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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超元论:客观存在与实证世界

时间:2024-05-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方便起见,我们将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的两种类型,分别简称为现实存在和历史存在。3)必须说明的几个问题关于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有以下几个问题是必须予以说明和解释的。

广义超元论:客观存在与实证世界

5.2 客观存在、主观存在和实证世界

5.2.1 人定的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

原本不存在所谓的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或者说,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的本来面目为“空空”、“无一物”。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是也只可能是人定的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

1)人定的客观存在

人定的客观存在有两层含义:①“客观存在”作为一个特定概念是意识人类设定、建构出来的,其含义当然是意识人类赋予的。②“客观存在”作为一种独立于任何意识个体,并可以被意识个体推论出或感知到,可以被指称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对象性存在,是也只可能是由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出来的。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人定的客观存在简称为客观存在。

2)人定的主观存在

人定的主观存在也有两层含义:①“主观存在”作为一个特定概念是意识人类设定、建构出来的,其含义自然是意识人类赋予的。②“主观存在”作为一种通过意识个体心理—行为活动具体表现出来的,并可以被推论出或感知到,可以被指称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对象性存在,是也只可能是由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

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将人定的主观存在简称为主观存在。

5.2.2 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

1)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的定义

人的世界学说认为,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是一对意义相关的范畴,对它们应分别作如下定义:

客观存在是指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创造出来的,不以任何意识个体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存在。换言之,客观存在是外在于任何意识个体,并可以被意识个体推论出或感知到,可以被指称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属人的世界。

主观存在是指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依意识个体的意志为转移的现实存在,换言之,主观存在是内在于意识个体或以意识个体为载体的,可以被意识个体推论出或感知到,可以被指称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属人的世界。

2)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的分类

我们以是否现实存在着为划分标准,将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划分为现实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和历史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为方便起见,我们将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的两种类型,分别简称为现实存在和历史存在。

现实存在满足可以被直接推论出或感知到,可以被直接指称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条件,是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的主体表现侧面;而历史存在不满足上述条件,它是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的非主体表现侧面。现实存在从总体上讲,是可以被描述言说者直接确证的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而历史存在从总体上讲,是只能被描述言说者间接确证,即只能通过直接感知承载着过去信息的现实存在或阅读记载着过去发生的事件的文字材料来间接确证。现实存在不可避免地牵扯到各种描述言说或说明、解释现实存在的存在性理论、学说;而历史存在必然与各种描述言说或说明、解释历史存在的相关理论、学说有关。现实存在在意识人类不间断的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及创造活动中,不断地被拓展和深化;而历史存在随着越来越多的遗留信息被破译,随着新的相关性理论、学说的提出,不断地被修改和完善。现实存在是在意识人类生而俱有的创构—游戏欲望的推动下,由一代又一代的意识人类逐渐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出来的;而历史存在是意识人类在自己后天获得的考证历史的欲望推动下,通过不断地破译承载于现实存在之中的关于过去时代的众多遗留信息,逐渐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

现实存在和历史存在是不可割裂为两片的,现实存在和历史存在是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的两个表现侧面,现实存在和历史存在之间是典型的一体两面或单元不二关系。

原本不存在客观存在或主观存在,原本当然也不存在所谓的现实存在和历史存在。

3)必须说明的几个问题

关于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有以下几个问题是必须予以说明和解释的。

第一,为什么说原本不存在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为什么说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无论是作为概念,还是作为现象世界都是人定的?(论证过程见第6章)

第二,客观存在相对于描述言说者是一种客观存在,这是不容置疑的问题。

但是,描述言说者对于客观存在的描述言说,在多大程度与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客观存在相符合,则是一个需要给予说明的问题。我们认为:①描述言说者受到自己的经历、阅历、知识结构、兴趣爱好等心理因素的影响,对于客观存在的描述言说必定是不全面的。②描述言说者在描述言说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得借助物质性的或观念性的观测工具,而观测工具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必然会“过滤”掉关于客观存在的许多信息,因此,描述言说者的描述言说在一般情况下是也只能是不完备性的描述言说。③客观存在作为被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对象性世界,是处于不断地变化发展过程之中的,描述言说者的描述言说活动不可能与客观存在保持同步变化发展的关系,因此,描述言说者不可能如实地描述言说客观存在。④不同的描述言说具有不同的性质。建立在推论基础上的想象性描述言说是不可能被验证和证伪的,这类描述言说根本就谈不上与客观存在的符合问题;建立在部分感知基础上的唯象性描述言说只可能被部分验证和证伪,这类描述言说只能说与客观存在部分符合;建立在完整感知基础上的实证性描述言说是可以被验证和证伪的,这类描述言说在所描述言说的范围内与客观存在是符合的,超出了这一范围,描述言说已非实证性描述言说。⑤作为被描述言说对象的客观存在,不是超人类意识的所谓纯客观存在,而是由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属人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判别描述言说与客观存在符合与否的标准不是超人类意识的所谓纯客观标准,也不是由描述言说者自己确定的随意性标准,而是由客观存在的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创造者,在严肃认真的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活动中逐渐确定下来的人定标准。⑥描述言说既是一个被动的过程,又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作为被动的描述言说,其主要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与客观存在的实际存在状况相符合。作为主动的描述言说,不仅要追求与已有客观存在的实际存在状况相符合,而且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要尝试着对已有客观存在进行拓展和深化,即还要尝试着显现、设定、建构新的客观存在组成。

对于光子这类由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微观粒子的描述言说,在多大程度上与其实际存在的状况相符合,是近几年来国内学者争论异常激烈的问题之一。这一争论仍在继续,这一问题远未得到圆满解决。笔者认为,讨论这一问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作为被描述言说对象的光子等微观粒子,不是超人类意识的纯客观存在,而是由意识人类经过艰苦努力如此这般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属人的客观存在。因此,判别关于光子等微观粒子的描述言说与其实际存在状况符合与否的标准,不是所谓的超人类意识的纯客观标准,而是意识人类在显现、设定、建构光子等微观粒子的活动中,经反复思考和实验验证最终确定下来的人定标准。这一标准即光子等微观粒子既具有粒子性,又具有波动性。(www.xing528.com)

②在特定的观测实验条件下,我们要么只能感知到它们的粒子性,要么只能感知到它们的波动性,而不可能同时既感知到粒子性,又感知到波动性。也就是说,我们能够对光子等微观粒子的波动性和粒子性分别进行实证性描述言说,对它们同时具有波动性和粒子性的波粒二象性只能够进行唯象性描述言说。由此,我们有理由说:依照二元论思维模式,光子等微观粒子是波动或粒子,是实证科学的结论;光子等微观粒子既是波动又是粒子,是唯象科学的结论。

③国内有些学者根据光子等微观粒子在不同的观测实验条件下会表现出不同的存在形式(或波动或粒子)的观测实验事实,以及以此为基础推出的测不准原理推导出光子等微观粒子在人们未观测感知到它们的时候并不存在的结论。这无疑是错误的,也是很不严肃的。事实上,光子等微观粒子作为一种已被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客观存在,不论我们是否观测感知到它们,它们都现实地存在着,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对它们进行指称和描述言说。但是,我们可以说,光子等微观粒子在被意识人类如此这般显现、设定、建构出来之前是不存在的。因为在此之前根本就不存在针对光子等微观粒子的指称和描述言说活动,根本就不存在作为对象性客观存在的光子等微观粒子。在光子等微观粒子被如此这般显现、设定、建构出来之后,特别是在关于它们的实证性描述言说被验证和证伪之后,我们才可以肯定地说,无论我们是否观测感知到光子等微观粒子,它们都真实地存在着。

④另外一些学者根据关于光子等微观粒子的观测实验事实以及由此推出的测不准原理,推导出光子等微观粒子在人们未观测感知到它们的时候,它们不以我们所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存在着的结论。这是有一定根据的,也是比较严肃的。因为,我们对于光子等微观粒子的观测感知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和改变它们的原有存在形式,否则就无法对它们进行观测。但是,只有可以被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才是可能被唯象性和实证性描述言说的,因而才是可能被验证和证伪的科学存在形式,不能被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至多是只能被想象性描述言说的,因而是不可能被验证和证伪的非科学存在形式。因此,光子等微观粒子的未被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对于意识人类而言不具有科学意义,我们在讨论光子等微观粒子的可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时完全可以不用管它。

⑤现在的问题是:第一,光子等微观粒子的可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既有波动,又有粒子,究竟谁是它们的实际存在形式呢?爱因斯坦玻尔等科学家创造性地提出,波动和粒子都是它们的实际存在形式,即光子等微观粒子既以波动形式存在着,又以粒子形式存在着;第二,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是不是实际的存在形式?如果把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仅仅理解为改变了光子等微观粒子原有存在形式而得到的实验室条件下的存在形式的话,可以说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不是“实际的存在形式”,但是这里的“实际的存在形式”只是一种不可以被验证和证伪的想当然的存在形式,没有科学意义。如果把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理解为“反映了”实际存在形式的认识论存在形式的话,就可以说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即实际的存在形式,因为作为被反映者的实际存在形式原本不存在,它是由意识人类如此这般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只有在此基础上,意识人类才能通过如此这般地描述言说得到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也就是说,实际的存在形式和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原本都不存在,它们都是人定的,不能将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与实际的存在形式割裂为两片,两者虽有分而实不二。

⑥在一定的观测实验条件下,只能观测感知到波动性或粒子性,不是因为在特定的条件下,光子等微观粒子只能以波动形式存在或以粒子形式存在,而是因为在特定的观测实验条件下,光子等微观粒子只能表现出其中一种存在形式,另一种存在形式被抑制不能表现出来,此时,这一种被抑制的存在形式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它却现实地存在着。也就是说,光子等微观粒子所具有的波动性和粒子性之间不是彼此割裂、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彼此不二、即彼即此的关系,即即波动性即粒子性。换言之,光子等微观粒子不是时而以波动状态存在,时而以粒子状态存在,而是在任何时候均以即波动即粒子的单元不二状态存在着。至于为什么迄今为止,未能在同一观测实验中同时观测感知到光子等微观粒子以两种存在形式或状态存在,这不是观测实验手段不够先进的原因,而是我们的思想未能从经典的要么波动要么粒子这一非此即彼的二元论思维模式中彻底摆脱出来的结果。

⑦如果我们运用单元论思维模式来分析这一问题,那么就可以将与测不准原理对应的测不准实验,看成是关于微观粒子既是粒子又是波动的判决性实验。

第三,人定的主观存在因其以意识个体为载体,被称之为主观存在,但是,主观存在相对于描述言说者或推论、感知者而言也可以被称之为客观存在。主观存在是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以意识个体为载体,并通过意识个体的心理—行为活动表现出来的现象世界。而客观存在是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创造出来的,不以任何意识个体的心理—行为活动为转移的现象世界。在通常意义上,主观存在不是客观存在,不能随意地将主观存在和客观存在混为一谈。但是,仔细追究这一问题,我们发现主观存在就其深层含义论,实际上也可以看成是客观存在。因为,主观存在相对于它的描述言说者而言是一种客观存在,否则主观存在将不能够被客观地指称和描述言说,而这里的描述言说者既可以是外在于主观存在的描述言说者,也可以是内在于主观存在的描述言说者(即表现主观存在的意识个体),也就是说,主观存在相对于任何作为描述言说者的意识个体而言,都可以被看成是客观存在。

同样,人定的客观存在因其不以意识个体的意志为转移,被称之为客观存在。在通常意义上,客观存在不是主观存在,不能随意地将客观存在与主观存在混为一谈。但是,仔细追究这一问题,我们同样会发现客观存在就其深层含义论,实际上也可以看成是主观存在。因为,客观存在是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创造出来的,必然是依意识人类的意志为转移的,也就是说,客观存在相对于意识人类而言,可以看成是主观存在,而任何一个意识个体都是意识人类的一分子,在意识人类之外不可能存在独立的意识个体。因此,从深层意义上说,客观存在也可以看成是依意识个体的意志为转移的主观存在。

总之,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不是彼此割裂、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虽有分,而实不二的即彼即此、单元不二的关系。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与现象世界之间构成典型的两面一体关系,两面之间的对立、差异是相对的,统一、同一是绝对的。

第四,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相对于描述言说者具有客观存在的属性,即客观性。同时,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还具有彼此发生相互作用的实在性,以及彼此依据自己的方式相对独立地存在和发展的自主性(参见波普尔有关实在世界客观性、实在性和自主性的论述)。必须指出的是,客观性、实在性、自主性等现实存在着的属性是由波普尔等思想家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原本不存在所谓的客观性、实在性、自主性等属性。任何一位描述言说者(包括笔者)对于这三种属性的描述言说,在多大程度上与这三种属性的实际状况相符合,是也只能是以已被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这三种属性为判别标准的。当然,如果需要,且又有可能的话,我们可以对这些人定标准进行修正。

第五,关于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问题,笔者的贡献是:①显现、设定、建构出了“原本不存在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都是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生产和创造出来的对象性世界”这一人定事实。②以单元论思维模式和人定原则思想为根据,提出了“原本不存在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这一超形上学观点,确立了“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虽有分,而实不二”这一现实关系,肯定了“客观存在和主观存在具有客观性、实在性、自主性”这一思想;提出了关于光子等微观粒子的“观测感知到的存在形式即实际的存在形式”,以及“即波动存在形式即粒子存在形式”等单元论观点,肯定了玻尔等思想家关于光子等微观粒子既是波动又是粒子的思想,等等。③坚持认为客观存在与客观实在是两个含义迥异的概念,前者指称的是可以被形下学描述言说的现象世界,而后者指称的是只能够被形上学描述言说的本体世界。同时认为:客观存在和客观实在之间是虽有分,而实不二的一体两面关系,即认为即客观存在即客观实在;客观存在与客观实在原本“空空”、“无一物”,它们的本来面目是任何意识活动都用不上力的“非思量”或“不思议”境界(详见下章)。

5.2.3 客观存在、主观存在和实证世界

1)客观存在和人的世界

客观存在属于人的世界。

依据是否可以被唯象性或实证性描述言说的标准,可以将客观存在划分为:①不能被感知,被唯象性和实证性描述言说的客观存在,即本真世界中的未知客观世界;②不能被完整感知,被实证性描述言说,但可以被部分感知,被想象性或唯象性描述言说的客观存在,即神秘世界中的客观神秘世界;③可以被完整感知,被想象性、唯象性或实证性描述言说的客观存在,即实证世界中的自然物、人工物和观念物世界。

2)客观存在和实证世界

实证世界的大部分组成属于客观存在。

实证世界中的自然物世界,即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可以被完整感知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客观存在。实证世界中的人工物世界,即意识人类发明、设计、制造出来的可以被完整感知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客观存在。实证世界中的观念物世界,即意识人类设定、建构、创造出来的,可以被完整理解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客观存在。

3)主观存在和人的世界

主观存在属于人的世界。

依据是否可以被唯象性或实证性描述言说的标准,可以将主观存在划分为:①不能被感知,被唯象性和实证性描述言说的主观存在,即可以被推论出来,被想象性描述言说的潜意识世界;②不能被完整感知,被实证性描述言说的主观存在,即可以被部分意识到、被想象性或唯象性描述言说前意识世界;③可以被完整感知,被想象性、唯象性或实证性描述言说的主观存在,即可以被完整意识到的意识世界。

4)主观存在和实证世界

实证世界中的意识世界属于主观存在。

实证世界中的意识世界或自觉心理—行为世界,即意识人类显现、设定、建构出来的,可以被完整感知和形下学描述言说的主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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