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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斯年:重新解析史学只是史料学

时间:2024-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其三,“史学只是史料学”对于历史研究的积极作用,还有在傅斯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的余地。值得注意的是,傅斯年所认为“只是史料学”的史学,并非泛泛而言,而是指近代的历史学。该书不仅是傅斯年系统阐述其史学观念的主要体现,也是其一生教学讲授的基本教材。

傅斯年:重新解析史学只是史料学

傅斯年“史学只是史料学”再析

桑 兵

自80年前傅斯年提出“史学只是史料学”,虽然由此成就了历史语言研究所,使得中国的史学研究在国际上获得相当的地位,其本人亦被标举为所谓“史料学派”的盟主,却也因此惹来诸多争议。围绕这一观念,各方学人议论纷纷,赞成与反对者的态度尖锐对立,迄今为止,还是聚讼纷纭的公案。检视众多相关论著,似乎剩义无多,一些后来者的意见即使没有落入前人窠臼,也掉进傅斯年相当不以为然的“辩论”俗套。所以还要再析,原因有三:其一,近年来新见的相关史料渐多,为解读既有史料和史实,提供了必要的依据。其二,傅斯年“史学只是史料学”的主张本旨,究竟如何理解,与其史学思想的整体关系如何,似还有未尽之义。以时间为线索,探究事实联系,即用傅斯年的办法来研究傅斯年的想法,有助于厘清一些关键问题。其三,“史学只是史料学”对于历史研究的积极作用,还有在傅斯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的余地。有鉴于此,再析不仅必要,而且可能。对于时下学术风气的走向,不无借鉴意义。

一、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

傅斯年正式提出“史学只是史料学”的概念,始于1928年发表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原文为:“历史学和语言学在欧洲都是很近才发达的。历史学不是著史,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近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所以近代史学所达到的范域,自地质学以致目下新闻纸,而史学外的达尔文论正是历史方法之大成。”(1)这一表达,傅斯年先后还使用过“便是”、“本是”、“即”等等,意思大同小异。(2)值得注意的是,傅斯年所认为“只是史料学”的史学,并非泛泛而言,而是指近代的历史学。这种近代的历史学不同于古典的史学,确切地说,是分科治学以后的史学。这样的史学虽然以近代以来的欧洲为典范,在中国历史上却早已出现过。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史学也发达较早。所以,所谓“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绝不是故作大言,而是傅斯年对于中西史学历史变迁的理解与把握的浓缩。

要想完整理解“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最重要的文本是《史学方法导论》。该书不仅是傅斯年系统阐述其史学观念的主要体现,也是其一生教学讲授的基本教材。可惜全本迄未得见,目前各家引述的只是残篇。据傅斯年所拟目录,这份讲义共分七讲,依次为:第一讲,论史学非求结论之学问;论史学在“叙述科学”中之位置;论历史的知识与艺术的手段。第二讲,中国及欧洲历代史学观念演变之纲领。第三讲,统计方法与史学。第四讲,史料略论。第五讲,古代史与近代史。第六讲,史学的逻辑。第七讲,所谓“史观”。(3)台湾联经版的《傅斯年全集》出版时,编者说明这是傅斯年任教北京大学时的讲义,仅存第四讲。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的《傅斯年全集》,照联经版录入。

尽管目前仍无法得窥《史学方法导论》的全貌,从新出史料还是可以更多地了解该书的内容,而这对于全面认识傅斯年的史学观念,无疑相当重要。1995年12月刊登于《中国文化》第12期的未刊稿《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傅斯年从三方面加以讨论:一、中国历代对于史学观点之变迁;二、西欧历代对于史学观点之变迁;三、近代数种史观之解释。与《史学方法导论》的拟目比较,至少应当就是第二讲的内容,并涉及第七讲的一部分。(4)而据1933年度《国立北京大学一览》的《〈史学方法导论〉课程纲要》,傅斯年为北大历史系所开的这门必修课,只有三方面的内容,即“一、中国及欧洲史学观点之演进。二、自然科学与史学之关系。三、史料之整理办法。”(5)这与傅斯年的拟目差距较大,至少表明截至1934年,《史学方法导论》的框架仍不完整。

从其他蛛丝马迹看,傅斯年似未将该讲义完整写出,例如第三讲的统计方法与史学,傅斯年曾经说:“统计学应该是一个mathematical discipline,不该一节一段的乱猜。中国现在好几本统计学,没有一本说它是probabilities之应用的,这样子的统计学不是科学……。至于历史与统计,更是笑话。历史那里有许多可供统计(科学的统计)的事实?我好引Rifferplaton的方法,‘以字数统计证Dialogue之先后’。但这真是统计学的屑末而已。强谓统计与史学大有关系,亦幻想也。”顾颉刚指其“自谓算学很好,统计第一”,傅斯年以“名誉攸关,不得不辩”,还专门致函胡适,说是“此真笑话,我断不至妄到这一步也。”(6)目前所见第四讲《史料论略》一开始就说:“我们在上章讨论中国及欧洲历史学观念演进的时候”,而据傅斯年的拟目,讨论中国及欧洲历史学观念的演进应是第二讲,按照北京大学1933年度《〈史学方法导论〉课程纲要》,中间则夹着一讲“自然科学与史学之关系”,均不及统计方法与史学。另外,史语所与社会学所有明确分工,前者并不涉足近代史,(7)这恐怕不仅是职责的差异使然,即使到1950年代,迁移到台北的中研院筹建近代史所,史语所的一些先生仍持明确的反对态度。虽然那时傅斯年已经故去,多少还是反映了这些有着相同或相近学术理念的学人的长期共识。

由此可见,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的若干讲,可能并未形成完整的文字。从上述情形判断,傅斯年拟定的七讲,应当不是平均用力,其中比较重要的是第一、二、四、七各讲。除第一讲外,其余各讲已经有了傅斯年本人所写的较为系统的文本作为依据,而第一讲的基本内容,从傅斯年的各种相关文字中,也可以窥见大体。这为理解傅斯年的史学思想的基本系统,特别是全面地解读一些近乎口号式的概念,提供了较为坚实的基础,能够有效地避免断章取义或隔义附会。

《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也就是《史学方法导论》的第二讲“中国及欧洲历代史学观念演变之纲领”,可以说是从中外史学发展进程的角度来理解“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的关键。按照傅斯年的认识,“客观史学方法,非历史初年产物,而为后起之事。大概每一个民族历史的发展,最初都是神话与古史不分,其次便是故事与史实的混合,经过此二阶段后,历史乃有单独的发展”。这一通例,中外大体一律,只是中国文化发达甚早,史学的成熟也相对较早。《春秋》以下,已出现纪事编年系统。但《史记》并非客观历史,司马迁非考订家而是记录家,将记事与记理溶于一炉,寓褒贬于著述,加入主观思想,有其特殊见解,成一家之言,为综合史体。其长处在于:(1)比较编年学之观念之早现;(2)八书即中国古代的文化史;(3)纪传体成立,与编年成史学两派;(4)史始自成一派。所以《史记》为承前启后的一大部著作。但自汉迄唐,史学竞胜者只在文学与史法,到了宋代才风气大变。宋代史学最发达,“最有贡献而趋向于新史学方面进展者,《通鉴考异》、《集古录跋尾》二书足以代表。前者所引之书,多至数百余种,折衷于两种不同材料而权衡之,后者可以代表利用新发现之材料以考订古事,自此始脱去八代以来专究史法文学之窠臼而转注于史料之搜集、类比、剪裁,皆今日新史学之所有事也。”至于《资治通鉴》、《五代史》、《新唐书》等,虽然于《春秋》的正统思想有莫大的解放,仍不能廓清主观成分。尽管如此,北宋史学已远超前代,可惜南渡后无进展,元明时生息奄奄。清朝史学家为避文网,不敢作近代史料之搜集编纂,而趋于考订史料之一途,《廿二史札记》、《十七史商榷》贡献最大。“然而有清一代始终未出一真史家与真史书。现在中国史料由于地下之发掘与考古学之贡献,日益加多,作史较易,加以近代西洋史学方法之运用与乎社会科学工具之完备,今后史学界定有长足的进展。”

这样的观点,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已经出现:司马迁的《史记》传信存疑以别史料,能作八书,排比列国纪年,“若干观念比十九世纪的大名家还近代些”。欧阳修的《五代史》不是客观史学,而《集古录》“下手研究直接材料,是近代史学的真工夫。”欧阳修的《五代史》、朱熹的《纲目》代表中世古世的思想,司马光的《通鉴》则能利用无限的史料,考订旧记。“宋朝晚年一切史料的利用,及考定辨疑的精审,有些很使人更惊异的。照这样进化到明朝,应可以有当代欧洲的局面了。”不幸因为胡元之乱,以及满清外族政府最忌真史学发达,不仅不能开新进步,反而退步。(8)傅斯年和陈寅恪都十分推崇宋代史学,但具体标志,略有不同,《通鉴考异》是两人共同标举的代表作。《史学方法导论》称:“在中国详述比较史料的最早一部书,是《通鉴考异》。这里边可以看出史学方法的成熟和整理史料的标准。在西洋则这方法的成熟后了好几百年,到十七八世纪,这方法才算有自觉的完成了。”(9)

傅斯年虽然认为中国史学发达甚早,并将宋代史学的诸多特征指为新史学,实际上却是以欧洲近代的新史学作为标准,来反证中国的史学发展程度。他说:“中国学问,自古比西洋继续性大,但最近千年来,反不如西洋之有继续性,此亦中国近代文化落后之一原因。”欧洲希腊以前的史学,只是文学的附庸。罗马教会成立以后,未经外力扫荡,只有内部改革,不如中国经永嘉、靖康两次南渡,历代史籍,传少失多,专家之学,不得传承,许多学问,多成绝学。所以奥古斯丁以整齐方法叙述史实,以历史证明有系统之神学,文艺复兴时期,更由于对希腊古学的兴趣和探究,形成脱离宗教色彩的新文学新史学,只是仍不以史为谈事之对象,而以史学为表现文学之工具。近代欧洲史学的发展体现于两方面,一是观点变化,“近代史学观点,与其谓为出于思想之变化,毋宁谓为事实之影响”。由于新大陆的发现等事实,从前上下古今一贯的学说根本动摇,“对于异样文明,发生新的观念、新解释的要求,换言之,即引起通史之观念、通史之要求”。二是方法改进,欧洲中世纪以来,各种类型的史料增多,“近代历史学之编辑,则根据此等史料,从此等史料之搜集与整理中,发现近代史学之方法——排比、比较、考订、编纂史料之方法——所以近代史学亦可说是史料编辑之学。此种史学,实超希腊罗马以上,其编纂不仅在于记述,而且有特别鉴订之工夫。……过去史学与其谓史学,毋宁谓文学;偏于技术多,偏于事实少;非事实的记载,而为见解的为何。史学界真正有价值之作品,方为近代之事。”“此二种风气——一重文学,一重编辑史料——到后形成二大派别,一派代表文史学,一派代表近代化之新史学”。前者“不在史料本身之讲求,而惟文学、主观见解之是务”,相关作品对世界影响虽大,终以文学价值为多;后者则重视记载之确实性,因所见史料超过前人,记载也较前人更加确实。“此外史料来源问题,亦使新史学大放异彩。……由于史料之搜集、校订、编辑工作,又引起许多新的学问。”尤其是考古学、语言学和东方学,近代均有大的发展。人们对于自身、世界以及其他文化历史的认识大为扩张。正是基于上述事实,傅斯年断言:“综之,近代史学,史料编辑之学也,虽工拙有异,同归则一,因史料供给之丰富,遂生批评之方式,此种方式非抽象而来,实由事实之经验。”(10)

周予同将现代中国史学大别为史料与史观两派的观点影响深远,傅斯年在被视为史料派代表的同时,似乎被剥夺了对于史观的发言权。这一划分后人大抵延续,且被不断简化和放大。实则尽管傅斯年对于史观不能说毫无成见,却的确下过工夫,加上长期留学欧洲的背景,了解的程度当在不少批评者之上,绝非一般的偏见。目前《史学方法导论》的第七讲“所谓史观”虽不可见,但《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的第三节“近代数种史观之解释”,还是提供了傅斯年关于史观的系统意见。他认为:“因人类接触,发生世界史要求,以解决新问题,同时一般哲学家以为历史无非事实之记录,事实之演变,必有某种动力驱之使然,如能寻着某种动力之所在,则复杂之历史,不难明其究竟,因是而有史观之发生。所谓史观,即历史动力之观察,观点不同,推论即异”。傅斯年选择最有势力的三种史观加以概述,即进化史观、物质史观和唯物史观。

一般关于进化论的描述,都说源于达尔文对生物学的考察,后来赫胥黎用于人类社会,形成社会达尔文主义。傅斯年的看法有所不同,他认为达尔文学说不出自生物学,而得自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将马氏的生存竞争思想用于生物界,得出自然淘汰的观念,优胜劣败,适者生存的思想由此生出。这一思想盛极一时,深深影响十九世纪下半叶的学术界,连人文科学、物质科学亦大受其影响。进化论的优点,“在将整个时间性把握住,于史学演进给一新的观点,同时文化人类学、人种学之兴起亦有帮助”,其流弊则文艺复兴以来的学术思想自由断裂,人道主义趋于淘汰,武力主义逐渐抬头。

所谓物质史观,主要是以地理环境解释人类的种族与文化发展差异,以英国的博克尔(T. H.Buckle)为代表,所著《英国文化史》包罗万象,在十九世纪前中期相当流行。后来虽然渐衰,实则许多思想已经演变为不言而喻的常识深入人心。20世纪法国的人文地理学派承其衣钵,仍然盛行。该派认为,人类进化与天然影响成反比,其解释对于历史有帮助,但常有例外,马克思对此曾有详细的批评。

进化论和地理影响说曾经在近代中国发生过广泛影响,在史学领域,夏曾佑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和梁启超的一系列论著,可为代表。到了傅斯年的时代,这两种观念的影响已经内化为教科书的内容而趋于平淡,而唯物史观逐渐兴起并流行,尤其在青年学人和学生当中,渐成主导。傅斯年对此相当不以为然,他认为马克思在史观方面的贡献一是剩余价值论对于人文地理学派多所批评,二是共产主义宣言。其弊端则为:一、将整个世界进展视作直线进程,各个历史阶段只是将黑格尔的横断发展变为纵断发展。这种将历史抽象化的做法,与天主教神学思想有关。二、根据工业革命前后史料,以历史片断现象而欲概括通有之历史现象,是诚不可能。

傅斯年对于史观尤其是唯物史观的态度,不说是偏见,至少有些成见。不过,他的看法确有学理和时势两方面的思考。从学理的角度,那一时期以欧洲为中心(并非地理上的,而是思维方式上的)的人类社会历史认识,更倾向于整体上通盘解决,希望建立统一的系统,将各种文化排列其中。在进化论制导下,空间形态不同的文化被放置到同一时间序列中,而这样的观念被实践进化论的西方列强用行动张开世界体系的大网,注入一切被网罗其中的其他文化系统承载者的精神世界,并反过来扩大和强化着观念本身,认识几乎等同于真理。可是,这种由历史哲学生发出来的抽象化认识,并未得到历史事实的充分支撑。甚至可以说是在枉顾或大量牺牲史实的前提下做出的推论。只是欧洲的历史哲学与历史学,有着学科分界和文化差异的纠葛,前者对后者的影响有限,或者说,史学专家比较能够把握二者的分际。当李大钊将唯物史观引进中国时,就把历史理论与记述历史分别,只承认前者是历史科学。(11)后来被纳入历史学科的史学理论,也一般被认为与史学研究无关,因为既不能提供史学研究以利器,相关学人也往往不从事不擅长具体的史学研究。而将历史哲学作为史学理论,多少有点强扭的瓜不甜的味道。时至今日,随着研究的深入扩展和观念的调整,建立在进化论基础上的统一历史观及其发展阶段,越来越受到挑战。

就时势而言,好讲史观者的确存在概念化教条化倾向,强事实以就我的情形相当普遍,令掌握史实较多而解读史料能力较强的学人相当不以为然。1947年安志敏评翦伯赞的《中国史纲》第2卷,毫不客气地批评道:“而于其内容,则觉错误累累,触目皆是,不禁大失所望。……著者用力之劬,固令人佩服,惜依据资料太少,未能充分利用考古资料,兼以个人主见甚深,致歪曲事实颇多,对中外学者研究之结果既未充分利用,而个人之见解又多无所根据,遂致虚耗精力,徒费篇幅,此古人所以深戒‘不知而作’欤?”(12)

史料与史观的对立冲突不仅在民国时期使得学人划分派系,即使到了后来,还演变为史与论的纠葛,长期困扰着史学界。无论是以论带史、论从史出还是史论结合等等,虽有高下当否之别,都不能恰当解决二者的关系,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史学研究的深入,以及无助于史学研究的具体方法的探究。并不卷入史料与史观之争的陈垣曾批评专讲史法者史学往往不好,虽然所谓史法是刘知几、章学诚的编撰之法,并有暗射好讲史学方法的胡适等人之意,不着边际的史观当也在其机锋所向。

在内心深处,傅斯年认为将全人类置于同一系统的抽象化过于主观,尽管史学能否客观尚无定论,但史料中可得之客观知识甚多,如果不能限制主观任意性,则无法求得客观知识。他认为:“历史这个东西,不是抽象,不是空谈。古来思想家无一定的目的,任凭他的理想成为一种思想的历史——历史哲学。历史哲学可以当作很有趣的作品看待,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和史学是不同的。历史的对象是史料,离开史料,也许成为很好的哲学和文学,究其实与历史无关。”(13)在《〈殷历谱〉序》中又说:“今固不乏以综合自许者,不触类而引申,凭主观以遐想,考其实在,类书耳,教条耳。类书昔无持论之词,今有之矣。教条家苟工夫深邃,亦可有艺术文学之妙,若圣奥古斯丁及其弟子之论史是也。而今之教条家初于其辨证教条并未熟习,而强读古史原料以为通论通史,一似《镜花缘》中君子国之学究,读‘求之与抑与之与’竟成‘永之兴柳兴之兴’。是亦可以哗众取宠于无知之人,亦正为学术进步之障耳。”(14)这样的见解他甚至放大到相关学科,他反驳有人指责凌纯声理论较弱时说:“彼不谈‘理论’,亦唯其如此,方有实学;所谓‘理论’,自然总有一部分道理,然至徒子徒孙之手,则印版而已,非实学也。”(15)等而下之者往往喜欢用总有道理来自我标榜,流弊匪浅。所以傅斯年在《史学方法导论》中声称:从中西史学发展历程看,“一、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或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二、著史的事业之进步,在于由人文的手段,变做如生物学地质学等一般的事业。三、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疏通的事业,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16)

二、近真与头绪

后人批评傅斯年,多从史料以外入手,虽然言之有理,却不一定能当傅斯年的本意。而在傅斯年的逻辑之内,也还有许多空间,若能善用,史料与史观其实相互连通而非彼此冲突。在将史料与史观对立的学人看来,史料不过是立说的基础或凭借,只有史料,或者只强调整理史料,至多是文籍史实的考订与编撰,何来史学?殊不知傅斯年的所谓史学便是史料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并非一般的考订排比,或者说,考订与排比远非一般所以为的那样简单,尤其不是批判者眼中的琐碎饾饤末学。的确,傅斯年对于考证相当偏爱,他甚至说:“最近百多年来,文士的学问趋向于考证;诚然,考证只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目的,但人类的工作,目的和方法是很不容易分别的。考证学发达的结果,小题大做,可成上品,大题小做,便不入流。”(17)所以文史之学的文章的理想是精,而社会科学则是通。求通的社会科学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不够发达的缘故。但是傅斯年并不认为史学的目的与功能仅此而已。

如前所述,傅斯年所谓近代史学为史料编辑之学,主要有两层意思。其一,因史料供给之丰富,遂生批评之方式。其二,此种方式非抽象而来,实由事实之经验。史料编辑之学,并非只是简单地机械地将史料排列一起,史学便是史料学,最重要的是如何整理史料以及如何认识整理史料之于研究历史的作用。具体而言,“史料学便是比较方法之应用”,而整理史料的方法,“第一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二是比较不同的史料,第三还是比较不同的史料。”(18)

比较研究在今日已成时髦,而大都不能遵守基本原则,陷于望文生义的隔义附会。实则文史比较研究正是近代欧洲与中国古代文史之学的大道正途。今人关注傅斯年的史料学,着重于他所提出的八对范畴,即直接对间接,官家对民间,本国对外国,近人对远人,不经意对经意,本事对旁涉,直说对隐喻,口说对著文,其实这八对范畴可以概略为一对,也就是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其余均由此衍生。而这样的观念,早在傅斯年任教于中山大学时已经形成并且实际讲授,写于那一时期的《中国古代文学史讲义》称:“史料可以大致分做两类,一、直接的史料;二、间接的史料。凡是未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直接的史料;凡是已经中间人手修改或省略或转写的,是间接的史料。”如《周书》、《世本》、《明史》间接,毛公鼎、卜辞、明档案直接。“有些间接的材料和直接的差不多,例如《史记》所记秦刻石;有些便和直接的材料成极端的相反,例如《左转》、《国语》中所载的那些语来语去。自然,直接的材料是比较最可信的,间接材料因转手的缘故容易被人更改或加减,但有时某一种直接的材料也许是孤立的,是例外的,而有时间接的材料反是前人精密归纳直接材料而得的,这个都不能一概论断,要随时随地的分别着看。整理史料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历史学家本领之高低全在这一处上决定。后人想在前人工作上增高,第一,要能得到并且能利用人不曾见或不曾用的材料;第二,要比前人有更细密更确切的分辨力。”王国维利用新材料兼能通用细密的综合与分析,顾颉刚《古史辨》则专利用间接材料推陈出新。(19)

傅斯年强调整理史料的方法就是比较不同的史料,更重要的还在于以下两点,即“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这段文字虽然间有引用者,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而这两点既是“史学只是史料学”的两个层次,又是比较不同史料所能达到的两个目的,也可以概括为:一、近真;二、头绪。此言揭示历史记录与历史事实的关系,以及如何寻求历史事实的内在联系两大命题,可谓深得史学研究之真味。尽管单一的近真取向不足以发挥其最大能量,但若达到这一境界,疏通或许反而多余和无味。至于联系一层,更使得无数事实的关系无限延伸。

史学的本旨在于求真,这个本来天经地义的目标如今在不少人看来,是否存在,能否求得,大有疑问,甚至根本否认。因为什么是真,如何证明,似乎仍不脱离主观。其实求真的意思有两层,首先,史实为曾经发生过的事实,如何发生,情形怎样,均为实有,不会因为任何后来因素而改变;其次,后人的求真,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永远不会完全与事实重合,但是通过恰当的努力,可以逐渐接近。而作为史学,最主要的条件限制还在于史料,因为一个事件不止一个记载,将不同的记载加以比较,便可以接近事实的真相。为此,必须四面看山,避免以片面为整体,孤证不立毋庸置疑,所谓无征不信,实事求是,也是相对而言。

需要进一步探究的是,同一事件的不同记载如何发生,不同记载的主次轻重如何判别。傅斯年强调的是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的关系,讲究的是包括真伪在内的材料的可信度问题。其实,史学虽以求真为要,但是真伪是否的问题,相对简单。古史辨的层累叠加,为各民族上古史的普遍现象,只疑及后来,且以为故意,有失允当。而所谓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或主料与辅料,又或者一手材料与二手材料等等分别,虽有价值差异,傅斯年还是不断强调只能相对而言,因时制宜。不过相对而言之下,八对范畴的区分,仍有一是非真伪的基本判断,或者说,对于史料的鉴别,仍然以相对于史实的是否真伪程度为标准。这样的判断一般而言固然不错,可是比照材料与事实之间的复杂性,还嫌表面。所有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录,由于各自利害有别,除了最简单的真伪是否之外,如何才是真的问题相当复杂。梁启超即认为:“不能谓近代便多史料,不能谓愈近代之史料即愈近真。”并指出近代史料不易征信近真的原因,一是“真迹放大”(20),二是记载错误。(21)

将材料分为直接与间接,相当程度上与时间性相关。而深一层考虑,所谓第一手资料的真与对,也是相对而言。历史上所有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录,由于角度、关系、层面等客观条件不同,以及利害有别等主观因素,往往异同互见,千差万别,横看成岭侧成峰的原因,在于立足点的远近高低各不同,罗生门的现象因而具有相当广泛的普遍性。古史辨所谓以汉还汉,只能剔除后人的叠加,不能区分当时的异见。就此而论,所谓真至少有两个层次,即史事的真与记述史事的真。史事的真只有一种,但人们必须根据各种相关记述来还原史事,而即使亲历者关于史事的记述也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牴啎矛盾,间接材料的差异往往由此敷衍而来。当事人的记述无论由于客观条件还是主观因素的作用所产生的差异,间有放大或掩饰的故意,却不一定是有意作伪,不仅所记大都是真(当然也有不同程度的失真),更重要的是,他们如此这般或那般记载这一史事,同样是真。前者是他们的眼见为实,后者固然有部分隐晦,但他们如此记述,仍然是真实心境的写照。研究历史,一方面通过比较不同的记述逐渐接近史实,另一方面则要探究不同的当事人何以记述不同,尤其是为何会这样而不是那样记述。史事的真与相关人心路历程的真相辅相成,只有更多地了解所有当事人记述的心路历程,才有可能更加贴切地接近所记事件的真实。

具体而言,既然当事人的记述各异,不可能与事实完全重合,则所谓第一手资料的权威性其实难以断定,至少无法区分其中可信的程度以及在哪些方面较为可信。所谓第一手资料所能证明的问题,大体上只是时间、地点、相关人物、大体过程等等比较简单的部分,至于更为复杂的人际关系以及相关作用的详情究竟如何,一般很难以哪一位当事人的记述为准。所以,所有类型的资料都只能部分地反映真实,只有尽可能完整全面地掌握相关记述,并且四面看山似地比较不同的记述,即所谓俱舍宗式地前后左右把握语境,理解文本,或许可以逐渐接近并且认识事实的真相。在此过程中,探究相关当事人何以如此记述与了解事实的真相相辅相成,史实永远不可能完全还原,但是,随着对相关史料的掌握逐渐增多以及了解各自记述差异的潜因逐渐深入,史实的真相可以多层面地逐渐呈现。就此而论,所谓重建史实,迄今为止,仍然既是科学又是艺术,缺一不可。一再强调要将历史学的研究自然科学化,尤其是生物学地质学化的傅斯年不得不承认:“凡事之不便直说,而作者偏又不能忘情不说者,则用隐喻以暗示后人。有时后人神经过敏,多想了许多,这是常见的事。或者古人有意设一迷阵,以欺后人,而恶作剧,也是可能的事。这真是史学中最危险的地域啊!”(22)正因为如此,高明的史家重建的史实,其实是重现历史场景,所有历史上的人、时、地再度复活,如演戏般重新表演一番,只是再现的途径是严谨的考证,以实证虚,而非文学的创想。

对于好讲理论者而言,比较不同史料的另一层次,即“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或许更有意思。头绪实则史事的内在联系。批评傅斯年“史学只是史料学”口号者指责其否认史观,无视规律,使得历史研究只重个别史实。这样的批评多少有些委屈了傅斯年。按照唯物辩证法,规律即事物发展的普遍联系,而所谓普遍联系,在自然科学的不同学科之间,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在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之间,以及在一般人文学科与史学之间,表现不一,不可一概而论。傅斯年1935年所写《闲谈历史教科书》,从编撰教科书的角度,对此有所阐述。他说:编历史教科书与编算学、物理等教科书有绝不同之处,“算学与物理科学是可以拿大原则概括无限的引申事实的。这个凭藉,在地质、生物各种科学已难,在历史几不适用。……物质科学只和百来种元素办交涉,社会科学乃须和无限数的元素办交涉,算学家解决不了三体问题,难道治史学者能解决三十体?若史学家不安于此一个庞氏所谓‘天命’(庞加赉,Henri Poincare,认为可以重复出现的事实,如元素、种类,使科学得以发展),而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那么是史论不是史学,是一家言不是客观知识了。在一人著书时,作史论,成一家言,本无不可,然而写起历史教科书来,若这样办,却是大罪过,因为这是以‘我’替代史实了。物质科学中,设立一个命题,可以概括无限度的引申命题,……大约有三个领导的原则。第一项,列定概括命题,以包涵甚多引申的命题与无限的事实。第二项,据切近于读者的例,以喻命题之意义。第三项,在应用上着想。这些情形,一想到历史教科书上,几乎全不适用。第一项固不必说,历史学中没有这东西。第二项也不相干,历史上件件事都是单体的,本无所谓则与例。第三项,历史知识之应用,也是和物质知识之应用全然不同的。”“没有九等人品微分方程式和百行元素表,人物、行动只得一个个、一件件叙说。没有两件相同的史事,因果是谈不定的。因果二词,既非近代物理学所用,亦不适用于任何客观事实之解释,其由来本自神学思想出。现在用此一名词,只当作一个‘方便名词’,叙说先后关系而已,并无深意。”(23)

一般比较研究者,每每喜欢求同,落入隔义附会的俗套。而史学的比较研究,更加着重于见异。这并非排斥规律,历史事实均为特殊、个别,不等于没有联系,只是不能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的原理来强求史料与史实的一律及连贯。1942年10月11日傅斯年复函好用社会学方法研究中国历史的吴景超:“历史上事,无全同者,为了解之,须从其演化看去,史学之作用正在此。如以横切面看之,何贵乎有史学?”(24)演化重在梳理事实联系,且有多种可能趋向。将史实每每相关联的观念无限延伸,可以说,人类历史上没有孤立的事件,所有的人事都是无限延续地普遍联系着,通过比较相互联系的史实,可以发现变化和发展。这种事实联系的比较,本来就是比较研究的正宗。不仅可见异文化传通的联系与变异(如《赵氏孤儿》的西传),也可探究同一文化系统内部不同区域和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变化(如孟姜女等民间传说的流变和政治制度的演化)。从普遍的联系中见异,正是史学探究人类历史规律的重要形态。

认识求真与近真的多重含义,对于理解史学的本质,避免浅学者的所谓无法求真、没有本意等等,颇有意义。历史上所有的真均为相对而言,后人的研究永远不可能与史实完全重合,但不等于没有真,无法求,求真的过程其实是对史家智慧能力的极大考验,也是提高人类智力的重要途径。注重事实联系,防止用后来外在观念任意剪裁取舍解释,这对于改变近代历史研究的隔义附会的任意性极有效益。当然,限于史料和自身的能力,学人往往难以无限延伸地看到历史事实之间的普遍联系,借助于某些规则定理,实际上是想冲过不连贯处的取巧做法。就此而论,治史犹如下棋,高手的段数差异,就在于所能预见的步数。看到的步数越多,能力则越强。只是治史要想看得远,还须落在具体史事的实处,揭示实际的内在联系,而不能凭借外力将事实牵扯到一起。事物的普遍联系即为规律,联系有不同层面,史家注意事实联系,所有人类历史事实均可由无限延伸的联系纽带相连接。这与一般套用定义以填充事实,或隔义附会以生拉硬拽的所谓规律大相径庭。史学研究应于见异中探究事实联系的无限延伸,不宜脱离事实的联系随意连接比附。

诚然,史学只是史料学的说法亦有其局限,有的前人已经反复指出,有的虽经指摘,未必全是傅斯年的本意,有的则尚未道及。就本题应有之义而言,为害最大者,还是把一切文籍都当作材料。傅斯年明确宣称:“总而言之,我们不是读书的人,我们只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西洋人做学问不是去读书,是动手动脚到处寻找新材料,随时扩大旧范围,所以这学问才有四方的发展,向上的增高。”这一说法对于读过书或读完书的学人而言,或是从反对主观成见的角度立论,或许不无道理。陈寅恪即主张史语所以购新资料为急图,基本书籍从缓。但是对于一般后学者,遗患甚巨。傅斯年也承认:“西洋人研究中国或牵连中国的事物,本来没有很多的成绩,因为他们读中国书不能亲切,认中国事实不能严辨,所以关于一切文字审求、文籍考订、史事辨别等等,在他们永远一筹莫展。”只是“有些地方比我们范围来的宽些”。(25)如果不读书只找材料,首先,势必使得中国人变成外国人,读不懂中国书,只能用外国观念来理解中国书;其次,将各种文献统统当作史实的客观记录,则作者的主观不可见,同样影响对文献的理解,尤其是无法探究作者的心路历程。再次,视所有文献为材料,势必导致否定书籍与学问的连带关系。

无论对傅斯年的评价如何,后来治史者大都用其观念而无其底蕴,结果所有的文献在人们眼中只是史料。这虽然未必是傅斯年的本意,却很难说不是其主张的流弊。其实,书应作为书看,报应当作报看,日记当作日记看,书信当作书信看,不能仅仅作为史料看。作书看须看作者本来的完整意思,作史料看则容易以己意从中摘取片断,割裂作者原意,而组成另外的意思。此非原作者之本意,也不是历史的本相,而是研究者心中的历史。作书看还要由书见人,如吴宓日记反映其情感的偏执,朱自清日记可见其内心深处的自卑。同是日记书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写法,不同的习惯,不同的目的。按照傅斯年的标准,日记、书信等无疑是第一手资料,尤其是当事人的相关日记书信,往往成为判断的依据。但也不可一概而论。有的日记写作时即为了给人看,或给皇帝看(李慈铭日记)、或给上司看(驻外使节呈交刊刻的日记)、或给后人看(胡适日记即是要留作史料);也有的日记写给自己看,多记私密性琐事,公事大事要事反而疏于记录;还有的日记怕人看,所以只记事不议论,或事后加以删削。因此,要通过日记看清主人的风格习惯,有的不仅要看记什么,更要留意不记什么,为何不记。清季戊戌庚子间史料相对稀疏,日记尤为明显,显然因为清廷文网严密,朝野人士或事先留空,或事后处理。胡适则于日记中不记于其不利之事(或事后删削)。书信亦然。汪康年师友书札反映清季史事极多,但其人三教九流无所不交,给不同人写信态度各异,须将同一时期关于同一事件的不同信札前后左右看,才能把握汪康年本人的态度和作为。近代报刊多有党派背景,还有编辑者的立场。档案同样如此,外交档案涉及对方,常有夸张与掩饰,须将各方记录比勘。其实档案与其说是史料的一种类型,不如说是保存材料的一种方式。其中各类材料都有,官样文章尤多。如果不能善用,反易为其所误。

以此为准,所有的史料都具相对性,傅斯年的区分可以提供基本的判断,当然他也一再强调相对而言。但若仅以史书为史料,虽然不受前人主观影响,却也不见前人心思所系。如古史辨之于两汉以上,不无道理,因此而不见经学对两汉以下的作用,未免因噎废食。傅斯年对《晋书》、《宋史》的评价颇具代表性,他说:“对于我们,每一书保存的原料越多越好,修理得越整齐越糟。反正二十四史都不合于近代史籍的要求的,我们要看的史料越生越好!然则此两书保存的生材料最多,可谓最好。”这与一般史家诟病《晋书》、《宋史》的紊乱眼界很不相同,而一般认为最能锻炼的《新五代史》、《明史》,在傅斯年看来,因材料原来面目被改变,反而糟了。(26)如此,则《史记》难入高明,著述的例法等等,也完全不见其意义。这与中国无史论有着同样的意思,都是有材料无史书。著述当然不仅是客观叙述事实,同时也表达其主观意愿或期望,这样的主观对于所欲记录的事实或许不足为法,但是却能展现那时人们对于此类事实的看法及态度。而且,学人著述,心中潜在对象常有若干层面,究竟写给谁看,哪些意思希望谁能理解,确有讲究。

读书与找材料不同,须既见事又见人,通过人的言行揭示或展现其性格作派思维,不仅可见这类言行属于这一人物,而且可知这一人物才有这类言行。这在古代与晚近历史的研究中尤其关键。因为古代史材料疏失较多,多重文化,晚近材料丰富,多重人事。今人所写传记,往往见事不见人,与只找材料不读书不无关系。而人是历史的中心,人的有意识活动与社会的有规律运动,构成历史演化的内容。

读书不仅可以了解作者,更可见“书中有学”。宋育仁和钱穆都批评用科学方法整理国故仅仅将书籍当作材料,而非学问的对象。“古学是书中有学,不是书就为学”,“学者有大义,有微言,施之于一身,则立身行道,施之于世,则泽众教民。……今之人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不过欲逞其自炫之能力,以成多徒,惑乱视听。既无益于众人,又无益于自己。凡盘旋于文字脚下者,适有如学道者之耽耽于法术,同是一蛊众炫能的思想,乌足以言讲学学道,适足以致未来世之愚盲子孙之无所适从耳。”(27)钱穆则指出不把书籍做学问的对象,其实是过于主观自信的表现。虚心读书,积累系统知识,才是向学的正道。

三、曲解与本意

在“史学只是史料学”这一宣言之下,傅斯年的一些相关主张多少有些口号式的意味,有时甚至故作惊人语,因而不免引起误解,滋生流弊。批判较为深入者,可见钱穆的《新亚学报发刊辞》等论著。然而,全面理解傅斯年,不要以只言片语立论,傅斯年的许多主张,主要是为了标举史语所的学风,而不是针对一般史学的全体。除了发表《旨趣》,他还不断宣称:“研究所的宗旨,一、到处找新材料。二用新方法(科学付给之工具)整理材料。”“敝所设置之意,并非求继续汉学之正统,乃欲以‘扩充材料,扩充工具’为方术,而致中国历史语言之学于自然科学之境界中。……拙著《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意在标举此意,以求勿为正统汉学者误为同调。”(28)尽管他同时认为如此才算得上是高深的研究,才能在世界学术之林争胜,但毕竟只是少数人“上达”而非“下学”(29)的事业。他承认“近代史学,亦有其缺点,讨论史料则有余,编纂技术则不足。虽然不得谓文,但可谓之学,事实之记载则超前贤远矣。”(30)而在历史教育的层面,傅斯年认为意义有三:一、把历史知识当作人学,了解人类及人性。二、国民训练,培养爱国心、民族性。三、认识文化演进之阶段和民族形态之述状,中国史更应注重政治、社会、文物三事之相互影响。(31)如此,则“史学只是史料学”,虽然可以说是傅斯年史学的主导思想,却不能完整地表达其全部观念,至少有流弊匪浅的四点,未必缘于傅斯年的本意。

其一,扩张史料与新旧史料的关系。史学为综合,须先识大体,由博返约,在整体下研究局部。若由点及面,从局部看整体,甚至将局部放大为整体,则难免偏蔽,导致盲人摸象,以偏概全。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突出强调扩张新材料和扩充新工具,扩大旧范围,陈寅恪等人也主张以新材料治新学问的预流,影响了整个学界的风气,不少后来者一味扩张人所不见的新材料而不读基本书,引起有识之士的批评。贺昌群说:“大抵一时代有一时代的学风,一番新史料的发现,必有一番新学问的领域,能够站有新学问的领域中利用这番新材料,就是学术上的前驱者,陈寅恪先生称此为‘入流’,反乎此而不闻不问,自以为坐井可以观天者,谓之‘未入流’。但我想入流与不入流,有时亦不在以能获得新材料为目的。近来学术界因为争取发表新材料的优先权,往往令人有玩物丧志之感。所以尤在要明了学术研究的新趋向,然后才知所努力,在思辨上有深澈的眼光,文字上有严密的组织,从习见的材料中提出大家所不注意的问题,所以学术思考上也有入流与不入流的问题。”(32)高明者应延续前贤未竟之业,若一味看前人未见史料,究前人未知问题,不仅细碎,所谓找罅缝,寻破绽,觅间隙,更可悲的是所得或许不过前人唾余。

其实,无论傅斯年还是陈寅恪,都并非主张一味扩张新材料,其着重强调扩张新材料的前提,是已经读过书并掌握了基本材料,而不是未入门径的初学者。《史学方法导论》明确指出:“必于旧史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从此可知抱残守缺,深固闭拒,不知扩充史料者,固是不可救药之妄人;而一味平地造起,不知积薪之势,相因然后可以居上者,亦难免于狂狷者之徒劳也。”(33)对此傅斯年很有心得。1931年2月18日胡适在日记中记到:“孟真来谈古史事,尔纲也参加。孟真原文说:‘每每旧的材料本是死的,而一加直接所得可信材料之若干点,则登时变成活的。’此意最重要。尔纲此时尚不能承受此说。”(34)陈寅恪教书也有类似主张。他说:“必须对旧材料很熟悉,才能利用新材料。因为新材料是零星发现的,是片断的。旧材料熟,才能把新材料安置于适宜的地位。正像一幅已残破的古画,必须知道这幅画的大概轮廓,才能将其一山一树置于适当地位,以复旧观。在今日能利用新材料的,上古史部分必对经(经史子集的经,也即上古史的旧材料)书很熟,中古以下必须史熟。”(35)不同研究领域的新旧材料还有所分别,如金石学:“自昔长于金石学者,必为深研经史之人,非通经无以释金文,非治史无以证石刻。群经诸史,乃古史资料多数之所汇集,金文石刻则其少数脱离之片段,未有不了解多数汇集之资料,而能考释少数脱离之片段不误者。”(36)只抄旧材料或只用旧材料而予以牵强附会的新解释,均不可取,“以往研究文化史有二失:旧派失之滞。旧派所作中国文化史,……不过抄抄而已。其缺点是只有死材料而没有解释。读后不能使人了解人民精神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关系。新派失之诬。新派是留学生,所谓‘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者。新派书有解释,看上去似很有条理,然甚危险。”(37)

识一字成活一片,至少也有两层,其一,生材料得以连缀,其二,旧材料得以重组。前者因其片断,无从联系解释,后者虽有解释,但加入主观,与本事不能贴切。前者可以发现,后者更能进而发明。

其二,整理材料与聪明考证的关系。既然史料是对历史事实的记录,具有不完整性和片断性,即使晚近史料繁多,对于事实的记载也不可能全面,不可能完整保存,不可能看法一致。那么,没有疏通,则难以连缀成篇。实事往往无实证,而有实证者又多为罗生门式的各说各话,只能前后左右,虚实互证。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所说:“我们只是要把材料整理好,则事实自然显明了。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便不出货。两件事实之间,隔着一大段,把它们联络起来的一切设想,自然有些多多少少也是容许的,但推论是危险的事,以假设可能为当然是不诚信的事。所以我们存而不补,这是我们对于材料的态度;我们证而不疏,这是我们处置材料的手段。材料之内使它发见无遗,材料之外我们一点也不越过去说。”(38)以及《〈史料与史学〉发刊词》中所说该所治史学“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图,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也”,“史料有之,则可因钩稽有此知识,史料所无,则不敢臆测,亦不敢比附成式”(39),显然有所局限。陈寅恪也有类似表述,陈守实记:“师于史之见解,谓整理史料,随人观玩,史之能事已毕”。(40)那么,单纯整理材料,如何能够“合于今日史学之真谛”?(41)

或者误解,以为整理材料只是一般抄录拼凑,实则傅斯年对此批评甚严。他所强调的,是“‘做实在工夫,勿作无谓辨〔辩〕论’及‘虚心整理事实,勿复盛气驰骋己见’”,(42)但反对笨伯的考证,而主张聪明的考证。他说:“天地间的史事,可以直接证明者较少,而史学家的好事无穷,于是求证不能直接证明的,于是有聪明的考证,笨伯的考证。聪明的考证不必是,而是的考证必不是笨伯的。”(43)抗战期间傅斯年先后为中英庚款董事会和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审查历史类的科学补助金,对于候选人的评议很能体现其史学观念:如龙沅“虽送来三册著作,然除绪论二叶外,皆抄撮成书,并无考辨。转徙中能抄撮成篇,固为勤勉,然其著作之能力如何,无从悬揣。列为备取,置之最末,亦无不可。然此等情形,似永无补入之望,或亦徒然也。”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一书,于抄撮常见书外,亦无所表见也。”(44)列为乙等的李俊,“著作只是抄集,李剑农先生介绍之词,似言过其实。惟如此一长题目(《中国宰相制度》),纵二千年,精练之史学家决不敢为之。作者虽不了解此问题中各时代之细点,但抄撮尚勤,亦颇扼要,在今日一般出版水准中,此书不算坏。以此书为例,则彼之计划作‘中国选士制度考’,其结果亦必是此类之书,此虽不足名为研究,却可作为一般人参考之资也。”(45)可见傅斯年对于以抄撮代著述的做法极不以为然。

虽然傅斯年后来多用考证表示整理资料,但其经典的表述还是比较。唯有善于比较才是聪明的考证,而陈寅恪可谓聪明考证的代表,卞僧慧称:“寅恪师史学之所以精深,在对隐曲性史料的发掘与阐发,开拓史学园地。盖史料向来有直笔、曲笔、隐笔之别,一般史家率多直笔史料的述证,限于搜集、排比、综合,虽能以量多见长,以著作等身自负,但因昧于史料的隐曲面,其实只见其表,未见其里。有时难免隔靴搔痒之讥。惟寅恪师于人所常见之史料中,发觉其隐曲面,……遂使人对常见的史料,发生化臭腐为神奇之感,不仅提供新史料,亦且指点新方法,实为难能罕有之事。”(46)1930年代初傅斯年听陈寅恪“告以近中发见杨隋、李唐帝室之非汉姓,徜佯通衢,为之大快。弟自国难起后,心绪如焚,月余之中,仅闻此事为之快意耳。弟当时最高兴者,为闻兄找到证据之确切而又巧妙。归来思之,此事关系极大,此一发明,就其所推类可及之范围言,恐不仅是中国史上一大贡献而已。吾等此日治史学诚不可定谈世代之升沈,然时代之Gestalt确有不可忽略者。弟常自觉得,中国之国体一造于秦,二造于隋,三造于元。汉承秦绪、唐完隋业,宋又为唐之清白化,而明、清两代,虽民族不同,其政体则皆是元代之遗耳。唐代为民族文化之大混合,亦为中国社会阶级之大转变,致此事件当非偶然。”(47)

按照严耕望的看法,证据之确切而又巧妙的考证已经不是简单地整理史料:“论者每谓,陈寅恪现实考证史事,‘能以小见大’。……此种方法似乎较为省力,但要有天分与极深学力,不是一般人都能运用,而且容易出毛病。”因而主张用人人都可以做到的“聚小为大”之法,即“聚集许多似乎不相干的琐碎材料、琐小事例,加以整理、组织,使其系统化,讲出一个大问题,大结论。”(48)他还以陈垣、陈寅恪为例,谈及考证学的述证与辩证两类别、两层次。“述证的论著只要历举具体史料,加以贯串,使史事真相适当的显露出来。此法最重史料搜集之详赡,与史料比次之缜密,再加以精心组织,能于纷繁中见条理,得出前所未知的新结论。辩证的论著,重在运用史料,作曲折委蛇的辨析,以达成自己所透视所理解的新结论。此种论文较深刻,亦较难写。考证方法虽有此两类别、两层次,但名家论著通常皆兼备此两方面,惟亦各有所侧重。寅恪先生的历史考证侧重后者,往往分析入微,证成新解,故其文胜处往往光辉灿然,令人叹不可及。但亦往往不免有过分强调别解之病,学者只当取其意境,不可一意追摩仿学;浅学之士若一意追摩,更可能有走火入魔的危险。援庵先生长于前者,故最重视史料搜集,至以‘竭泽而渔’相比况。故往往能得世所罕见,无人用过的史料,做出辉煌的成绩,……前辈学人成绩之无懈可击,未有逾于先生者。其重要论著,不但都能给读者增加若干崭新的历史知识,而且亦易于追摩仿学。”(49)傅斯年对《资治通鉴》、《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评价与陈寅恪间有不同,多少体现了两人史学观念的差别。(50)而聪明的考证往往又能刺激丰富的联想,傅斯年本人也难免情不自禁。只是连缀仍须以解读史料为基础,不能抽离材料的具体时空关系任意牵扯。

其三,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与虏学、全汉的关系。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提出“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尽管他同时指出着重四裔的汉学其实是“虏学”,其具体计划的求新材料,除考古发掘外,主要还是向西向南,要脱离纯中国材料的范围,借重虏学,考四裔史事,向四方发展。他宣称:“此研究所本不是一个国学院之类,理宜发达我国所能欧洲人所不能者(如文籍考订之类),以归光荣于中央研究院,同时亦须竭力设法将欧洲所能我国人今尚未能者而亦能之,然后国中之历史学与语言学与时俱进。”(51)为了婉拒一些人事要求,他还不断强调史语所的不同路径:“入所一事,一时恐无办法。盖第一组之范围,一部分为史学,一部分为文籍学(经、子等),后者规定仅当前者三分之一,今乃过之,不复能加人矣,而前者之古史一门,本所不提倡文籍中之辨论,乃愿以甲骨、金文、器物及考古学解决问题也,故近十年中,未曾增治古史者一人。一机关应有其学风,此即本所之学风也。”(52)这些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造成广泛的错觉,纷纷以向西洋人借来一切自然科学的工具,去做西洋的东方学者的拿手好戏为时趋。

不过,傅斯年骨子里其实很有本位文化意识,他对中国文化西来说不以为然,梦想中国的东方必有异于西方之古代文化系,而强调文化内层的纲领。他在《〈城子崖〉序》中说:“一个人思想的路途,总受其环境之影响,而其成绩正靠其特有之凭藉。请看西洋人治中国史,最注意的是汉籍中的中外关系,经几部成经典的旅行记,其所发明者也多在这些‘半汉’的事情上。我们承认这些工作之大重要性,我们深信这些工作成就之后,中国史的视影要改动的。不过同时我们也觉得中国史之重要问题更有些‘全汉’的,而这些问题更大更多,更是建造中国史学知识之骨架。中国学人易于在这些问题上启发,而把这些问题推阐出巨重的结果来,又是中国学人用其凭藉较易于办到的。”(53)

这层意思不仅是傅斯年的理念,而且落实为他的工作计划。1929年9月9日,傅斯年写信给陈寅恪,希望这位当时中国最有资格同时也正在研究东方学的学者改头换面,将主攻方向转移到宋代。函谓:“来函敬悉。此事兄有如许兴趣,至可喜也。此事进行,有两路:一、专此为聘一人,二、由兄领之。弟觉专聘一人,实难其选。此时修史,非留学生不可(朱遏先、陈援庵亦留学生也),粹然老儒,乃真无能为役。然留学生之博闻,而又有志史学,而又有批评的意□在,尟矣。算来算去,不过尔尔!故如吾兄领之而组织一队,有四处寻书者,有埋头看书者,有剪刀□者……,则五、六年后,已可成一长篇之材料有余矣。此时无论研究一个什么样的小问题,只要稍散漫,便须遍观各书,何如举而一齐看之乎?弟意,此一工作,当有不少之副产物,如全宋文(□诗词)、全宋笔记、全宋艺文志(或即为新宋史之一部)等,实一快事!目下有三、四百元一月,便可动手。若后来有钱、有人,更可速进。如研究所地老天荒,仍可自己回家继续也。且此时弄此题,实为事半功倍,盖唐代史题每杂些外国东西,此时研究,非与洋人拖泥带水不可;而明、清史料又浩如烟海。宋代史固是一个比较纯粹中国学问,而材料又已淘汰得不甚多矣。此可于十年之内成大功效,五年之内成小功效,三年之内有文章出来者也。”(54)人员虽然非留学生不可,研究领域却不要与洋人拖泥带水。弄“半汉”之外国学人真正高明者屈指可数,且在整个西洋范围内仍是旁支,以此为标的,难免等而下之。心高气盛的傅斯年当然不会作茧自缚。

其四,考订与大事的关系。傅斯年自求通贯,而指示后来者断代,虽有专攻与博览之分,毕竟高下有别。加上以考证代比较,很容易被误解为识小不识大,以考据为学问。近代学人从新汉学、史料派、考据学派等方面总结利弊得失,矛头都指向傅斯年的口号。至少从傅斯年本人的学术实践看,有失允当。他对以乾嘉朴学为代表的清代学术的主要批评,正是精研专题而忘却整个立场,没有大题目:“弟以为近千年来之实学,一炎于两宋,一炎于明清之际。两宋且不论,明中世后焦竑、朱谋垏、方密之实开实学之风气。开风气者能博不能精。……若非有此诸君,亭林、西和诸人,亦焉能早岁便即从事朴学也?大约开风气者,必有大力,必多误谬,后人但执一件一件之事而评明贤,转忘其整个的立场,所系实大,斯后学者之过也。亭林、百诗谨严了许多,同时亦将范围缩小了许多(亭林尚不如此。百诗死于一物不知,实则百诗比其朱、方诸人来见闻陋矣)。然此时问题仍是大问题,此时材料仍不分门户也。至乾嘉而大成,亦至乾嘉而硬化,专题能精研之,而忘却整个的立场。至于王、段诸人,而朴学观止。此后如再开大路,非(一)有大批新材料使用不可;(二)或一返明清之际之风气,扩大其范围,认定大题目,能利用乾嘉朴学之精诣,而不从其作茧自缚之处。否则流为琐碎,而不关弘旨;流为今文,而一往胡说。琐碎固是朴学,今文亦是家法,然其末流竟如此无聊也。……胆大的人,而能精细,思想驰骋的人,而能质实,诚可凭乾嘉之所至,一返明清之际所认识之大题目”。(55)这与一般人们所描述的傅斯年反差相当明显。

要在精研与整个立场之间求得统一,避免琐碎与胡说,重要的原则就是陈寅恪所说既要具有统系又须不涉附会,这也是整理史料与研究史学相一致的关键。(56)傅斯年的态度,可以从他为中英庚款董事会和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审查历史类补助金申请窥见一二。对于早年在厦门大学做社会经济史,后来到中山大学跟随朱谦之鼓吹现代史学的陈啸江,傅斯年很不以为然:“此君之所计划,弟早已见到,并亲听其解释。觉其空洞无当,且不知何者为史学研究问题,故拟此怪题。”对于李文治,则认为“在此次送交审查全部著作中,仅此君之《晚明流寇》一书可称为‘史学的研究’。此君史学之训练尚非尽善,其中颇有可以改善之点。但就大体言之,确已抓到一‘史学的问题’,而其处理之法,亦大致得当。”(57)其取舍标准,反对抄撮史料之外,问题把握的当否至为关键。

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实际却往往相反,即使在首重求真的史学领域,人们似乎也倾向于将理论与事实分离甚至对立,觉得事实不如雄辩有力,总希望用雄辩压倒事实。而“史学只是史料学”,在一定意义上也是所谓“理论”,所以同样遭遇总有部分道理,然至徒子徒孙之手,则印版而已的尴尬。不过流弊毕竟不同于本意,批评前人,同时也是对自己见识功力的检验。要想超越傅斯年,也须先因而后创。若是但凭己见,发横通之议论,非但难以超越,很可能不及其思维的水准,甚至重蹈其批评的覆辙。评议前人或他人思想,须将其所有文字乃至言行全面了解,切勿以一篇文章一本书甚至只言片语、个别口号立论,以免误读错解。否则,畅所欲言变成胡言乱语,自曝其短、贻笑大方事小,误导众生可就罪孽深重了。

[作者简介:桑兵,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

【注释】

(1)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2)参见侯云灏:《“史学便是史料学”——记著名史学家傅斯年》,《历史教学》1999年第9期,第21页。(www.xing528.com)

(3)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07页。

(4)湖南教育出版社版《傅斯年全集》的编者已经指出该文与《史学方法导论》第二讲的关系。

(5)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5卷,第29页。

(6)1941年9月20日《致胡适(残)》,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7卷,第225~226页。

(7)1943年1月15日傅斯年致朱家骅函:“原来在此[北]平时,弟感觉社会所之亦治史学也,曾与孟和商量,二人同意如下:近一百年史,即鸦片战争起,由社会所办,其设备亦由社会所。明、清两代经济史,以其经济方面,或比史之方面为重,归社会所;明、清以前者,以其史学方面比经济方面为重,归史语所。”(中研院史语所藏傅斯年档案,后文凡未注明出处的傅斯年函,均出自该档。)

(8)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4页。

(9)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08~309页。

(10)《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未刊稿),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149~156页。

(11)李守常:《史学要论》,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2页。

(12)《燕京学报》第32期,1947年6月,第242~246页。

(13)《考古学的新方法》,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88页。

(14)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343页。

(15)1943年1月15日傅斯年致朱家骅函。

(16)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08页。

(17)《“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论丛〉发刊词》,原载1950年4月《台大社会科学论丛》第1期。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368页。

(18)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08页。

(19)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43页。

(20)《中国历史研究法》,《饮冰室专集》第1册,台湾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31、91页。

(21)《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饮冰室专集》第1册,第6、80页。

(22)《史学方法导论》,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41页。

(23)1935年10月1日《教与学》第1卷第4期,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5卷,第52~55页。

(24)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7卷,第267页。

(25)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6页。

(26)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40页。

(27)问琴:《评胡适国学季刊宣言书》,《国学月刊》第16期,1923年,第49~53页。

(28)1929年10月6日致冯友兰、罗家伦、杨振声;1930年9月13日致王献唐,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7卷,第82、92页。

(29)钱穆:《发刊词》,《新亚学报》第1卷第1期,1955年,第6页。

(30)《中西史学观点之变迁》(未刊稿),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155页。

(31)《闲谈历史教科书》,1935年10月1日《教与学》第1卷第4期,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5卷,第55页。

(32)《贺昌群文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80页。

(33)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35页。

(34)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6),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1页。

(35)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增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96~97页。

(36)《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史论丛续稿序》,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60页。

(37)卞僧慧:《怀念陈寅恪先生》,引自蒋天枢:《陈寅恪先生传》,北京大学中国中古史研究中心编:《纪念陈寅恪先生诞辰百年学术论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页。

(38)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10页。

(39)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335页。

(40)陈守实:《学术日录》1928年1月5日,《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22页。

(41)《〈元西域人华化考〉序》,《陈寅恪史学论文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06页。

(42)1940年2月24日傅斯年致孙次舟〔抄件〕。

(43)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2卷,第341页。

(44)1940年6月傅斯年致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

(45)1942年5月19日傅斯年致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

(46)翁同文:《追念陈寅恪师》,《纪念陈寅恪先生百年诞辰学术论文集》,第61~62页。

(47)1931年底傅斯年致陈寅恪〔抄件,残〕。

(48)严耕望:《治史经验谈》,台湾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4页。

(49)严耕望:《治史答问》,台湾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85~86页。

(50)陈寅恪与傅斯年关于宋代史学观念的异同,另文详论。

(51)1928年5月5日致蔡元培杨杏佛,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7卷,第61页。

(52)1944年8月15日傅斯年致杨向奎〔抄件〕。

(53)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235页。原载1934年《国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中国考古报告集》。

(54)1929年9月9日傅斯年致陈寅恪。

(55)1931年4月20日致王献唐,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7卷,第100~101页。

(56)“近年中国古代及近代史料发见虽多,而具有统系与不涉傅会之整理,犹待今后之努力。”《吾国学术之现状及清华之职责》,《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361页。

(57)1942年5月傅斯年致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1942年5月19日傅斯年致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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