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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演讲与辩论:辩论口才概述

时间:2024-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最常见的是运用口语进行辩论。其二,辩论不能只有一方,还必须有对立的一方或多方。其四,辩论各方不仅要有共同的辩题,而且必须相互观点对立,即在看法上有明显的分歧,才能构成辩论。为了正确理解辩论的含义,有必要对与其相关的一些概念进行阐释和辩析。论辩与辩论都是由辩驳——“辩”与说理——“论”两个部分组成。

魅力演讲与辩论:辩论口才概述

什么是辩论?辩论的内涵到底是什么?这是我们首先必须弄清楚的问题。

关于辩论的含义,古今往来的理解、阐释不尽相同。在我国古代,辩论被称之为“辩”,一般解释为“说”(shui)。《墨子·经说上》指出:“辩,争彼也;辩胜,当也。”意思是说:辩论就是人们相互之间的争论,谁正确,谁就获胜。《墨子,经说下》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意思是说:如果没有是与非的区别,双方分不出胜负,那就无所谓辩论;之所以有辩论,就是因为有的人认为正确,有的人认为错误;辩论的结果应该是正确的意见获得胜利。这里的“当”,按我们今天的理解,就是要符合客观事实、客观真理,也就是个人的认识要与客观事物、事理的发展变化规律相一致。如能这样,就可获胜;否则,就会失败。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辩”字作了这样的解释:“辩,治也;治者,理也,俗多与辨不别。辩者,判也,从言,在辩之间。”这里的“治”,实为判断的意思;这里的“理”,实为领会、理解的意思,“辩”和。辨”是没有区别的,都有辨别、辨识、辨白、辨明、辨析的意思。这里的“辩”,是“相讼”的意思,也就是相互间争辩是非;由此可知,“辩”字最初的含义只是评判争论双方的是非而已。至于“论”字,古今释义大致相同,都包含有议论、论述、论理、论证、论争、沦断等意思。

古希腊,辩论被称之为“辩证法”,这个“辩证法”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通常意义上的“辩证法”,指的不是关于事物矛盾的运动、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的哲学学说,而是“讨论”、“切磋”的意思。他们视“辩证法”为一种“交谈的艺术”,认为辩证(即“辩证法”)就是在相互交谈的过程中发现对方言谈中自相矛盾的破绽,通过揭露和克服矛盾而战胜对方,达到匡正谬误、传播真理的目的。因此,在当时,许多古希腊学者都把辩论当作学术争鸣、传播知识、传播本人学术思想的一种重要手段。

在今天,辩论的内涵有所发展,但在本质上与古代没有根本的区别。如《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对“辩论”的定义是:“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汉语小词典》对《辩论》的定义是:“根据事实和道理同别人进行争论,弄清是非或真假。”汤必扬所著《通往雄家之路——辩论学导论》对“辩论”的释义是:“辩论是对同一对象,相互对立的思想进行论争的过程,是批驳谬误、探求真理的过程。其表现形式为立论者和驳论者围绕同一论题展开辩论。”陈准、周建设在其所著《实用论辩论艺术》中对“辩论”的释义是:“论辩包括论和辩。论,指论理,即依据一定的需要和原则分析和说明事理;辩,指辩驳,通常是指论辩者依据一定的理由来驳斥某种观点。论辩是论和辩的统一,只论不辩不是论辩。”赵传栋所著《论辩原理》对“论辩”的释义是:“论辩,又称辩论,是指代表不同思想观点的各方彼此间利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揭露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这么一种言语交锋的过程。简而言之,论辩就是不同思想观点之间的语言交锋。”李元授、李鹏所著《辩论学》对“辩论”的释义是:“辩论,就是用语言辩明是非、探求道理的行为。”

上述的种种见解,各有其精辟之处,给我们以很多的启发。综合上述各方面的看法,根据辩论的实质并结合当前辩论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辩论”的认识和界定是:辩论,或称论辩,是指观点对立的双方或多方,围绕同一个辩题运用言语进行针锋相对的论争,力求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指出对方观点的谬误,以达到说服对方的目的。辩论的过程,也就是批驳谬误、探求真理的过程。我们对“辩论”的认识和界定,主要包含了以下几层意思:

其一,辩论所运用的物质媒介是言语。言语揩的是对特定语言的具体运用。言语可分为口语(口头语言)和笔语(书面语言)两种形态。在辩论时,可采用其中的任何一种,也可以两种同时采用,以一种为主,另一种为辅。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最常见的是运用口语进行辩论。

其二,辩论不能只有一方,还必须有对立的一方或多方。如果只有主体一方,那是辩论不起来的,也没有争辩的必要。

其三,辩论各方必须有同一个争辩的对象,即辩题。倘若没有同一样的辩题,你说东,他说西,各说各的事,各谈各的理,彼此毫无关系,那又怎能辩论得起来呢?

其四,辩论各方不仅要有共同的辩题,而且必须相互观点对立,即在看法上有明显的分歧,才能构成辩论。观点对立是辩论的前提。如果彼此观点相近或相同,那就没有必要进行辩论。

其五,辩论是一个过程,它由若干阶段串连起来构成为某一辩题的辩论整体,孤立的一句话、一段话或某一个判断、推理,不能称之为辩论。任何辩论都包括准备、开始、展开、终结四个阶段,缺少任何一个阶段都不是完整的辩论。

其六,辩论的根本目的是区别真伪、明辩是非,批驳谬误、揭示真理。辩论的过程就是一个使谬误得到揭露、批驳,使真理得到阐明、昭彰的过程。辩论与诡辩的区别就在这里:辩论是为了发扬真理,而危辩则是无理狡辩,总是为谬误进行辩护。(www.xing528.com)

为了正确理解辩论的含义,有必要对与其相关的一些概念进行阐释和辩析。这些概念主要有:

(1)论辩:论辩与辩论的内涵基本相同,可以互换使用。论辩与辩论都是由辩驳——“辩”与说理——“论”两个部分组成。所不同的是:论辩是以“立”即说理——“论”为主,“辩”为“论”服务,旨在更深透地说明道理,强化“论”的效果;辩论则以“破”即辩驳为主,“论”为辩驳作铺垫,破中求立,强化“辩”的效果。另外,论辩有时专指一类文体,指“以说理论辩为主的论说文,举凡哲学论文、政治论文、文论、史论等都属此类”。

(2)争辩:指争论、辩论,同时还包含有辩白、辩解、辩诬、辩正的意思。

(3)争论:指观点对立的各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进行辩论。在这里,着重突出了一个“争”字。

(4)雄辩:指雄健有力、气势强劲、具有强大的逻辑力量、令人信服的辩论。

(5)巧辩:指运用巧妙的策略和方法、技巧进行辩论,以取得最佳的辩论效果。

(6)强辩:指强词夺理,把本来没有理的事硬说成有理。

(7)诡辩:在外表上、形式上好像是运用了正确的辩论手法,实际上只不过是乔装打扮,以假乱真,似是而非,是不符合客观事实,也不合乎逻辑的,为的是达到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目的。诡辩与强辩的区别在于:诡辩是以假充真;强辩是公开说假。

(8)狡辩:指狡黠诡谲的强辩,与“诡辩”的内涵大体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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