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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问题的根源和影响力

时间:2024-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可以说,农业中的生产关系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作为经济制度基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状况决定的。从而,协调农业生产关系和组织农业生产力,便成为农业经济学研究的次级对象。上层建筑对农业经济管理具有巨大的影响。

农业经济问题的根源和影响力

农业经济问题(1)

一、农业经济问题概说

什么是农业经济问题?它涉及哪些领域?其性质和任务如何?具有什么职能?……这些都是首先需要回答的问题。

众所周知,在人类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的经济生活中,触及多方面的、性质不同的问题,包括生产技术问题、上层建筑问题、生产关系问题、生产力问题等。其中,生产技术问题是自然科学方面的问题,上层建筑问题是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等领域的问题,都不是经济问题。只有其中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两方面的问题,才是经济问题,因而农业经济问题研究的是农业中生产方式的两个组成领域中的经济问题,是属于经济科学范畴的。

应当指出,无论是在农业部门还是在农业企业(广义地说包括集体经济、乡镇企业、包干农户、个体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经济、国营农牧场、农工商联合体、农业公司等等)中,无论是在全国或某一地区,无论是在整个农业部门抑或是在农业中的某一部门中,都存在着农业经济问题。因而,我们这里所说的农业经济问题,是广义的。

下面,概略地阐述一下农业中的生产关系问题和生产力问题的基本含义。

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中所结成的关系,是人们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人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以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2)。农业中的生产关系问题,同整个社会或其他部门的生产关系问题一样,其实质是人们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经济活动环节中所发生的涉及人们在经济权利(如生产资料所有权、决策权、指挥权等)、经济责任(即经济义务)、经济利益等方面的关系问题。

生产关系问题,集中表现在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上。这是由于人们进行一切社会活动,都是“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3)的,因而“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4)。这就要求在农业经济中,特别注意经济利益问题,尤其是直接从事农业经济活动的农业劳动者的经济利益问题。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决定生产关系诸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前提条件。可以说,农业中的生产关系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作为经济制度基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状况决定的。换言之,生产关系的各个具体环节的状况,总是要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状况相适应的。在我国农业中,存在着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农户个体所有制、私有制等。这种状况必然要通过农业中的生产关系各环节,通过“权、责、利”的具体状况体现出来。

生产力是在生产过程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的因素与物的因素相结合所产生的物质生产的总体和现实的能力。农业中的生产力问题,是农业中生产力诸要素(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如何发挥其作用以实现生产和再生产的问题。

农业经济问题的领域既然如此,那么,农业经济学或农业经济管理学研究的对象为何呢?(5)众所周知,一切科学包括经济科学都是研究客观规律的,即以客观规律作为对象的,农业经济学当然也不例外。因而,概括地说,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必然是农业中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运行规律。不过,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人们应当在掌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运用经济规律,并适应经济规律的要求,协调生产关系和组织生产力。从而,协调农业生产关系和组织农业生产力,便成为农业经济学研究的次级对象。这样,全面地、概括地说,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便是农业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运行的规律以及人们以此为基础对农业中生产关系的协调和生产力的组织。简化的提法则是:农业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农业生产关系的运行及其协调、农业生产力的运行及其组织。

下面着重从农业经济学的应用,即运用农业经济学从事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角度,对与农业经济学研究对象相关的问题略加论述。

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所谓协调生产关系,就是要对与农业生产有关的“上下左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生产关系的各个具体环节、具体过程,通过妥善地安排、恰当地调整,使之不断地完善;使各方面的“权、责、利”尽可能紧密地、完满地结合起来;使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其积极的作用,能够充分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概言之,就是要使农业部门和农业企业中的生产关系,尽可能经常处于充分协调的最佳状态,使之能够更好地发挥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并使其本身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发展。这些就是在农业中协调生产关系的工作所面临的根本任务。

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所谓组织生产力,就是要根据生产力的整体及其各个组成部分在质上的关联性和量上的比例性等特征,在不同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使之得到合理的组合;使农业生产力诸要素尽可能地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在农业生产中发挥其各自应有的作用;使农业生产力诸要素的“投入”(占用、耗费)与农业的“产出”(农业生产成果)数量对比尽可能获得最佳值,即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换言之,就是要使生产力诸要素的组合,尽可能经常处于最佳状态,使农业生产能够迅速地和高效地发展,使之能够不断地满足客观需要,从而,不仅使农业生产力本身不断地得到改善和发展,而且能够有力地促进农业中生产关系的巩固和发展。这就是我们在农业中合理组织生产力的工作所面临的根本任务。

搞好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正确的措施,坚持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和生产力组织中的适用的部分,适时调整那些不适应和不适用的部分。无论是“坚持”,还是“调整”,都要以使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组织处于最优状态为准绳。

协调生产关系和组织生产力,必然是相互影响、互补互济的。在这里,处于协调状态的生产关系,是合理地组织生产力的重要前提。在生产关系不协调、与生产力的状况不相适应的情况下,组织生产力的工作或者根本谈不到,或者难以顺利开展,并难以奏效。同样,组织好生产力,则更能够发挥现有的生产关系内在的优越性,甚至可弥补其某些方面的不足。因此,只有这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了,才能够使农业经济活动正常地、高效地运行。

上层建筑对农业经济管理具有巨大的影响。上层建筑不仅会反作用于生产关系,从而进一步影响生产力,而且,上层建筑往往会直接作用于生产力。例如,基于正确的认识所采取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必然有利于生产关系的协调和生产力的组织,使之处于最佳状态;反之,则会产生破坏作用。因此,农业的经济管理,必须与上层建筑领域的工作相结合;研究农业经济管理问题,必须联系上层建筑的问题。但是,无论如何,不能把上层建筑本身的问题与农业经济管理问题混为一谈,而且应注意避免以政治工作代替经济管理工作。

农业经济管理与(自然)科学技术有什么关系?很明显,在进行生产力的组织工作时,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相当广泛的农业科技问题。只有具备必要的农业科技知识,才能够做好农业生产力的组织工作,这是毫无疑义的。然而,农业科技问题本身,并不是农业经济管理问题的组成部分。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职能是什么?无论就协调生产关系而言,抑或就组织生产力而言,一般地说,它的基本职能体现在下列三个基本环节上,即决策、指挥和监督。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决策,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从若干个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优的并可付诸实施的方案的过程。决策的对象包括协调生产关系和组织生产力中的各种方案。例如,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制定农业发展规划,确定生产项目、规模、比例、速度等;确定调控农产品价格的方案,改善工农业间和农业内部各种产品间的比价关系,等等。决策要建立在充分掌握经济信息并进行科学加工的基础上。要设计多种可能的方案,并对它们的可行程度、利弊得失等加以全面权衡,进行科学预测,然后作出抉择。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的指挥,是通过组织、调度、调节等手段落实决策方案的过程,即实施方案、办法、措施的过程。在指挥过程中,要使“权、责、利”紧密结合,处理好集权和分权之间的关系、各方面协同配合的关系,要对人力、物力、财力的使用进行恰当的分配和调度等,才能奏效。在指挥过程中,也要随时掌握各项经济信息,以便相机行事。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的监督,是指通过经济核算(统计核算、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经济活动分析等手段,掌握经济决策执行的结果,判明经济管理工作的优劣,从而对决策、指挥产生反馈作用。

总之,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决策—指挥—监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这一体系通过设计、组织、核算、分析、检查、调节等具体环节而得以发挥作用,从而使农业经济机制(如市场机制、计划机制)产生效能,使整个农业经济活动得以运行。

农业经济活动有其质量方面和数量方面,两者是密不可分的。而且,事物的质量总是通过一定的数量来体现的。如果我们离开了对农业经济活动的定量研究,就难以对农业经济活动进行深入的定性研究,即难以更加准确地认识农业经济活动的本质。为此,在农业经济管理的决策、指挥、监督等方面及其有关的各个经济管理的具体环节中,在诸如生产资源的利用、资金的投放、生产发展的速度和比例关系的确定、农业生产布局、农业生产实绩的经济效果分析等方面,都要进行定量分析。在分析中,通过经济数学方法的运用,对错综复杂的多因子进行静态和动态分析,明确各种限制因子的具体作用及其相互关系,找出最优数值(如产量最高、纯收入水平最高、成本最低)等,就会使农业经济管理活动更加做到“胸中有数”。

二、农业中生产关系的协调

协调农业领域中的生产关系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以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性质、水平)为基础,适当兼顾上层建筑等方面的状况(如历史的因素、群众的觉悟、干部的领导水平等),合理地确定农业中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组织形式,合理地确定实行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的范围和程度,使各种所有制形式密切结合,各得其所。例如,开垦边远地区的大片国有荒地,以建立国营农场为宜;在一般地区则以建立集体所有制经济为宜,并以分户包干为基本形式;要鼓励农民保留和购置生产资料,但一般而言要坚持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等等。

要正确处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当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更为有利时,要使所有权不会妨碍生产资料的合理使用,而是更有利于生产资料的充分而合理的利用;要使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不会影响所有权,而是会巩固所有权。例如,在实行“包干到户”时就是这样。

2.协调国家与农业企业、农户、农业劳动者(包括农民、农村干部和农业工人)之间在生产关系各个环节上的经济关系,做到国家、企业、农户以及劳动者个人之间在利益上的兼顾。在这里,关键的问题是要处理好国家和农业企业、农户之间的关系。其核心在于,国家把农业企业、农户真正当做企业来对待,而不是当做行政管理中的下级单位来对待;对农业企业、农户的经济活动要认真贯彻市场调节的原则,只有在必要时才不得不采取行政性的硬性举措(例如,基本农田的保护、农地入市等)。

3.在国家对农业实行领导、管理时,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各级之间的经济关系;正确处理在农业领域中的地方与地方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其中,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保证中央对全国实行统一领导,地方要完成中央规定的任务和要求;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地方的利益和需要,使地方能按市场规律办事。这样,地方才会有主动性,而且有利于地方各级保障其管辖范围内的农业单位在经济上的自主权、灵活性。至于地方、部门、企业、农户之间的横向关系,则要在坚持自愿互利、等价交换原则的前提下,加强经济协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并进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以便确实把经济搞活。

4.处理好农业单位内部的全局(即整个单位,如农村集体经济、各种农民合作经济等)、局部(单位内部各部门、各行业、各个内部生产单位)以及农户、个人之间的关系。其中的实质和核心问题是处理好“大单位”(如社区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与“小单位”(如农户、农民)之间的关系。

总之,协调农业中的生产关系,就是要处理好“上下左右”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其中,实质性的问题是各方面的“权、责、利”如何恰当地结合的问题。在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按市场经济客观规律办事,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这就是说,要依靠经济组织(除农业企业外,还包括金融组织、商业组织等等),主要通过经济手段(包括预算、价格、信贷利息税收、罚款、工资、奖金等经济杠杆,还包括合同制、经济责任制等经济管理制度等),根据经济利益原则,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生产关系的各个环节进行协调工作。

协调农业中的生产关系,还要注意以下所列的问题:

1.变革生产关系绝不能从主观愿望出发,而应从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与可能的情况出发,从生产关系的现状出发。应以是否能更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衡量生产关系调整是否得当的准绳。在农业中,绝不能再盲目追求“一大二公”,追求形式上的“先进”,而不顾效果。

2.变革所有制一定要慎重。生产关系包括各个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其集中表现。调节生产关系,要慎重对待所有制的变革,应力求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上的调节,使整个生产关系的状况得到改善。合作化、公社化的过程都证明了过去在所有制方面的变革是欲速则不达。

3.生产关系需要有稳定的时期。任何一种生产关系,只有稳定在一定的阶段,才能更好地了解它的优劣、利弊,从而才能够决定其取舍或对症下药加以调整。贸然地、反复地变动是不可取的。

4.生产关系方面的调整,应当是既包括前进,也包括必要的后退。过去,在“左”倾思潮的影响下,我们干了不少盲目冒进的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不断清除极左思潮的遗毒,在农村中放宽经济政策,其实质也就是在生产关系方面作实事求是的后退。这样做必将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因为现在“退一步”,是为了今后“进两步”。

5.在农业、农村的生产关系中,要注意农户的地位和作用。农户是农业和农村中最重要的一种社会细胞。在实行个体生产的条件下,它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生活单位;在实行包干到户时,它是农村社区内相对独立的最基层的经济单位。在农业、农村中的生产关系,实际上在较大程度上是其他各方面同农户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户之间的相互关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其经济权利,始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因此,正确认识和发挥农户的作用,是协调农业中的生产关系的基本出发点之一。

三、农业中的生产力组织

农业生产力组织问题究竟是否是农业经济问题的组成部分?有关农业经济的学科,究竟是否要研究农业生产力的组织问题?这一点确有加以阐述的必要。这一问题,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1.农业生产力组织是不是自然科学范围内的问题?否。应当明确指出,社会生产力是一个最基本的社会范畴和经济范畴。它的组织工作,绝不是生产技术措施,不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当然,农业生产力中的每一类物质要素中的具体物体(如土地、机器、人体等),都可以从自然科学方面去研究它们的物质形态、结构、性质、运动规律等。然而,农业生产力的组织却不研究这些问题。首先,它把整个农业生产力当做一个整体来加以研究。因为,生产力中的任何要素,脱离这一整体来考察,就不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了。其次,它把农业生产力诸要素中的每一要素(指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作为生产力这一整体的一个部分来加以研究。再次,对农业生产力每一要素中的各个具体组成部分(如生产资料中的机器),也从生产力的整体的角度加以研究。这些研究的内容,包括其性质,在农业生产力中的地位、作用、运动规律以及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等,以便进行合理的组合。显然,这种研究同自然科学是截然不同的,这正如生产棋子与下棋是截然不同的一样。当然,自然科学的成果应用于农业生产会提高农业生产力,从而构成生产力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而且,对于组织农业生产力来说,也需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知识。

2.农业生产力组织要解决的是什么样的经济问题呢?农产品的直接生产过程,是农业经济活动的基础,它决定着农业中的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狭义地说,农业生产力组织问题所要解决的就是这一直接生产过程中农业生产力诸要素的组织问题,因而可以说是“农业生产经济”问题。这一经济问题的核心内容是要使农业生产力诸要素在整个农业部门、农业地区、农业企业内部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利用,尽可能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农业生产力的组织问题是“农业生产效益经济”问题。(6)显然,这就需要我们把习惯上对“经济”问题范围的理解放宽一些。广义地说,生产力的组织包括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组织。但我们在这里着重研究狭义的生产力组织问题,即直接的生产环节的组织。

生产力的组织与生产关系的协调具有密切的联系,但是,生产力的组织并不等于生产关系的协调。农业中不同的生产关系,肯定会对生产力组织工作的状况产生不同的影响,我们一定要发挥切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生产关系的优越性,更好地组织我国农业的生产力;同时,在生产力组织的过程中,能够进一步发现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方面,为协调生产关系提供依据。

总之,农业生产力的组织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科学技术、生产关系都有密切关系的。但是,绝不能因此而抹杀农业生产力组织问题本身的独立性和独特的作用。

农业生产力的组织问题的重要性,是由生产力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决定的。生产力绝不是被动的、消极的,而是主动的、积极的因素。过去,我们已尝到了在农村中脱离生产力及其组织,单纯在生产关系上做文章的苦头。我们曾经不止一次地脱离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盲目地调整生产关系,结果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非大力加强生产力的组织工作不可。而且,尽管协调生产关系也具有经常性,但组织生产力的工作则更具有经常性、普遍性和重复性。换言之,组织农业生产力,是我们所面临的经常性的任务之一。

要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力,就要了解农业生产力;要了解农业生产力,首先要了解农业生产力的构成。农业生产力和整个社会生产力一样,也是由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三者组成的。这些是农业生产力的基本的、实体性因素。其中,土地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它既是劳动资料,又是劳动对象。科学技术、教育、生产决策和指挥、企业经济管理等因素,实质上体现在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三要素之中,但往往也具有独特的意义,因而不妨称之为生产力的派生因素。这些派生因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日新月异,作用日益增大。邓小平称科学技术为“第一生产力”,正是强调其巨大作用。现阶段在我国农业中,依靠科技来发展农业生产,尤其重要。

从整体上来看,包括派生因素在内,社会生产力也可划分为自然要素(如农用土地等)、技术要素(如机器等技术装备和人的技术水平等)和社会要素(如管理和组织工作等)。各个要素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组织农业生产力,还要了解整个生产力及其各个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种种属性。

首先,要了解生产力的整体性能,即生产力各要素以及各项生产资源组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时,所具有的整体特性和整体功能。换言之,当我们把农业生产力当做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时,也就意味着把它当做一个完整的经济系统来看待,来考察其系统性的特征和功能。具体地说,包括以下几点:

1.生产力的综合性。综合性是生产力的最基本的属性。生产力的各要素、各个具体的组成部分或项目,只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综合地发挥作用,才能够成为现实的生产力。而且,只有这些要素、部分结合在一起,才能够形成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力系统。在国民经济农业部门中,在一个地区中和一个农业基层中,现实的生产力都显然具有这种不可分割的综合性。这一属性要求人们从整体上综合地考察和组织生产力。

2.生产力的关联性(或称均衡性)。这是指生产力各要素、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联,即各个要素、各项生产资源由其自身在质地上的特点而形成的相互关联性。这种关联性要求各个要素配套成龙,发挥综合作用。例如,现代化的机械设备、掌握现代化技术的劳动者、足够的土地面积(生产规模的重要标志)以及其他因素之间,就具有关联性。它们可组合成为体现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力的综合体。换言之,生产力整体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联性,要求它们在性能上相互适应,而不是相互脱节。

3.生产力的比例性。这是指生产力各要素及其各具体项目之间,在形成现实的生产力时,要在性能上相互关联的基础上,在数量上保持恰当的比例,即相互配比上的数量规定性,则彼此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使最优生产能力切实得以实现,避免浪费。例如,在大田生产中,土地、劳力、机器、牲畜之间一定要保持合理的数量比例,生产才能正常进行。

其次,要了解生产力各个组成部分及其各类项目所具有的具体属性,以便于有针对性地加以合理利用。一般地说,农业生产资源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属性:(1)农业生产资源在数量上的有限性(在一定的时间、空间范围内,任何生产资源都被限定在一定的数量之内);(2)不同农业生产资源在生产中的作用的差异性;(3)农业生产资源可利用时间的限制性(如无霜期对土地利用的限制、人畜力利用的生理限度等);(4)农业生产资源的强烈的地区性(如各地区土地资源状况不同、肥源不同等);(5)不同的农业生产资源的不同的适应性(如一般地说大型履带拖拉机适宜的作业范围较中型轮式拖拉机要窄);(6)农业生产资源的不同的效用性(不同的生产资源在生产中的使用,由于性能以及使用方法等原因,其经济效益的高低往往差别很大);(7)若干农业生产资源之间的相互替代性(各生产资源的作用、效用等可相互取代的程度不同),等等。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可能进行良好的农业生产力组织工作。其主要的要求是:在不同的空间、部门、时间、作业等方面,合理地确定生产力各要素及各项具体的生产资源的使用方向(即用于何种生产部门、何项生产措施等)、方式(如集中使用或分散使用等)、顺序(即根据择优原则确定各项生产资源动用的先后顺序)、限度(注意投放的经济适合度)、比例(使各种生产资源相互密切结合,具有恰当的比例)等,从而形成最优的生产力组合。组织农业生产力,要遵循满足客观需要、符合可能条件与提高经济效益三者紧密结合的原则(简称“需要、可能、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组织农业生产力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农业生产力诸要素和具体项目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任何生产,都要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进行,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和强烈的分散性的农业生产,其生产力的组织,更要严格地注意空间上的合理布局。其具体的要求主要是:一切生产资源的利用,要以充分而合理地利用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为基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农业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实现合理的地域分工,发挥各地区、各农业生产单位在生产资源投放方向、方式等方面的优势;要使局部的利益和全局的利益得到兼顾,二者紧密结合。

2.农业生产力诸要素和具体项目在农业各部门之间的合理分配。其具体的要求主要是:使各种农业生产资源各得其所,优先投放于最恰当的生产部门(包括农林牧副渔及其内部各具体部门);使各个生产部门在资源的利用上得以密切配合,形成恰当的比例,并尽可能形成良好的循环;使农业生产资源的投放,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国内外市场对各种农产品的需要。

3.农业生产力诸要素和具体项目在时间上的合理投放。要求各种农业生产资源的投放,在时间上和顺序上能够密切配合,形成有效的生产力;要尽可能提高各种生产资源在时间上的合理利用率;要力求使各种农业生产资源在当前和长远都能得到合理的配备和利用。

4.农业生产力诸要素和具体项目在各项作业中的合理配备和使用。一切农业生产活动,最终都要落实为各项农业作业(如农作物生产中的整地、播种、收获等)的进行。这是进行农业生产的基础环节,也是组织农业生产力的基础环节。在组织农业生产作业中,应该根据农业生产资源的种种属性,针对各项作业的具体要求,恰当地配备和使用各项农业生产资源;要在适时和高质量地完成作业的前提下,提高一切生产资源利用的技术经济效益,避免积压、损失、浪费。(www.xing528.com)

从事农业生产力的组织工作,一定要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这是毫无疑义的。其中包括下列规律:生产按比例发展规律、时间节约规律、社会分工和生产专门化的规律……除此之外,还要深入地探索农业生产力运动、变化、发展中的具体规律,例如农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规律,农业生产分工与专门化的规律,由选择机械化到全面机械化的规律,等等。不言而喻,在实际工作中还要遵循有关的自然规律。

四、农业生产的特点及其

与农业经济管理的关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7)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又指出:“在所有生产部门中都有再生产;但是这种同生产联系的再生产只有在农业中才是同自然的再生产一致的”(8)。这是马克思对农业生产特点所作的最集中的概括,这是农业生产的最根本的特点。它首先意味着,在农业生产中,作为人类劳动过程的农产品生产过程,同时又是动植物有机体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而滋生繁衍的自然再生产过程。在这里,经济再生产要以自然再生产为基础和出发点,对自然再生产具有依赖性;不能脱离自然再生产所具有的种种特点,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当然,在农业生产中的自然过程,已经不再是自发的纯自然过程了,而是由人类指导和影响的自然过程。

从经济再生产过程同自然再生产过程相“交织”这一根本特点出发,还要进一步分析农业生产所具有的一些具体特点,以便在协调农业生产关系和组织生产力时,有所遵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在农业本身的生产资料和自然力的利用方面的特点。

(1)作为农业生产资料的动植物有机体本身,是有生命的、自动化的“活机器”。它具有自己的生长、发育、繁殖的自然规律,要求适宜的外界条件(光、热、气、水、土、肥等)。它在自身的生命活动过程中合成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及其他有机物质。动植物这种“活机器”本身的性能,对农业生产具有决定性的、巨大的影响。

(2)土地是农业中基本的、不可取代的、作用巨大的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动植物都要以广阔的土地作为生产基地——立足点以及养分和水分的储存器、供给者;而土地本身又是有限的、难以扩大和难以再生产的资源。因此土地的状况及其利用状况对农业生产就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3)以太阳能为代表的自然力,是农业中无法取代的自然资源;太阳能是开动“活机器”的自然能源。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在农业中,自然力的协助——通过运用和开发自动发生作用的自然力来提高人的劳动力,从一开始就具有广大的规模。在工业中,自然力的这种大规模的利用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才出现的。”(9)这种“自然发生作用的自然力”的代表就是太阳能。在农业生产中,植物以太阳能作为直接的不可取代的能源,而动物则主要通过植物来利用太阳能。此外,自然力还包括土地的自然肥力、水力、风力等。自然力的状况及其利用状况,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生产的优劣成败。因为,“在农业中……问题不只是劳动的社会生产率,而且还有由劳动的自然条件决定的劳动的自然生产率”(10)

2.在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各部门相互关系上的特点。

(1)由于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的不一致,农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季节性;此外,农业生产还具有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和跨年度性。

(2)农业生产各部门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相互提供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如厩肥、饲料、役畜等);在劳动力、生产工具、土地的利用上,具有互济互补的作用,等等。

(3)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各种动植物、微生物与客观环境之间,形成多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生态系统,需要保持生态平衡。

3.在农产品本身方面所具有的特点。

(1)同一种作物、牲畜,同时能够提供多种多样的主产品和副产品,分别能够满足生产、生活上的不同需要。而且,同一种作物、牲畜提供的产品在数量、质量上往往具有相当大的差异性。农业产品的这种综合性和动植物生产性能的差异性,从根本上来说是由动植物有机体本身的生物学特性所决定的。

(2)农产品本身往往既是产成品(最终产品),可供出卖或供本单位劳动者消费,又是本单位或其他农业生产单位下一个生产周期的生产资料。农产品的这种双重性质,决定了农业生产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自给性。尤其是在工业不发达,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料较少,以及在农业的分工、专业化不发达的条件下,这种自给性更为明显。

(3)各种农副产品的使用价值具有多样性和一定程度上的相互取代性。例如,粮食既可作为人的主食,又可作为牲畜的饲料;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主产品以及花生、油菜、向日葵等油料作物主产品的使用价值之间,往往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具有相互替代性。这就给人们从事农业生产提供了相当大的选择余地。

农业生产的上述特点,不仅与农业科学技术、农业生产技术措施发生直接的关系,而且也与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有密切的关系,特别是与农业生产力的组织的关系更为密切。

组织农业生产力,一定要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注意诸如下列问题:

第一,要根据农业生产中利用自然力的状况,一分为二地看到其有利方面与不利方面。要积极兴利除弊,避灾抗逆,做到适应自然与改造自然相结合,力争农业稳定增产。针对目前抵御不利自然条件的力量较弱,因而农业生产难免出现不稳定性的现实,在生产、生活上要注意留有余地、留有后备。

第二,针对土地的重要性和特点,注意在组织生产时力争做到因地制宜;注意土地的用养结合,千方百计地节约耕地,避免滥用浪费;要注意在有限耕地上实行集约经营,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同时又要注意避免在一定的社会和物质技术条件下出现因报酬递减而造成的得不偿失现象;除耕地以外,要充分利用其他土地(包括山地、水面、草原、林地等),发展多种经营。此外,还要注意由于在广阔的土地上进行生产活动而带来的劳动的分散性等一系列的特点。

第三,考虑到动植物有机体这种“活机器”在农业生产中的特殊作用,要把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包括转基因品种)并根据它们的特性采取恰当的措施,作为组织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具体任务。

第四,由于农业生产过程具有季节性、跨年度性以及农业各部门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在组织农业生产时就必须要特别注意不违农时;实行专门化与多种经营相结合(其中也包括农工商相结合);注意高瞻远瞩,从长计议等。

第五,农产品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则要求注意从实物形态上正确处理好生产和生活的关系、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关系、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关系;要注意择优生产,提高生产经济效益等。

此外,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跨地域性,也提出了农机跨地域运达作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总之,从合理组织农业生产力的角度来看,农业生产的特点,与农业生产结构、布局,各种生产资源的合理组织和利用,各个生产部门的合理组织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从协调农业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看,也不能忽视农业生产的特点。例如:

第一,农业生产的特点表明它蕴藏着极为巨大的生产潜力尚待发掘,因而实行正确的政策,可以更好地协调农业生产关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使人力与自然力更好地结合起来,更有力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样可使农业在少增加生产资料投放的条件下,获得较迅速的发展。

第二,土地的特点及其重要性,带来了一系列的农业经济问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根据不同地区土地的优、中、劣的状况,合理确定农产品的社会价值、社会成本和价格;级差土地收入的形成及其合理分配;由土地的广阔性造成的农业生产的分散性以及小规模的包工包产的可能性、必要性,等等。

第三,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而使得它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和时间差异性。在丰年与歉年之间、条件优劣不同的地区和单位之间,会出现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差别。这个问题既需要由市场进行协调,也需要由企业自身和国家来进行适当的协调。

第四,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使得农业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如资金占用、产品销售、收入分配等)上都带有季节性的特点,需要有关的经济活动(如资金投放、产品收购、积累的提留和消费基金的分配等)与之相适应。

第五,由于农业生产受种种自然因素的限制,随着现代化生产资料在农业生产中的日益广泛使用,往往会出现经济上不利的局面。农业中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的利用效果往往都低于工业(农业资金周转慢、利用率低等)。于是,就出现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业有机构成超过工业的趋势。这些问题涉及工农关系等问题,需要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便使农业的扩大再生产能够持续进行。

总之,农业生产的特点,影响到农业中的所有制以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环节上的生产关系的协调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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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诚.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管理问题.见: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管理问题.北京:农业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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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周诚.农业经济学.见:农业百科全书·农业经济卷.北京:农业出版社,1991

11.周诚.关于农业经济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农业经济问题,1991 (11)

12.周诚.略论农经研究.农经理论研究(“农经建设:理论·学科·院系”专辑),1994

【注释】

(1)本文是在作者主编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管理问题》(北京,农业出版社,1985)一书的“绪论”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着重是论述农业经济学的对象及其基本内容等。

(2)《毛泽东选集》(合订本),26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5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3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5)笔者认为,“农业经济管理学”与“农业经济学”为同一门学科的不同名称,而并非两门学科,也并非各有侧重。这里所说的“管理”主要是农业部门的管理,是作为部门经济学所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6)这里提到的“农业生产经济”、“农业生产效益经济”,都不是指学科的名称,而是用来说明生产力组织问题的经济性质的概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398~39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22~2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8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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