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改革
年纪稍长一点的人都听说过“国企是个小社会”的说法;在许多国有大型企业中,流行说法是除了火葬场没有,国企在形态上什么都有。这话虽说有些夸张,可确实非常形象地描绘了国企的特点。我们不妨再深入一步了解国企,并试着挖掘其问题存在的根源。
“面壁十年图破壁”,这句话很形象地描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对于国企改革,《亚洲华尔街日报》曾载文认为,中国大陆绕开产权改革的企业改革是在高低不平的台面上玩台球。尽管玩球者力图提高手段技巧,调整击球角度,却没有想办法先去修平台面,结果是正打歪打都打不着。言外之意,企业改革始终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
在国企改革的进程中,国企的三座大山——债务负担、富余人员和社会职能中,被各界注意最多的是负债问题,因为另两个问题严格说是安定团结所要解决的问题,惟有债务问题必须从经济层面入手。造成国企亏损的因素众多,负债率过高是亏损的重要成因。而国企债务的大部分并非始于企业经营,而是发生在体制转轨之际——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一切由政府支配,利润全额上缴,资金也由政府划拨;转轨开始,划拨款变为贷款,企业各项制度还未纳入市场轨道便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债务沉重,本息越滚越大,高负债率使企业生存都成了问题。
有一些政府官员则认为,国有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如负债率过高、社会负担过重、冗员问题等,并非国有企业的真正难点。企业改革真正的难点在于政府本身虽然几经变化,但基本上还是按照传统体制下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模式设置的。厉以宁教授对此是肯定的,国企改革不可避免地要牵扯到政府机构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和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小打小闹无用,非动大手术不行。
由于国企亏损长期居高不下,关于国企的研究课题便逐步丰富多元且深入起来。搞活国企,是中国改革从农村进入城市阶段以来首当其冲要解决的问题。但又一直未解决,什么药方都试过了,仍不管用。于是研究者提出这样一种说法:中国的经济改革实际上就是在背水一战中逼出来的,但总是在局面已经无法选择的时候才撒手放权-30年前农民活不下去了,于是放手,便有了农村改革;城市就业压力解决不了了,于是放手让人们自谋生路,便有了民营企业、乡镇企业;真可谓是放一点就活一点。国企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形,于是“抓大放小”被提了出来,核心还是一个“放”字,先放开“小”的,哪一天“大”的实在不行了,就放开“大”的。中国人看来潜力无穷——只要给他一点机会,他就能够干出奇迹来!
上述论调不无道理,但是厉以宁教授从更深层次看到了问题的另一面——市场经济使计划经济下培养出来的国企不太适应。他尖锐地提出,如果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就是市场的基本规则,但国企根本不遵守这一套规则,把规则都搞乱了;本应借钱还钱,但现在是不还,整个游戏规则都没有了,不乱才怪!另外一些经济学者则另有观点: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国企功能很清楚。整个国有经济是一座社会大工厂,企业只是其中的一些车间,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并不存在。可以说,生产工厂就是政府的一种计划执行工具。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的作用是什么?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不知道千方百计搞活国企的用途何在。
改革20几年来,人们逐渐发现国企的“所有者缺位”问题直接困扰了企业的发展。“厂长有跳槽的,没有跳楼的;老板有跳楼的,没有跳槽的”,这种调侃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国企所有者缺位的一种印证,因此产权改革才是国企出路的关键所在。至于国企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功能问题,厉以宁教授将其归为财政振兴的基础。搞活国企,是维系国民经济正常发展、保障国家政权健康稳定的关键。为国企改革找出路
对于国企问题的诊断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塑造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国有企业就成了当务之急。那么国企改革又该如何适应市场经济呢?厉以宁教授对中国改革的基本趋势进行了深入和精辟的分析,并结合特区改革的实践论述了国企改革的战略选择问题。
回顾国企改革走过的路程,厉以宁教授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和国有经济的比重没有必然联系,建立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相互融合的经济机制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基本趋势;股份制则将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主体形式。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试图搞活全部国企的想法及做法是不符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基本规律的,应从根本上转变改革的思路,从产权改革出发,以国有资产的保值为核心来搞活国有经济。从产业领域看,国有经济要从一些产业退出,并在一些战略性产业集中;从所有制结构看,国有企业要通过股份制改革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存的混合所有制。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厉以宁教授则结合南方地区的经历进行了分析。
南方地区的国有经济改革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深圳模式,另一种是TCL模式。前者的特点是: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托投资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初步形成了“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这种以政府为主导逐步推进政企分开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模式,以委托经营制为主体,以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在保持国有经济发展壮大的条件下,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从而使得国有经济有了很大的活力。后者的特点在于:在国有经济非常弱小的地区,国有企业的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在初期阶段就采取混合所有制形式,在企业规模不断扩张过程中,国有经济也迅速发展壮大。TCL模式的另一特点是从未卖过国有资产,相反所控制的国有资产却越来越多,关键在于TCL能创造一种集国有、集团、股份制和外资等多种形式在内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厉以宁教授强调指出,改革以来的实践表明,要从根本上改革国有经济的运营机制就必须同时从根本上改革政府管理国有经济的体制,否则就不可能造就出富有生机、充满活力的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新型国有经济,也就难以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进而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营的微观基础。深圳市的国有经济和惠州的TCL集团公司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超常规发展,并实现国有资本的迅速增值,是与创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政企关系分不开的。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传统国有经济的模式已经成为搞活国有经济的根本性障碍,摈弃这种模式不仅仅是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而且是观念上的重大革命。政府除应正确认识到能够做什么,更应清醒地认识到不能做什么——政府在市场开发、企业管理和资产经营上放权,既解放了企业也解放了政府,最终是解放了生产力。(www.xing528.com)
厉以宁教授还对“抓大放小”的问题进行了自己的诠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圭要职能应当是维护公司竞争的市场秩序,在市场失效的范围发挥调节作用。国有经济改革过程中“抓大放小”已经成为既定方针,那么在抓大的过程中必须彻底放弃传统的政府管理企业的做法,将“抓大”的重点放在“抓大环境”上,以保障经济主体的独立经营为主旨,严格将政府部门的职能限定在为企业走向集团化、国际化提供服务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厉以宁教授一直都在强调产权改革,认为国企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产权制度,而转变思想观念是改革顺利进行的前提。对此问题厉以宁教授结合深圳地区的改革实践进行了分析。
深圳特区自建立之初就提出经济发展要始终坚持“四个为主”一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建设资金以利用为主,经济成分以“三资企业”为主,产品以外销为主。在深圳,公有制工业企业的比重大约只占20%(但在其他行业,国企仍占主导地位),但特区非公有制为主的所有制构成非但没有否定特区的社会主义性质,而且快速地促进了特区经济的发展。国际经验和中国近年来的改革实践证明,没有哪一个政府有能力去监管和经营数以万计的国企,如果勉强维持政府对国企的控制,只能以高昂的成本费用为代价。这也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纷纷将国企民营化的根本原因。
深圳对国企进行改革,实现产权制度上的创新,首先得益于思想认识上的转变。一方面国有产权的转让只是国有资产在形态上的转变,国有资产转让的价值仍归国家所有,因此并不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个量的比例,而是一个质的决定和控制;公有制与国家所有制也不完全是一码事——共同基金所有制和集团所有制,甚至企业职工所有制都是公有制的具体形式。
产权主体多元化可以说是国企改革的最佳战略目标选择。它既可以指一国整体经济中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也可以指单个企业中产权主体的多元化。特区的国企改革为此采用了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不同地区、不同行业部门的国企之间以及同一地区,同一行业部门的国企互相参股控股,形成不同国有产权主体持股的公司制企业,其前提是不改变国企产权的国有性质6这种方式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股权的一元化持有的弊端,使企业处在不同产权主体的监控之下,保证了企业决策经营趋于科学化和合理性。但是,产权的国有性质也很容易使个别产权代理人不负责的妥协,甚至为了个人利益而侵吞国有资产。为此政府需要建立一套监督和惩处制约机制,成本巨大。
第二种方式是允许个人、外资、共同基金参股控股国有企业,将国有企业改造成不同经济成分持股的公司制企业。这些非国有股权具有明确的人格化责任主体,如果国有股权不处于控股地位,政府或者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只向企业委派产权代表或管理者就行了,而不必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去监管这些企业的营运,这对政府来说是最简单便宜的事了。因为非国有股权的所有者及其代表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全身心地关心企业的运作,兢兢业业地监督企业,从而达到效益最大化。
政企的分离程度取决于政府对企业拥有的股权量,这便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产权制度决定论。同时,政府监管国企的成本费用也取决于企业中的国有股权量的大小。因此,特区国企改革的最佳目标便是实现国企产权主体的多元化,更确切地说是将国企改组成由不同经济成分参控股的公司制企业。
对于中小型国企,则可以分批分期的进行民营化改造,部分改组为有限公司,部分改组成合作股份制企业,还可以将整体产权出让给个人或外资,形成独资企业或合伙制企业。在考虑改组方式时应该满足本企业职工的购买要求,尽量地将企业改组为职工为主要股东的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过对股权转让也应该采取竞价的方式,价高者得。深圳的国有中小型企业没有历史包袱,且大部分盈利,又具有相对充足的个人资本和外资,因此改造的难度不大,并为进一步改造国有大型企业创造了条件。
厉以宁认为,国企改革是一项极端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孤军深入。特区得益于较好的发展环境,因此步伐迈得比较快。实际上,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政体制改革,重塑政企关系,健全市场法规,完善经济秩序,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实现国有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以及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体系,都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外部环境条件,需要与国企改革同步、配套地进行。阅读后的思考:
中国国有企业对三十来岁的人来说恐怕都不会陌生,也就是说其熟悉程度肯定超过对其他类型的企业。毕竟,那是多年来我们国民经济的顶梁柱。然而,世易时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国有企业改革成了改革中的中心问题,“增强企业活力”、“抓大放小”,类似的口号我们都听了不少,但国企改革的成效似乎总不那么明显,个中原委你思考过没有?如果你是一家国企的负责人,你有什么改革思路吗?
厉以宁教授客观而中肯地为我们分析了股份制在国企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股份制的开展既有其自身的意义,也并非百病包治的万灵丹,关键还要看我们能不能好好地把握。你是否经历过企业的改革和重组?都采用了什么样的模式?结合厉以宁教授的论述,再反观这些企业的改革,你能否提出自己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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