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事的消逝
德国心理学家赫尔曼·艾宾浩斯在1885年所做的那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研究,是历史上有关记忆和遗忘研究的第一个实验分析。他的研究结果表明,编码与提取之间的时间间隔的延长,戏剧性地影响到遗忘的进程。艾宾浩斯在实验中以自己作为唯一的被试,实验作业是记忆长串的无意义音节,并在学完无意义音节后的不同时间间隔点进行细心的自我测验。他的自我测验采用六个时间间隔,从一小时到一个月不等。结果发现,在这些依次的时间间隔后,他对无意义音节所能回忆的量越来越少,而且遗忘的速率依这些时间间隔逐渐降低。在一个小时和九个小时的时间间隔中,他的遗忘量相对较大,而在一天和两天的时间间隔中,遗忘量相对较小。后来,很多研究者也都发现,遗忘的速率随时间的消逝而逐渐降低。[2]
晚近以来,心理学家们研究了对日常的个人生活经历的记忆是如何受到时间流逝过程影响的。70年代早期,赫伯特·克罗威茨对高尔顿在19世纪所描述的一种方法加以修订,以研究真实生活事件的记忆。这种方法本身是十分简单的,现在一般称为克罗威茨法。它是向被试提供一个提示词如“桌子”,让被试联想起一生中任何与此有关的一个事件,然后尽最大可能回忆该事件发生的时间。
在克罗威茨的实验中,被试回忆了大量处于他们不同生活时期的事件,其时间分布从实验前数分钟直到童年早期。他发现,较近的时间间隔引起的回忆多、而较远的时间间隔引起的回忆少。将被试所报告的回忆按时间顺序绘成曲线发现,曲线在近期时间间隔区急剧下降,而在较远时间间隔区则变得平缓。[3]
尽管有少数例外,但记忆随着时间的消逝而逐渐消退这个一般规律,对大多数生活情境都是适用的。有些时候,当某个事件之发生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后,我们对它的遗忘程度简直令人吃惊。例如,在一项调查中,研究者对一年内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记录在案的590人作了调查研究。结果发现,以调查时间为准,凡在此前3个月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基本上都能记得他们所发生的事故,而那些交通事故发生在调查之前9至12个月的人,有27%已忘记了他们所发生的事故。调查者指出,“被调查者在他们发生事故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这件事的趋势,其明显原因在于,随着事故发生时间与调查时间之间的时间间隔的延长,他们对所发生的事故的回忆能力降低了。”[4]
为什么时间的流逝会导致回忆能力的降低?原因在于,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需对新的经验进行编码和贮存,从而干扰了对先前经验的回忆能力。我当然能记得今天早餐吃的什么,但对去年的今日,早餐吃的是什么我已无法记得,因为从那时到现在,我已吃过数百次早餐,从而干扰了我对其间任何一次早餐的回忆能力。在时间流逝的过程中,这种类型的干扰事件会引起记忆影像的日渐衰微。[5]大多数研究者都会同意,在日常生活中普遍使我们感到困扰的遗忘现象中,记忆影像所包含的信息的衰退或丧失起着重要作用。但也有些人认为,记忆之中的信息永远不会丧失,或者说,所有经历过的事件都以原有的方式存在于心灵的某处,只待适当的线索来引发它们而构成回忆。
作为记忆研究专家,洛夫特斯夫妇曾调查了大量心理学家,要求他们在下列两种遗忘理论中作出选择。其一是认为,过去所发生的每一个事件,都永久地存在于我们的心灵之中;对它的各种细节,虽然我们在某一特定时间未必能记起,但只要采取正确的方法,我们一定能逐渐地回忆起来。其二是认为,有些经验会永久地从记忆中消失,任何特殊的方法都不可能使之恢复。结果84%的心理学家都选择了第一种理论。从我前面在考察提取线索对回忆的重要性时所提出的证据来看,这一结论或许是合理的。例如,对于那些忘记了他们在一年之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人而言,只要给他们就此提示某一特殊的线索,如对事故发生时的周围情况详细描述一番,他们就完全可能回忆起所发生的事故。同时,我在上一章已指出,要说所有的经验都永久地存在于大脑的某个处所,这种观点是很难站得住脚的。[6]
加拿大神经外科医师威尔德·潘菲尔德在20世纪50年代进行了一系列现已被广泛引用的脑刺激研究。他的研究结果似乎为上述观点提供了强有力的论证。在洛夫特斯夫妇的调查中,被调查的心理学家们大多援引潘菲尔德的研究工作,认为他为所有的经验都永久地贮存于心灵之中的这一观点提供了关键的证据。潘菲尔德的观察结果当然是令世人瞩目的。对于那些需要做大脑外科手术的患者,潘菲尔德小心谨慎地将一个电极置于其裸露于外的大脑颞叶皮层的表面,并予以通电。通电时,患者是完全清醒的。通电的结果是令人不可思议地使患者回忆起一些似乎早已忘得一干二净的往事。[7]
在潘菲尔德看来,这些事实揭示了在大脑内部贮存的对往事经验的永久记录:“很显然,与意识的每一状态相伴生的神经活动,都在脑内留下了永久的痕迹”。[8]潘菲尔德猜想,如果我们能够通过某种方法发现我们的大脑所永久保存着的不变的神经活动痕迹,那么我们就能够回忆或重新唤起我们所经历过的任何一个事件。或许,时间的消逝并不侵蚀大脑对往事的记录痕迹或使之清退,而只是破坏了我们重演这些已衰弱了的记录的能力。(www.xing528.com)
虽然这一观点无疑对人们具有巨大的诱惑力,因为它使我们每个人像普罗斯特和马格那尼那样全面捕捉往事的梦想成为可能,但是,大多数心理学家和神经科学家现在都承认,潘菲尔德的研究发现并不能证实这一富于浪漫主义情调的观点。在潘菲尔德所研究的520个患者中,只有40个人在他们的颞叶皮质接受电刺激时,才报告出可以被解释为记忆的心理体验。更为重要的是,潘菲尔德未能说明,他的患者在接受电刺激时所产生的这些心理体验,究竟是对真实往事的记忆,还是仅仅是种种幻觉而已。[9]
在更为晚近的一项研究中,法国的一些研究者在颞叶癫痫病患者中也观察到了类似的心理体验。这些被他们称为“梦幻状态”的心理体验,或者是因患者在大脑颞叶附近受到电刺激而产生的,或者是在他们癫痫发作前作为预兆而自发产生的。虽然这些患者有时报告说他们产生了某种回忆,但他们所“回忆”的往往是一些一般化的景象,而不是特殊的事件。例如,有一个患者报告说,“我看到了一个和我祖母住在同一个村子里的朋友家的房子,不久它就消失了。然后,我又看到了我在布里塔尼度假时住过的那座房屋。”另一个患者报告说,“我看见我自己穿着便服站在厨房的水池边。”甚至还有些患者,他们所报告的是记忆错觉的各种奇异感觉,如其中有一个人说的是这样一种“印象,即他已做完了他正在做的事情;我好像已经活了千百年了,其中还伴有一种奇怪、甚至经常是恐怖的感觉”。[10]患者这些记忆的主观感觉,产生于大脑颞叶皮质的电活动,指出这一点是重要的,因为这一结构在记忆中起着其他结构所无可比拟的作用。但是,和在潘菲尔德的研究中一样,在法国这些研究者的观察中,患者的报告并不表明,在大脑中存在着对特殊记忆的一个不受时间影响的永久记录。
认为所有的经验都已被永久地加以记录而只等适当的线索将之引入意识之中的这种观点,不可能仅在心理学层面上被否证。即使我们证明了,某一个人在接受了多种不同的提取线索之后仍然不能回忆起某一经验,但他还是有可能在其他的某一线索的作用下突然地忆起这一经验。而且,毫无疑问,只要我们重新培养起某人在经历某一事件时所处的心身状态,这时确实会使他想起这一似乎早已忘记了的经历。然而,有关无脊椎动物的神经生物学研究已经证实,随着时间的推移,作为某些简单形式的记忆之基础的神经变化,确实能够变弱甚至消失。虽然还没有人证实,在哺乳动物中也发生这种情况,但这类研究发现却意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构成某一特殊经验之记忆表征的神经细胞之间的联结,其强度有可能会发生衰退。在生物学水平上,某些记忆影像可能会真地消退得无影无踪。[11]
有关遗忘之原因的这两种极端观点,即认为遗忘之发生,或者是某一记忆影像已从贮存中消失,或者是因为记忆影像仍完好如初,只是在回忆时因提取的失败而不能重新激活,都过于简单了。我们所要做的,并不在于争论是否所有的经验都永久地加以保存,而在于重新理解遗忘为什么会发生。看来,随着时间的流逝,由对新经验的记忆所产生的干扰作用,使我们越加难于发现提取线索,以激活日益变得模糊不清的记忆影像。认知心理学家玛丽戈尔德·林顿对她自己的记忆进行了一次著名的研究,结果证明了这一结论。她坚持每天对自己生活中至少两个特殊的事件作简要记录,然后在若干时间间隔点对这些事件作随机的回忆。这项研究一直进行了14年,直到1986年林顿才将其结果公之于世。她指出,在大约一年的时间间隔内,每一个事件“都可以被轻易地回忆出来,而且,几乎任何线索都可以引起对该事件的回忆”。[12]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进以及记忆影像的日渐模糊,能够引发对某一事件的回忆的线索逐渐减少。这意味着,当我们偶然想起某一似乎已经忘记了的记忆时,可能是因为我们侥幸碰到了一个与它那已经衰退或模糊了的记忆影像完全匹配的提取线索。
这些考虑还导致了另外一个对于理解提取线索与记忆影像之间的关系十分重要的线索。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若某一记忆在事件发生之后立即加以回顾,那么,该事件的记忆影像就构成一个丰富的信息源,甚至构成对该事件之回忆经验的主要决定因素。对于激活这个记忆影像而言,几乎不需要什么提取线索,而且,这些线索对于形成回忆的主体体验也基本上不起作用。例如,若我问你在拿起这本书阅读之前在做什么,你便可以轻易地作出回忆,而不需要我向你提供任何线索,而且,不管我向你提供什么线索,你的回忆结果也都会是一样的。对于那些我们津津乐道、反复讲述的往事而言,情况亦然:我们一遍又一遍地讲述着同样的事件,而不管引起我们讲述它的线索是什么。
然而,对于那些我们多年来未曾加以回顾过的陈年往事而言,提取线索与记忆影像之间的关系的性质,则大有不同。由于这种记忆影像所包含的信息已经发生衰退,所以,要回忆这种往事,则需大量线索的提示,而且,提取线索本身的特征也会对回忆主体的回忆经验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假若我要你回忆在你6年前的感恩节晚餐上所发生的事件,那么你就需要大量的线索才能作出回忆。此时,你的回忆经验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你所使用的提取线索是什么。例如,你可能会想起,那次感恩节时,你的老朋友乔治过来和你一起度假。于是,你便想通过思考有关乔治的事以进一步回忆那次感恩节。假设这几年来,你已和乔治产生了不和而不再觉得他像以前那么可爱了。现在,这些特征已经被整合到你关于乔治的一般看法之中,而且会影响到你对那次感恩节晚餐的回忆结果,因而你可能会想到,他在那次晚餐上说了些不恭不敬的话或举止不那么得体,虽然你关于那次晚餐的记忆影像所包含的信息并不如此清晰可辨。由于记忆影像已经发生衰退,所以回忆经验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所使用的提取线索的特征,而这些提取线索本身也已在记忆中贮存着大量的联想和意义。
虽然从表面上看,记忆影像随时间而变得微弱和模糊是一个不幸的事实,认识到这一事实似乎也令人沮丧甚至令人不安,但是,如果没有遗忘过程,我们会更加不幸。在乔治·鲍格斯的悲剧小说《弗尼斯》中,有一个年轻的男人对他所看到的任何事件的全部细节都产生记忆,他记住了他每一次所看到的每一棵树的每一片树叶。然而,他为他的完美无缺的记忆所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他的心灵为各种微不足道的细节记忆所充斥,以至于不能对不同的经验作出概括。他无法理解,为什么在不同时间看到的一只狗具有不同的特征,却同样地被称为狗。伯格斯提醒我们说:“思维就是抽象,就是忘记差异。”此后不久,俄国神经心理学家亚历山大·鲁利亚报告了一例记忆力异常惊人的患者谢尔谢夫斯基,也为类似于弗尼斯的问题所困扰:他记住了无数琐屑而无用的细节信息。他能够准确无误地记住鲁利亚在实验中向他呈现的任何长度的名单和数字串。作为一名新闻记者,他的这种记忆力倒是帮了他的大忙,因为他不需要在新闻现场作紧张的笔记。然而,当他在阅读或听别人说话时,他所记住的是无数细节却不理解所读或所听之意义。而且,和弗尼斯一样,他也难以掌握各种抽象概念。[13]
遗忘虽常令人沮丧,却是我们记忆的一个适应特征。我们无需记住我们所碰到的任何事件,我们从来未曾用过的记忆影像,最好也是被忘掉。认知心理学家约翰·安德森令人信服地论证说,遗忘那些过时的记忆,是对生活环境强加于我们的记忆之上的要求的一种资源节省的反应,我们最好是忘掉那些琐碎的经验,以使我们的心灵从各种细微信息的困扰中解脱出来。[14]当然,我们确实需要对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一般特征形成一个准确的轮廓。事实上,我们也正是如此,我们对往事经验的一般轮廓的记忆,就合理的限度而言,通常都是精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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