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历史的插曲:塞蒙其人其事
和科学的任何其他活动一样,记忆研究也经历了一个由诸多先驱人物所构成的历史,这些先驱人物的成就在今天受到了学者们的认可和赞赏。当我还是一个研究生时,我就对理查德·塞蒙着了迷,虽然他在记忆研究的历史中并不那么出名。我对他的兴趣,最初是由20世纪一些最著名的学者如哲学家伯特兰·罗索和物理学家艾尔文·施罗丁格尔等人对他的工作的巨大价值的试探性评述所点燃的。在1977年的时候,在记忆研究领域,几乎还没有人知道他,但不久我就发现,他的观点既是创造性的,又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26]
塞蒙1859年出生于柏林,那正是达尔文发表《物种起源》的一年。塞蒙在年轻时十分向往达尔文对进化论的这种创见,于是入耶拿大学师从进化论著名的宣传者、生物学家海克尔而获得博士学位,并成为该校扶摇直上的一位年轻教授。在欧洲,耶拿大学是进化论的主要研究中心之一。1897年,塞蒙与他的一位声名卓著的同事的妻子双双坠入爱河而同居,两人因此遭到世人唾骂。塞蒙于是辞去教授职位,携情妇往慕尼黑完婚。此后,塞蒙作为一个隐世学者独立进行研究,逐渐提出一种记忆理论。
1904年,塞蒙出版了一本小册子《论记忆》,试图将他对遗传的生物学分析和对记忆的心理学及生理学分析加以整合。他认为,遗传和繁殖可以看成是一种对世代相传的经验加以保存的记忆。记忆是一个同时服务于遗传和日常生活的基本过程,它是生物组织的一种原始的可塑性,正是这种可塑性,才使经验的效果得以在时间的流变过程中被保存。
塞蒙区分了记忆的三个方面或阶段,并认为这些方面或阶段对于理解无论是日常记忆还是遗传记忆,都至关重要。他由于相信日常语言具有很多潜在的误导性内涵而不能在科学意义上加以使用,便杜撰了三个术语来描述记忆的这三个阶段,即:engraphy,指将信息编码入记忆中的过程;engram,指在神经系统中所造成的持久变化(此即所谓“记忆痕迹”),它使经验的结果在时间中加以保存;ecphory,指激活或提取某一记忆项目的过程。
塞蒙创用这些生僻的词汇及其对记忆和遗传的类比的强调,在当时的科学界不仅引起了一股强烈的反对意见,而且也因此使他对日常记忆活动的理论被人们所忽视。唯独美国一位心理学家亨里·瓦特不被他《论记忆》中有关遗传问题所迷惑,而发掘出他的理论中那唯一重要的方面。瓦特评论说:“本书最有价值的部分是有关记忆的诱发刺激概念。但是,塞蒙却想在有机体的繁殖和记忆的复现之间寻求某种共同性,因而误入歧途并丧失了自己的研究目的(即探讨诱发刺激之本质)。”[27]
瓦特的评论究竟意旨如何?在那个时代,心理学家们很少对记忆的提取过程发生兴趣而相信,一个人能否回忆某一经验,完全取决于他最初在对这一经验之信息进行编码时所形成的联想的强度。根据这一观点,如果某一信息因特别地显著或反复多次地出现而与记忆主体已有的知识形成牢固的联想,那么主体在后来就能很好地回忆这一信息。相反,如果所形成的联想弱,那么记忆就差。与此相反,塞蒙认为,记忆并不完全取决于联想的强度,一个人能否回忆某一事件,还取决于诱发刺激,即引起他对这一事件加以回忆的线索,以及诱发刺激如何与作为最初编码之结果的记忆痕迹发生联系的方式。瓦特认识到,塞蒙揭示了记忆的一个向来被忽视的方面,但愿他将精力更主要地集中于此。
1909年,塞蒙发表了一本肯定使瓦特欢欣鼓舞的著作,题为《记忆心理学》。这本著作完全限于对日常记忆的探讨,而未理会《论记忆》中那些有关遗传的颇受争议的论题。在这本著作中,塞蒙详细阐述了他关于提取过程的理论,并将之应用于一系列重大论题。然而,使塞蒙感到悲哀的是,他的这本新作在学者中间反应平淡,而且对记忆的科学研究几乎未产生任何影响。心理学家们绝口不提他关于提取过程的这些反传统的观点。事实上,心理学家们误解了他的观点。除此之外,塞蒙自绝于学术机构的做法,也不利于其事业的发展。因此,他在科学界所受到的待遇。同于诸如永动机的信奉者等处于科学边缘的人物:他被忽视了。
1918年,塞蒙的妻子死于癌症。年末,他在妻子床头竖起一面德国国旗,然后用手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塞蒙虽然对自己的工作所遭受的忽视而忿忿不平,但却坚信,他的观点不久就会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然而,他的愿望并未实现,只有engram(记忆痕迹)这个概念是个例外。1950年,著名的神经科学家卡尔·拉什里写了一篇题为“Engram研究”的论文,以总结他那试图在大脑的某一单个的局面区域寻找engram(即记忆在大脑内的表征)的已失败了的努力。由于这篇文章现已成为心理学的经典之作,而且它在学术界第一次提出engram一词,所以心理学家大多认为这个词是由拉什里创用的。而且,拉什里自己也很少提及,更不用说讨论塞蒙对这个词的优先使用。
记忆痕迹是在脑内因对某一经验进行编码而产生的或短暂或持久的变化。认知科学家们相信,大脑对某一事件的编码,是通过加强参与这一编码活动的各细胞群之间的联结关系而实现的。日常生活事件一般都是由大量的声、光、运动或词句等构成的。对某一事件而言,对它的这些不同方面进行分析的是大脑的不同部位,因而这些不同部位的神经细胞之间就变得更加密切地相互关联,神经细胞之间的这种新的关系模式就构成大脑对该事件的记录亦即它的记忆痕迹。这一观点最先是由加拿大心理学家多纳德·赫布提出来的。多年来,他还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阐释。[28]
对于我们在主观上将某一事件体验为是在过去所发生的记忆而言,记忆痕迹是重要的决定因素。然而,如前所述,它们并不是记忆活动的主观体验的唯一来源。记忆痕迹作为脑细胞之间的联系的模式,具有进入意识之中的潜力,从而在特定条件下引起显在的回忆活动。但是,在任一特定条件下,并不是脑内所有的记忆痕迹都活跃起来,而只有一个特定的部分被激活,其他大部分的记忆痕迹都只处于潜伏状态。例如,若我问你,你在中学时参加过的最精彩的一次体育运动会情况如何,那么,数秒钟之前,在我没有问起你这一事件时尚处于潜伏状态的许多记忆痕迹,现在活跃起来了,而构成你对这次运动会的回忆活动。同样,若我问你上一次吃意大利风味餐的情况,那么,进入你意识之中的便是另一套完全不同的记忆痕迹了。在我问起你这两件事之前,与它们分别相联的大量记忆痕迹,已经在潜伏状态中存在了许多年。
塞蒙指出,记忆痕迹只构成回忆活动的潜在因素,对记忆活动的充分的理论说明,还有赖于理解是哪些因素才使这些记忆痕迹得以呈现于意识之中:一个线索应具有哪些特征才能“唤醒”一个沉睡的记忆痕迹?为什么有的线索比其他线索能更有效地引发回忆?塞蒙认为,任何一项记忆,都只能由少数几个有选择性的线索诱发出来,即一个事件发生时我们加以注意过的原始经验的那些部分,才构成诱发我们回忆这一经验的有效线索。因此,只要被记忆的原始事件有某一部分重新呈现,就足以引起我们对这一事件的全面回忆。(www.xing528.com)
塞蒙的遗产:线索依赖性回忆
对理解编码和提取之间的关系做出最杰出贡献的当代研究者,是我的研究生导师恩代尔·图尔文。他的最具影响的观点之一,是所谓编码特殊性原则(encoding specificity principle)。这个原则在很多方面与塞蒙的理论相似,是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根据这一原则,一个人对某一事件进行思考或编码的特殊方式,决定了他对该事件的记忆痕迹,而他在后来能否忆起这一事件的可能性,则依赖于提取线索与原始编码之间的相似程度。显在的回忆活动往往决定于编码过程与提取过程之间的相似性。[29]一个线索能否诱发一项回忆的效用性,决定于最初编码过程的性质,反之亦然。[30]
这表明,我们感知或思考某一事件的方式,对于决定后来哪些线索会引起我们对这一经验的回忆,起着重要作用。当然,这并不是要求编码过程与回忆条件完全地一一对应,而是说,重要的是引发某一回忆的线索是否在主观上引起了我们对该事件的重新体验,包括我们在编码时所作的思考、幻想或推论等。例如,在阅读下列这句话时,你会联想到什么?
鱼咬伤了游泳者。
大多数人会从这个句子推论说,是鲨鱼咬伤了游泳者。实验表明,如果一段时间之后,我要求你回忆这个句子,那么,若我给你的提示词是“鲨鱼”,比给你的提示词是“鱼”,会更易于引起你对这个句子的回忆,虽然“鱼”是出现在原句中的词。在这种情况下,“鲨鱼”之所以是比“鱼”更有效的提取线索,是因为它更易于使你想起你在阅读这个句子时所作的思考。[31]
对回忆而言,我们自己的心理状态也是一个有效的线索。在一项记忆实验中,当被试正在进行编码时给他们饮某种酒或抽某种烟。经过一段时间后进行测试时,若他们不能忆起所编码的内容,便再次给他们饮类似的酒或抽类似的烟,那么他们就能忆起编码的内容。这种回忆被称为状态依赖性回忆(state-dependent retrieval),并已在多种实验条件下被观察到。通过酒、烟等刺激物将被试身心状态恢复到他们在进行编码时的状态,有助于唤醒他们对实验材料的回忆。[32]
编码过程与提取过程之间微妙的相互依赖关系,也为我在前面关于精细编码与显在记忆所提出的若干论点提供了证据。我们在前面得出的一个基本结论是,若我们对某一事件作过精细编码,我们就更易于对之加以回忆;若我们对某一事件只作过表面的浅层编码,我们对它所形成的记忆就差。然而,事实还有另一个方面。对作过浅面编码的被试而言,若给以与被编码事件完全类似的提取线索,那么他对该事件的回忆水平会优于他作过精细编码时的回忆。例如,假设我提出一个实验作业,要你想出一个与brain(大脑)押韵的词,实验目的是要在一段时间之后测验你对目标词brain的记忆情况。若你在实验作业中只作了浅层编码,那么你在后来便难以忆起brain是我呈现给你的目标词;若你对它作了精细编码(如联想到大脑的三个主要功能),那么你会轻易地回忆起brain一词。但是,如果我在测验阶段给你提示一个线索,即要你想一个与train(火车)押韵的词,那么,若你在实验作业阶段对brain作过浅层编码,现在的回忆效果反倒优于对brain作过深层编码。[33]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精细编码之所以比非精细编码导致更好的显在记忆水平,可能是因为,精细编码为显在回忆提供了更多的提取线索,而非精细编码则不然。这种分析的重要结果之一是,若我们对某一事件作过精细编码,且在回忆时又获得了正确的线索,那么我们便能高度精确地回忆出所记忆的事件。[34]
由于我们对我们自身的理解是如此地依赖于我们对往事经历的记忆,所以,我们很难认识到,对某一事件的成功的回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能否获得有关这一事件的回忆线索。这种依赖性暗示着,我们对某些往事的记忆可能处于隐伏状态而意识不到,因为我们尚未碰到能唤醒这些隐伏记忆的线索。这可能就是为什么久别重逢的经验往往令人悲喜不已的原因之所在:久别朋友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诸多线索,从而使我们回想起悲欢离合的往事;若不是老朋友的出现,我们便很难得到这些线索,而没有这些线索,我们对有关往事的记忆便仍然处于隐伏状态而不会影响到我们的情感生活。
在马塞尔·普罗斯特的小说中,主人公在对自我理解的不懈追寻中所碰到的一个事实是,他捕捉往事的能力,取决于他能否发现那些能够引起他的回忆的线索。最后他认识到,他不能让他那心灵的时间旅行完全依赖于对诸如面包片的滋味等线索的偶然机遇,而要主动地寻求引发回忆的线索。我们每个人也都面临着普罗斯特的这个问题: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自己是谁,我们必须以种种方式主动地寻求线索,以引起我们对往事的那些否则将永远处于隐伏状态或自然地消逝着的回忆。我们也已看到,在患者GR的病例中,偶然碰到一个正确的回忆线索(即进行一次与上一次完全类似的手术),使他得以重获他那似乎已失去了的个人往事。
当然,这些考虑切不要引起我们的一个误解,认为所有的往事经验都已在大脑中以某种方式记录在案,只等适当的回忆线索将之带入意识之中。虽然实验室研究已反复证明,回忆线索能够使我们回忆起那些似乎已经消逝了的往事经验,但这并不必然地意味着,所有的往事经验都已被保存,并且是潜在地可以回想起来的。我们之所以会对某些往事发生遗忘,虽然有时是因为没有得到适当的回忆线索,但有时也是因为我们对这些往事的记忆痕迹已经发生了衰退或变得模糊难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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