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校园盗窃案件的类型、特点及成因
一、校园盗窃案件的类型
(一)内盗
是指盗窃作案分子为学生内部人员或学校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实施的盗窃行为。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学校发生的盗窃案件中,内盗案件就占一半以上。作案分子往往利用自己熟悉盗窃目标的有关情况,寻找作案最佳时机,因而易于得手。这类案件具有隐蔽性和伪装性。
(二)外盗
是相对内盗而言的,是指盗窃作案分子为校外社会人员在学校实施的盗窃行为。他们利用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冒充学校人员或以找人为名进入校园内,盗取学校资产或师生财物。这类人员作案时往往携带作案工具,如螺丝刀、钳子、塑料插片等,作案时不留情面。
(三)内外勾结盗窃
即学校内部人员与校外社会人员相互勾结,在学校内实施的盗窃行为。
典型案例
好朋友的“友谊”
案例描述:某高校学生聂某在学校附近网吧上网时结识了周边无业青年蔡某,并很快成为好朋友。一天蔡某问聂某有没有什么搞钱的方法,聂某说自己学校自行车好搞,并答应在本系同学中低价销售自行车,蔡某当然高兴,于是很快达成一致。蔡某用同样的方法在不远的另一学校也找到了郭某,三人臭味相投立刻行动,三天功夫聂某搞到了8辆自行车交给蔡某,蔡某又交给聂某由郭某转移过来的5辆自行车销售。几天时间内两个学校被闹得人心惶惶,使被害同学生活不便,心情极为烦躁,造成极恶劣的影响。
案例分析:这类案件的内部主体社会交往关系比较复杂,与外部人员都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往往结成团伙,形成盗、运、销一条龙。
二、校园盗窃案件的特点
(一)时间上的选择性
校园盗窃的作案主体在有人的情况下是不行窃的,作案必然选择作案地点无人的空隙实施盗窃。例如,上课期间,同学们都去教室上课了,作案人便会光顾宿舍;下班的时间或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办公室。财会室、计算机室通常均处于无人状态,作案人便会乘隙而入。
(二)目标上的准确性
校园中内盗案件比较多。财会室、计算机室在什么位置,作案人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哪个学生有钱或贵重物品,常放在什么地方,有没有锁在箱子中或柜子里,钥匙放在何处,作案分子都基本上了解。不动手便罢,一旦动手目标十分准确,常很快便十拿九稳地得手。
典型案例
疏忽酿大错
案例描述:2009年某高校宿舍同学在上厕所时,忘记关宿舍大门,出来时,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被盗走。
案例分析:目前,校园内宿舍偷盗案件时有发生,这给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发生此类案件主要原因多是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关闭门窗所致,基本属于内盗,破案难度非常大。
(三)技术上的智能性
校园中盗窃案件的作案主体,一般以高学历、高智商的人为多,有的本身就是学生。他们智力超群、比较聪明,盗窃技能高于一般盗窃作案人员。他们经常会用被害学生的钥匙开被害学生的锁,或用易拉罐皮制作“万能”钥匙等,进行智能型违法犯罪活动。
典型案例(www.xing528.com)
电脑部件盗窃案
案例描述:2002年徐某某利用全体同学到教室开会的机会,潜入学生宿舍,盗窃两个宿舍共5部电脑的零部件,价值约5000元。
案例分析:徐某某在惠州、深圳两地各开了一个电脑销售和维修店,经济很宽裕,并非贫穷而偷盗,而是把电脑零部件拿到自己开的电脑修理店进行组装、出售,从中非法牟取暴利。其犯罪具有智能性的特点。
(四)作案上的连续性
由于作案人比较“聪明”,所以其第一次作案很容易得手。“首战告捷”以后,作案人往往产生侥幸心理,加之报案的滞后性或破案的延迟性,作案人极易屡屡作案而形成一定的连续性。
(五)手段上的多样性
盗窃分子往往针对不同环境和地点,选择对自己较为有利的作案手段,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1.顺手牵羊。是指作案分子趁学生不备将放在桌椅上、床铺上等处的钱物信手拈来而占为己有。
2.乘虚而入。是指作案分子趁学生不在、房门抽屉未锁之机行窃。较之“顺手牵羊”,其手段更为毒辣,行窃胃口更大,往往造成的损失更惨重。
3.窗外钓鱼。是指作案分子用竹竿、铁丝等工具,在窗外或阳台处将室内衣物、皮包钩出,有的甚至利用钩到的钥匙开门入室进行盗窃。
4.翻窗入室。是指作案分子利用房屋水管等设施条件翻越窗户入室行窃。作案人窃得钱物后往往是堂而皇之从大门离去。
5.撬门扭锁。是指作案分子利用专用工具将门上的锁具撬开或强行拧开入室行窃,入室后作案人又用同样的方法撬开抽屉、箱柜等。这是外盗分子惯用的主要手段,他们下手毒辣,毫不留情,只要是值钱的东西都不放过。
6.盗取密码。是指作案人有意获取他人存折与信用卡密码并伺机到银行盗取现金。
典型案例
原来是“她”
案例描述:某高校学生李某报案称她在建设银行的存款3800元被人分四次盗取了3700元,经过调查认定作案嫌疑人为桂某。
案例分析:桂某与李同住一寝室,平时关系不错,在一次结伴到银行取钱的过程中,有心的桂某记住了李某的信用卡密码,于是伺机作案并得手。这类手法常见于内盗案件,并且以关系相好的同室或“朋友”作案较多。
(六)动机上的复杂性
1.追求享乐摆阔气。这类案件在大学生内盗案件中占绝大部分比例。少数学生受“金钱至上”等价值观的影响,以至见钱眼开,见利忘义,贪图虚荣,不择手段。比享受、比吃穿,花钱如流水,久而久之打起了歪主意去行窃,这样钱来得快捷又省事省力,还可以继续摆阔。
2.经济透支无来源。有少数学生本来经济条件不好,加之花销大,债台高筑,又没有新经济来源支持,怎么办呢?个别学生最后就只有实施行窃,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3.寻求报复泄私愤。这类盗窃作案人仅仅是出于对他人或对集体的一种报复。有的是出于变态的不平衡心理,看不惯有钱的学生大把地花钱而进行偷盗;有的则是因为与同学有其他矛盾转而去偷他的钱物,并加以损毁,从中获得快意。
4.心理扭曲变态狂。这类作案人心理扭曲变态,患有盗窃癖,偷盗只是为了得到心理上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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