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和粤商自治会
1907年11月,广东成立了两个地方性的立宪团体,一个是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一个是粤商自治会,二者各有特色。
(一)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
广东也是得风气之先的地方,维新思潮与革命思潮一直在此传播鼓荡,康、梁的思想影响相当深远。政府推行新政以后,这里的文化教育事业比较发达,许多旧的知识分子转变为新的知识分子。为了促进立宪,他们组织了立宪团体。
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是由梁庆桂倡议,联合许秉璋、杨晟、张璧封、梁致祥、孔昭鋆、莫鸿秋、罗国瑞、章若衡、莫伯伊、张端发起组织的。11月6日开成立会于文园,与会者90余人,梁庆桂作了报告,宣读了章程草案。10日,召开第二次会议,投票选举梁庆桂为社长,易学清、杨晟、许秉璋、卢乃潼为副社长。(1909年1月,本准备改选,后经社员提议通过,全部正副社长皆继续留任。)
11月17日召开第三次会议,议定了该会职员和《广东地方自治研究录》的编辑凡例。确定莫鸿秋、杜之杕、黎庆恩、曹受坤为编辑,卢乃潼、张树枏为总编辑。次年张树枏逝世,莫鸿秋继之,编辑中又增加了骆鸿翔、张树棠、骆鸿年、叶夏声和姚修礼。这些编辑和总编除卢乃潼外,均系留日学习法政的毕业生,执教于广东法政学堂,宣传普及宪政知识的文章大都出自他们的手笔。
该社公举的名誉社长有邓华熙(前贵州巡抚)、戴鸿慈、唐绍仪、梁敦彦(外务部右侍郎)、陈庆桂(给事中)、胡思彤(军机处帮领班章京)、梁鼎芬(湖北按察使、礼部顾问官)。
1907年12月该社通过了社章,现已不易查到,不过从发起人刊布的公启中仍可了解它的宗旨。公启说:“宪政之要,必以地方自治始,其中事理之繁赜,习惯之同异,若不讨论讲求,无以为实行之预备”,“同人公议,爰合斯社,以忠君爱国为首务,以研考宪法为宗旨,上以副朝廷求治之盛心,下以养国民自有之能力,广通音问,交换知识,是则本社之微旨也”(87)。
自治研究社经常派人到各地演说自治原理,将章程分寄各城乡。在其带动下,许多府州县及某些家族都成立了自治研究社(所)。不少研究社(所)都视其为上级自治团体,请求派员指导工作,有的直接申请成为支社。从现存的不完全名单中可知,到1909年8月,个人加入的至少370余人,集体加入的至少有38个单位。个人中有旧功名职衔的约占77%,受过新式教育、从事新事业的约占11%。38个集体单位主要分布在广州市区和附近的新会、南海、番禺、鹤山、香山、顺德、清远、花县、翁城,内有地方自治研究社(所)28个,家族自治研究社(所)5个,团防总局、航业公所、商务分会、商务公所、商号各1个。(88)社员构成以具有传统功名职衔并已转化为新型的知识分子为主,资本家很少。
组织家族自治研究社(所)是广东地方自治的一大特色,而吸收家族自治研究社(所)及集体单位加入,又是广东地方自治研究社的一大特色,为其他立宪团体所无。由于资料不完全和集体加入的单位缺少名单,研究社的人数无从确知,以保守的观点估计,它在全国诸立宪团体中应是较多的一个。
1908年1月,研究社创办了《广东地方自治研究录》杂志,作为研考宪法和探讨地方自治原理的阵地,刊登了许多关于宪法、自治、咨议局、选举法、公民权利义务的浅近文章和通俗讲义,尽量把宪政知识普及到社会各阶层。这些文章阐述了地方自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号召实行,特别注意唤起“中等社会”人士“参预政权”。有篇文章写道:“权贵者操政权,则骄奢淫佚,不事民事,甚且剥民肥己,其害固大。贫贱者操政权,则无学识经练,不能任事,掠富敛财,势必陷于无政府,其害亦大。惟以参政权归之中等社会,调和整理其间,而国本赖焉。自治员者,非权贵非贫贱之资格,而中等社会以上之人也”,“凡百君子,群念地方自治,为参与政治之特权,而不可自放弃其责任也。”(89)表达了对宪政的向往和参与政权的渴求。
为了深入研究,进一步搞好地方自治,研究社不断派人赴各地调查地势区划、物产生业、户口财政、市镇商业、风俗习惯、水陆交通,仅仅见之于《广东地方自治研究录》的就有6个州县的详细调查报告。
研究社的实际活动并不限于学术研究。它一成立就遇到英国企图攫夺西江缉捕权的问题,不少重要成员投入了这一斗争。1908年4月杨晟提议,凡关地方利弊之事,均应研究,“其与行政官厅范围内不相侵犯者,皆可逐渐试行”(90)。从此开始着手于地方兴革。1908年6月西江、北江、东江河水暴涨,堤围溃决,沿江各处半成泽国,哀声遍地。研究社当即成立筹赈处,发动社会捐助,请求官方和有关单位开仓、拨款,派人帮助修筑堤围,购买食物药品,分批运往灾区,救济灾民。此次赈济,使其获得很大声望。研究社还讨论了关于社会治安、学务、宣泄西江水源、开办东西两江试验场、赞助振兴工艺、制订平粜章程等公益事业,帮助修订法律馆调查了民事习惯、商事习惯。1909年集资创办了农务总会,开办了农事试验场和农务讲习所,培养农业技术人才,试图摸出一条农业近代化的道路。
研究社对筹备咨议局也很积极。1909年筹办时,总督聘请的议绅中研究社社员占了大约一半。这些议绅极力唤醒士民要珍惜公民权利,踊跃参加选举。社员有20余人当选为议员,易学清、丘逢甲、卢乃潼当选为正副议长,基本上控制了咨议局。
1911年武昌起义后,研究社无形中解散。
(二)粤商自治会(www.xing528.com)
粤商自治会产生于广东人民反对英国攫夺西江缉捕权的斗争中,1907年11月19日成立。(91)发起组织人为陈惠普、李戒欺,会员称他们为会长。
西江沿岸多盗,1907年11月发生一起抢劫悬挂英国旗帜的中国船只事件,英国以护航名义派出炮舰十余艘,驶进西江,同时要求清政府将西江缉捕权交由海关税务司管理。时海关由英国人控制,由海关派船巡逻缉捕,实际上将缉捕权置于英国掌握之中。广东人民无不愤慨。11月19日,省城七十二行商人和九大善堂善董数百人在戒烟总会集议,一致指出,西江缉捕权系我国主权。当即决定致电政府拒绝英国干涉;禀呈总督,严惩关卡,整顿水陆缉捕;函电中外同胞力争。同时议定此会名为粤商自治会,以戒烟总会所在地西关华林寺为会所。(92)
粤商自治会“无会籍,无会费,遇有拟办之事,动辄数千人”(93),组织十分松散,机构亦不健全,议事缺乏正常的民主程序,一般情况下会务均由陈惠普、李戒欺、李蘅皋处理,必要时邀请全体发起人商议解决。
自治会的主要人物大都是商业资本家和善堂善董,少数是知识分子。正因多为资本家和善董经济实力雄厚,每办一事,动辄刊印传单,登报,发电,很有声势,在社会上的影响非常之大。
以商人为主体组织政治团体,是粤商自治会独具的特点。这种情况的出现不是偶然的,阶级主体意识的增强和政治上的觉醒是使商业资本家组织起来的根本原因。广东商业之发达历来甲于他省,1909年广州市就有商店2万余间(94);1912年有使用原动力的工厂136家(95),为各省之冠;商会组织也较多,1911年有62处(96)。资本家中一些人士受到知识分子和西学的影响,“平日颇涉新知”,“较具新思想”(97),认识到世界文明国家皆“商人居中控御,骎骎乎握一国之财政权”,“政界之大有举动”,“悉唯商人是赖”(98)。而且“同感世界商战日亟,外国资本侵入我国亦日多”,“清政日益颓腐”,“久怀不满”。因此,便想“联合起来,共图于商业组织中有所进展。其中更有意图借此组织力量,按步实现其拓财货、扩商权,进而参与新政,兴商富国之伟愿”(99)。此外还有具体原因。该会在一封信中写道:“敝会设立省垣,自表面视之,似觉风气较开,交通较便,然其组织实比乡村市镇尤难,各界中人不易融洽联络故也。惟是地方弊病,虽则困苦同沾,而商人更有密切之关系,西江捕权此其一端,故不得不先由商界发起,俾易号召。”(100)他们同某些尚未完全摆脱轻贱商人偏见的士绅们之间存在着一道“界沟”,而又不甘于被歧视,力图在社会上显示自己的存在和作用,便毅然建立起以本阶级基本群众为主体的政治团体。
粤商自治会的宗旨是:“遵旨预备立宪,先与同胞谋自治,将以研究内政外交之得失,发为议论,以供朝廷采择;调查工商实业之利弊,力为整顿,以谋地方之公益。”(101)
粤商自治会是在广东人民反对英国攫夺西江缉捕权的时刻出现的,所以成立的当天就投入并领导了这场反对帝国主义侵权的斗争。当日晚上,即电军机处和外务部,严正指出,“西江缉捕,是我主权,英人以盗劫小轮越俎干预,钧部径徇其请。兵力所及,即国权所张,沿江商民诧为卖国”,“特恳钧部始终拒绝”(102)。同时致电上海总商会、南洋华侨商会力争,致函省内各团体共同研究对付办法。11月23日召开大会,到者数千人,推举陈惠普、陈章甫、李戒欺、赖燕山、麦吉甫、郭仙洲、林子祥、李亦如为代表,率众前往督署请愿,向总督张人骏陈述了挽回主权的意见。张人骏嘉奖了他们的热心爱国行动,表示竭力争回“国权”,但劝其“传语众商,切勿暴动,以免生出枝节”(103)。外务部接到自治会电后,致电张人骏,谓“由中国海关增船协巡,并未许外人着手”(104),斥自治会造谣生事。自治会再电外务部驳斥。后见驶进西江的英国炮舰强行搜查中国船只,肆行骚扰,自治会一面电政府要求促英兵速退,请张人骏大力整顿水陆军队,以救燃眉之急,立与英舰商定退出日期;一面派人到沿江州县城镇及客轮散发传单,广为宣传。省城及沿江不少城镇都成立了国权挽救会。后又商请内河轮船公会,让中国船只一律改挂龙旗;制定四乡巡警章程,禀请总督下令东西两江沿岸绅商举办;设立两广邮船株式会社,由七十二行商负责招股500万元,自置轮船,抵制英轮,挽回航权。在政府的交涉和自治会的努力下,1908年1月英国舰只终于被迫退出西江,斗争取得胜利。
在这次斗争中,自治会遵照张人骏的指示,劝诫同胞不要暴动,并不反映其反帝不坚决或软弱。采取暴烈行动要分别情况,在一定的场合和平手段或许更好。通过外交途径和人民的斗争,收回西江缉捕权不是没有可能。如果采取暴烈行动,就会扩大事态,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甚或造成不应有的严重后果。当然,他们这样做还考虑到本身的经济利益:“两广商业,以英国占优点,且中英交通最久,人民感情特深,若以此事忽生恶感,致成商务上种种之阻碍,殊非中英两国商民所愿。”(105)他们既使自身的经济利益避免了重大损失,又使缉捕权获得解决,维护了国家主权,斗争策略是明智恰当的。
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1908年2月5日,日本商船二辰丸装运军火,在澳门附近的九州洋海面卸货,为中国海军巡逻船弋获,因其没有运往中国军火的护照,遂将船械扣留,拖回黄浦。14日,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照会外务部,声称军火系运往澳门,经葡萄牙官员允准,非在中国领海走私,中国将二辰丸拘留显系违约。要求将船放回,交还国旗,惩办官员,赔礼谢罪。外务部提出解决办法,均为日方拒绝,威胁说,“此事即宜速了,不然日本当行相当之手段”(106)。3月13日,林权助又提出解决问题的五项条件,即中国政府对撤换国旗鸣炮致歉,立即无条件释放二辰丸,中国政府收买该船军火,处置扣船官员,赔偿二层丸被扣期间的损失。15日,外务部全部予以接受。
事发之后,自治会就召开会议,斥责日本的无赖行径,致电政府“勿稍退让”。得知政府接受日方五项条件,商民大愤,3月18日自治会召开大会,议决实行文明抵制。接着陈惠普、李戒欺率领1000余人前往督署请愿,要求设法挽救。19日为释放二辰丸之期,张人骏遵照外务部所议各节办理。自治会又刊布传单,“复沿街遍贴不买日货等条,且动言罢市”(107)。次日,自治会深感“今日之辱之至矣”,乃召开大会,会场上用巨幅白布大书“国耻大纪念”五字,其下悬挂白布两条,以示哀痛,与会者达10万人。陈惠普等发表了沉痛至极的演说,一些人提出应罢斥军机大臣、外务部尚书袁世凯,广东不担负赔偿费。还有商民自动表示,愿将所存日货交众烧毁。接着人们纷纷将自己所戴日帽、所穿日衫、所用日巾以及会议厅上所有日产物品,皆投入火中焚烧殆尽。(108)次日,商民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停止出售日货,原定的也去电退回。粤商自治会发起的抵制日货运动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坚持了半年以上,影响波及上海、广西以及香港、南洋、澳洲等地,在经济上给日本较大打击。
粤商自治会领导这两次斗争,大遭袁世凯之忌,几次致电张人骏,给自治会加上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压迫张查办陈惠普、李戒欺等人,解散自治会。张人骏令广州府查复。广州府复称:陈、李等十数年来,“凡地方公益无事不挺身直赴”,近年所办各事,“皆为地方谋大利”。此次力争西江捕权及二辰丸案,“不过激于义愤,虽不无过激之处,要之皆爱国之士,朝廷尚须加以奖励,万不可误听谣言,以陷善类。”(109)张人骏据此以复,袁世凯默然。1908年11月香港掀起抵制日货高潮时,袁又旧事重提,必欲将自治会置于死地而后快。张人骏复电外务部说:粤商自治会“为全属商会中人研究商业而设,禀明在案。商会自治,功令所许,非等违禁私集,主持之人均系殷实正商”,“若将首会之人惩办,在日人为以怨报德,在我为加罪无辜”,“若徇外人无据之言,归咎地方正当商首,适堕彼等计中”(110)。尽力予以回护,袁世凯的阴谋始终未能得逞。
每当国家主权被侵害、祖国同胞被欺凌,自治会总是挺身而出,同帝国主义进行斗争。1908年冬,一名同胞从香港搭乘英国太古洋行轮船回广州,被该船执役者踢死,船抵广州,自治会马上派人和医生下船检验,“力代诉争于官辕”(111),要求惩办凶手,抚恤死者。还印发传单,到码头劝告同胞不要搭乘英国轮船。最后迫使英国将凶手判刑,太古洋行赔款。1909年,粤商自治会又多次开会,声讨葡萄牙侵占澳门附近中国领土湾仔的侵略行径,声明“认定旧界为主义,土地为国民财命之所寄,尺寸不得轻借与人”。派人分往镇乡演说,号召同胞“实力坚持,共负责任”(112)。1910年闻美国金山海关施行虐待华民苛例,囚禁凌辱华商、留学生,粤商自治会特电美国总统,指出此举“大违公理”,要求废除。(113)自治会的爱国举动“极得社会好评”(114)。
粤商自治会对于普及地方自治常识十分重视,1908年1月一次从预备立宪公会订购《公民必读》1万册,还购买了香港刘铸伯编的《自治须知》,送会员研究,并禀请总督下令府州县劝绅商购买。他们开办了自治研究所,培养人才,第一期招收1100余人,皆为各商店的经理和店员。对工商业的发展也很注意,先后议决倡办了轮船、煤矿及其他企业,开展了振兴工艺的调查。
粤商自治会的会员没有人当选为咨议局议员,但他们的参与意识很强,力图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向咨议局反映出来。1909年咨议局召开第一届会议时,自治会就提出奖励商团民团、限制外国人游猎、筹办简易识字贫儿院三项议案。1910年5月临时会时又提出两项议案。同年第二届会议期间,要求政府下令禁绝赌博,保证三个月内筹足因禁赌而短缺的行政经费,给主张禁赌议员以有力的支持。
1911年,自治会坚决反对政府的铁路国有政策。武昌起义后,其主要人物同情支持革命。独立以后粤商自治会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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