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学堂教育中的意识形态控制
白文刚
从传统—现代的思维模式出发,学者们主要把清末学堂教育置于西学引进和教育现代化的视野中予以考察。但从当时关于教育改革的一系列文件来看,清政府不仅希望学堂承载传播一般科学文化知识的使命,而且希望其成为理想的官方政治文化传播场所,担负起向学生灌输官方意识形态的职能,并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后者越来越成为统治者关心的重点。
一、意识形态倾向鲜明的教育宗旨的确立
清末进行教育改革、兴办近代学堂的初衷是引进被概括为“西政”和“西艺”的西学,以培养能够适应改革需要、挽救统治危机的人才。但是,在兴办学堂的过程中,清政府因日益担心学生接受西方自由民权等政治思想,在意识形态上与清王朝背道而驰而焦虑不安。管学大臣张百熙所谓“今日因乏才而谋兴学,因兴学而防流弊,操纵之间,倍难措手”(1)的感叹形象地反映了统治集团的这种矛盾心理。由于这种焦虑情绪的支配,在中体西用思想指导下的清末教育改革把关注的重点首先放在了对中体的维护上,而非西用的引进上。
1901年8月清廷在谕令各地设立学堂时,就明确规定学堂的“教法当以‘四书’‘五经’纲常大义为主,以历代史鉴及中外政治、艺学为辅”,以努力培养“心术纯正,文行交修,博通时务,讲求实学”的人才。(2)1904年年初张百熙等人在《重订学堂章程折》中进一步阐明了学堂的立学宗旨,即“无论何等学堂,均以忠孝为本,以中国经史之学为基,俾学生心术壹归于纯正,而后以西学瀹其智识,练其艺能,务期他日成材,各适实用,以仰副国家造就通才、慎防流弊之意。”(3)同时颁布的《学务纲要》更是明确强调学堂教育要首先致力于维护中体,指出:“从幼童入初等小学堂始,为教员者,于讲授功课时务须随时指导,晓之以尊亲之义,纳之于规矩之中。一切邪说诐词,严拒力斥;使学生他日成就,无论为士为农为工为商,均上知爱国,下足立身,始不负朝廷兴学之意。”(4)
经过几年探索,1906年3月学部在《奏陈教育宗旨折》中正式提出了“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十字教育宗旨,清末学堂的教育宗旨由此最终确定。这一十字宗旨是“中体西用”思想在教育领域的具体反映。奏折指出:“窃谓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距异说者有二,曰忠君、曰尊孔。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箴砭以图振起者有三:曰尚公、曰尚武、曰尚实”。(5)
在五条宗旨中,忠君和尊孔是完全基于维护清王朝和传统纲常伦理考虑的意识形态要求,处于首要和根本的地位。
忠君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对摇摇欲坠的清王朝的忠诚和感激之情,自觉抵制各种挑战王朝君主专制统治的理论学说。他们建议清廷“取开国以来列祖列宗缔造之艰难,创垂之宏远,以及近年之事变,圣主之忧劳,外患之所由乘,内政之所当亟,捐除忌讳,择要编辑,列入教科;”从而“使全国学生每饭不忘忠义,仰先烈而思天地高厚之恩,睹时局而深风雨飘摇之惧”,达到“一切犯名干义之邪说皆无自而萌”的目的。(6)
尊孔的目的是维持儒家学说尤其是纲常伦理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塑造,以确保学生对现有统治秩序和统治方式的认可和赞同。奏折指出“无论大小学堂,宜以经学为必修之课目,作赞扬孔子之歌,以化末俗浇漓之习;春秋释菜及孔子诞日,必在学堂致祭作乐以表欢欣鼓舞之忱。其经义之贯彻中外,洞达天人,经注经说之足资羽翼者,必条分缕析,编为教科,颁之学堂以为圭臬。……务使学生于成童以前,即已熏陶于正学,涉世以后,不致渐渍于奇邪。”
此外,尚公是针对所谓中国民众“群情隔阂,各自为私”的缺点提出的,目的是“务使人人皆能视人犹己,爱国如家”;尚武是针对所谓国民胆气虚弱,“饷糈之心厚而忠义之气薄,性命之虑重而国家之念轻”的不足提出的,目的是培养国民勇敢、好战的性格,以应对外来的挑战。这二者虽不像忠君和尊孔一样是赤裸裸的意识形态控制,并且有其切合实际的进步意义,但是维护现政权及其意识形态的目的还是非常明确的。只有尚实,在精神塑造的同时为西学的引进开辟了途径。奏折指出“方今环球各国,实利竞尚,尤以求实业为要政,必人人有可农可工可商之才,斯下益民生,上裨国计,此尤富强之要图,而教育中最有实益者也”。
不难看出,宗旨制订者关注的首要问题并非西学的引进,而是如何培养在观念上认同清王朝统治和传统纲常伦理并适应挽救王朝、追求富强所需积极精神的臣民。换言之,在最初是为了引进西学而进行的废科举、兴学堂的教育改革中,最终的教育宗旨首先关注的不是西学的引进而是如何对学生进行意识形态塑造。学堂,首先是被当成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7)
二、“中学”在教育中主体地位的强化
为了确保对学生的意识形态控制,清末教育改革的设计者在教学科目设计,尤其是中小学教学科目设计中突出以经学为核心的“中学”的主体性,采取种种措施,努力保持“中学”在教育中的首要地位。
《学务纲要》特别强调中小学读经的重要性,指出:“外国学堂有宗教一门。中国之经书,即是中国之宗教。若学堂不读经书,则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道,所谓三纲五常者尽行废绝,中国必不能立国矣……故无论学生将来所执何业,在学堂时经书必宜诵读讲解……极之由小学改业者,亦必须曾诵经书之要言,略闻圣教之要义,方足以定其心性,正其本源。”(8)
清末持续最久的癸卯学制的中小学课程设计充分体现了重视“中学”,尤其是经学的特征。包括经学、修身、中国文学、中国历史在内的“中学”课程在初等小学堂、高等小学堂和中学堂三类学校中所占时间比例分别约为总课时的63%,67%和44%。而经学一科所占时间之多更是独一无二,在初等小学阶段,它占了每周全部30课时中的12课时,所占课时比例达到40%,在高等小学和中学阶段,它每周仍然分别占有12课时和9课时,所占比例仍然达到总课时(36课时)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9)而且除课堂时间外,中小学还都规定每日要在自习时间温经半小时。(10)
在保证时间的基础上,《章程》还对各学年的经学内容做了精心的编排设计,以求获得良好的效果。初等小学堂规定以《孝经》、《四书》、《礼记》节本为必读之经,五年中字数逐渐递增:第一年读《孝经》、《论语》,每日约四十字;第二年读《论语》、《大学》、《中庸》,每日约六十字;第三年读《孟子》,第四年读《孟子》及《礼记》节本,每日均约一百字;第五年读《礼记》节本,每日约一百二十字。在每日读经之后,教师还要向学生讲授其浅近的意义。高等小学堂规定以《诗经》、《书经》、《易经》、《仪礼》中的《丧服经传》为必读之经,要求第一年读《诗经》;第二年读《诗经》、《书经》;第三年读《书经》、《易经》;第四年读《易经》及《仪礼》节本。每天读经约一百二十字,要求每日所授之经,必须背诵,教师要抽背学生,并且要对经书进行一定程度的讲解。中学堂规定读《左传》及《周礼》两部经书,要求每日读二百字。每周九小时经学课程中,以六小时读经、三小时讲经。
《章程》的起草者张百熙、张之洞等人对《章程》关于读经讲经科目及课时的设计是颇为得意的,宣称:“若照此章程办理,则学堂中决无一荒经之人,不惟圣经不至废坠,且经学从此更加昌明矣。”(11)
除经学外,修身、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等科目的设计也含有丰富的灌输中国传统学术义理也即儒家意识形态的因素。
从初等小学堂到高等学堂,修身都被列为第一门课程,充分体现了它在学堂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作为纯粹的伦理道德教育,其目的是通过教育学生学习传统伦理准则以引导其行为符合儒学规范,从而在行动上践行传统伦理道德,增强对传统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认同。癸卯学制的《小学堂章程》指出:
修身,其要义在随时约束以和平之规矩,不令过苦;并指示古人之嘉言懿行,动其欣慕效法之念,养成儿童德性,使之不流于匪僻,不习于放纵。尤须趁幼年时教以平情公道,不可但存私吝,以求合于爱众亲仁、恕以及物之旨。(12)
《中学堂章程》则指出修身的要义“一在坚其敦尚伦常之心,一在鼓其奋发有为之气”,强调“尤当示以一身与家族、朋类、国家、世界之关系,务须勉以实践躬行,不可言行不符。”(13)
修身的课程也是精心设计,由浅入深。初等小学堂“摘讲朱子《小学》,刘忠介《人谱》,各种养蒙图说,读有益风化之极短古诗歌”。高等小学堂“讲‘四书’之要义,以朱注为主,以切于身心日用为要。读有益风化之古诗歌。”中学堂则“摘讲陈宏谋五种遗规”。(14)高等学堂将修身课名称改为“人伦道德”,主要选讲宋、元、明、清四朝诸儒学案中切于身心日用而明显简要的内容,因为“列朝学案等书,乃理学诸儒之言论行实,皆是宗法孔孟,纯粹谨严,讲人伦道德者自以此书为最善”。(15)
学堂还特别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古典文辞教育。张之洞强调说:“中国文章,不可不讲,自高等小学至大学,皆宜专设一门。韩昌黎云:‘文以载道。’此语极精,今日尤切。中国之道具于经史,经史文辞古雅,浅学不解,自然不观,若不讲文章,经史不废而自废。”(16)《学务纲要》吸收了张氏的意见,明确规定:“学堂不得废弃中国文辞,以便读古来经籍。”指出:“中国各体文辞,各有所用。古文所以阐理纪事,述德达情,最为可贵。……必能为中国各体文辞,然后能通解经史古书,传述圣贤精理。文学既废,则经籍无人能读矣。”(17)癸卯学制规定,初等和高等小学课程中,中国文学所占时间仅次于经学,而在中学课程中,它所占时间仍然排在第三位,充分体现了对它的重视。
最后,历史是清末学堂向学生灌输官方意识形态的又一门重要课程。其历史课程设计明显地体现出意识形态引导的目的:在中小学历史课程中,重点讲述的是历代“圣主贤君”的所谓“重大美善之事”,(18)是清朝帝王们的所谓“善政德泽”,是“古今忠良贤哲之事迹”,(19)然后才讲历史的变化、当今的世界、面临的危局。这样设计的目的,首先在激发学生对帝王的爱戴,对清王朝的忠诚,对所谓古今忠良贤哲的敬仰,简言之就是对现存制度的强烈认同感,然后再告知以历史变迁轨迹和国家面临之危局,激起学生奋起救国之志气。对历史的变迁当然要有解释,但这种解释无疑也是官方意识形态指导之下的解释。
要言之,为了确保学堂这一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对学生实施有效的意识形态灌输和控制,本来为引进西学而兴办的近代学堂在课程的设计上非常重视保证以经学为核心的“中学”教育,尤其在小学堂和中学堂,修身、经学、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等“中学”课程占了绝大部分时间。改革规划者也对这种课程设计自鸣得意:
议者或虑停罢科举,专重学堂,则士人竞谈西学,中学将无人肯讲。兹臣等现拟各学堂课程,于中学尤为注重,凡中国向有之经学、史学、文学、理学、无不包举靡遗,凡科举之所讲习者,学堂无不优为;学堂之所兼通者,科举皆所未备,是则取材于科举,不如取材于学堂彰彰明矣。(20)
三、教科书的选择和审定
教科书是学校授课的基础。为了确保学堂能够遵循十字教育宗旨,培养出政治上忠诚、业务上合格的人才,清政府非常重视对教科书的选择。由于教育改革的设计者从最初引进西学为目的迅速转变为关注意识形态安全(即所谓“防流弊”)为重点,所以在教科书的选择上,意识形态关注成为重中之重。
在科举时代,士子所读经书选本都是经帝王钦定的。清末新政时期,统治者更加重视经学的统一性。对于各级学堂所用经学课本做了明确规定。初等小学堂要求沿用科举时代的《孝经》、《四书》和《礼记》节本。《高等小学堂章程》明确规定:“讲《诗经》即用朱子集传,讲《书经》即用蔡沈集传,讲《易经》即用程传……《仪礼》即用《仪礼郑注句读》。”(21)《中学堂章程》规定:“讲读《左传》,应用武英殿读本。讲读《周礼》,应用通行之《周官精义》。”(22)高等学堂的经学课程则规定用《钦定诗义折中》、《书经传说汇纂》、《周易折中》、《钦定春秋传说汇纂》、《钦定周礼义疏》、《仪礼义疏》和《礼记义疏》。(23)
相对于经学而言,其他课程课本的选择面临更多的挑战。为了确保教育宗旨的贯彻,清政府首先尝试设立编书机构,统一编写教科书。1902年,在京师大学堂成立了编书处。1904年总理学务处成立后,又在其下设立编书局取代了编书处。学部成立后,为了适应官编教科书的需要,于1906年6月设立了编译图书局作为编纂各级各类学堂教科书的专职机构,开展了大规模的教科书编纂活动。官修教科书成为清末学堂教科书的主要来源之一。(24)而这些官修教科书都严格遵循官方意识形态,“端正学术,不堕畸邪”是其首要编纂宗旨。(25)
由于各类学堂所需教科书种类繁多,学部的官修教科书远远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民修教科书成为清末学堂教科书最主要的来源。为了确保教科书适合相应学堂讲授,符合教育宗旨,尤其是符合官方意识形态,学部制定了严格的审定制度,并在总务司下设立审定科,对民修教科书进行严格的审定。明令各省的新编教科书都必须邮寄学部“俟审定后再行颁发各省,以归画一”,(26)强调“如未经本部审定而伪托名者,应行查办”。(27)
在历年的教科书审定中,凡是涉及到与清王朝的官方意识形态相悖的教科书,学部一概予以批斥,不准通行。如1908年,浙江出版的何琪编的《初等女子小学国文》教科书因书中有“平等”等与官方意识形态相左字样,被学部下令查禁。同年,文明书局出版了由麦鼎华翻译的日本元良勇次郎编写的《中等伦理学》一书,文笔极好,但是学部却指责该书“中西说杂糅其中,且有蔡元培序文,尤多荒谬,下令查禁”。1909年,刘长城所著《历史》课本也被学部“以措词多不伦”等理由批斥。(28)
与此同时,维护清王朝意识形态的教材则得到学部的积极推广。一本《高等小学用最新中国历史教科书》就因为突出反映了官方意识形态而在清末学堂广为流传。该教科书共分四册,前三册讲述清以前的中国历史,第四册专讲清朝本朝历史。清朝历史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充满了褒扬的文辞,没有一字批评。对于无法回避的本朝敏感问题,则一笔带过,尽量模糊处理。如第五十八课“戊戌变政”,其历史实际是帝后两党激烈的权力斗争,光绪皇帝并因此在实际上被剥夺了权力。但是课本仅以“孝钦显皇后复听政,征天下名医视帝疾”一句概括,未提及任何矛盾和斗争。(29)这样的历史教科书,自然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官方的意识形态,从而也被视作理想的历史教材,所以这本历史教科书在短短五年内就重版了19次。
学部对于审定工作的重点也直言不讳。1910年学部在针对直隶总督陈夔龙要求精心审定教科书的奏折复奏时,明确指出几年来的教科书审定工作一直以维护传统伦理道德,反对西方自由、平等等思想为主要关注点之一:
查臣部自顷岁以来,挈持纲领,审慎图维,虽不敢谓措置咸宜,然独于扶植世教,整齐学风,则尤为兢兢致意。前于各省呈请审定教科书籍,良楛错出,纯驳不齐,皆经派员悉心钩较,取其胚胎经史与阐发各种科学而不背叛道德者,准予锓板鬻行,以裨教授;其有蔑礼斁教,稍涉奇袤,如平权之瞀说,种族之讳言,自由结婚之歌词,惑世诬民之报纸,凡若此类,业已节次通饬严禁发行各自案。断不任淆乱人心,贻误来学,诚欲蕲至该督所谓范围不过伦纪修明之义也。(30)
四、严格约束学生思想言行的条规和措施
除了课程和教科书的用心设计和选择外,清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学堂条规,采取种种辅助措施,从不同角度引导和制约学生的思想言行。
首先是坚持传统官学中圣谕宣讲和定期行礼制度。京师大学堂《堂规》的前三条是对科举时代官学堂规的重复:
一、教习学生,一律尊奉《圣谕广训》,照学政岁科试下学讲书宣读《御制训饬士子文》例,每月朔,由总教习、副总教习传集学生,在礼堂敬谨宣读《圣谕广训》一条。
二、凡开学散学及每月朔,由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率学生诣至圣先师位前行礼。礼毕,学生向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各三揖退班。
三、每岁恭逢皇太后、皇上万寿圣节,皇后千秋节,至圣先师诞日,仲春、仲秋上丁释奠日,皆由总教习、副总教习、总办各员率学生至礼堂行礼如仪。(31)
在相继成立的高等学堂、中学堂、小学堂以及蒙学堂中,延续了同样的规定。很明显,制定这些堂规的目的是通过定期宣读圣谕和举行特定的礼仪等重复性活动向学生灌输清王朝的官方意识形态。按规定,学生在参加上述活动时需穿本学堂的统一衣冠,行三跪九叩大礼。显然忠君、尊孔是这些活动强调的核心。
在通过宣讲圣谕、定期行礼等规则性活动正面引导的同时,学堂还规定了严格的禁令,严禁学生从事与国家意识形态要求不符的任何活动。《学务纲要》指出:“乃近来士习浮嚣,或腾为谬说,妄行干预国政。或纠众出头,抗改本堂规条。此等躁妄生事之徒,断不能有所成就。现于《各学堂管理通则》内列有《学堂禁令》一章,如有犯此者,各学堂应即照章惩儆,不可稍涉姑容,致滋流弊。”(32)《学堂禁令》主要是为了严格限制学生的思想言行而制定的,在一共十二条禁令中,绝大多数是针对意识形态而言的,例如“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本学堂事务,妄上条陈”;“不准离经叛道,妄发狂言怪论,以及著书妄谈,刊布报章”;“不准私自购阅稗官小说、谬报逆书”等等。(33)
值得一提的是,清末教育改革的设计者们甚至希望通过统一服装来加强对学生的意识形态管束。《学务纲要》规定学生的衣冠要统一,这样“即或游行各处,令人一望而知,自可束身规矩,令人敬重”。强调“尤须严禁奇邪服饰”。(34)张之洞对要求学生统一冠服的深意有明确的阐述。1907年他上《请定学堂冠服程序折》,对学堂学生纷纷穿西式短衣表示忧虑,认为只有按规定样式统一学生着装,才能使“胶庠塾序既具有尚武之精神,尤存有秉礼之规范”,(35)将学生的思想、言行束缚在官方意识形态所要求的规范之内。
为了对学生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学务纲要》要求将考核学生品行作为各学堂工作的重点,指出:“造士必以品行为先。各学堂考核学生,均宜于各科学外另立品行一门,亦用积分法,与各门科学一体同记分数。其考核之法,分言语、容止、行礼、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查,第其等差;在讲堂由教员定之,在斋舍由监学及检察官定之。”(36)总之,就是时刻从举止、言行等方面监督学生品行,而遵循官方意识形态制定的各种言行举止规范显然是品行的重要方面。(www.xing528.com)
除了对学生的各种制约限制外,清政府对学堂中的教员教学也有明确的要求和限制。《学堂管理通则》明文规定:严格禁止教员宣传与王朝意识形态相悖的思想、学术,“所有学堂教习人员,如有明昌异说、干犯国宪,及与名教纲常显相违背者,查有实据,轻则斥退,重则革办”。(37)对于外国教员,则明确反对在教学中传授西方宗教,规定“如所聘西师系教士出身,须于合同内订明:凡讲授科学,不得借词宣讲涉及宗教之语,违者应即辞退”。(38)
清末新政时期是各种政治思潮波澜壮阔地在中国大地上腾越翻滚的年代。面临亡国灭种的危机,不少学堂学生很自然地热切关注国家命运,并且对各种救国思潮产生兴趣。清政府对此惊惶失措,严令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对学生的管理禁令,1908年,慈禧亲自发布懿旨,对学堂风气深表忧虑:“乃比年以来,士习颇见浇漓,每每不能专心力学,勉造通儒。动思逾越范围,干预外事。或侮辱官师,或抗违教令悖弃圣教,擅改课程,变易衣冠,武断乡里。甚至本省大吏拒而不纳,国家要政任意要求。动辄捏写学堂全体空名,电达枢部。不考事理,肆口诋諆……大为世道人心之害。”(39)要求学部通令京内外有关学务各衙门将学堂管理禁令广为刊布,严切申明,同时将章程进一步完善,以求更加严格地对学生实施约束。申明不仅对违反禁令章程的学生要立即屏斥,而且对失察教员和管理人员也要一并重罚。并下令各管学衙门和各大小学堂都将这道懿旨恭录悬挂,同时在学生毕业文凭上也要刊录该懿旨,以便时刻警告学生不得逾越官方意识形态规定的思想言行范围。
综上所述,清末教育改革的最初目的是引进西学,培养掌握一定“西政”、“西艺”的人才。但是出于意识形态控制的考虑,清政府对学堂做出了种种限制和规定,其教育宗旨、课程设计直至教科书的选择和学堂条规的制定都将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考虑的首要因素。这种状况表明,清末学堂正如阿尔都塞所言的西方现代学校一样,在传授一般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也成为了不折不扣的首要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统治者关心对人才的培养,但更关心对人才的意识形态控制,并且为此费尽心机、不遗余力。然而清末学堂并未如统治者所愿培养出大批具有现代科学知识的王朝顺民,反而孕育了清政府自身无以计数的掘墓人。这一现象发人深省。
[作者简介:白文刚,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教授]
【注释】
(1)张百熙等:《奏请添派重臣会商学务折》,载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87页。
(2)《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6页。
(3)张百熙等:《重订学堂章程折》,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289页。
(4)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1961年版,第199页。
(5)奏陈学部:《奏陈教育宗旨折》,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535页。
(6)奏陈学部:《奏陈教育宗旨折》,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534~539页。本部分下文引文未标注者皆出自同一处。
(7)“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法国哲学家路易·阿尔都塞提出的概念,用来指称与暴力国家机器相对应的国家统治机构,他并认为在现代西方社会,学校取代教会成为了首要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详见〔法〕路易·阿尔都塞著,孟登迎译《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研究笔记)》,载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8)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02~203页。
(9)1909年学部将中小学课程调整之后,中学文科的读经时间增加到10小时。参见学部:《奏变通中学堂课程分为文科、实科折》,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554~556页。
(10)参见《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295、309、319页。
(11)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04页。
(12)《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294页。
(13)《奏定中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319页。
(14)分别参见《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奏定中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297、311、319页。
(15)《奏定高等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336页。
(16)张之洞:《致京张冶秋尚书》,载苑书义编:《张之洞全集》第11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745页。
(17)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04页。
(18)《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295页。
(19)《奏定中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321页。
(20)张百熙等:《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片》,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527页。
(21)《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309页。
(22)《奏定中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319页。
(23)《奏定高等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330~336页。
(24)陆费逵在《论中国教科书史》一文中指出:“在光复以前,最占势力者,为商务之最新教科书,学部之教科书两种。”载张静庐编《中国近代出版史料初编》,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213页。
(25)《大学堂编书处章程》,载舒新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358页。
(26)《学部咨调教科新书》,《申报》1906年3月17日。
(27)《大清光绪新法令》,第13册,商务印书馆宣统三年铅印本,第89页。
(28)《教科书之发刊概况》(1868-1918年),载李桂林、戚名琇、钱曼倩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普通教育》,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177~178页。
(29)姚祖义:《高等小学用最新中国历史教科书》第4册,商务印书馆1909年版,第52页。
(30)《三十年来中央政府对于编审教科书之检讨》,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普通教育》,第212页。
(31)《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250页。
(32)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09页。
(33)《奏定学堂章程·学堂管理通则》,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482页。
(34)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10页。
(35)张之洞:《请定学堂冠服程序折》,载《张之洞全集》第3册,第1760页。
(36)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02页。
(37)《奏定学堂章程·学堂管理通则》,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第477页。
(38)张百熙等:《学务纲要》,载《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第210页。
(3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3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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