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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文化视野:老树接新枝

时间:2024-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老树能否接新枝:晚清议改科举新探关晓红科举停废百年之际,有论者以惋惜之情追缅这一历时千余年,对中国的社会文化影响至为深远的制度,甚至责怪当年的决策者操之过急。目前可以查实的晚清第一份议改科举奏章,应是1842年两广总督祁所呈《请推广文武科试疏》,其时正值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祁自称,其议改科举的动机,缘于对国家危难之时人才奇缺的切身感受。

近代中国文化视野:老树接新枝

老树能否接新枝:晚清议改科举新探

关晓红

科举停废百年之际,有论者以惋惜之情追缅这一历时千余年,对中国的社会文化影响至为深远的制度,甚至责怪当年的决策者操之过急。其实,科举改革取向的争议,尤其是学堂与科举关系,(1)并非一开始就采取彻底否定科举的方式,恰恰相反,自道光中叶至新政初期(1842—1905),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议改科举的主流,多以保存科举为主旨,在此前提下,以将新增实学科目纳于科举考试体制为基本方向。换言之,当时人们的初衷并非停废科举,而是经过充实调整改造,兼容实学乃至西学,使之适应日新月异的新形势。

甲午战前,尽管西学传入中国已近半个世纪,官办的新式学堂也有30多年历史,但在人才培养与选拔方面,西学只是作为科举的附属,是科举选才的补充形式。道光至光绪四朝,清统治集团内部先后至少有18个以上的科举改革方案正式奏呈朝廷,为最高执政者所知,并多次谕令部院大臣、礼部、总理衙门或政务处议复。这些方案的共同点,是强调学以致用,增加实科,将西学纳入科举之中,以老树嫁接新枝的方法,吸取西学之长,广开取士纳贤之途,激发科举制的活力,让科举这棵千年老树重现生机,发挥应有的效用。

由议改科举到立停科举的60多年间,中国社会经历了急剧变化的不同阶段,追溯各种议改科举方案出现的背景,考察不同文本的内涵及持论者的本意,了解朝野上下的态度和未能实行的语境,无疑有利于加深对近代中国文化转型与制度改革的曲折性、艰巨性的认识。尤其是开经济特科后,科举仍然未能有效地以增开科目的方式进行自我改造,由此深入历史本相,对科举停废可有了解之同情。

一、变常科与开特科

科举考试按内容与类别,大致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两者虽均以选拔人才为目的,但常科系指固定时间、固定科目的考试,包括岁试、院试、乡试、会试;制科则是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各地保荐或推荐,时间与科目不固定的考试。唐代常科内容丰富,科目包括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诸科,制科亦名目繁多,有贤良方正、博学通艺等数十种。(2)清乾隆官修史书已承认本朝科举有程式单一化趋向,常科仅留进士一科,(3)制科虽有孝廉方正与博学鸿词等科,但数十年难开一科。“汉以后凡天子特诏曰制举,又曰制科是也”,因制科“系奉特旨举行,与常行科目不同”,(4)故俗以特科称之。鸦片战后朝野议改科举,正是从试图扩展科举考试的科目设置开始,其主要方向即为变常科与开特科。

目前可以查实的晚清第一份议改科举奏章,应是1842年两广总督img8所呈《请推广文武科试疏》,(5)其时正值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

img9自称,其议改科举的动机,缘于对国家危难之时人才奇缺的切身感受。他于1841年临危受命,作为新任总督来到战事未停的广州。(6)道光帝谕旨,特许其在所属文武官员中,对“才能出众、民心爱戴、洞悉夷情、深通韬略”者,可“不拘资格,即行奏请升调”。但留心查访的结果竟然是:“广东文武各官,凡久于其任者,均尚可熟悉夷情,而深通韬略者实难其选,已将无员可保”。大为吃惊之余,他开始对科举取士的方式进行检讨,并以亡羊补牢的心态,思考与探寻科举改革的方法。祁img10向朝廷提出:“似宜于奉行成法之中,微寓变通考选之制”,所提供的两个方案,一是调整科举考试的部分内容,即在乡试的第三场,定策问五道题目,内容包括博通史鉴、精熟韬钤、制器通算、阴阳占候、熟谙舆图,以扩大所有考生的知识面。二是仿唐宋科举广设科目,“将博通史鉴等五门分为五科,特诏举行”,无论现任或退休的大小文武职官、军民人等,准以所业,由地方官分报送督抚考校,咨明吏部、兵部调取入京考试,其确有才能者可奏请引见,分别酌用。(7)img11的本意是恢复唐宋时期科举广纳贤才的传统,通过多设科目变更取才标准等方式,大力扩展所有考生的求知取向,尤其是注重有俾时事的实用学问,改变仅以八股词章取士之习,同时拓宽人才录用的途径,鼓励和选拔专才。然而,祁img12的建议,更多是按照战争期间对人才需要的感受来设计科举改革的内容,对清廷而言,战事结束后,求才尤其是能够应急的专才的迫切性有所减弱,而在如何操作的层面,尚缺乏详细设计,所以主持科举事宜的礼部以“事多窒碍”为由奏驳。(8)

img13依据时势变动,首倡变更常科考试内容及通过特科增广科目的思路,引起朝野一定程度的关注,成为咸同光三朝议改科举的嚆矢。咸丰元年(1851年),王茂荫在《敬筹振兴人才以济实用疏》中引用祁的奏章,并表示:“议虽未行,论者多谓切中时务,实足拔取真才。应请敕令部臣检录原奏进呈,恭候圣裁”。(9)同治元年(1862年),贡生黎庶昌遵循祁议改科举的思路提出:求才“不可以例限”,应“扫除一切文法,仿汉代求贤之意,参之以司马光十科之议,责诸臣以求贤”,“谘以时务,兼举实行,而又广科目以待之”。(10)可惜再次遭到礼部议驳。

谙熟官场之道的湖广总督官文,知道制度变革并非易事,“军兴以来,论者多患科举之弊,请变通之法,于是有开特科、举人才诸议”,但屡遭罢斥,所以独辟蹊径地提出:“臣愚以为今日访求人材,与其别设特科,何如就优贡旧章核实选举,务取乡党,无间名望咸优”。他认为,优贡选拔“岁久成俗”,各地大多敷衍应付,只要各省督抚认真访求“通晓韬钤之士”,推荐给朝廷,将优贡朝考仿拔贡在殿廷考试,分别予以出身并擢用授职,即“无烦特科而皆能得士矣”。(11)这种退而求其次的权宜之计,能否收效,大可疑问。

优贡选拔数额毕竟有限,(12)与常科内增广科目或开设特科以号召天下,表示朝廷鼓励人才的趋向,其作用与意义不可同日而语。而在筑堤练兵,建设海防之时,数学等专才需求及实用学问的普及日显重要。伴随着同治中兴的出现,以制夷为目标的“师夷”之学,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870年10月(同治九年九月),闽浙总督英桂与船政大臣沈葆桢等附片奏请特开算学一科,礼部复议,以朝官中无人对此有研究,无法应付出题等为由,再次否决增开科举新科的提案,并以“康熙年间,杨光先与汤若望赌测日影于午门,九卿无一知其法者”为据,认为若开算学科,“将不独应试者人数不敷,即主考者亦恐骤难其选。至若定以程式,又必开剽窃等弊而无济于用。”礼部援引成例,表示:自道光以来增开实科的多个议案,“均经臣部以事多窒碍奏驳,均奉旨允准在案,所有该督等奏特开算学一科,应毋庸议。”作为补救之法,礼部提出:对学习算法者,虽不设科考试授予出身之路,但允许有此类特长者通过保举形式得到录用擢拔,且此类人才仍可参加乡会试,所考内容则与其他应试者无异。其本系正途出身兼通是学者,即如该督等所请,别加优异,以示殊荣。若有资质明敏、愿学算法者,统归国子监算学照章学习。无论举贡生监及大员子弟,均准录取。其各省学政考试,仍一体录送科场,不阻其上进之路。“总期由成法而得其变化,即末艺而溯其本原,仰副朝廷造就人才之意。如此多设其途,较之特开一科,尤觉鼓励奋兴,不至以实求而以名应,庶算学不难日益精密矣。”礼部显然担心特开一科会导致士子舍成法弃本原,使人心浮动。

礼部议驳,也有不得已之苦衷。科举以文句辞章取士,已有固定程式。既然清廷长期以文章取才,官员多为习文出身和晋升者,而科举出题、阅卷者均有一定资格要求,倘若增开算学,朝官之中确实难以寻觅出题与阅卷之人。同治四年奕訢奏报同文馆学生考试外文的情况,多少可以反映类似困难:“因洋文非臣等所习,特饬总税务司赫德与各馆外国教习会同阅看,分别名次高下。……因再行复试,由臣等密出汉话条字,按名交该学生等令其翻成外国言语,隔座向外国教习侍讲,再令外国教习将学生言语译汉写明,两相核对。”(13)同文馆重资聘用西人教习,语言考试出题阅卷尚如此麻烦,倘若设置特科,科举出身的朝官能胜任出题者几无其人,请西人参与出题则势必招致物议。

除了操作困难外,同治年间西学往往还被视为旁门左道。同治六年同文馆奏设天文算学专科,为减少压力,奏请入学者均须正途科甲出身,即使如此,仍遭非议责难,(14)尽管有同治帝的支持,反对势力终未得逞,(15)但上下纷争,负面影响难以消除,倘在被视为“抡才大典”的科举中增设科目,其阻力可想而知,同治年间增开科目的议论终究难以付诸实施。

作为折衷的方案,同治六年四月,崇实上折提出:应准许各省举荐有算学与机器之学特长之人,咨送总理衙门,“简派精于数学之大员详加核试,”不用设馆授业,对确有才能者直接给予奖励和破格任用。这一办法虽蕴含奖励和任用人才之意,却缺少提倡普及并使之常规化的规划。(16)更为重要的是,科举不能接纳实学或西学,兴办新式学堂的努力也往往事倍功半。由于同文馆章程规定,在馆学习三年通过考试者,可作为翻译生员监生,准其一体乡试,一些同文馆学生被科举正途光环所吸引,无心向学而专注于准备参加乡试,同治十年十月,两广总督瑞麟等奏:“该生等虽仍在馆肄业,然皆专意汉文,冀图乡试文理平通,以为期满保举府经、县丞、防御地步,志安小就,不思愤强,致将西文荒忽,未能精深,殊失设立同文馆之意。”(17)

二、纳洋学于科目

随洋务新政推行,西学与实学逐渐融会。(18)1875年,薛福成李鸿章、沈葆桢相继奏请按宋司马光议设十科之意,设洋学局及开特科以招纳贤才。(19)薛氏强调:“求之既早,斯用之不穷,彼士大夫见闻习熟,亦可转移风气,不务空谈,功名之路开,奇杰之才出矣”。(20)然而,此议很快遭到攻击,该年4月3日,大理寺少卿王家壁奏折附片:“今欲弃经史章句之学,而尽趋向洋学,试问电学、算学、化学、技艺学,果足以御敌乎?”“慎重科目以养明大义之人才,毋令佥壬之徒巧为尝试,斯为国家之福。”(21)尽管时隔不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已在议奏中为李鸿章、沈葆桢辩护,宣称:“请开洋学及请设特科,原与科目并行不悖,并非以洋学变科目”,但在颇受争议的情况下,为避免冲突,减缓压力,总署仍只得暂停增科之议,期待将来各项洋务成效显著,阻力消弭之时,再考虑增设新科。所谓“惟查现在情形,洋学特科,尚非仓猝所能举行。……将来出使各国之人,著有成效,中外臣工皆知其有益于国家,则于设学、设科之举必且众论交孚,不至再有异议矣。奏入报可”。(22)

李鸿章、沈葆桢等所倡改科举、设特科被罢议七年后,一些具有忧患意识的朝臣先后继续建议增设科目,奖励实学。1882年1月31日,侍郎宝廷于福建乡试后奏报:一些注重时务和算学兵事的生员,确有才学,且有著作和新器发明,仅因考试之文不出色,未能中式,令人惋惜。他提出:“明年会试,多士云集,可否榜前特开一科,以算学考试,愿应者赴部呈明,拔其尤者破格录用,既可得有用之材,即藉以开风气。不数年天下当增无限通晓算学之人,又何患制造推测不及外国哉?”(23)相隔三天,山西道监察御史陈启泰奏陈海防时也提出:“目今学额太滥,士习日卑,变通科举之制既有所难,可否特设一科,专取博通掌故,练达时务之士,无论举贡、生监皆准赴考,试以有用之学,由督抚考定优等,咨送总理衙门,题请朝考引见,发往沿海各省委用,自较孝廉方正暨优贡、拔贡等项为有实际。武试亦可别设水师一科。”(24)与前此不同的是,宝廷与陈启泰所奏设算学和时务特科,明确申明其考试内容应为算学和时务“有用之学”,不仅与平常科举考试迥异,且放弃了在常科内增设新科的设想,再次尝试以特科的形式寻求包容实学与西学的出路。但所奏如泥牛入海。

1884年7月11日,光绪谕令将国子监司业潘衍桐奏请特开艺学科以储人才折,著大学士六部九卿会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妥议具奏。(25)左宗棠为此专门拟具说帖,对艺科的设置提出了具体操作办法,考试内容的设置,“大约艺事以语言、文字、制造三者为要,能通中西语言文字,则能兼中西之长,旁推交通,自成日新盛业”。(26)至于录取比例,则以十取二三为宜。然而,保守势力对此坚决抵制,翰林院侍读王邦玺、御史唐椿森先后奏艺学开科流弊,不宜设科。议设与不设两种主张各持一端,针锋相对,清廷只好谕令大学士、六部九卿等一并妥议。会议结果采取平衡折衷方案,“不必别立科目,致涉纷歧”,“潘衍桐、方汝绍特请开艺学、实学科之处,均著毋庸置议。”考虑到不能设科鼓励实学,招材纳贤仍多不便,决定今后对“精于西法之人”,要因时制宜,切实保荐,“在京著各大臣保送同文馆考试;在外著各该督抚收入机器局当差;其无机器局省分,分别咨送南北洋大臣”。(27)即虽不给予科举出身之便利,但却可通过保举途径使人才得到任用。

鉴于道光以来增设新科(包括在常科中加入新科和专设特科)之议屡次受挫,一些官员考虑先将科举考试程序稍微变通,待成效显著后再独立设科。1887年4月18日江南道监察御史陈琇莹奏:为避免因设科争论“交讥互病”,使留心西学者难获选拔机会,只要在岁科考试时报习算学卷面,于经古之外,加试算学,即使正场文字稍逊也宽予录取;乡会试在第三场仿照翻译乡试例,加策问五题,专试算学,另编字号,于原有定额外酌取数名。中式后请予京职,遇有游历官员缺,令赴外国书院学习,学成后在总理衙门及各海关、驻外使节任职。他强调“如此虽不必特设专科,其学则参究中西,实事求是;其职则多居清要,进非他途,不至为时论所轻”。“下届中式者,即源源继往”,待人才兴盛,再开设专科。(28)

陈琇莹的主张,避开了既往纠缠不休的设科争议,仅将科举常规取士适当调整,放宽限制,使算学人才亦可通过一般科举考试而获得晋升之途,虽未立算学科之名,却有不废旧章而收纳新才之效,朝廷和考生双方各得其所,堪称务实。慈禧对此十分重视,颁布懿旨,将折交由都察院会同吏部礼部“妥议具奏”,醇亲王奕譞一并参加讨论。1887年5月20日,奕譞等奏:同治五、六年,总理衙门已奏准仿照同文馆定章,学习算学人员三年学成后准其参加乡试(八旗作为翻译生员,汉人以监生资格参加考试),“至乡会试场取士,向有成法,事关典礼,难于率议更张”。并历数既往请开特科的诸多建议,均“先后部议,皆以格于成例中止”的事实,强调“臣等就原奏所陈,公同商酌,试士之例,未可轻议变更,而求才之格,似可量为推广”,即在不增设科目的前提下,允许学习算学之人参加乡试。“如此则搜求绝艺之中,仍不改科举得人之法,似亦鼓励人才之一道。”懿旨“依议”。希望在不变旧制的前提下而得新机。(29)

有人或认为该折标志着算学科的增设,庆幸西学内容已经纳于科举,(30)其实不然。首先,陈琇莹原奏的前提是“不必特设专科”,而仅在考试程序中略予变通。其次,算学并非纯粹西学,中国古已有之,它虽在近代增加了西学的部分内容,但仍只是与文学相对的实学,同文馆设算学科的争论可资佐证。复次,会议的结果,并未正式将算学科目容纳于既定的科举程序,考试算学只是在岁科或乡试之前,而且在总理衙门进行。(31)唯一的进展是报考算学者得以正式考生的身份参加科举乡试,且另编字号,可于既往定额外酌取数名。这样表面看似符合陈琇莹的初衷,“将明习算学之人归入正途考试,令由科甲出身”,可是条件过于严苛,未必能有实效。因未能单独设科,报考算学者所谓加试算学的前提,是岁科试中必须与其他应试者一道,在正场先考试四书经文诗策;乡试前则先到总理衙门考试算学、时务,经过筛选,再入乡试考场,“与通场士子一同试以诗、文、策问”,合格者才能录取。概言之,不单独设科,考试算学者非但没有任何优惠,反而比其他乡试士子加多了考试程序和内容,等于要求考生中西学俱佳。这样一来,自然使许多有心改弦更张的向学之人望而却步。

由于清廷始终不肯在科举的老树上嫁接新枝,对当时习新学者应试科举缺少实质性鼓励措施,故成效甚差。这次会议结束一年后,总理衙门将各省生监及同文馆学生试以算学题目,共录送32人,由顺天府统于卷面加印算学字样,按照20名以上取中1名的规定,当年乡试只取中1人。第二年,因投考者仅15人,与20名以上取1名的定规不合,总理衙门奏请“应与监生一并散归南北中皿字号,一体应试,以免向隅”。(32)

自祁img14倡开五科至潘衍桐奏开艺学科,历经四朝,时间延绵42年之久,各种意见方案屡屡由部院大臣会议讨论。认真审视礼部及总理衙门议复的内容,以下问题始终没有解决:首先,观念上对西学仍存怀疑鄙视,认为雕虫小技,既是末艺,便不能列于科举正途,更不能因此而让科举改制。因此,考试取才的标准不能改变,但在实际使用中,有实学才能或西学特长者,可以得到任用。所谓“试士之例,未可轻议变更”,“求才之格,似可量为推广”是也。其次,科举重在检测文字文法,其既定程式难以反映实学的多样性。无论建议者还是决策者,受限于知识积累和阅历,无法找到一种较好的兼容形式,以适应社会变化所产生的现实需要。一些方案的主要内容,集中于论证另设科目的必要性,而对具体操作的设计,过于简单粗略,缺乏切实可行的步骤。因此,“求才之格”与“试士之例”难以统一。

甲午战前的议改科举,基本以增设算学或艺科为基本取向,相关议论与决策,多从洋务的角度,围绕及配合洋务活动的人才需求标准,提出调整改革方案。其时清廷内部缺乏紧迫感,对西学与西制的认识相当肤浅,对西学人才仅作器用,缺乏应有的重视,不予认真提倡。算学和洋学等新科,本应增设科目,正式列入科举考试,从而广开中学西才并进之途,但礼部对于求变心存抗拒,总理衙门则畏惧非议,其结果,导致即使在同治中兴与光绪初年洋务大行其道之时,通过增加科目来充实和改造科举,以纳实学和西学于科目的努力仍终归无望。

三、经济特科

甲午战败的刺激,令朝野上下震惊之余,也多了几分清醒,向清廷提出变革科举以抵御外侮的建言渐多。新疆巡抚陶模于1895年6月3日上《培养人才疏》,强调人才是国家强弱的重要标志,并提出:“可否专设算、艺二科,钦派大臣特试,仿照翻译举人进士之例,不必兼试诗文,庶专门各家,各得自见”。(33)这一方案最具实质性的进展,是继1884年潘衍桐奏请特开艺学科遭罢议11年后,再度提出增加实学科目,以改革既有科举程式,促使急需人才应世而出。尽管洋务时期习算学者亦许参加乡试,但须与其他考生一道“同试诗文”,还要考试各种内容繁杂的西学课程,“安有此奇才,一人而兼众长乎?”这不仅对考生不公平,更无益于新学的提倡与推广。陶模所提增加算学、艺学两科,其考生“不必兼试诗文”的建议,虽然仍沿袭道光以来通过增加科目使科举包容新学的思路,可是考试内容已中西分途并行,标志着甲午战后议改科举进入新阶段。

清廷因甲午战败的压力,不得不作出一些顺应民意的改革姿态。1895年7月5日上谕,要求京官与外官举荐通达时务、精于各种专门实学的人才。(34)而危难之世,去奢华之风,倡实用之学,逐渐成为先进国人的共识。1895年7月,文廷式与皮锡瑞商议在江西倡开格致书院,“课以有用之学”,分设文学、政事、言语、艺学、格致、杂学、陆军、海军等科。(35)按照学堂方式教授新学内容的新式书院,向民间扩展了西式教育。胡燏棻建议裁改书院,设立学堂,虽未触及科举制度的变革,却是提倡实学的有力措施。(36)1896年7月,山西巡抚胡聘之、学政钱骏祥奏请变通书院章程,希望在书院增加天算、格致等课程。(37)不久,刑部左侍郎李端棻又上折奏请推广学校。学堂的设置及书院课程的变化,使得修习新学之人日渐增多,为开辟科举新科目提供了相应的社会条件及迫切的现实要求。在此背景下,1896年7月,四川总督鹿传霖奏请给予其他省份西学堂学生参加乡试的资格,对未参加乡试而学业出众之人,则给予实官奖励。(38)

1896年,大学士孙家鼐总结此前兴办西式学堂的教训,看到了问题的症结,即“求才”与“试士”不能割裂,因而特别强调:“中国素重科目,不宽予以出身之路,终不能鼓舞人才”。其解决办法,一为增加科举应试科目,立时务科,包含算学在内,使学堂学生可以获得参加科考的资格和机会。二为派差,对学生应试不中者,重其所长,直接录用。三为遣送新学师资,“大学堂学生如不能应举为官者,考验后仿泰西例奖给牌凭,任为教习”,为各省新设学堂提供师资。(39)孙家鼐借鉴洋务时期学堂教育的得失,强调专门学问的重要性,并且从学堂教育与国家经济振兴的角度,试图解决新式学堂学生毕业的出身和出路问题,以科举与学堂并行不悖的思路,打破了科举取士独尊的局面,选才标准上承认二元并存甚至并重。同年盛宣怀上《条陈自强大计折》,秉承前人思路,指出:“今不能尽改科举之制,似宜专设一科,裁天下之广额,为新学之进阶,明定功令,使文武学堂卒业者,皆有出身之正徒齐仕,进于科第,则闻风兴起,学校如林,人才自不可胜用。”(40)也要求科举为新学和学堂开辟专门通道。

与此同时,以改科举为变法嚆矢的设想,也在维新人物的言论中表露出来。1896年10月,梁启超提出了科举变革三策,“其上策即取法三代和泰西,“合科举于学校”,以学校考试代替科举;中、下策分别为多设诸科和考试实学,并且声称:“由上策者强,由中策者安,由下策者存”。梁氏的主张,实际是将纳洋学于科举以及中西分途视为较低层次的权宜之计,而以合科举于学校为最高标的,就中西学以及科举与学堂的地位而言,可谓对前此所有改科举方案的乾坤颠倒。作为中西学地位根本变化的反映,所谓合科举于学校,只是以科举考试形式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手段,不仅学习和考试内容决非只有八股词章,更不以八股词章为选才标准。(41)

在新学仍为旧学补充的实情下,甲午战后改革科举的诸多建议,已不约而同地思考学校与科举的关系,或承袭前人增设实学科目的主张,设专科为新学进阶,或要求归并科举于学校,以学校兼容科举。尤其是后一主张,与以前截然不同,在促使人才培养及选拔方式多样化的同时,指示了在科举与学校之间权衡取舍的趋向,预示着科举存亡与新学进退密切相关。

恰在此时,贵州学政严修的《奏请设专科以收实用折》于1897年10月呈递朝廷,给科举改革带来一次新的契机。历时已久的科考增加实科的方案,终于被清廷采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同礼部奏《遵议贵州学政严修请设专科折》,同意严修所提新增经济科于科举考试的建议。1898年1月27日,上谕开设经济科目,分为常科与特科两种形式,内容由内政、外交、理财、经武、格物、考工六部分组成。其中常科的岁举,考生主要来自书院和学堂,每届乡试年份,各省学政调取新增算学艺学各书院学堂高等生监,录送乡试。“初场试专门题,次场试时务题,三场试四书文。中式名曰经济科举人。与文闱举人同场复试。会试中式经济科贡士者,亦一体复试殿试朝考”。上谕要求督抚与学政认真监督各学堂书院的教学,“该生监等亦当思经济一科,与制艺取士并重,争自濯磨,力图上进”。

新增经济科目的特科部分,应考者主要由三品以上京堂及督抚学政推荐,以其专长登记并咨送总理衙门,由总署与礼部奏请在保和殿试以策论,“复试后带领引见,听候擢用,此为经济特科”。特科每届时间不确定,或十年或二十年。“俟咨送人数汇齐至百人以上,即可奏请定期举行特科。”(42)

按照该上谕的精神,通过新科目的设置,使学校与科举衔接,承认西学享有和中学相似的正式地位,不但以学习西学为主的书院与学堂学生可以通过乡会试取得科举功名,已经入仕为官者也可通过特科的途径,在保和殿一展才学而成为天子门生。经济常科与特科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广搜人才,以免遗珠之憾。

经济科目得以获准开科,并非偶然。道光中叶以来,倡设科目已历四朝,延绵56年之久。严修上奏正值甲午战后朝野救亡呼声强烈,人才需求迫切之时,清廷不能不有所动作。年轻的光绪帝博览各国改革之书,有意进取。甲午战后的两三年间,朝野上下,改革科举的诉求不断,前后连贯呼应,形成舆论强势,并上达天听,持续地直接影响最高当局的决策。建言者的身份也与此前有所不同,既往倡设实科者多为疆吏朝臣,或有趋时好名之嫌。而严修作为贵州学政,是清廷派往该省主持学务及科举事宜之人,对科举利弊的观察及人才现状的估计较为深切。贵州为偏远小省,本非战事频繁或洋务兴盛之地,设经济科的建议出自于此,足见人才需求问题的普遍与严重。与此前各奏章相比,严修所提建议更为具体,从科目名称以至考试内容和程序,皆可操作。考试科目按传统分类,考试场次的安排,则不仅体现了经济科目的特点,还兼顾原有科举考试的经典内容四书文,趋新与固本兼而有之,符合中庸之道,人们易于接受。

然而,经济科目考试尚未开科,八股程式化的影响已经袭来,有违倡行者去浮躁文风,求实际学问的初衷。1898年3月陈锦涛致函汪康年,抱怨道:“现开经济特科、岁科以求人材,然科未举行,辑录西学皮毛,便于抄拾之书,如《时务通考》等已出,则鱼目杂乱,侥倖门开,则人材亦将不可得矣。盖中国所考实学之策论,多是问其名目耳。若有名目之书查检,则曾学者与未学者不大可分矣。”陈锦涛希望汪康年通过所办报纸提醒出题者,考题应该真正能够检验所学,“总期于皮毛书中不可检得为妙,然后真材可得”。(43)为了避免穿新鞋走老路,重蹈八股覆辙,1898年4月,浙江巡抚廖寿丰鉴于科考用四书文命题,所学无济实用,提议:“今既名曰经济常科,似莫若按照特科六事,径由学堂选举”。要求摒弃旧的形式,直接以新形式表现新内容。(44)

尽管清廷正式批准增设经济科选拔人才,可是全国各地新式教育程度不一,因此执行情况参差不齐,整体而言不尽如人意。1898年4月,江南道监察御史李盛铎在片奏中提及:“现议经济岁科,专就学堂录送,而各省学堂除直隶、湖南、安徽等省外,尚未推行。”(45)即使办有学堂,具备参加经济科岁科考试能力和条件的人员也寥寥可数。准设经济科目仅仅五个月,便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经济常科被以改试策论已通归一律为藉口取消。1898年6月30日上谕:“御史宋伯鲁奏请将经济岁举归并正科,并各省生童岁科试迅即改试策论一折。前因八股时文,积弊太深,特谕令改试策论,用觇实学。惟是抡才大典,究以乡会两试为纲,乡会试既改试策论,经济岁举,亦不外此,自应并为一科考试,以免分歧。至生童岁科试,着各省学政奉到此次谕旨,即行一律改为策论,毋庸候至下届更改。”(46)其后,清廷催促各地推荐参加经济特科考试的人员。1898年7月13日,总理衙门与礼部议复经济特科章程,认为“所拟章程六条尚属详备,即着照所请行”。“着三品以上京官及各省督抚学政,各举所知,限于三个月内,迅速咨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同礼部奏请考试。一俟咨送人数足敷考选,即可随时奏请定期举行,不必俟各省汇齐,再行请旨。”然而,未等上谕规定的三个月期满,“百日维新”已经夭折,作为变法措施之一的经济特科考试,被慈禧以“易滋流弊”为由,即行停罢。

新政复行后的1901年6月3日,清廷颁布“照博学鸿词科例开经济特科,于本届会试前举行”的上谕,要求各部院堂官及各省督抚学政出具考语,对“志虑忠纯,规模宏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即行保荐。(47)不过,从政务处的奏报可知,“经济特科之举,奉旨将及一年,仅前广西巡抚黄槐森保荐一人,前安徽巡抚王之春保荐四人,其余未有应诏书者”。(48)显然,经历了戊戌维新到庚子国变的一系列惊涛骇浪,朝臣疆吏仍然心有余悸,在摸不准当朝执政趋新还是守成的意向之前,谁也不敢贸然行事。此外,经济特科选举方式的设计也存在明显问题。例如应考者要三品以上大员的举荐而非自由报名,如此高的门槛,使得大批出身寒门,家庭背景缺乏官宦关系的有志之士被拒之门外。据统计,应试者中有三分之二为进士与举人出身,有官阶者的比例亦占三分之二。经济特科开科后的实际操作,显然不能适应整个社会日益高涨的兴学热情和人才需求。

其后政务处所拟经济特科考试章程,较前降低了原定推荐的层级,并相应扩大了范围,自京官五品以下、外官四品以下均可参加,但清政府偏重于被举荐者的品行而非学识。考试的内容,“经济特科自无庸试以诗赋,应请第一场试历代史事论二篇,第二场试内政外交策两道,以觇学识,劣去浮华”;考试的形式,也与科举有所不同,“但期字画端整,无庸刻意求工,并准其添注涂改所用试卷,”且可“照乡、会复试卷式酌增页数,俾得畅所欲言”,确有开新气象。可是考试后所授出身及实职,暂无定章成例,“均于引见后恭候圣裁”。(49)

1901年7月19日,清廷颁发上谕,对有人举报经济特科推荐中出现徇情保荐之事予以警诫,强调秉公荐贤,严杜请托,“岂可仍狃夤缘积习,瞻徇保荐,滥竽充数,致负朝廷求治作人之至意。”并明文规定,根据所保人的情况,对保举人实行责任追究,“即以所保之是否得人,定其功过,毋得滥保非人,自干咎戾。”(50)由于应考者的资格条件规定不合理,保举人与被保举人的关系十分微妙,因此,经济特科尚未开考,京师内外便暗流涌动,相互角力,保举之事成为政争及攻击对手的工具。(51)

经济特科从倡议至实施,延绵数年,几经波折,最后取录一等9名,二等18名,任用时并无特别优遇。从朝廷引见后的安排来看,与历科进士相比,对经济特科人才并无特殊安排,甚至与咸同时期的一般保举案例相比,其拔擢的程度亦并不显示优势,似乎难以感受到“破格”的待遇。因此,作为改革措施而言,经济特科的开设及举行,虽然对期待朝廷于改革有所呼应者似有一定鼓舞作用,但对于整体制度改革来说,却不具备应用推广的现实性与持续性。更由于此次经济特科举办过程中,对应试资格的规定过于狭隘,限制相对严格,而其中诸多官场倾轧和难以为人所知的内幕,更使人望而却步。(52)因此,它并没有真正起到趋新人士所冀望的“开风气之先”的作用。人们对经济特科的期待,与实行效果反差明显,使这次老树嫁接新枝的尝试,收效远远不如预期。

四、从补天到拆庙

经济特科获准实行以后,增广科目以推进科举改革的建议不断呈报朝廷。1901年袁世凯奏请“另增实学一科,即将旧科所减之额,作为实科取中之数”,然该折奉旨留中。(53)1903年7月,都察院兵科给事中徐士佳上奏,请顺天乡会试自明年起,“增设兼通洋文中额,以广造就,而应急需”。为鼓励培养翻译人才,“凡应试举子有兼通洋文者,于试前一月由外务部出示,招考该生,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将兼通何国文字先期由该部定期考试,点名时出结,……酌照大考同文馆学生之法,当堂考试弥封试卷,”名曰译生。(54)徐士佳此奏,朝廷颁旨由有关部门议覆,枢廷中竟然有人怀疑“该御史请定洋文中额,恐中学未深,精通洋文,藉此希图幸获,所请应毋庸议”。(55)故朝廷最后的答复,否决了增设译生的呈请,不准在科考之中给予此类考生以对口检测而获得出身的机会,只是应允对有外语特长的举人,在会试之后可报呈礼部,如该考生考试未能中进士,即送外务部考试录用。

继徐士佳请增译生中额之后数月,御史陈庆桂又在《奏请慎择出使随员折》中提出了在科举考试中设置外交特科的建议,政务处议覆该折时强调:“现在科举改章,专重时务。京师复奏设仕学馆,讲求内政外交之学,数年以后,自不乏可用之才。若再另设特科,转致分歧。出使保奖,本有限制。各该员远涉重洋,同系奉差。若分别异常寻常,似不足以示鼓励。所请均毋庸议。”朝廷同意了政务处意见,否决了设立外交特科的建议。(56)

由此可见,由于清统治者对增设应用技能中额的建议,屡次明确拒绝,而趋新人士翘首以待的经济特科考试与引见,并未给予特别优待,彻底堵住了沟通学堂与科举之间融合的渠道。恰在此时,科举考试冲击学堂教育,干扰学堂发展的消息频繁传来,利弊相权,通过科举制度自身更新的尝试,由于经济特科的举办以虎头蛇尾告终,以及徐士佳请增设译生中额、陈庆桂设立外交特科的再度受挫,而不复被人们所期待。

早在戊戌变法之前,有人已一针见血地指出:“科第之不得人,咎在有科无目。”(57)这也是当时趋新人士的共识。因此,增广科目,讲求实学,拓宽取才途径,便成为历来议改科举的重要取向。道光中叶以来至光绪末年,议改科举的诸多奏章异曲同工,无论广科目还是开新科,均旨在面向实际,接纳实学乃至西学,让取材标准多样化,使培才与抡才适应社会需求,以挽救严重的统治危机。本文所涉此类奏章数量已达18份之多。(58)但由于甲午战前的建议往往过于抽象空泛,着力于阐述调整改革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缺少操作性的具体办法。新旧人才标准如何调适,具体操作怎样安排,始终缺乏深入研究。而各种方案的提出,相距时间较长,过于分散,难以形成舆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讨论与决策。更为重要的是,统治集团的观念更新滞后,礼部等主管科举事务的机构,意识与行为守旧,恪守夷夏之大防,不愿改变成法,阻挠变制。(59)即使是统治集团中比较开明的总理衙门,虽然后期参加了若干次设科议论,并对诬蔑新学的言行有所辩驳,但鉴于反对派势大,而推广各种洋务更为迫切,最终放弃在旧制内调整改造的努力,采取等待的姿态。(60)执政者的决策与制度变革的现实要求未能同步合拍,使得科举制失去了逐步内在更新的可能,错过了老树接新枝的最佳时机,后起者不得不考虑除旧布新的彻底变革。

1875年2月,李鸿章致函刘秉璋,谈及自己设算学与时务科的建议均被否定,感到迷茫与悲哀:“近人条陈变通考试亦多术矣,皆被部驳。吾姑发其端,以待当路之猛省而自择。其执迷不悟,吾则既言之,无可驳也。”“洋学实有逾于华学者,何妨开此一途?”“明知当世人才不能准行,亦断不能办到,但既灼见真知,亦须留此空言,以待后之作者”。(61)李鸿章也许不曾想到,他所等待的“后之作者”(即经济特科),竟需耗费整整23年。因终未有回天之术,老树已成枯木,不复重现生机,终于难避轰然倒塌的厄运。

令人遗憾的是,开经济特科并不意味着科举改革步入顺势。如果说甲午战前清廷对增广科目的态度是基本否决,戊戌则虽决而滞行,并一度中止。新政初期则勉强行之,成效未著。出师不利,难以为继。千年的科举老树嫁接不上西学新枝,人们开始萌生另辟蹊径的念头。如张之洞力主全面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在乡会试场次安排及考题范围上力图融合中西。(62)而张謇则持不同观点,认为科举难以包容西学与实学的内容,“与其主策论、制艺而翻腾于其中,不若宾策论、制艺而消息于其外”。(63)他们虽未完全放弃变科举的幻想,却不再专注于一点,同时提出了科考减额,多设学堂和奖励出身等方案,企图让学堂与科举平分秋色,两全其美,从而化解科举与西学的矛盾冲突。

可是,科举与学堂共存并行,对学堂有着毋庸置疑的负面影响,极大地妨碍了举国上下视为生死存亡攸关的兴学大业。补天不成,只好拆庙,既然纳学堂于科举举步维艰,成效甚微,那么,梁启超当年提出的纳科举于学堂,将抡才与培才统一,便成为改革者最为可行的选择。何况,列强争霸的隆隆炮声,已经不允许他们按部就班地继续思考和试验其他方案了。1903年以后,议改科举的主流已逐渐转向科考名额减额缓停的建言,并被朝廷采纳。其后京师修复贡院的部议,以及对改革有可能逆转的担忧,最终促使袁世凯、张之洞等6位督抚联名奏请立停科举。(64)

[作者简介:关晓红,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

【注释】

(1)关于议改科举的相关史实,近代教育史著述多有涉及。因研究者关注角度与问题意识不同,一般多作为废科举的铺垫,依据文本简述观点,在相关背景、过程及结果的讨论方面尚有待深入。与本专题相关的研究进展,王德昭追溯了鸦片战争时期变革科举思想主张的源流(《清代科举制度研究》,第167~176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杨齐福梳理了洋务时期变革科举的史实(《洋务运动时期科举制度的改革》,《无锡教育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何玲对经济特科考试的情况进行了探讨(《清末经济特科探析》,《历史档案》2004年第1期)。至于不同时期改科举方案的连贯性,以及私下议论、公开建言、正式奏章的不同作用影响,还有诸多可拓展和深入的空间。本文侧重于正式奏章的讨论及统治集团内部不同层面的反应。

(2)任爽:《唐朝典章制度》,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年版,第206~208页。

(3)“惟进士一科孤行,议者所以有偏重之说也”。(清)乾隆官修:《清朝通典》,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130~2131页。

(4)(清)乾隆官修:《清朝文献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351页。

(5)关于祁img15贡奏折的时间,有道光二十一年、二十二年及二十三年等三种不同说法,根据奏章内容判断,应为道光二十二年,即任两广总督的次年所奏。

(6)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371,列传158,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2956页。

(7)《请推广文武科试疏》,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六六,礼政六,贡举,第49~51页。(www.xing528.com)

(8)《万国公报》卷327,华文书局影印本,第2册,第734页。

(9)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十六,治体,用人(下),第14页。

(10)黎庶昌:《应诏陈言疏》,盛康辑:《皇朝经世文编续编》,卷十三,治体,治法(中),第52~57页。

(11)官文:《请擢用优贡疏》,陈弢辑:《同治中兴京外奏议约编》,上海书店影印本,1985年,第17~18页。

(12)优贡选拔,三年一届,大省6名,中省4名,小省仅2名。

(13)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16页。

(14)《洋务运动》第2册,第28~29页。

(15)《洋务运动》第2册,第30~39、51~52页。

(16)《洋务运动》第2册,第40~41页。

(17)《洋务运动》第2册,第117~118页。

(18)晚清西学与实学的概念不断变化,各时期均有内涵与外延的差异,另文详论。

(19)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録》第1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59~60页,第67、74~75页。

(20)《洋务运动》第1册,第157页。

(21)《洋务运动》第1册,第129~130页。

(22)《光绪朝东华録》第1册,第74~75页。

(23)《洋务运动》第2册,第203页。

(24)《洋务运动》第2册,第203页;《洋务运动》,第1册,第223页;

(25)《光绪朝东华录》(2),第1741页。

(26)《洋务运动》第2册,第205~206页。

(27)《清朝续文献通考》(1),第8485页;《光绪朝东华录》(2),第1760页;

(28)《洋务运动》第2册,第207~211页。

(29)《洋务运动》第2册,第207~211页。

(30)杨齐福:《科举制度与近代文化》,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8~49页。

(31)其基本操作参见《洋务运动》第2册,第207~211页。

(32)《洋务运动》第2册,第212页。

(33)甘韩:《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一,通论上,第23~24页。

(3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1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8页。

(35)汪叔子编:《文廷式集》,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499页。

(36)中国史学会主编:《戊戌变法》第2册,神州国光社1953年版,第278~290页。

(37)《戊戌变法》第2册,第297~300页。

(38)《戊戌变法》第2册,第4页。

(39)《戊戌变法》第2册,第428~429页。

(40)《光绪朝东华录》第4册,总3880页。

(41)梁启超:《饮冰室合集》第1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7~29页。

(42)《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4册,第11~12页。

(43)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第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083页。

(44)国家档案局明清档案馆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12~214页。

(45)《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244页。

(46)《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4册,第213页。

(47)《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81页。

(48)甘韩:《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五,学校上,第3页。

(49)甘韩:《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5,《学校上》,第9~14页。

(50)《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7册,第119页。

(51)《纪事·详誌考试特科事》,《新民丛报》第35号,第1页。

(52)参见何玲:《张之洞与清末经济特科》,《中州学刊》,2004年第2期。

(53)廖一中等整理:《袁世凯奏议》(上),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71、277页。

(54)《徐御史士佳奏请乡会试增设洋文中额折》,《鹭江报》第34册,1903年6月16日,第12页。另见《乡会试请增设洋文中额》,《台湾日日新报》,1903年7月12日,第1559号,第3版。

(55)《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87,《清实录》第58册,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第439页。

(56)《德宗景皇帝实录》卷496,《清实录》第58册,第549页。

(57)甘韩辑:《皇朝经世文新编续集》卷一,通论(下),第4页。

(58)本文提及道光中叶至光绪末年,以增开实科或开设特科为内容的18份正式奏章,奏请者包括:道光朝祁img16贡;咸丰朝王茂荫;同治朝黎庶昌、英桂、沈葆桢;光绪朝薛福成、李鸿章、沈葆桢、宝廷、陈启泰、潘衍桐、陶模、孙家鼐、盛宣怀、严修、徐佳士、陈庆桂、袁世凯。因笔者眼力所限,实际情况或不止于此。官文、陈琇莹的奏折,意在折衷妥协,不包括在内。

(59)“沈葆桢前有请设算学科之奏,丁日昌前有武试改枪炮之奏,皆格于部议不行,而所用非所学人才,何由而出?”《李鸿章全集》,奏稿卷二十四,时代出版社1998年版,第1073页。

(60)“遣使一层,恐有难再缓之势。而洋学特科,尚非仓猝所能举行,必应先议出使办法……”。《洋务运动》第1册,第151~152页。

(61)《李鸿章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五,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607~3608页。

(62)张之洞在《劝学篇》中已提出上述变革方案,新政伊始又与刘坤一联名,于《江楚会奏》第一折中重复和强调这一建议。《张之洞全集》卷52,第1402页。

(63)张謇研究中心、南通市图书馆编:《张謇全集》第1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3页。

(64)关晓红:《科举停废与清末政情》,《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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