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吉林自治会
吉林自治会初名吉林地方自治研究会,由松毓创办。
松毓学识冠时,思想开通,勇于任事,在当地颇有重望。他认为“立宪之基础,始于地方自治;而地方自治之基础,始于人人有普遍之知识”(47),于1906年末自捐银1000两,联合士绅筹组吉林地方自治研究会,“延集各属品学较优、富于经验而孚于乡望之绅董入会,研究讲习,分课治事”(48)。1907年1月6日召开成立大会,到者100余人,公选松毓为会长,庆山、文禄为副会长。
吉林地方自治研究会以预备立宪,准备地方自治,养成立宪国民为宗旨。拟定的试办章程大体上仿自上海宪政研究会,其应办事业为:调查本省自治范围以内诸事,讨论本省重要问题,著译书籍,发表演说,条陈政见,赞助善举,提倡学务,振兴实业。东三省改行省后,巡抚朱家宝对自治研究会尽力扶持,自治研究会发展较为顺利,1907年5月间入会者已达700余人。
同年8月,松毓等参照各国法制及奉天、直隶办法,对简章作了重大修改,并将会名改为吉林自治会。最大的改变是自治会分设议事处和办事处。议事处“为意志机关”,即议决机关,自治会范围内事务,地方设立自治团体,地方财政等,均归其议决。办事处为执行机关,处理议事处议决事件。两者各有独立资格和职权,这种机构建置同一般地方自治会分为议事会、董事会没有什么区别;但议事处的议长和办事处的会长均由自治会会长兼充,两处由会长统一领导,这又是与一般地方自治会不同的地方。简章经督抚批准后,于1907年10月7日公布执行。会长仍为松毓,副会长为庆山,参议为留日学生孙树棠、文耆、李芳。
自治会编辑《自治报告书》,月出3册,一律赠阅。分内外两篇,内篇记自治范围以内之事,外篇刊载宪政法律方面的文章资料,第7期后改出《公民日报》,1908年6月发行。
自治会在省城设立宣讲所3处,自1907年10月起,每日宣讲新学,开通风气。会中设有阅读室,供人阅读书刊报纸。
为培养人才,自治会特开办自治讲习所,由各府州县选派士绅入所学习,4个月一期,毕业后回原籍办理地方自治。1908年6月改称自治研究所。9月又增设一班8个月毕业的“完全科”。(www.xing528.com)
吉林自治会对于筹设本省咨议局非常积极主动,朝旨发布后两个月,即联合全省士绅召开大会,公举出士绅参议员,参预筹办,松毓、庆山为总参议。
1907年12月26日,自治会召开周年纪念大会,提出了争“间岛”和收回吉(林)长(春)铁路修筑权的问题。
1907年8月,日本派兵占领吉林省的延吉、汪清、和龙、珲春4县地区,即所谓“间岛”,强行设立军政机构,不承认是中国领土,并向清政府提出领事裁判权和警察权等要求。清政府加以拒绝,派代表与日本政府进行交涉。吉林自治会积极搜集证据,帮助政府力争。会员文元等人周密调查了康熙年间中朝划界界碑之处,找到了光绪十二年与朝鲜分界所立的界碑原图,又参照其他资料,汇成《中韩国界历史志》1册。自治会认为足证“间岛”确属中国领土,呈送督抚据以力争,保存国土。在铁的事实面前,日军不得不退出所占地方。自治会为保卫祖国领土作出了很大贡献。
吉长铁路早就经吉林将军奏请由人民自行筹款修造,但1907年3月日本政府答允将新奉铁路售于中国的同时,又提出商定关于吉长铁路借款合同要目。4月15日,外务部与日本驻华公使订立《新奉、吉长铁路协约》,规定中国政府自办吉长铁路所需之款的半数要向日本南满洲铁路公司借用,以该铁路产业及进款作保,借款期内总工程师用日本人,并派日人监督账务。以后消息传出,吉林人民开展了收回吉长铁路修筑权的运动。1908年6月,松毓在自治会提出要求官方通知全省人民迅即招股筹款,还清日本路债,自行修筑,免被日人侵占。后自治会联合各界人士成立了吉林公民保路会,推举松毓为会长,发动群众签名筹款,向督抚请愿,坚决要求收回自办。7月,自治会电请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吉林巡抚朱家宝大力主持废约;向军机处、外务部和邮传部声明,“路权得失,关系存亡”,吉林旗民绅商决心遵旨“备款自筑,决不认与日人合股”,与日本所订各项条件应“全行作废”(49)。后又接受全省人民的委托,将人民的愿望和集股热情电告徐世昌,要求代奏“抗废前约”(50)。9月上旬,自治会又推举代表赴奉天面谒徐世昌,陈述人民的意见。徐世昌和清政府都认为早已签约,碍难再改,没有允许。此次斗争虽然未能达到目的,但表现了自治会和人民高昂的爱国热情。
自治会办了不少事情,表达了人民的心声,得到普遍拥护。吉林的风气因之大开,“一时自治之感念,颇有勇往直前之概”(51)。可是却遭到官场之忌,松毓尤为人所侧目。因私欲得不到满足而怀恨在心的会员张松龄“遂以告讦之计,以为泄愤之谋”,写信控告松毓有“款项不清,任用私人”(52)等罪状。徐世昌和新任吉抚陈昭常遂加自治会“私拟章程,多未合法”,“于营利则多方讲求,于公益则未闻举办”,“殊与自治义理大有不合,更与政府宗旨显相违背”(53)的罪名,于1908年10月11日下令解散。松毓被“以把持学务,破坏政权,奏参革职”(54)。11月10日,徐世昌、陈昭常布告,自治会由咨议局筹办处筹办,取消全省名义,改为吉林府自治局;各属自治会一律改为自治研究所,候民政部章程颁布后逐渐推广。一个立宪团体就这样被当局扼杀了。
立宪派人士对此极为愤慨,孟森评论说:“吉林自治会会长松毓隶旗籍而洞达治体,竭力补助宪政,发人民爱国心,提倡之力甚伟。此次以请缩短国会年限,政府斥为浮嚣无序,解散是会,并停其所出《公民报》,天下惜之……吾闻专制之世有离析士民不许族谈者矣,国方立宪,屡挫鼓吹宪政之人,抑又何也!”(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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