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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腐败60招-拒收红包,揭开官场黑幕

时间:2024-04-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41招拒收红包“红包”现象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一直到他落网之前的1998年春节止,他一共收受了600多人的红包,共计600多万元。从众多党员干部腐败案例看,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几乎成了惯例。送红包显然已成了一种官场潜规则。显然是以礼尚往来的名义收受的红包。红包具有高度的隐蔽性。红包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预防腐败60招-拒收红包,揭开官场黑幕

第41招 拒收红包

“红包”现象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尤其是国家公务人员收送“红包”已经不是一种简单的行业不正之风的问题,而是新的历史时期一种新的腐败现象,并且已成为一种最普遍、最危险、最顽固的腐败现象。这一现象屡禁不止,为害甚烈。

“红包”难挡,正是因为这种行贿混同于人情往来,收者一来有着人际关系的考虑,二来也有着“出不了大漏子”的侥幸心理。但是“红包”就是行贿,而且是属于影响面更大的“蚁穴”式行贿。

“红包”是春节的孪生姐妹,过年了,长辈们总要给小孩子压岁钱,这钱用红纸一封,就叫“红包”。还有过年了,有艺人来唱一段小曲,说两句吉利话,主人封个“红包”,算作感谢。还有一个风俗用红包,那就是办喜事。男家到女家去接新娘,要准备若干了“红包”,有大的有小的。女家有几道门,过一道门要给一个“红包”,这时的“红包”叫“大开门”“小开门”。除此外,男方还要准备若干个小红包,给到女方家的小朋友,一人一个,钱当然只是意思一下,这时的红包叫“娃娃封”。

过去的“红包”透着吉利、写着喜庆,不在乎钱多钱少,只在乎有这么一个意思;过去的红包一般是大给小,强给弱。现在的“红包”变味了,变成下给上、弱给强。尤其逢年过节,下级总要往上级家里跑,美其名曰看望领导,按中国人的风俗,看望领导不能空手吧,那就带个大“红包”。这个红包就是“腐败红包”。

原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就是一个收红包的“能手”。据戚落网后自我招供,他从1985年当农垦西流农场场长时就开始收下级送的红包,以后随着职务的一路升迁,红包也收得越来越多。一直到他落网之前的1998年春节止,他一共收受了600多人的红包,共计600多万元。这真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原临高县县委书记吴光华,也对红包“情有独钟”。他当上县委书记后,大肆收受红包,谁送得多就提拔谁,谁送得勤就重用谁。用人唯贤的古训,被吴光华改成了用人唯“包”,红包的功能竟被拓展到如此地步,真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从众多党员干部腐败案例看,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几乎成了惯例。送红包显然已成了一种官场潜规则。如何送、何时送、送多少,都有了约定俗成的规定。不但过年过节要送,上级领导家有红白喜事要送,甚至领导的亲属有个头痛脑热,都成了送红包的好机会。想提拔重用要送,调动工作要送,保住官位也要送。红包里边的数目,也越来越惊人。四位数、五位数都是常态,六位数、七位数也不罕见。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不就收到过一个80万元的巨大红包么?可见,只要敢送,就没有不敢收的。

送礼者之所以喜欢选择红包这种形式,可能是看中了红包的“人情”外衣,可以借机隐瞒行贿的实质。明目张胆地给上级领导送钱,危险性大,一旦事发,也容易被定性为犯罪。你敢送,领导还不一定敢收呢!而送红包,则有说得出口的理由,有“人情”作掩护,送的和收的都心安理得。万一事发,还可以辩解是“人情往来”,算不上触犯法律。为达到行贿目的,送礼者真是费尽心机了。

送红包者送上红包,并不是白送,肯定是想要回报的。收红包者既然收了红包,就要办事,就要运用手中的权力,为送红包者谋私。最终损害的,就是公众的利益,就是社会的公平、公正。

一个红包,就像一个定时的“红衣炸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引爆,把收受者的政治生命炸得灰飞烟灭。各位党员干部,当你面前出现一个个红包时,请想想这句话,想想那些因收受红包而锒铛入狱的官员,或许能增加一些拒绝的勇气。

腐败红包的出现并非始于现今,我国封建社会就流传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所谓“清知府”,就是指不贪的知县,清廉的知县。一个清廉不贪的知县,“十万雪花银”从何而来?显然是以礼尚往来的名义收受的红包。自从新中国诞生以后,特别是“三反”“五反”以后,腐败红包现象基本杜绝。但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现象在我国官场又死灰复燃,并迅速蔓延。

红包被当做行贿受贿的手段和媒介,错不在红包,而是因为存在行贿受贿现象。改革开放后,我国官场中的行贿受贿现象大量产生,并愈演愈烈,这是不争的事实。随着我国物资和商品的丰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以联络感情的名义所赠送的礼物,逐步由实物转为红包,这是与红包所具有的独特属性是分不开的。

红包具有独特的便利性。送者不必为挑选礼品劳神费力,也不会为花了钱不得好而懊恼;收受者不会为收到没用而又没法处理的东西烦心,反而为增加了储蓄或有钱自由消费而高兴

红包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官场收送红包最怕别人发现。小小一个红包带在身上绝不会像提着大包小包的礼品那样容易被别人发现。而且送、收过程瞬间完成,一般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红包具有价值表现的直接性和恒定性。每一个送礼者都希望收礼者了解礼物的价值。如果遇到不识货的收礼者,送礼者的心意就有可能白费了。尤其是实物礼品若不被收受者所喜欢,还会使其价值大打折扣。而红包的优点则是,其金额一看便知,并且不会在收受者心理上打折扣。

红包是人际关系的润滑剂。目前,党政机关,尤其是握有重权的党政机关仍然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正常公务活动依然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更不用说有的单位或个人还想从中得到额外的好处和利益。要想事好办,要想多得利,就必须平时多烧香,通过红包与这些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建立融洽的朋友关系。尤其是那些有更大企图的人,要想走进某些党政领导干部家里,甚至是心里,红包就是敲门砖。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受贿数额巨大,在其330万元的受贿款中,就有252万元是一个叫田启华的人贡献的。从1993年认识田凤岐到1997年第一次找田凤岐办事的4年间,每逢过年过节、田氏夫妇过生日时,田启华都登门送上红包和礼物,从而使田凤岐夫妇把田启华看做是乖巧、懂事的弟弟。当田启华第一次在田氏夫人面前提到做生意资金紧张时,田凤岐夫妇则主动帮其联系解决贷款

红包是索取高额回报的长线投资。送红包主要是一种感情投资,绝大多数是为将来办事作准备的,为的是放长线钓大鱼。许多事实证明,它确实是风险不大(虽然也有被发现、被查处的可能,但是被发现、被查处的毕竟是少数)、收益平稳的长线投资。还拿田凤歧案件来说,田启华四年的红包投入,第一次在田凤岐夫妇的帮助下就很轻易地得到了以其资格和条件难以得到的500万元贷款。以后又在田凤岐的帮助下,由经营粮食的小商贩,一跃成为坐拥千万家财的房地产商。

红包是大额贿赂的探路石。从目前全国查处的案件来看,腐败分子很少从一开始就敢接受不知底细的人的大额贿赂,一般都是从小而始,从朋友而始。浙江台州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孙炎彪因受贿12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1996年春节,宁波一公司经理胡教华试探着委托孙氏夫人凌亚娣的弟弟以给小孩压岁钱的名义送给了凌亚娣1 000美元红包,她毫不推辞地收下了。胡教华由此感觉到孙府门槛不高,不久在凌弟的陪同下亲自登门拜访,并送给凌亚娣2万元贿赂款,要求孙炎彪为其解决贷款问题。随后凌亚娣说动孙为胡解决了贷款,胡又先后8次送给孙炎彪夫妇人民币11万元,美金8.1万元。

第一个红包只有50元。据2008年12月《半月谈》报道: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受贿1 589万余元,于上月被一审判处死缓。近日,在他写给纪检监察机关的忏悔书中,自曝腐败史。

梁晓琦表示,自己第一次收取的红包只有50元,那一刻稍有脸红,只是一瞬间。据检方调查,梁晓琦第一次收受大额贿赂,是在2003年上半年担任市规划局总规划师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黄花园大桥北苑加油站的选址提供帮助,为此收受好处费25万元。收到第一笔大额贿赂,梁晓琦感到害怕,自称当时“心跳加剧,头脑中有瞬间的空白,心里特别紧张,既有着强烈的震撼,又有着加倍的恐惧”。

正是这“第一次”的突破,让梁晓琦违法犯罪的胆量渐长,对受贿逐渐习以为常。在担任市规划局和江北嘴中央商务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江北嘴公司)主要负责人期间,他疯狂敛财,受贿上千万;生活上腐化堕落,和多名女性保持情人关系。梁晓琦在忏悔书中写道:“对于红包、礼金之类,从一开始不予拒绝,早晚就会突破防线。防线一旦突破,剩下的必然只有贪婪的后果。”

记者调查发现,在重庆一系列地产“窝案”中,开发商用金钱美色腐蚀干部,操纵其为己牟取更多暴利,已经成为规划系统内的“潜规则”。领导干部身陷其中,一旦自我约束不严,很容易被“拉下水”。梁晓琦和他的上司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下属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等,就是因此纷纷落马。

忏悔书中,梁晓琦为公众暴露了规划腐败“潜规则”的冰山一角:每当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调规”(调整规划),一些早已熟悉或经朋友介绍的开发商就会送上一笔“感谢费”,而且大部分是利用年节的机会,比平时的礼金数额要大,名曰“帮忙感谢”。梁晓琦其实很清楚:“每个表示拜节的背后,都对应着相应的支持和关照。”面对开发商的金钱攻势,他开始还推辞客气,后来推不胜推,终于全盘照收,“在我接受的贿赂次数中,2/3以上是利用年节机会表示的”。

作为一名规划领域的专家,梁晓琦深知自己为开发商调规的巨大社会危害性——大批高容积率楼盘不断推出,严重损害了城市整体形象和环境质量。然而,他无力抵挡金钱美色的诱惑,逐渐沦为开发商的逐利工具,学术人格和政治人格双双堕落。

对于这种“潜规则”,梁晓琦曾感到恐惧,一度谋求脱身。2006年以来,他多次酝酿调离外人眼中的“肥缺”——规划局,并最终来到江北嘴公司担任董事长,希望以此远离是非,逃离组织的视线。他在忏悔书中写道:“有人劝我留在规划局,不要脱离为官主战场。实际上,我心里非常惧怕呆在那个岗位上。我很清楚按那种搞法早晚会出事。”

然而,在无孔不入的“潜规则”下,履新后的梁晓琦不但未能远离是非,反而越陷越深。在担任江北嘴公司董事长期间,陕西艺林公司等先后向其行贿共计700余万元。(www.xing528.com)

据2005年3月12日新华网报道,卫生部统计显示:从2004年4月到11月底,全国医务人员上交“红包”总金额约1 243.5万元,查处收受“红包”问题300件,229人因收受“红包”受到处理,查处医药购销中的违法违纪案件526件,涉案金额约2371.4万元,受党纪政纪处分357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8件。

这似乎大快人心。然而在两会上有代表问:红包上缴这么多,还有多少入私囊?案件查处这么多,还有多少人逍遥法外?

医疗界红包和回扣,说到底是腐败问题。”卫生部常务副部长高强曾强调说,“拿红包、吃回扣等医疗腐败现象,现在真到了非治不可,非花大力气治不可的时候了。”代表们认为,医疗腐败坑的是国家,害的是百姓,看似一纸红包,却不知装着多少百姓切肤之痛!

2002年贵州省遵义县医院医生王某在收受一肇事车主200元红包后,出具了一张虚假报告单,建议将伤者转院医治。伤者被送回镇医院治疗,医生受报告单误导而未采取及时有效的抢救措施。伤者次日凌晨死亡。

河北省衡水市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原院长潘殿卿因贪污受贿达百万余元,被法院一审判决其有期徒刑17年。潘殿卿一案被掀开后,这家医院其他12名中层干部也因索贿、行贿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同时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腐败案件不断发生,而像送红包给医护人员等腐败现象目前也还一直未断,这其中一些患者的家属主动硬送红包给医生,觉得送了钱心里才踏实。”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研究院名誉院长王永炎代表说,其实这些给医务人员送红包的都来自经济困难的群体。

王永炎代表说,社会上流传“金眼科、银外科、欢欢喜喜妇产科”,这说明目前给医院这些科室送钱的人还是相对较多的。

据了解,现在部分地区一些医院患者送红包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患者把红包送到医生护士手里,最后其实都统一上交护士长,由护士长把钱存在一张活期存折里,等患者做完手术后,护士长会把钱取出来,交还给病人。有一些患者会把自己的钱取回来。而另一些患者认为这笔钱送给医护人员“很值”,也就不回收了。这部分钱还将继续存在活期账户里,一年到三年后就入了科室的“小金库”,甚至被大家分掉。

王永炎代表说,这种“红包”账户,虽是患者主动给的,并非医护人员主动“索取”,并同时被一些医生和患者认为是“合情合理”的,但从“立账户”到最后的“分钱”行为,违背了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

在分析医疗腐败滋生蔓延的原因时,代表委员们将矛头直指由于医疗机构处于垄断地位而形成的体制积弊。“医院屡禁不止的红包现象,是医疗制度不合理的产物。”郭玉芬代表说,医院是一个庞大的医疗服务“垄断单位”,地位就摆到那,患者不想去也得去,药品经销商不想来也得来,其中尤以名牌医院、大型医院表现严重。

而垄断必然导致权力滥用,甚至腐败。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认为,一方面,医院对于药品企业来说是买方市场;另一方面,医院对于病人来说又是卖方市场,医生拥有处方权,用什么药、用多少都由医生说了算。这样,医疗机构就拥有了“双重垄断”,一言九鼎,必然导致医生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出现腐败现象。

在我国,医疗卫生资源短缺是不争的事实。据统计,目前我国卫生资源只占世界卫生资源总量的2%,却要为占世界20%的人口提供医疗服务。这其中,又有80%以上的药品销售要通过医院实现。这种买卖双方的地位上的不平等,使吃回扣、收红包成了医疗机构中广泛流传的“潜规则”。

但是,仍有人不肯正视问题的存在,以患者“自愿表达的谢意”为借口,为这种行为开脱。对此,一些代表委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由于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一种假象。

四川人大代表杨成学说,医疗是一种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行业,普通老百姓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病有多重、该吃什么样的药,需要花多少钱。而本应负责向患者告知情况的医生,却故意回避或夸大其词,蒙蔽患者,从中牟利。“心里没底”的患者,为求放心平安,当然要送红包,实际上这仍是一种被动行为。

身为卫生系统干部的马宗慧代表说,国家把医院分成赢利性和非赢利性两种,以“平民医院”为宗旨的非赢利性医疗机构本应由国家全部投资,可现在投入却严重不足。目前的国家投入,只限于购买医疗器械、医师培训、基础设施建设等,而医护人员的工资需要医院通过经营自己解决。这种情况下,部分医院或医护人员便想方设法地“大处方”、做“大检查”,以吃回扣增加收入。

郭玉芬代表说,部分医务人员存在的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滥检查、医疗事故等问题,群众反应强烈。这些情况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败坏了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影响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阻碍了卫生改革与发展。

安徽代表汪春兰说,警察喝酒为什么管得住?靠得就是一个字:硬。只要违反了禁令,不管是谁,不管什么原因,不管什么职务,一定会得到处罚。

她说,2003—2004年,全国有1624名民警因违反禁令被辞退、降职或调离。

医疗红包明知是腐败产物,却有禁不止,这应该引起卫生主管部门的重视。一些人大代表说,谁在搞医疗腐败?不是药品,也不是红包,因为药品要医生开出,红包也要医生收,管好了人,也就卡住了医疗腐败的中心环节。面对13亿人的医疗之痛,要有“硬”措施,要有自曝家丑的勇气,要有将红包医生扫地出门的铁面无私。

“必须下决心开展纠正药品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根治使老百姓深恶痛绝的红包这类医疗腐败问题”,人大代表建议说:“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创建诚信医院活动,使医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给予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资格处分。”

当然,治理医疗腐败绝不仅仅在于消灭红包。汪春兰代表说,加大投入,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和调整医务人员收入分配,让大医院不再人满为患,小医院不再门前冷落,让百姓有选择,让医院有竞争,也是治疗医疗腐败的一味良方。

据介绍,我国早就有了执业医师法。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代表们认为,法规明明在那儿,可执行起来却腰杆不硬!(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朱建军、丛峰、代群)

遏制红包腐败,需要我们找出制度上的缺陷加以弥补,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治本”之策。深圳打击“红包腐败”有一条经验引人注目,那就是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全面清理各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资金,清理账户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这条经验说白了就是清除“小金库”,而深圳市纪委公布的数字称全市一共取消200多个账户,将两亿多元“小金库”收交财政。

送得不心疼,收得不心虚,因为那些钱都是公家的,尤其是将这些“红包”变相为诸多福利,收送双方更是心安理得。今年全国两会,上海市政府参事瞿世镜委员的大会发言直指财政体制漏洞,称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读书、公款送礼、公车消费等项支出超过1.1万亿元,而庞大的预算外和制度外资金正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源地,是请客送礼、公款行贿的经费来源。清除“小金库”,就是截断了公款“红包”的“财源”,这无疑是最有效的“治本”之策。

无论是跑官要官的感情投资,还是直截了当的权钱交易,送红包的和收红包的,其实心中都很清楚,小小“红包”的核心在于权。遏制“红包腐败”,更重要的是“治心”,尤其是要从权力观的角度来看待似乎并不起眼的“红包”。

“红包”难挡,正是因为这种行贿混同于人情往来,收者一来有着人际关系的考虑,二来也有着“出不了大漏子”的侥幸心理。但是“红包”就是行贿,而且是属于影响面更大的“蚁穴”式行贿。“贪官过节,红包赛雪”。一个贪官倒下,往往牵出数百个“红包牵连者”,比如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靠着红包式的“小打小敲”竟也贪下了千万元的巨款。“治心”除了“和风细雨”式的政治教育,更需要“雷霆万钧”般的治理,活生生的例子其实是最好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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