法,在这个问题上也是适用的,你还记得安全岛阳吗?就是传达室呀!还要告诉你,所有人比较多的地方,都是你可以利用的地方。
十一、青少年遭到殴打该怎么办?
万一遭到了殴打,还可能被打致伤,这时应怎么办呢?
首先要做的事就是设法和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如果头晕或是骨折、流血,一定要向路人求助,告诉他你是哪个学校的,请他帮你通知学校。要是离学校远,就告诉他你家长的工作单位或是自家的住处,能有电话号码最好,这样你就可以得到救助。
第二件事就是赶紧去治伤。(如果伤重,像严重流血之类,那么这就成了第一件事,必须先治伤。)如果伤情不容耽搁的话,只要能行动,你就一定要去最近的医院或是卫生所,先处置外伤,再检查内伤。如果不能行动,就请行人帮助,赶快到医院检查治疗。到了医院,你一定设法通知学校或家里(家长单位),老师和家长来了,什么都好办了,看病的钱也好解决了。
第三件事就是确保看病治伤的医药单据和诊断书一定要收存妥当。公安部门抓到坏人后,要根据这些作出判决的。
第四件事就是赶紧报案,要报请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一般情况下,公安部门抓到打人凶手后,会根据你的伤情决定对坏人的处罚。如果你被诊断为重伤,凶手就可能被依法判刑;如果你是轻伤或轻微伤,他就会被依法处以拘留或治安警告。你看病治伤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也会依法得到合理的赔偿。
十二、青少年怎样预防被偷盗?
下面这里给大家引用几段《星星火炬报》刊登过的材料,对于防止贼盗,保护财产,肯定大有益处:
首先,要注意对家庭财产的保密。家中的贵重物品、现金、债券及股票等,不能轻易“露底”,包括对某些亲友、邻居。(近年来“自己人”作案的盗窃案件屡见不鲜)要将贵重物品尽量分散存放于外人难找的地方;最好制订贵重物品登记卡,将彩电、首饰、存折等物品、牌号、编号、特征等记录在册,以防万一失窃用来查证;凡是有可能被犯罪分子侵入的门、窗等都要力求安装铁门、窗栏、防盗锁等防盗设施;要防止钓鱼,即书包、衣服等不要放在邻街或公共过道附近,以防被窃贼用竹竿“钓鱼”;不要将家中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使用,防止用心不良的人偷配钥匙,寻机行窃;如果钥匙丢失,要马上换锁;不能与萍水相逢、不明底细的人交往,更不能带到家中来作客,谨防“引狼入室”;离家去串门、买东西、接传呼电话,即使是一小会儿,也一定要将门锁好,以防被坏人溜门。
“……外出时,尽量不要带大量现金,必须带时可以将面值较少的换成面值较大的,并分散在内衣口袋里;如果背着书包,不要将钱、支票等放在书包底部或侧面,有现金不能随便托付给路人看管;当人多拥挤时,千万不要只顾抢购物品、车票而忽视提包安全,要用手、身护住财物,并时刻警惕身边眼神、举止不正常的人;……”
以上两段材料,比较详细地介绍了防盗知识。另外,再向大家补充的一点:当你把书包、皮包放在自行车的车筐里,挂在车把上或是夹在后衣架上时,一定要注意防抢、防盗,要把“包”设法与自行车联在一起,挂起来,锁起来,套起来,要不然,坏人拿着太方便了!还有些人看到路边卖东西,把自行车一支就去选货,车也不锁,“包”也不拿,太大意了,这样小偷偷去实在太容易了。要知道,为这事着急后悔、落泪的人可不少啊!
另外,不少人在公共电车、汽车上被扒手偷窃过钱包、月票夹等物,因为是随手用的东西,不能深藏,往往成为小偷的猎物,有时损失虽然不算很大,但给我们生活带来麻烦。看来,不能深藏的物品,也不应该浅放,出门应穿有内兜或是兜内有封口的衣服,总之不能给窃贼太多的方便!
十三、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由此可见,正当防卫有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是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在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学生打了架,家长参加调解的时候,也总是说自家的孩子后动手,是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真是正当防卫吗?
一般情况下,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个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已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告民警……,学生完全可以报告老师解决,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致残,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因还手而使打架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的造成的还是后动手的造成的,对方都要依法律负应有的责任。所以,避免打架是至关重要的。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躲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而还手打人,把事情闹大。
自我测试
你知道怎么保护自己吗?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护系统相对发达,各地都有关于保护青少年的相应法规,但关于自护的教育却相对滞后,青少年的自护意识较淡薄。
在我国目前的学校教育中,还没有针对自我保护能力而开设较为系统的教育课程,在家长的言传身教中,也涉及不多。包括教会他们如何面对各种危险,如何进行自救、互救,如何保护自己的各种权益等,都没有比较全面、系统、深入地进行。许多青少年在遭遇危险、受到伤害时,往往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更别说救助他人了。
这样的事例有很多。去年有几名中学生,在一家商场因一些小事,被保安扣留了几个小时,而他们从头到尾都没作任何辩解和诉说,来维护自己作为未成年人所应享有的权益。
实地测验
测验:“小鬼当家”
测验目的:在模拟测验中,由于是“纸上谈兵”,学生的防备意识较强。为了证实在生活中,学生是否真的像模拟测验中那么“戒备森严”,我们在受测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实地演练”。
测验时间:3月14日早10点
测验地点:北太平庄某居民住宅楼
测验对象:高一女生(16岁)
测验过程:
(事先通知被测学生的家长,借故外出,留下不知情的孩子独自在家。)
测验者:敲门(未装防盗门和“猫眼儿”)
受测者:“谁呀?”
测验者:“我是你爸单位的,给他送东西,请你开一下门。”
受测者:“我爸不在家,我不开。”
测验者:“那你妈在吗?”
受测者:“我妈也不在。”
测验者:“这样吧,我把东西放在门口,一会儿你出来拿。”
受测者:“行,你放下吧。”
测验者转身还没走两步,被测者就“哐”的一声打开了门,当她看见测验者还没走时,“哇”地大叫了一声。
测验者(说明情况后):“你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
受测者:“这里闲人太多,我害怕会丢。”
测验得分:3分
专家测评:应该始终强调交给父母这一点,而且不应该说父母都不在家,暴露了自己独自在家的情形。被测者虽然有自护的意识,但显得很犹豫,不够坚决,这往往是青少年被骗的关键所在。
(注:本次测验分数为5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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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如何保护自己?
大家先看一下下面这个案例:2002年8月27日晚,沈阳市一名19岁的应届毕业生任凯(今年高考以优异成绩考入东北财经大学)在从其姥姥家回家的路上,路遇两名歹徒欲抢劫其手机,为此,这个刚烈的19岁青年与两个歹徒展开了殊死搏斗,在搏斗中被歹徒刺中11刀后而亡。我相信,任何人看到这个案例,心情都会很沉重。我们痛恨这些歹徒,为了一个手机竟然夺去了一个优秀青年的生命。我们也为任凯独斗凶恶歹徒的英勇无畏和宁死也要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凛然正气表示钦佩。任凯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与胆量,我们没有理由不赞扬。可是面对这样不幸的结局,不得不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面对违法犯罪分子,我们青少年如何才能保护自己?
假如你是任凯,你会怎么办?惨剧能避免吗?我们身边随时随地就有可能会发生犯罪行为,为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的青少年如何才能获得保护免受非法侵害呢?有人指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尚未成熟,社会经验不足,在面对犯罪行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伤害时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容易受到侵害。因此,仅仅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强化权益主体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此言颇有见地。在一些突然的事故中、突发的犯罪中,我们的社会、学校或者家庭的保护往往不能及时,甚至会出现“保护缺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青少年就只能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国外的青少年都非常重视自我保护,在一些学校中经常开设一些自我保护方面的课程,传授一些自我保护的知识。相比之下,我国的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则较弱一些。当危险和侵害突然来临时不知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强化对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近几年来,在我国一些地方出现了自我保护培训班、自我训练营和自护学校等,教育青少年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本案例中的主人公任凯面对歹徒的突然袭击,能够勇敢地进行搏斗,这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但是,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除了勇敢之外,还需要智慧,讲究策略。就以对付抢劫犯罪来说,面对劫匪的突然出现,如果有能力足以制服犯罪分子,自然要勇敢地同其搏斗,实施正当防卫。如果没有能力将其制服,也可以采取多种方法脱身。常见的有:“呼救脱身法”、“周旋脱身法”、“恐吓脱身法”、“对犯罪分子进行说服教育法”等等。万不得已,也要充分进行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在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相比的情况下,人身权利自然大于财产权利,自然应舍弃财产以保全自身。本案中任凯如果选择放弃手机也许是更为理智的做法。我们的社会在观念上也不应鼓励青少年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犯罪分子时,“大义凛然”,“勇于搏斗”,去作无谓的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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