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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的重要成分-心理学的新解说

时间:2024-05-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六、主体结构的一些重要成分主体结构概念是对人的总的描述和表征,它可以指代主体内的各种组成成分:诸如气质,性格,能力,需要等等。行为的动力因素是指诸如欲望、需求等能够发动行为的动机因素,属于个性倾向性范畴,整体上属于主体结构的动力部分。

主体结构的重要成分-心理学的新解说

六、主体结构的一些重要成分

主体结构概念是对人的总的描述和表征,它可以指代主体内的各种组成成分:诸如气质,性格,能力,需要等等。那么,站在主体结构的高度上,怎样看待和理解上述这些概念,或者说,上述这些概念在主体结构中充当着什么角色,占据着怎样的心理位置呢?

首先,无论是个性心理特征中的气质、性格、能力,还是个性倾向性中的需要、兴趣、信念世界观等,都是主体结构的组成部分,都是构成主体结构或大或小的成分和元素,正是上述这些因素的发动,才导致和决定了人的丰富多彩的行为。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人们行为之间的差异,正是由于人们在上述因素上的差异引起的。然而,上述这些概念并不是主体结构中彼此完全独立的成分,这种划分方法也未必都是科学合理的,但是,无论在心理学的内部,还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上述这些概念毕竟是人们常用的一些概念,因此,有必要对它们的意义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关系重新做一下说明。

(一)个性心理特征

1.气质

气质是指主要由人的大脑神经活动类型以及内分泌腺的状态决定的个性特征,这种特征主要影响人的心理活动的动力方面的状况,决定着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

说到行为的动力特征,人们容易联想到行为的动力因素,其实它与行为的动力因素是两个概念。行为的动力因素是指诸如欲望、需求等能够发动行为的动机因素,属于个性倾向性范畴,整体上属于主体结构的动力部分。而气质则是针对个体神经活动类型特点的一种表征,或者说是由高级神经活动类型的特点决定的心理特征,代表同时也决定着个体的某些重要的人格特质,属于个性心理特征范畴,整体上属于主体的个性能力范畴。二者都能够参与和影响主体的行为活动,但参与的方式、承担的角色及其所起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

需要是对一个个具体的心理倾向的综合性表征,其范畴内的组成成分是集合式的,它对心理活动的参与和影响是通过发动、维持等运动过程本身来实现的,并且是以各种具体的需要独立性地参与,某种需要只引发特定类型的行为,需要的性质决定着行为活动的具体内容和目的,其现实状态如缺失的程度影响着活动的运行状态,如行为活动的强度。而气质在个体身上体现为一个整体结构,虽然它也包含许多项目或维度,但不是集合式的,而是组织结构式的,是结构功能的具体表现和体现。它对行为活动的参与是整体性的,是以整个的气质结构去影响行为。虽然我们把它定义为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但它对活动的参与并不表现为直接的动力发动等运动过程本身,而是以结构特质的形式影响到活动的运行状况和风格,影响到活动的部分特征,例如心理活动的强度、速度、灵活性、稳定性等,而这些特征大多反映的是心理活动的运行状态等动力性指标,所表征的也是活动运行状态方面的状况,因而气质才被称为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因此,虽说同样都影响到行为的运行,但气质与需要影响的机制完全不同,气质本质上反映的是主体人格特质或心理品质对心理活动的影响。

气质主要是由人的遗传决定的,后天改变的幅度很小。但是,遗传所决定的绝不仅仅限于气质,气质只是主体结构的先天成分中的部分特征,并不能全面表征人的所有先天特征。换言之,人的遗传基因决定的功能属性是现有的气质概念所难以表达清楚的,气质概念只能部分地表达人的由遗传决定的结构特性。尽管如此,气质对人现实结构的形成以及各种行为表现的影响仍然是广泛而深刻的,它使人的几乎所有行为都涂上了一层强烈的个人色彩。例如,气质可以影响人的感受性,耐受性,反应的敏捷性,可塑性,情绪的兴奋性,内向性和外向性,而这些方面的特性都深刻地影响着相关行为活动的实际状况。气质的影响力在性格的形成及其具体的行为表现上更是强烈而明显,有些方面就是气质的直接流露。例如,抑郁质气质的人一般都安静,孤僻,不善交际,情绪体验深刻,感受性很高,善于觉察别人不易觉察的细节,具有内向性,行动迟缓而不强烈,忧郁,悲观,严肃,刻板,焦虑等,而这些气质特征,在很大程度上都会熔铸在主体现实的个性结构及其行为表现中,从而使主体表现出鲜明的性格特征。同时,这种特征的描述本身也是借助于主体现实的行为活动,通过后天现实的个性表现来实现的,否则,先天的东西如果不通过后天的形式和现实的表现,是根本无法被认识和表征的。

总之,气质作为主体结构中重要的遗传特质,它对主体人格的形成和个性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现实的主体结构的大厦就是部分地建立在气质的地基上,气质具有很大的弥散性和影响力,人的整个身心结构都强烈地染有某种气质的特点和风格,这些特点和风格会在相应的行为活动中鲜明地表现出来,进而使人的各种行为都强烈地打上气质的烙印。

2.性格

性格是主体结构中较稳定的、起核心作用的心理特征,在主体结构的全部特征中占据着很大的比例,是主体结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性格特征表现在人对现实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中,人对现实的态度和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的独特结合,就构成了一个人区别于他人的独特性格。由于客观现实的无限多样性,与之相对应的主体的态度和行为反应的无限多样,因此,性格的结构及其具体内涵也是异常丰富多彩的,相应的,对它的解析也是必然复杂困难的。就目前而言,还未形成的统一解析标准,来统摄和包容人的全部性格特征,有些方面还存在着与主体的其他属性特征重叠或交叉的地方,如与气质、能力、需要等。但是,大致的范畴和粗略的分类方法还是有的,如把性格特征分解为性格的态度特征,性格的意志特征,性格的理智特征,性格的情绪特征,便是心理学理论界常用的分类方法。它把人在面对各种社会现实时的态度反应,在认识客观事物时的个体差异,在各种意志活动中的现实表现,以及人在不同场合情境下的情绪反应,统统汇拢起来,作为性格结构的几个方面,人在这些方面的具体表现便是性格在发挥作用,其中所表现的特异性便是相应的性格特征,所有这些特征的综合和整合便构成了每个人独特的性格。例如,某人正直,诚实,骄傲,粗心,勇敢,乐观,缺乏持久性,记忆力强,想象力丰富,思维有条理等等,便是对某人的性格描写。

性格虽然涵盖了人除了身体方面的几乎所有的特性,其中包括智力方面的特性,这一点几乎与人格、个性概念居于同样的地位。但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把性格更多地定位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性格主要指人在社会生活方面的各种表现,是对人在各种具体的生活情境中所表现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所做的概括化表征。如人的处世原则,情绪反应的特点,对人、事、物的态度,面对特定的生活情境惯常的应对与反应方式等等。

性格作为人对现实的应答方式,是在后天的生活环境中逐渐形成的,是一定的遗传特质与一定的客观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性格可以理解为人的本性在现实中的定格。虽说性格是在后天的生活环境中形成的,环境的特性和教育的影响在性格形成中的作用是不可低估、不能忽视的,但是,遗传特质在其中的作用更是决定性的。可以说,虽然环境和教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或遮蔽人的一些原始特性,但人的遗传天性其实是非常顽强的,它总要尽量表现出它的原始本貌。这种遗传特性会以一种先前倾向和行为底色的方式,强有力地影响到主体对这些环境因素及其教育影响的选择与接受,同时也会强有力地影响到主体对现实的具体反应上:主体会自动地寻找、选择符合其先天倾向的客体对象或活动内容,而回避、排斥或强力对抗与其天性不符或相背的东西,因此,除非特殊的强化环境,人在后天中所形成的心理品质和个性特征基本上都是与先天倾向一致或差异很小的。

3.能力

能力是指直接参与活动,对活动的顺利完成有决定影响的个性心理特征。能力的范畴很广,包括人的各种基本的功能特性,如视觉能力,听觉能力,触觉能力,手脚等肢体的各种形式的运动能力,其他更进一步的还有记忆能力,言语能力,抽象思维能力,社交能力创造能力,以及音乐能力,绘画能力,写作能力数学能力等各种专业化能力。各种能力都是由人的身心结构决定的特性,是偏重于人的本领、功能方面的描述,表现了人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能够做到什么程度和水平,是对人适应环境、应付事件的本领和方式的一种表征。

人的各种心理特征都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通过一定的行为活动表现出来的,例如气质,性格等,都是借助于一定的行为活动来表现它们的作用与影响,表现它们的特征和属性。作为主体心理特征的重要项目——能力自然也不例外

作为主体结构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能力,起初只表现为一种潜在形式,当主体参与或进行某种活动时,客观上要求主体采取某种特殊的操作和运作,以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而这种特殊的操作和运作是需要特定的心理条件的,这种特定的心理条件,便体现为某种能力。主体能够进行这些操作或运作,就说明主体具备这种能力,于是,能力便在主体从事相应的活动中形成、发展或表现出来。(www.xing528.com)

能力只是主体结构的部分属性或特征,那么,能力究竟包含哪些要素,哪些主体结构的特征可以称得上能力呢?由于能力主要是指主体从事活动时参与和表现出来的特征和特性,而这里所指的活动显然特指人的那些有目的、有意义行为,而不是泛指人在各种情境场合下的所有的行为表现。那些弥散性的不随意行为虽然也表现或流露出主体结构的某种特性,但我们通常不把其称为能力,而只是作为主体结构的普通特性和特征而已。能力侧重于指主体在从事有意义活动中所表现出的那些特性以及所显示出的功能水平,是对主体的某些心理特性所做的功能意义上的表征。在人的各种特征属性中,只有那些有价值、有意义的特征特性才被称为能力,所以,能力强调了主体所具有的属性、特征的使用价值,是从使用价值和功能意义上来表征人的特征和属性。

正因为如此,能力不是一个专属的主体结构范畴,而是和主体的其他特征属性交叠在一起的。客观地描述主体的这些特性时,便是所谓的反应敏捷、有主见、坚强、果断等各种用于表述个性特征的词汇,它们可能属于气质范畴,可能属于性格范畴,可能属于智力范畴,也可能属于兴趣需要范畴,但当主体在从事某种正需要这些特性参与的行为活动时,这些特性和特征便改变了它们中性的地位,而成为主体的各种能力。

可见,不但智力属于能力范畴,各种专业素质属于能力范畴,而且人的许多性格与气质因素,人的身体条件和身体状况,都可以成为从事某种活动的能力。因此,才思敏捷、出口成章是能力,标新立异、敢于创新是能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是能力,能歌善舞、能言善辩是能力,而且,坚定沉着、处变不惊,以及坚韧、有恒、认真、敬业、积极、乐观等,都可以成为能力。只要人的个性品质在成为参与影响行为活动的必要因素并成为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时,都可以转化为能力。甚至可以说,人的任何特性和品质都可以成为能力,只要该种活动正好需要这种特质。这样的话,凶残、狠毒也是能力,在从事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活动时;见利忘义、有奶便是娘也是能力,在选择腐蚀和诱惑的对象去从事破坏活动时;懒惰、无廉耻、游手好闲也是能力,从事乞丐的职业正需要这种品质等等。

总之,只要人的特性和品质正好符合某种工作、活动的客观要求,某种工作、活动也正需要人的这种品质和特性参与时,该特性和品质便构成了从事该活动的能力。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因素或能力在活动中具有同样的地位和作用,每一项特质或品质在活动中都有它自己的角色并发挥自己独特的功能作用。当然,现实生活中的绝大多数工作、活动需要的是人的机智灵活,需要踏实肯干,需要细致周详,需要的是各种用所谓的褒义词表征的特性和品质,只有人的这些特质或品质才成为人们公认的能力特质,而没人会选择那些消极、恶性的东西作为能力。

综上所述,人的各种心理品质和特性,都是主体结构功能特性的具体表现,都是由主体的身心结构决定的,其中气质是对主体结构中偏于遗传特性的一种表征,性格是后天形成的一种综合性的特质,而能力是对人的功能特性的一种功利性、实用性的表征。

(二)个性倾向性

下面,我们再接着谈个性倾向性中的几个主要成分。

首先是人的需要。所谓的需要,是人的各种生理或心理的欲望、需求在人的心理的反映,是人对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事物的内在要求。它是人在体验到某种特殊的身心感受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行为的动力基础,是个性积极性的源泉。

需要是生命有机体尤其是动物才有的特异反应,当有机体偏离了最优的生存平衡态时,便会产生对生存发展不利的机体反应,这种不良的身心状态和反应被有机体意识到之后,便产生了有关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引发满足需要的相关行为,这种行为促使有机体回复到良好的身心状态上。不同的生命有机体具有不同的结构,结构决定了有机体的外表形态、生理特点、生活习性,决定了与该有机体相适应的特殊的生存方式和生存状态,决定了该有机体对生存环境的特殊要求以及对特定的生活条件的依赖性,也因此决定了该有机体的各种特殊需要。因此,有什么样的生物结构,便有什么种类和特点的相关需要,是什么样的生物品种,便会产生与之相对应的需要的群落。需要本质上对有机体结构特性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

具体来说,昆虫的需要不同于鸟类的需要,食肉动物的需要不同于食草动物的需要,陆生动物的需要不同于水生动物的需要,鸽子的需要就不同于鸵鸟的需要,熊的需要也不同于狼的需要等等,这是各自不同的生物结构决定的。作为人类而言,其特有的物种结构决定了其必然有着自己种属的特殊需要,这些需要中不仅有着与其他动物类似的生物性需要,还有着其他动物所不具有的高级的精神需要,如对艺术,对美,对真理,对劳动创造的需要,这些都是人类独有的。马斯洛的理论所揭示的正是我们人类所特有的需要,他的五种或七种需要的分类及其相互关系,比较准确地表达了人类需要的特殊性。而这些需要的类型实际上也是对人的某些共有特征和属性的一种描述与表征,所反映的也是人这个特殊物种的一些重要特征和属性。当然,由于人类个体之间所存在的明显差异,这种由结构所决定的需要落实到每一个体身上必然表现出鲜明的个体差异。也就是说,大方向的需要人皆共有,在细节上每个人则表现出不同的量值。例如,饮食口味上的差异,有的喜欢甜,有的喜欢辣,有的喜欢酸;对不同音乐作品的审美上的差异,有的人喜欢古典音乐,有的人喜欢现代音乐;有的人喜欢交响乐,有的人喜欢小夜曲;有的人喜欢钢琴曲,有的人喜欢小提琴曲等等。另外,即便每一个体都有相同的需要,如都喜欢旅游,但在需要的强度上、喜好的程度上,从事这一活动的频率或者说该活动所占据的时间比例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由此构成了人之万千差异。换言之,作为人类的个体而言,人们在需要的项目上大都是一样的,这是每一个物种成员所共同具有的基本属性。但是,在具体的项目和维度上,每个人又都有各自的特点和倾向性。而这些具体而特异的需要、需求浓缩在个体身上,就成了每个人独特的人格品质和个性特征。

总之,人的许多特征和属性都可以用需要的概念加以概括和表征,同时,需要的各个项目也可以用其他的特征术语加以表示,尤其是作为描述性的、概括性的表征类的需要术语。如,我们对大熊猫的描述:一种古老的熊科类动物,喜食竹叶,喜欢独处,喜欢气候温和的高山湿地等等,这些对熊猫习性和特征的表述,有一些其实是对熊猫的特殊需求需要的表征,表达了它对某种生活条件的特殊依赖性。可见,需要仅仅是主体的结构特性而已,它和主体结构的其他成分一样,都具有决定影响行为的作用,有什么样的主体结构,便有什么种类或特点的需要,也便有与之相对应的行为。

至于说到人的个性倾向中的其他成分,诸如兴趣,爱好等,它们和主体的各种需要、需求一样,同样都是由主体的身心结构决定的,只是这些倾向更多的是在后天的生活环境中逐渐形成的,表现为主体对某种符合其先天的结构倾向,能给其带来快乐的对象、事物或生活方式的特殊喜好和特殊依赖,这些后天形成的内容与先天具有的内容一样,共同熔铸在主体的内部结构中,而成为主体结构有机的组成部分,它们会在适宜的时间和条件下发挥出它们特殊的作用。

通过上面的表述,我们不难发现,主体结构中的具体内存是复杂多样的,但都有自己的特点和特色,因而才会出现如此众多的名词、概念来表示它们、描述它们。但是,所有这些东西,其实本质上都体现了主体结构的特征和属性,都是由主体特有的身心结构决定的,是这些功能特性不同的表示方式和方法。气质、特质、习惯、性格等,是人的属性和特征,需要、兴趣、爱好等也是人的特性或者说反映了人的属性和特征。所有这些具有不同功能属性和价值意义的内容,除了具有它们各自的特征和特性外,又都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和特性,这就是,都具有可以兴奋的特点,都具有决定影响行为的作用和功能。

(三)相对主体和相对客体

主体和客体是我们研究体系中的两大概念,各有特定的所指。其中,主体通常是指人的全部身心组织,是动力倾向和能力结构的总和;而客体是相对于主体概念而存在的,通常是指主体之外的一切客观存在。二者在广泛的接触和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共同决定着我们形形色色的行为。

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格局中,面对不同的问题,也为了研究上的方便,主客体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还是有着许多变化的。我们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活动的需要,对主客体概念进行适当的扩展或压缩,使其更有利于问题的说明和解释。例如,客体的概念就可以延伸到主体的层面。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主体某种欲望和需要的满足,不仅需要特定的客观条件,同样需要特定的主观条件,如主体的智力与能力,气质与性格,经验与训练,身体条件以及更具体的面对某一特定问题的决心与信心,情感与态度,热情与干劲等等,所有这些相关的主体条件,或者是主体先天的禀赋,或者是长期积累和训练的结果,或者是主客观条件综合运演的现实状况,不是我们能够轻易改变的,也不是我们能够随意掌控的,许多方面与客观事物有着相似的特征,具有不随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因而,许多情况下,我们往往只能像对待客观世界一样,去对待主体自我的这些方面,认识它们,了解它们,顺应它们,根据主体的现实条件,就像根据客体的现实条件一样,采取符合自我能力水平和心理特性的办法和策略。所以,这些方面我们都可以把之看作相对客体,只要某种心理因素是完成工作和活动的必要条件,只要这些因素状态不是随我们的主观意志能够随意地调整,这些心理因素都可以看成是相对客体。因此,广义的客体,不仅包括纯外部条件,还包括主体的能力等心理品质,它们共同构成了某种愿望和某种目标实现的客观条件。

同样,主体结构也是一个由核心特征到外围特征,层层叠叠的网络系统,最狭义的主体结构,应该就是自我,它是主体中的主体,而主体的需要、性格、气质等构成相对外围的东西,而后天的经验,如各种知识,职业本领等,又构成更外层的内容,而所有这些,又都是主体结构的内源部分。而更广义的主体,则包括主体所拥有和能够掌控或利用的一切资源,甚至可以延伸到客体的层面,这样的话,主体范畴就不仅包括智力与能力,经验与技能,精力和体力,以及个性特征如勇敢,忠诚,敬业,耐心,恒心等等,还包括主体所累积的各种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如威信,名声,资历,良好的人际关系,某种职业的优势,某种职务官衔,拥有的资产和财富等等,所有与主体相关的并且能被主体掌控的东西,都可以看作是广义的主体,它们在主体所面对和要完成的工作活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凡是与相应工作和活动有关的主体各种先天的或后天的、直接的或外围的所拥有的各种广义的资源条件,都可以作为主体能力的延伸,而成为主体的组成部分。例如,我们要做一笔大的生意,如果你的财力不够,就无法做成,而金钱虽说是一种客体的东西,但在这里显然表征着主体能量和实力的大小,我们掌控的资金越多,说明我们的能力和实力也就越大,越能搬得动大的项目。再如,有些工作或活动的完成,不取决于你的智力和能力,也不取决于你所拥有的财富,就看你所拥有的人力资源,你的关系网,你所能利用的各种人才,正是这些条件决定着你能否干成这件事,于是,你的人力资源就成了自我的组成部分,你所能调动和利用的人的能力就转化成了你个人的能力。这样的例子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也就是说,广义的主体结构,是指主体直接拥有和间接拥有的一切。

总之,相对主体和相对客体的概念,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具体实践中有着广泛的用途,我们尽可以根据现实的需要,对二者的外延做适当的缩放,有时可扩大主体的范畴,有时可扩大客体的范畴,这就要看我们的指导思想和立足点,但改变后的主客体仍然遵循主客体相互作用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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