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
过于迷恋“传统文化”从而美化“文化传统”,这是一些海外学者的通病。他们远离文化产生的母体,或许是为了自己文化的尊严,经常在自己的文化中挑好听的说,说着说着,就以为是真的。我们承认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承认中国古人思维的智慧和预见力;但我们感到有切肤之痛的并不是传统文化,而是文化传统。传统文化可能集中在书本典籍里,文化传统却铭刻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记忆中,镌刻在一代代人的肉体上。中国古代文化传统是专制主义而非民主的、集体主义而非个人的,这已经成了常识。近代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所反抗的,主要是文化传统,而不是传统文化,以至于他们最终对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一概深恶痛绝。鲁迅将中国历史分为两个时代,一个是“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一个是“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进而更发现了文化传统在国民心灵深处留下的难以磨灭的阿Q式阴影。
我们的传统文化是“诗意”的、“乐感”的、“直觉”的、“系统”的,而不是解剖学的、工具理性的、逻各斯(logos)中心主义的。因此,在西方知识分子对“现代性”进行反思和批判的时候,中国传统文化常常会用来作为另一种参照。在这一背景下,美国一些大学里的华裔学者,正在考虑中国传统文化能否成为一种“普世伦理”的问题。他们津津乐道于“先秦”“原儒”。这些问题不但跟我们身处其中的世界关系不大,甚至在古代,儒家的文化理想也从来未曾得以实施。其根本原因在于,天下被私家所僭越,王道被霸道所取代。我赞成一位学界前辈的观点:传统专制主义的遗毒不肃清,中国古代文化的发扬光大就是一句空话,传统文化也就只能在文化传统中继续鼠窜。
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指出,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和官僚政治有两个支柱,一是“两税制”,一是“科举制”。前者是经济和户籍的钳制,后者是改变身份等级的唯一出路。所以,发展经济和扩大民间生存空间,都是改变专制主义的必由之路。启蒙不是空泛的理想主义说辞,它必须与社会实践和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才有效。
古代专制主义和官僚政治无论怎样变换手法,无论他们标榜“黄老”还是“儒术”,实际上骨子里从来就是崇尚法家和吏治。法家各派的共同特点,就是“强公室而抑私门”(孔子在鲁国当官的时候也干过这种事),就是国家专制主义。在这种专制主义中,只有官僚和农民,没有中间阶层(士大夫也几乎属于官僚阶层,尽管是底层官僚)。商人出身的政治家吕不韦对此十分敏感。所以他才主张“重己”“贵生”,强调个人优先于群体和社会,反对世袭、歌颂禅让。这就是秦始皇要除掉他的根本原因,与他和太后私通没有太大关系。具有儒家思想色彩的吕不韦的干政(为帝王师)和被迫自杀,是先秦自由思想的最后一抹余光。到汉代,儒家理想主义终于变成了国家意识形态的代言人(为帝王吏)。从此,中国历史上两种专制形式交叉出现,一种是儒家专制,也就是“文专制”(思想禁锢);一种是法家专制,也就是“武专制”(刑法禁制)。这就是我们的文化传统。(www.xing528.com)
我特别不能认同钱穆对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和官僚政治的辩护。钱穆认为,皇帝之所以要世袭,而不能像古希腊、古罗马那样进行民主选举,原因在于希腊、罗马城邦很小,大家很容易走到一起来全民公决。秦汉时代的中国太大,走到一起不容易,所以不能进行民主选举。因此,世袭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我认为他的辩护远远不如董仲舒周密而有力。董仲舒成功地从理论上为皇权进行了辩护,而钱穆则像是在找借口。
事实上古代专制主义的合法性一直是一个问题。上古先贤不但德行很高,而且是通天贯地式的人物。马克斯·韦伯称之为具有“卡里斯马”(charisma)权威的人物。五霸,七雄,直到秦始皇,他们是用权术和暴力代替“卡里斯马”。禅让制的终结,也是王权合法性的终结。后来的办法是,先用武力(霸道)取得政权,然后再用“德治”(无为而治、休养生息等)来获取合法性。意思是说,我们刘家、李家将国家治理得很好,难道还不合法吗?退一万步说,就算你治理得很好,但在赵家和朱家没有当权之前,凭什么说我们赵家和朱家就不能治理得跟你们同样好呢?打牌也要轮流坐庄。但皇帝不这样想,直到赵家和朱家等急了,采取暴力手段抢了庄家,一个朝代才宣告结束。为了避免重复上一朝代覆没的命运,后来者便采取更加专制的手法,无所不用其极。特别是专制文化的人情化,国与家的想象,君臣、父子、夫妻的比附等,成了其苟延残喘的象征符号系统和美学方法。
古代专制主义文化传统就这样周而复始,恶性循环,延续了两千多年。因此,今天用传统文化研究掩盖文化传统批判,并因此试图否定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启蒙运动的价值,是一个必须引起警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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