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成逻辑
我们生活在科学的年代,对因果关系,对逻辑性都有着深刻的认识。现代科学的成果自牛顿以来就以预言物体运动规律而闻名,比如通过地球的运行规律而预言几天、几个月乃至未来任何时间点地球所处的位置。这些当时被人们认为神奇的事情,对如今的我们已经习以为常了。科学之所以能够做到这种预言,其主要的依据是物体运动的规律和逻辑性。在科学所认识的自然界之中,所有事物都遵循着这样的逻辑性,也就是因果关系,而只有在事物的诞生点,当然还有死亡点,这样的因果关系才被终止。霍金的《时间简史》第三章就有这样的段落:
如果我们只知道在大爆炸后发生的事件,我们也不能确定在这之前发生的事件。就我们而言,发生于大爆炸之前的事件不能有后果,所以并不构成我们宇宙的科学模型的一部分。因此,我们应将它们从我们模型中割除掉,并宣称时间是从大爆炸开始的。
大爆炸是宇宙的诞生点,在它发生之前的事件不能有后果,也就是说它发生之后的事件就都会产生后果,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就依据因果关系来加以推演。宇宙诞生点发生的是“无”和“有”的转换,因果关系、逻辑性也属于“有”,在这样的诞生点就被终止了。但在宇宙诞生之后,宇宙就按照因果关系、逻辑关系而进行演化。人与道、天、地在道的层面相通,当然,人也具备这样的逻辑性,并且,自一个人出生之日起,就遵循因果关系、逻辑关系。这里所说的不仅仅是生理范畴的人,更为重要的是,人的思想就具有明显的逻辑性。这样的逻辑性人人都具备,它是人的本性之一。《论语》第五章的这句话就说明了这一点:
子曰:“已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
按照一直以来我们对“吾未见”的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算了吧,不存在面对自己的过错真心批判的人。”在讨论这句话是如何表现了人的逻辑性之前,先看一看我们遇到的一个概念:“过”。这里的“过”就是过错,就是做错了的事,于是,我们又遇到了一个与判断对错有关的概念。感觉上,“过”是“仁”的反面,“仁”是做正确的事,“过”是做错了的事。的确,孔子说过:“观过,斯知仁矣。”检讨曾经做错的事,就知道如何将事情做对。如此看来,“过”和“仁”的确是对立的。但是,如果考察一下“仁”的反面,就会发现,“过”不完全是“仁”的反面。他们之间的差别也很明显,所谓“过”是那些没有做对的事情中产生了不良后果的。而“仁”的反面是没有做对的事情,它包含产生了不良后果的,也就是“过”,同时,还包含那些没有产生不良后果的,也就是未遂的。例如,玩火是不正确的事,但不是所有的玩火都会引起火灾,引发了火灾的玩火属于“过”,而没有引发火灾的玩火就不能算是“过”。由于有不良后果存在,“过”比较容易认定,做错事的人也不太容易辩驳。
现在,我们回到孔子这句与逻辑有关的话,孔子采用了一个反面的例子来说明人的逻辑性。当人做错了事,并且这样的错事产生了不良后果。在铁证面前,人应该低头认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孔子却说真心批判自己过错的人是不存在的。或许这个人当场就承认的错误,但他决不是真心的,他心里自有一套逻辑来为自己辩护。毕竟事情是他做的,在他看来自有做的理由,孔子说得明白,“内自讼者”是没有的。这就说明,人做事要符合一定的逻辑,就算这逻辑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逻辑性,或者说自成逻辑是人的本性,与人一起诞生,并时刻伴随人的左右。孔子采用反面的例子更能说明这样的逻辑性与人的关系。
通过孔子的话,我们看到了,这个与自然相通的逻辑性有着这样的可能,就是它会在不正确的基础上形成逻辑性,我们可以将其称之为自成逻辑。自成逻辑就会使得人总能找到一些合乎逻辑,但又明显不对的言论为自己的行为辩护,就像俗语所说的讲歪理。《论语》中的宰我就是一个经常讲歪理的人,以下所摘录的两段就可以看到他讲的歪理:(www.xing528.com)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论语》第六章)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曰:“安。”“汝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汝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第十七章)
第一段中宰我问孔子:“如果对追求仁的人说井里有仁,他会跳下去吗?”这就是歪理,很明显,这样的说法不对,可是如果看这句话的逻辑性是没有问题的,既然你追求仁,那就应该赴汤蹈火,何况是一口井了。要反驳这样的歪理有时也不太容易,孔子的回答非常值得学习:“你怎么会这样讲呢。对于君子,你可以去否定他,但不能设计陷害他;你可以欺负他,但不能迷惑他。”这其中的“逝”和“欺”都是比较直接的方式,对待君子,或是好人完全可以采用这样直接的方式,如果你真的要伤害他,或者说不得已去伤害他的话。但是,不能因为面对的是个好人,就利用这一点设计陷害,出言迷惑。宰我的这句话虽然符合逻辑,但问题出在它的前提上,“井有仁焉”,井里有仁这种假设导致了整句话成了歪理。
第二段中宰我的歪理讲得更是振振有词:“对于父母的丧事要守三年,时间太长了。君子如果三年不为礼,则礼就会坏;三年不为乐,则乐就会荒废。旧的谷吃完了,新的谷也收下来了,钻木取火所用的木头四季也轮了一回了,所以,丧期一年就够了。”宰我不愿意守丧三年,但他不会说他不愿意,却要抨击一下制度的不合理。先说这社会少不了君子,君子守三年丧期,社会就乱了,而后用自然的规律来证明一年就够了,自成逻辑在这里被演绎得叫人哭笑不得。当然,宰我所说的又是歪理,虽然这之中有逻辑关系,但对于一个人守丧三年,全社会中的礼就会坏,乐就会崩的假设显然是不成立的。而用自然界四季轮回一个周期来说明守丧一年就够了,也是完全不正确的,春天在四季之后又是春天,难道人应该在守丧一年之后再来一次吗?在宰我说出以上歪理之后,孔子问他如果只守一年的丧期,而后就恢复正常的饮食,穿华丽的衣服,这样是否安心,宰我说安心。于是,孔子就说:“你心安,就去做吧,一般来说,君子守丧,吃饭没有味道,听音乐没有感觉,住在家里不舒服,所以才守丧三年。既然你心安,就这样做好了。”宰我出去以后,孔子说出了守丧三年的理由:“宰我这样做说明他的系统已经不是‘仁状态’了。孩子生出来,三年才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三年的丧期是天下通行的。难道宰我没有得到三年的父母之爱吗?”这里要讨论一下孔子说宰我的“不仁”。从孔子后面的话来看,之所以在父母去世后要守丧三年,完全是由于在小孩出生后有三年时间是在父母怀抱中长大的。当父母去世时,由于婴儿期三年父母怀抱中的经历,会使得他茶不思、饭不想、做什么都不自在,只有守丧才会感觉好一些。也就是说这种孔子所指出的“心不安”的状态是“身”自动的反应,这就是“仁”的特点。可见守丧三年的制度来源于小孩出生后有三年没有离开父母的怀抱这个天下通行的规范,以及人自然而然的反应。孔子追问宰我,如果不守丧是否会心不安,得到的回答是“心安”。但是孔子认为前面所说的那种“心不安”的自动的反应在宰我的“身”上应该有,因为他“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而宰我是由于他的“我”对他的“身”进行了干涉,怎么干涉的呢,就是通过那一番歪理。“我”对“身”进行干涉是“有以为”,这说明宰我这个系统已经不是“为之而无以为”的“仁状态”了,因此孔子说“不仁”。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孔子对守丧的态度并不是僵化的、制度化的,而是以一个人是否“心安”为标准的。如果一个人为父母、或老师守丧满三年还觉得不自在,完全可以继续守丧,就如同子贡为孔子守丧六年那样。但是如果一个人在父母去世后很快就没有了“心不安”的感觉,则完全没有必要守满三年。一个人在父母去世后很快就“心安”了,并不一定说明这个人有问题,也可能是他没有得到“三年之爱于其父母”。总之,“不仁”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是要说明一种状态,说明一种需要“我”来指挥“身”的“有为”的状态。宰我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用一套自成逻辑的歪理使得自己的“身”失去了应该有的“无为”的反应。
值得注意的是,逻辑性作为人的本性,是人无时无刻都要保护的东西。攻击一个人自身的逻辑是危险的,这等于在攻击人的基础。孔子就做出了示范,尽管是老师,他也没有当面批驳宰我自成逻辑中所隐含的问题,而是一再要宰我确认是否安心。当孔子发现宰我认为自己“心安”时,也没有加以阻拦,而只是在他出去以后,对其他的弟子说出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让一个已经自成逻辑的人改变认识并不是不可能,但需要时间。人或许可以否定自己,但一定是在建立了新的逻辑之后而否定自己过去的逻辑,也就是“觉今是而昨非”。
《论语》中的这两个例子有些特别,它可以告诉我们,人是如何在明显不对的情况下自成逻辑的。逻辑性自人出生之日起就伴随人成长,是人的本性之一。但是,如果没有道的指引,这个逻辑性会繁衍出很多歪理,人也在自己构造的歪理之中自成逻辑。顺着自己构造的逻辑,人有可能离道越来越远,而远离道的结果并没有打破人的逻辑性,人会构造更多的歪理而使得自己的人生在自己看来很合理。这又是一项由道而生,而在失道的情况下走向道的反面的人性。人之本性与道的关系似乎越来越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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