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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教育界的派系争斗

时间:2024-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叙伦与五四运动后浙江教育界的派系之争林辉锋民国时期,浙江籍学者大量进入北京,在教育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出院后,北大内部围绕复课问题又存在争议,遂请假回杭州养病,因此机缘得以再度与浙江教育界发生关系。在杭州休养期间,马叙伦因为好友诸宗元的关系,受浙江教育厅长夏敬观的邀请出任浙江第一师范学校校长。14日,全体学生开会对校长马叙伦提出责问,马叙伦遂于15日上午召集全体师生大会。

近代中国教育界的派系争斗

马叙伦与五四运动后浙江教育界的派系之争

林辉锋

民国时期,浙江籍学者大量进入北京,在教育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他们在北京呼风唤雨的同时,也关注浙江省内教育事业的发展,并力图施加自己的影响。五四运动后浙江教育界的不少领袖人物,如先后担任一师校长和教育厅长的马叙伦,继任教育厅长的张宗祥、计宗型、蒋梦麟,曾任浙江一中校长的黄人望,一师校长何炳松,以及继蒋梦麟后任浙江大学校长的邵裴子,都曾长期在北京活动过。他们回到浙江后不仅占据教育界要津,还援引了不少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起改为京师范大学)的毕业生来浙任职。这些人本为浙江籍,但当他们重返浙江教育界时,却被视为“外来户”。他们到来后,与以浙江省教育会为中心的本地教育界人士产生了不少矛盾,而且他们内部的关系也错综复杂。对于这一问题现有研究还甚少论及,本文拟以马叙伦的经历为切入点略作探讨。

一、从一师校长到教育厅长

五四运动后,马叙伦不仅在北大内部地位迅速上升,在整个教育界中的影响也日益扩大。从1919年底起到1921年,在要求政府清偿旧欠、改发现洋及驱逐教育次长傅岳棻等此起彼伏的学界风潮中,马叙伦起到了实际的领导作用,扮演过相当重要的角色。(1)据他晚年回忆:

“五四运动”后安稳不到一年,北京大小各校教职员因挨不起饿,发起了一次“索薪”运动。这时,因五四的经验,大家都晓得组织的重要了。运动开始,便组织了“北京小学以上各校教职员会联合会”,除了私立各校以外,大、中、小几十个学校都联合了,声势自然不小。我呢,又被举做了主席。这时,我真要红得发紫,因为我兼任高师、医专的教员,所以,不但北大教职员会是我主席,高师、医专也硬把我推上主席,因此,我办事很有把握,而学生联合会又有了紧密的连系。政府觉得很讨厌,就用分化手段来对付我们,把京师学务局管辖的中小学分化了出去,我们也用了一点手段,对付政府当局。当时的政府当局还晓得老夫子不好过于得罪的,对于我们的要求,三件敷衍两件,我们也将就了事,算没有把一个团体公然崩溃,我也得了一个教训。(2)

从中可以看出,此时的马叙伦已成为北京教育界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当然,这一切离不开汤尔和的暗中襄助,多年后胡适阅过汤尔和日记后称:“当时人只知北京教育界‘跟着马叙伦走上死路’(此独秀之语——原注),不知全是汤尔和先生之奇计也!”(3)胡适本身在当年亦有北京教育界“让马夷初(即马叙伦)带着大家乱跑,跑向地狱里去”的感慨。(4)这中间自然掺杂着彼此立场和见解的不同,但亦可反证在当时教育界人眼中马叙伦所发挥的影响之大。不过,马叙伦也为此付出了重大牺牲。1921年6月3日在新华门索薪请愿中,不仅惨遭军警痛殴,身负重伤,还被大总统徐世昌告上法庭。悲愤之下,他不顾病痛在医院里绝食抗争,得到各界的广泛声援。出院后,北大内部围绕复课问题又存在争议,遂请假回杭州养病,因此机缘得以再度与浙江教育界发生关系。

在杭州休养期间,马叙伦因为好友诸宗元的关系,受浙江教育厅长夏敬观的邀请出任浙江第一师范学校校长。(5)马叙伦在《我在六十岁以前》中没有记载出任一师校长的具体时间。据胡适日记载,9月5日马叙伦已经回到上海;(6)不久即决定出任一师校长,9月26日已开始到校视事。(7)北大保存的档案显示,马叙伦曾于10月底返回北京(很可能他本人并未回京,由他人代为办理),正式向北大请假,(8)并于11月初携带家眷、行李南下。(9)

浙江一师经过经亨颐长校时期的改革,一跃成为南方新文化运动的重镇。1919年底至1920年初发生的“一师风潮”,更使该校闻名遐迩。经亨颐去职后,继任校长姜琦以“经规姜随”的态度维持改革精神,再次引起浙江省内守旧议员的不安。(10)而且,“那时一师学生自治会做了学校的主体,校长‘动辄得咎’。”(11)据曾任浙江一师学生会主席的曹聚仁称,一师校长“那位置是很好的,但那只饭碗是烫手的”。(12)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姜琦只好借赴美考察之机辞职了事。马叙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接任的。马叙伦以北大教授兼北京教育界头面人物的身份出长一师,接任之初,学生们“以为继任有人,大欢迎而特欢迎之”。(13)由于大环境并无根本改善,随着工作的开展,马叙伦与前任校长姜琦一样面临着种种挑战。他在担任一师校长的九个月时间里,中间曾两度辞职,均因各方挽留而未果。

关于第一次辞职,据马叙伦回忆:“我虽则做过头二十年的教员,却不是教育家,我没有办学校的经验,我就拿北大教授治校的办法推行到一师,同时仍不去削弱学生自治会的权力,调剂了一下,算得相安无事。到得第二个学期,有一次为一件什么事和学生会代表谈话,有一位代表对我语言失礼,我觉得办教育的失了信仰,只有立刻离开学校,便提出辞职书,可是学生会也马上推了代表来挽留,只得忍耐一下。”(14)马叙伦执掌一师后,仿照北大教授治校的办法成立了评议会,由评议会执掌校务。学生自治会成为“学校的主体”,是“一师风潮”后的特殊产物,本非学校机构运作的常态。虽然马叙伦自称在主观上无意削弱学生自治会的权力,但依据教授治校的办法,校务决策权应由教授代表组成的评议会掌控。随着校务逐渐步入正轨,评议会与学生自治会在校务决策上难免产生冲突。

马叙伦关于此事的回忆甚为简略,从当时媒体的报道中,可以得知这一冲突的大致经过。1922年4月,一师评议会议决学生请假办法,内有“无故旷课三十点,令其休学”一条。这一规定意在整顿教学秩序,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却被视为是对学生行为的约束,引起他们的激烈反对。14日,全体学生开会对校长马叙伦提出责问,马叙伦遂于15日上午召集全体师生大会。据载:

首由教务主任袁心产(即袁易——引者)发言,略谓本校教员与学生隔膜太甚,不妨于今日会中尽量发表。学生张春浩云,半年来本校种种事情,都系倒行逆施,不知马校长究竟用什么主义办学。马氏答称予办学只有普通方针,办一师的另外方针,则予不敢另定,其大致总要学生在轨道上走,请诸位不要以学校是校长的学校,如欲牺牲人格做良心上不能做的事,则非予所敢知也。学生魏金枝云,马先生只顾到教职员人格,不顾到学生人格。相起责问者踵趾相接。次黄人望云,师校自治能力,素闻全国,今以小事而滋大祸,况今天系谈话会,要讨论将来应兴应革之事,而徒事辩论,恐结果愈坏,希望诸君将应兴应革之事具体的提出来讨论改进的办法。次朱章宝云,予未入师校以来,甚抱乐观,外人有说学生嚣张不堪者,予亦不稍留心,近日来现象愈恶,悲观顿起,其最大原因,在教员与学生隔膜太甚,教员方面开评议会,总说评议会议决案件必须照行;学生方面开自治会,单说不足法定人数不能开会,种种事项依法执行,未免各有意见存在胸中,既有存见,感情因之不洽,故有今日之事发生。众拍手称善。嗣后提起责问,指摘时弊者不下三四十人。

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出现这么大的风波,显然出乎一师教职员尤其是校长马叙伦的意料之外。在此形势下,马叙伦与教务主任袁易当即向教育厅提出辞职,(15)全校教职员随后继起总辞职。“于是大多数学生有所觉悟”,遂于16日召集全体学生大会,代表们纷纷表示,学生一方意在于改组评议会,而该校长并无反对改组之表示,若任其辞职,则改组之事更无从谈起。学生们遂一致同意加以挽留,讨论并通过了具体的方法。随后推选代表钟以智等八人,向马叙伦表示道歉,(16)并上呈教育厅长夏敬观,请其出面挽留。(17)在多方挽留下,马叙伦及众教职员同意复职,同时对评议会作了相应的改组。(18)按照蒋梦麟的说法:“在一个大学中,校长、教授、学生是三种势力。如果三种势力之中,有两种联合起来,反对其余一种,一种必然失败。”(19)这一事件的经过大致可以印证蒋氏的这个说法。不过学生方面也算不上是失败,因为他们基本达到了改组评议会的目的,而马叙伦之所以得到一致挽留,主要还是在主持校务上本无过错,具体到这件事的处理基本上也还算得当。通过这次风波,师生之间加深了了解,(20)反而有助于一师恢复正常的教学状态。26日,马叙伦随钱秣陵、许宝驹等人“溯钱塘江而上”,到严陵一带游览。可见这次辞职风波至此已经基本平息。(21)

同年5月,在省议会临时会上议员陈惠民等提出查办教育厅长夏敬观溺职案,其中第一条指控夏用人不当,而所举的例子第一个就是马叙伦,其次则为一中校长黄人望。消息传出后,马、黄两人当即提出辞职。(22)申报》报道此事时称:“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长马叙伦,自接任以来,于校务诸端积极改进,讵料迩来外界流言突至,故意攻击,致退志复萌,具呈教厅辞职。”马叙伦辞职后,一师学生们再次召集全体大会,一致表示挽留,并派代表上呈省长,称:“马校长在北京大学教授有年,学问渊源,经验丰富,为海内所共见共闻,上年秋间,夏厅长敦请屈长本校,正为位贤任能之计,岂存丝毫私意于其间,迩乃有议员因对于教育厅长,欲劳白简,牵累马校长,试思以大学教授之资格,尚不值一高等学校毕业生乎?”(23)从呈文中可知,该议员攻击夏敬观用人不当之所以举马叙伦为例,主要是因为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论“资历”不足以担任浙江一师校长。而在学生们看来,马叙伦担任北大教授的履历本身就是一种“资格”,这种“资格”比肄业于一般高校更有说服力。从后来的事实看,马叙伦这次辞职也因各方挽留而打消。

到该年6月底,马叙伦最终辞去了一师校长的职务,不过此次他以“因北大函促回校”为由主动提出。(24)出任一师校长本是马叙伦在杭州休养期间,“在有条件底下接受”的事情,(25)而非其长久之计。关于自己的出处,当时他主要有三个方案。第一,他此次离开北大,本系请假性质,假满自然就得回校继续任教。第二,如前任姜琦一样,准备赴美考察教育。自1917年到北大专任教授算起,马叙伦任教已满五年,按例“具有留学考试章程全部免考之资格,呈由教育部准补浙省留美官费缺额”(26)。1922年4月17日,蔡元培在复马叙伦函中称:“游学事,昨汤尔公(即汤尔和——引者,下同)已来谭及。现一面属文牍课备公牍致教育部及本省教育厅;而一面以弟私人名义,函告沈省长(即浙江省长沈金鉴)及夏厅长(即浙江教育厅长夏敬观)(今晨已发——原注)。于致沈函中,且请其特别发费,以壮行色,亦尔公所属也。”(27)由此可知,在第一次提出辞职前,马叙伦已在筹备赴美考察之事,且在蔡元培、汤尔和等人的直接关照下,已作了相当充分的准备。5月11日,《申报》报道此事称:“一师校长马叙伦拟赴美游历,考察教育状况,闻将聘前江西教育厅长许寿裳继任。”(28)第三,争取浙江省教育厅长一职。关于这一方案,马叙伦后来有较为详细的回忆:

不多时(十一年夏天——原注,下同)教育厅长夏先生要辞职了,那时,厅里一位秘书许宝驹先生,是北大毕业的(却并未听过我的讲),杭州第一中学校长黄人望先生,是我北大的同事,又是我介绍给夏先生的,我们商量,要改革浙江的教育,应该和厅长是一条路的人,夏先生走了,后来的是谁?和得拢?他们两位就主张我们自己来。因此,许先生就到北京和蔡元培先生和教育界几位浙江同乡讨论了一下,他们觉得是对的。(29)

夏敬观1919年12月6日被任命为浙江教育厅厅长,(30)上任未久即遇到“一师风潮”,因立场顽固而为进步舆论所抨击。1921年12月27日至次年5月27日,陈垣担任教育次长期间,陈伯驺(陈垣的同乡本家)曾多次去函谋求浙江教育厅长一职。已刊的1922年初陈伯驺致陈垣的三封函件为了解当时浙江教育界的情况提供了不少线索。据陈伯驺称,1922年1月,夏敬观已陷于四面楚歌的境地。(31)到该年3月,夏氏“因学生之反对,报界之攻击,几有不可终日之势。即不遽行辞职,亦必设法他调”。(32)4月,他最终提出辞职,浙江省长沈金鉴因无合适的继任人选,才姑为挽留。(33)陈伯驺亟亟于让陈垣作出任命决定,所述情况难免有夸大之处,不过从中亦可窥见夏敬观当时的窘迫境地。尽管陈伯驺一再恳请,而时在教育次长任上的陈垣因阁潮、教潮、学潮层出不穷,疲于应对,自身尚且难保,更遑论其他?在此情况下,自难从其所请。

马叙伦出任一师校长本是夏氏所邀,而黄人望之出任省立一中校长,又是他推荐于夏,(34)由于这些关系,他对夏氏的窘迫境况自然掌握得很清楚。至少从4月夏敬观提出辞职时,外界已有他在争取继任教育厅长职位的风声。故在5月第二次辞职时,他还特地为自己辩解,称自己“素无干进之怀,谓其觊觎何席;久有严门之志,谓其营度何端”。(35)比照各种资料,所谓“何席”、“何端”均指浙江省教育厅长。马叙伦最终被任命为教育厅长,得益于当时教育部的人事变动。1922年5月27日,陈垣辞去教育次长职务。6月15日,何煜由内务部次长调任教育次长。仅两日后,何就改任交通部查账委员会委员长,所遗教次一职由全绍青署理。(36)据马叙伦透露,全绍青“是北大同事李大钊先生的朋友,经大家把我提出来做继任的预备,请李先生介绍一下,不想马上就发表了”。(37)1922年6月27日,马叙伦正式被任命为教育厅长。(38)次日,蔡元培在给他的复函中称:“前奉惠书,深以推荐教厅为不当,其时布置未妥,不必多与公办。现政府已发表,浙中教育界自然极欢迎。请公暂牺牲出洋之志愿,为吾浙教育立一基础,不胜企祷。”(39)从此函可以看出,马叙伦此期一面准备出洋考察,一面争取教育厅长职务,直到此时才有最终结果,遂放弃了出洋机会。此函亦可印证前引马叙伦的记载,在争取教育厅长一事,他基本上是居于幕后策划,实际出面与蔡元培等人联络的是许宝驹等人,故此时他在给蔡元培的信中,仍“深以推荐教厅为不当”作为谦辞。从7月11日正式接任,(40)到9月下旬被任命为教育次长,马叙伦在厅长任上前后不到三个月,作为自然有限。据他晚年回忆,在任期间曾带领视学到萧山绍兴等地视察教育,“给浙江乃至全国开了一个教育厅长不专在公事房看报告的风气”。(41)

二、“北系”与“浙派”

从1921年9月下旬到次年9月下旬,马叙伦担任一师校长和教育厅长的时间前后只有一年左右,不过他对浙江教育界的影响则远不只一年。旅京浙人对乡邦教育事业的发展一直颇为关注。“一师风潮”发生后不久,北京大学浙江同乡会即通电全国各界,对学生方面表示声援。(42)该风潮实际上是在蒋梦麟等人调解下解决的。不过“五四”后从北京回浙江教育界担任具体领导职务,马叙伦当属第一人。辛亥革命前,马叙伦虽曾在浙江教育界任教多年,但当他重返浙江时,却被视为“外来户”。正如五四运动中蒋梦麟作为蔡元培的私人代表进入北大时,被沈尹默等人视为江苏省教育会势力的北扩;(43)此时马叙伦从北京南归,则被浙江本地教育界人士看作“北系”势力的南侵。两相对照,可以窥见当时教育界的大致格局。

关于浙江教育界的派系,马叙伦在晚年的回忆中用了较多篇幅,据称:

杭州教育界分成两系,一系是前进的,一系是保守的(其实是饭碗主义),保守系里有我的老师和学生。自然,我在本省早有地位,又加我在北大地位也不算差,他们晓得我不是他们的俦伴,但是,也晓得我是不容易攻击的,因此,转用柔术进攻,就是从各方面来拉拢。可是,我有我做人的一套法宝,就是‘独立而不倚’,他们也没办法。不过他们背着一个教育会,甚至还有一个省议会,都可以替他们出场的、支撑的。我不免有单枪匹马的顾虑,我倚靠的只有自己的队伍——学生了。(44)

其实,马叙伦在杭州并非“单枪匹马”,他的回忆在这一点上前后略有矛盾。当他回任一师校长时,尤其是黄人望经其推荐出任省立一中校长后,由于两人均曾任教于北大和北高师,故在杭州任职的两校毕业生多和他们联络,以致反对派在攻击他们时特创了“马黄党”一词。其中,“马”指马叙伦,“黄是指黄人望先生,还委屈了蒋梦麟先生,称他做蒋腿。”(45)马叙伦将浙江教育界分为“前进”和“保守”两派,证之当时双方的态度,大致相差不远。但在当时不少人眼里,这一争斗则被视为“北系”与“浙派”的冲突。正如马叙伦在第二次辞职时所称:“以其来归自北,谓将树植北系;以其未用某人,谓乃排除某派。”(46)马叙伦被教育部任命为浙江省教育厅长后,省长沈金鉴在答复浙江省教育会代表时表示:“当静筹良法对待,断不任马偏重北大派,而抑勒浙派。”参照两者的表述可知,马叙伦所谓的“北系”大致是指“北大派”,而“某派”则指“浙派”。

“北系”是一个特定的概念,指的是当时在杭州与马叙伦、黄人望接近的北大和北高师毕业生,所包括的范围大致与浙江教育界“反马”势力所称的“北大派”、“马黄党”相当。而“浙派”则指以浙江省教育会为中心、且得到省议会支持的本地教育界人士。在后者看来,马叙伦、黄人望南归执掌一师和一中,大量援引北大和北高师的毕业生前来和他们争夺饭碗,已属难以容忍,故有前述省议员借攻击夏敬观用人不当连带攻击马、黄之事。这一事件发生后,如果说一师学生的“挽留”举措还比较温和的话,一中学生则要激烈得多,不仅冲入省议会会场,挟持陈惠民,还大举上街游行示威,猛烈抨击省议会。(47)由此可见,此时马、黄一方与省议会之间的关系已经十分紧张。

6月21日,蔡元培及旅京浙江同乡致电省署保举马叙伦出任教育厅长后,“沈省长以浙人长浙教育,有违向章,电复婉拒。并闻浙学界电京,公举吴震春任教厅长,吴亦声明回避本籍。”(48)马叙伦被正式任命为浙江省教育厅长后,“浙派”更是无法接受,遂向马发起总攻,双方矛盾激化。马叙伦被任命为教育厅长后,所遗一师校长职务,“现学生部公举一中校长黄人望代理,仍请马氏物色继任人物”。6月28日,这一要求为当时代理教育厅长的朱国桢所拒绝,“于是一师学生愤不可遏,拟联络省垣各校,实行驱逐”(49),迫使朱氏于7月1日签署了任命黄人望兼代一师校长的命令。(50)一师教员刘延陵还专门为此事写了《杭州观潮记》一文发表于7月2日的上海《时事新报》,对朱国桢大加抨击,为马叙伦接任和黄人望兼代制造舆论。(51)

反对派亦不示弱。由于马叙伦定于7月11日就职,“一般反对派大起恐慌,推举许汉章、叶甚微、诸葛信、孟毅等十余人”,于10日上午十时,联袂晋谒沈金鉴,要求挡驾。与此同时,浙江省教育会亦为此召开紧急评议会,到会的有郭成九、王卓夫、钱墨卿等十余人,磋商后议决向马叙伦提起质问。在致马氏的函件中,大肆抨击,原函称:“足下之辞师校呈文,明明曰西行、北上,今日走马到东平巷,非冀北空群之千里马,直恋栈之疲马耳,以此靦然就职,食言而肥,惟恐败群之马,……使青年学子开奔竞之门,作卖马拍马之交易所,足下初衷,其慰焉否?”并且声称,如其斗胆到任,省教育会就决不与教育厅有寸椟往还,“彼此断绝关系,各行其是。”(52)此外,他们还致电“北京院部、杭州沈省长、各省教育会”,反对马叙伦接任,电文称:“马叙伦长师校未一年,辞职至再,以西行、北上为掩饰,密谋教长,经各界反对,犹以未奉明令无从表白为词,暗中唆使徒党四处奔走,函电拥护,克日到任,言行不一符,人格可知”。因此,表示对马“誓不承认”。(53)在反对派看来,马叙伦所谓的赴美考察教育(“西行”)及假满重返北大任教(“北上”)均成了其谋取教育厅长一职的烟幕弹。如前所述,马叙伦此前确实有“西行”、“北上”的计划,故这一批评虽“查无实据”,但也算是“事出有因”。7月11日,马叙伦正式接任后,浙江省教育会还于次日通电属下各县教育会,对马进行抵制。(54)数日后,各报仍有马叙伦因教育厅事务困难,“故对沪友有所商榷”的报道。(55)

浙江省教育会之所以向马叙伦、黄人望为首的“北系”大举发动攻击,背后很可能有江苏省教育会的因素在内。经亨颐在担任浙江省教育会会长和一师校长期间,与江苏省教育会接触频繁。几经磋商后,两省教育会于1919年初联合组织江浙教育协进会,“以求共同进行。两方已推定代表,沪杭轮流开会,协商两省教育进行办法。”(56)经亨颐在同江苏省教育会联络的同时,也积极联络在京的浙江籍学者。经亨颐领导下的浙江一师对于世界潮流与国情趋势,大体上唯北京大学之旗帜是瞻,“而一以正义行之。如民四之反抗‘二十一条’,抵制日货,民五之反对袁世凯帝制,以及民八之‘五四运动’诸大事,凡游行示威,罢课请愿,组织学生团上街宣讲等等爱国运动,皆与北大相呼应而为浙江之率先行动者。”(57)浙江一师和长沙一师,“可以说是北京大学新思想运动在外省的两个最得力的传播站。”(58)这种与北京比较接近、较为激进的思想主张,不见得会被东南学界所接纳;而且经亨颐在办学思想上亦与江苏省教育会异趣,曾倡导人格教育与黄炎培的职业教育相抗衡。“一师风潮”中,在东南教育界有着极大势力的江苏省教育会并未给经援手。(59)经亨颐所倡导的江浙两省教育会的合作,双方基本上是对等的,而经去职后的浙江教育会则几乎成为江苏省教育会的附庸。1925年东大风潮中,浙江省教育会极力拥护郭秉文,攻击当时代理教育部务的马叙伦,有论者对这一做法痛加批评,称:“浙江省教育会向来有点像江苏教育会的支店之一,大家都是知道的,现在不过更明显的表白出来罢了。”(60)现在尚未发现能够直接反映江苏省教育会对马叙伦出任浙江教育厅长态度的材料,不过浙江省教育会强烈抵制马叙伦确是在此大背景下进行的。不管如何,马叙伦成功接任教育厅长,省立一中校长仍为黄人望,而1922年8月继任一师校长的何炳松也是北大、北高师教授出身。(61)这一切表明,此期从北京返回故乡的“外来户”们在与浙江省教育会的争斗中略占了上风。一师、一中、教育厅这些地盘相继“沦陷”后,浙江省教育会已失去主动权,只能退居守势。

三、何、黄之争

不过,这些自北京南下的“外来户”之间也存在着许多矛盾。争斗最激烈的是黄人望与何炳松。两人回浙后原本分别担任一中、一师校长,彼此尚能相安无事。惟按1922年制定的“新学制”,1923年起开始实行“中师合校制”,一中、一师合并组成一个新的高级中学(即新一中),新一中的校长位置遂成为他们“争抢的骨头”。时在杭州养病的胡适恰逢其会,对此事内情知之甚悉,据他记载:

今一师校长何炳松稍接近教育行政当局,可望得高中校长;而一中校长黄人望大失望,乃率其党羽所谓‘三高师同学会’者,一致向何下攻击。何与黄均北高教授,均北大讲师,同系金华人,又有亲谊,乃至水火如此!我和蔡先生(指蔡元培——引者)曾想调解他们,屡次设法解纷,均告无效。蔡离杭和我入山以后,马夷初又来;夷初与黄最密,杭州谓之‘蚂蝗灾’;此次他来之后,风潮遂发作。教育厅长张宗祥于此时发表何长高中之令,黄党与马党之一中一师教员遂开联席会议决了许多条的何炳松的劣迹,并上公呈给省长及教厅,丑诋何氏。(62)

所谓教育行政当局,即继马叙伦之后出任浙江省教育厅长的张宗祥(张氏此前也长期在北京活动,曾任职教育部多年)。围绕着新一中校长位置,张宗祥偏于何炳松一方,而马叙伦则仍与黄人望站于同一立场。何炳松被任命为新一中校长后,遭到马、黄一方猛烈攻击,曾被迫就反对派所攻击的“学问谫陋”、“办事糊涂”、“草菅人命”、“盗卖公物”、“侵吞公款”、“嫖赌成性”、“造谣卖友”、“手段卑鄙”、“触犯刑事”、“破坏学校”等“十大罪状”(也就是所谓何的“劣迹”)作了长篇的答辩。(63)在答辩辞中何多次提及马叙伦、许宝驹、黄人望等人,从中亦可以窥见当时双方争斗的激烈程度。

6月初,何、黄争端初起时,蔡元培也在杭州,曾邀胡适一起出面调解,后均告无效。胡适对此大有感慨:“杭州的教育界有一个大病,就是一个‘陋’字。陋只是眼孔小,凡争其所不值得争,都由于一个陋字,”他认为,只有等到将来浙江高等教育发达时,“此等‘陋相’自然会逐渐消去。”(64)这一点上蒋梦麟也深有同感。何炳松出任一师校长本为蒋所推荐。张宗祥担任教育厅长后,筹划成立杭州大学,并成立了董事会。1923年2月,蒋梦麟回杭参加董事会议,并与众董事一起拟就《杭州大学意旨书》。(65)到何、黄争斗激烈时,杭州且有蒋得张贿赂、为其“保驾”的流言。在蒋梦麟看来,“杭州教育界,真变了一只臭粪缸。粪缸里边坐了看天,”就是一个“陋”字,“其实陋而且臭”,并认为马叙伦不应参与其事,以免自低身价。马、黄、张、何等人都是浙人,且均曾长期在北京活动,从蒋梦麟给胡适的信中看,当时,“北京浙江人,对于此事,都作旁观态度,对于两方面都没有好批评。”(66)当然,随着事态发展,在京的浙籍人士也不完全持中立态度。1923年9月,何炳松正式出任新一中校长后,钱玄同就在北京《晨报》、上海《民国日报》等媒体上发表致张宗祥的公开信,痛加谴责。(67)

马叙伦与张宗祥亦属熟识,不过关系似乎并不密切。(68)张宗祥就任后,在致陈垣的函中称:“第一批做的,专换统捐局似之中等学校校长。去冬换其七人,残留者亦不多矣。惟换出去之校长有二人太弱,实因人才难得,极不满意。”(69)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张宗祥这一做法显然是针对前任厅长马叙伦。围绕着黄、何之争,马、张两人各偏一方,虽未见正面冲突,但彼此感情因此更为不洽自不难想见。1924年11月10日马叙伦再次出任教育次长,12月13日即免去张氏教育厅长职务,以计宗型取代之。(70)之所以如此,恐怕与此前双方的分歧不无关系。

二十年代的浙江教育界,如果说所谓的“北系”与“浙派”之间的争斗还多少带有革新和保守之争意义的话,此后张宗祥、何炳松与马叙伦、黄人望等人的纠纷,则主要是派系利益上的冲突。这些冲突对于浙江教育界而言,负面的影响似大过积极作用。胡适在居中调解时,一再“劝他们早日了结教育界的仇视,改仇视为监督”,因为“仇视是两力相消,效率等于零。监督是一力鞭策一力,效率很大。”(71)对马叙伦来说,出任一师校长和教育厅长是他一生中参与教育行政的开始。虽然主观上有革新浙江教育的愿望,但由于任职时间短之又短,加之中间又夹杂着各种复杂的派系之争,这一切决定了他在浙江教育界很难有所作为。不过,这段经历进一步扩大了马叙伦在教育界里的影响。这一时期和他接近的黄人望、许宝驹等人均成为他日后进一步参与教育行政、乃至投身实际政务的骨干力量。

[作者简介:林辉锋,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

【注释】

(1)详见《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吕芳上著,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4年版)、《马叙伦》(卢礼阳著,花山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等书的相关论述。

(2)马叙伦:《我在六十岁以前》,三联书店1983年版,第66~67页。

(3)耿云志等编:《胡适书信集》(中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72页。

(4)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胡适的日记》(上册),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31页。

(5)《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0页。

(6)胡适在1921年9月5日日记中记载:“今天商务诸君为我饯行。同席陈叔通说他今天遇着马夷初。我听了大诧异。梦旦就发帖邀他来一叙。他来了,我问他南来的原因,才知道他是和梦麟们闹意见之后跑出来的。他对于梦麟、孟余、孟和,都大不满意。此中情形,我已猜得一点。他这一跑,可有点不上算。将来不知可有什么人来赔小心请他回去?”《胡适的日记》(上册),第207~208页。

(7)《杭州快信》,《申报》1921年9月28日,第11版。

(8)王学珍等编:《北京大学史料》,第2卷上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6页。

(9)参见北大档案馆藏《致税务处代教授马叙伦等请发南旋护照及草稿》(BD1923007-1)等件。

(10)《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第145~147页。

(11)《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0页。

(12)曹聚仁:《文坛三忆》,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14页。

(13)《浙一师风潮已缓和》,《民国日报》1922年4月18日,第6版。

(14)《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0页。

(15)《浙江第一师范又起了波澜》,《民国日报》1922年4月17日,第6版。

(16)《浙一师风潮已缓和》,《民国日报》1922年4月18日,第6版。

(17)《浙一师学生挽留马校长》,《民国日报》1922年4月19日,第7版。

(18)《浙一师风潮息后之谈话会》,《民国日报》1922年4月22日,第7版。(www.xing528.com)

(19)冯友兰:《五四前的北大和五四后的清华》,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17卷,中国文史资料出版社1996年版,第404页。蒋梦麟这一说法的本意针对的是中央大学校长张乃燕,详见《张乃燕声明辞职真相》,《申报》1930年10月29日,第10版。

(20)《浙一师风潮息后之谈话会》,《民国日报》,1922年4月22日,第7版。

(21)马叙伦:《读书续记》,《北京大学日刊》1923年5月5日,第4版。

(22)沈晓敏:《处常与求变:清末民初的浙江谘议局和省议会》,三联书店2005年,第311~314页。

(23)《浙江一师校长辞职问题》,《申报》1922年5月26日,第10版。

(24)《杭州快信》,《申报》1922年7月1日,第11版。郑晓沧把马叙伦担任一师校长的时间记作1921至1923年(《浙江两级师范和第一师范校史志要》,《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1962年12月,第57页),不确。

(25)《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0页。

(26)《浙江一师校长辞职问题》,《申报》1922年5月26日,第10版。

(27)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第11卷,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86页。

(28)《杭州快信》,《申报》1922年5月11日,第11版。

(29)《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2~73页。

(30)丁致聘编:《中国近七十年来教育记事》,《民国丛书》第2编,上海书店据1935年版影印,第84页。

(31)陈智超编注:《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80页。

(32)《陈垣来往书信集》,第81页。

(33)《陈垣来往书信集》,第81页。

(34)《马叙伦言论集》,大连大众书店1947年版,第162页。

(35)《马叙伦上教厅辞呈》:“呈为敬披下情,谨准辞职事。叙伦比岁教授大学,上年秋间,因患脑疾,图静南旋,谬承钧长以其久□(原文此字已看不清)学校之中,习知教导之术,谆命备位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长,本校学生复举代表,动以桑梓之谊,再三劝促,不获固辞,滥忝今职。受事之始,自惟本校地处会垣,观瞻所系,宜有楷则,以立风声。乃因循半岁,考绩无徵,盖擘画虽多,而推行甚寡,或阻于经费之有限,或封于习尚之难除。慨初衷之未遂,已避位之久萌,加以迩来物议横生,以其来归自北,谓将树植北系,以其未用某人,谓乃排除某派。素无干进之怀,谓其觊觎何席。久有严门之志,谓其营度何端。密云不雨,固知其非朝夕之谋,空穴来风,惟有咎闲修之缺,不亟引退,何以释疑?再者,闻本届省议会临时会有议员对因钧长用人不当,欲劳白简,详其标举,首列叙伦。伏念叙伦束发从师,当学校草创之时,廿年授读,登四方都讲之座,一艺未完,二毛频见,每临子弟,俯仰自惭。用是奋下帷之夙念,谋西迈之壮游,(按马君前冲充北大教授五年,具有留学考试章程全部免考之资格,呈由教育部准补浙省留美官费缺额——原文如此)。行途将戒,屏挡未成,近竟以此仰累钧长,尤为悚恻。惟有敬披下情,至祈俯准辞职,不胜迫切待命之至。”《浙江一师校长辞职问题》,《申报》1922年5月26日,第10版。

(36)《北洋政府职官年表》,第54页。

(37)《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3页。

(38)《大总统令》,《浙江教育月刊》1922年7月,第5年第7期。

(39)《蔡元培全集》第11卷,第130页。

(40)《浙新旧教厅长之风波》,《民国日报》1922年7月11日,第7版。

(41)《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4页。

(42)《浙人声援一师》,《晨报》1920年4月6日,第3版。

(43)沈尹默:《我和北大》,陈平原等编《北大旧事》,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76~178页。

(44)《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0~71页。

(45)《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9页。

(46)《浙江一师校长辞职问题》,《申报》1922年5月26日,第10版。

(47)《处常与求变:清末民初的浙江谘议局和省议会》,第312~313页。

(48)《杭州快信》,《申报》1922年6月21日,第10版。

(49)《杭州快信》,《申报》1922年7月1日,第11版。

(50)《浙江教育月刊》1922年7月,第5年第7期。

(51)《浙新旧教厅长之风波》,《民国日报》1922年7月11日,第7版。

(52)《马叙伦长浙教之风波》,《申报》1922年7月11日,第10版。

(53)《浙教育会继续反对马叙伦》,《民国日报》1922年7月13日,第6版。

(54)《浙教育会继续反对马叙伦》,《民国日报》1922年7月13日,第6版。

(55)《马叙伦来去匆匆》,《申报》1922年7月20日,第13版。

(56)蒋梦麟:《教育评论》,《蒋梦麟教育论著选》,第98页。

(57)姜丹书:《我所知道的经亨颐》,《浙江文史资料选辑》第4辑,第76~77页。

(58)王凡西:《双山回忆录》,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2页。

(59)《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第127、130~131页。

(60)普照:《浙江人的毛病》,《京报副刊》1925年3月13日,第7版。

(61)何炳松出任一师校长系蒋梦麟所介绍,他在《校长祭文》中称:“去年八月二十二那一天,蒋梦麐先生忽然到我的京寓里来,代表北京同乡父老的意思,劝我回杭州办第一师范。”刘寅生编:《何炳松文集》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83页。

(62)《山中杂记》,1923年6月29日,《胡适日记全编》第4卷,第106页。

(63)原载《浙江一中周刊》,1923年10月1日,第1号。《何炳松文集》第2卷,第732~736页。

(64)《胡适日记全编》第4卷,第108页。

(65)曲士培编:《蒋梦麟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30页。

(66)《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第210页。

(67)《钱玄同移书匡正张宗祥》,《民国日报》,1923年9月28日,第6版。后曾以《致浙江教育厅厅长》为题,发表于《晨报》,1923年9月29日,第7版。钱玄同在函中称:“去年仆闻足下被任命为浙江教育厅厅长,即戚戚然为乡邦教育前途忧,……足下莅任以后之训令或演说,大抵非荒谬,即可笑。荒谬者,如彭允彝为学界所共弃之人,其诬陷北京大学之伪令,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而足下竟公然以训令之形式为之转行浙江各校。……如此头脑如此知识之人而操乡邦教育行政之权利,乡邦教育之前途宁不可忧!然此亦无暇斥责。惟最近足下处理第一中学学生反对何柏丞(即何炳松——引者)为校长之风潮,惨无人道,出人意表,则仆虽欲强抑愤怒,缄口不言,而不可得矣。……此次足下任何柏丞为高中校长,以仆所闻,在未发表以前,学界反对之声即已蜂起,仆以为无论柏丞之道德学问才具是否胜任高中校长,然学界既来反对之声,在足下宜加以考虑,出以审慎,方不愧为共和时代服从民意之官吏。乃足下竟悍然不顾,率尔聘任,以致掀起此次反对校长之风潮!”

(68)《我在六十岁以前》,第74页。

(69)《陈垣来往书信集》,第46页。原函只写月日,未注年份,编者疑为1923或1924年所作,查函中曾专门述及一师毒案,故此函当为1923年所作。

(70)《1924年十至十二月份教育部公文目录及零散目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1057~270。张珏在《父亲张宗祥》一文中称:“在北京的马夷初以教育部次长代部长,而以一师校长事(编者按:张宗祥在《年谱》中有‘经子渊(亨颐)老友也,前长一师,学生中有倡为公妻,非孝之说者,一时舆论大哗。目为洪水猛兽,因之弃职,时未二年,予复任之。省署惴惴不安。予力任之。宁绅联名责予,予亦遍为之解说,卒无他放。’——原注)不满于父亲,免其厅长职。父亲不得不去瓯海”(《浙江近代学术名人》,《浙江文史资料选辑》,1990年,第43辑,第253页)。文中认为马叙伦将张宗祥免职是因为他重新任用经亨颐之故。这一点似与事实不符。经亨颐离开一师校长职务后,即进京任北高师教职。1922年7月1日,马叙伦辞去一师校长职务时,所提出的后备人选即为经亨颐、蒋梦麟两人(《杭州快信》,《申报》,1922年7月1日,第11版),可见他并不反对经亨颐复任校长。此外,据《民国日报》记载:“一中学潮酝酿半载,前校长何炳松办学无方,尽人皆知,而张厅长(即张宗祥——引者)一意庇护,其心何居,今夏继长事起,该校学生以继任问题关系重大,曾向教厅郑重请求,张厅长尝向该校代表宣言,决以聘任经子渊为一中校长,言犹在耳,忽又变卦,竟改聘沈溯明继任,”“今更令沈溯明率领武装警察进校”(《浙江一中拒长之近闻》,《民国日报》,1924年8月12日,第2版),所述与张宗祥在年谱中的记载颇有出入。

(71)《胡适日记全编》第4卷,第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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