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财产申报,有效遏制腐败

财产申报,有效遏制腐败

时间:2024-04-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6招财产申报通过财产申报制度来遏制腐败,是一项已被证明为有效规范政府官员行为的世界性的基本制度和国际惯例。一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因此,应该将申报的重点核定为“财产”。由于《收入申报规定》未对此作出要求,也未要求申报配偶和家庭成员的所有财产和收入,而只要求申报其本人合法、正当的收入,这就给申报对象隐瞒不正当财产和收入留下了巨大的漏洞。

财产申报,有效遏制腐败

第6招 财产申报

通过财产申报制度来遏制腐败,是一项已被证明为有效规范政府官员行为的世界性的基本制度和国际惯例。

实行财产申报制度,既是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的一种必要手段,又是维护干部形象的重要措施,被誉为“阳光法案”。

早在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4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以下简称《收入申报规定》),这部不足600字的规定其实相当“温柔”:一是申报的收入范围很有限,仅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二是申报材料只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知晓者的范围极有限。三是不申报或申报不实,后果只是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工作,加大制度反腐的力度,2000年12月,中纪委五次会议决定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于2001年6月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这部规定比1995年的那个规定多了600字。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和需要抚养的子女。关于家庭财产的范围已经基本涵盖了目前我国领导干部的实际财产状况。其中还特别规定,合计价值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债权或债务也应该申报。

但是,我国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制度还是有缺陷的:

一是申报主体不够明确和全面。《收入申报规定》所设定的申报主体只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而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超过2 000万,县(处)级以上干部只占其中极少一部分。如果只规定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的主体,而另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却没有被纳入,这既不符合法制平等原则,也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严重脱节,这样就非常容易造成法制的混乱和相关规定执行的困难。

二是申报的内容与范围不够具体。《收入申报规定》只是将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讲学、写作、审稿等劳务所得纳入领导干部申报范围,而这实际上只是一种“收入申报制”而非“财产申报制”。由于工资、奖金、补贴等本就是公开、合法的,因而这样一种申报对于防范、惩戒官员腐败的意义与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因为如果官员腐败的话,那么其非法所得本就在这部分收入之外,而收入申报恰恰就是将那部分最可能涉嫌犯罪的收入遗漏在申报之外。这无疑是个巨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缺陷。其实,此规定所界定的“收入”并没有申报的必要,因为在此范围内的任何一项收入,从理论上以及程序上都是单位或组织有案可查的,因而事实上也是公开的。因此,应该将申报的重点核定为“财产”。因为“财产”不仅包括金钱收入,还包括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无形资产、商业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全部财产和收入。由于《收入申报规定》未对此作出要求,也未要求申报配偶和家庭成员的所有财产和收入,而只要求申报其本人合法、正当的收入,这就给申报对象隐瞒不正当财产和收入留下了巨大的漏洞

三是申报程序缺乏严格的可操作执行细则,申报结果缺乏透明度。《收入申报规定》所设计的只是一年申报两次、半年申报一次的日常申报制度。从国外立法看,国家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一般设有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离职申报三种制度。初任申报,即出任国家工作人员之初的一定时期(比如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内,就其现有的财产状况进行申报;离职申报,指国家工作人员因特定职务任期届满,或者不再从事国家公务活动,或者因年龄等原因而离退休时,必须申报其全部财产。仅仅规定日常申报,而不规定初任申报与离职申报,领导干部通常每半年例行填一张发下来的重大事项报告表和收入申报表,其不足之处非常明显:不能将申报主体的财产状况自始至终置于监管之下。应该说,《收入申报规定》对申报种类单一的规定,客观上给申报者留下了太多的游移空间,是一个比较明显的疏漏。

而且,申报结果与内容也不透明。《收入申报规定》对公职人员调任时申报资料应否转送、如何转送,申报资料要否公开、怎样公开等没有明确规定,形成制度上的空白。《收入申报规定》只是要求申报主体向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收入情况即可,而并不要求将申报结果公诸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申报的受理机构缺乏应有的权威性。《收入申报规定》只是要求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申报人的收入申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显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是所属申报人收入申报的受理机构。组织部门主要是指党的干部管理机构;人事部门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机构。组织、人事部门作为收入申报的受理机构,虽然具有方便、灵活、快捷、直接的优势,但却缺乏一定的监督权威性,很难真正承担起申报收入的稽核工作。而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党的纪检部门和行政监察部门并不受理申报,只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这就极大地降低了收入申报制度应有的功效。对于一些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如每月、每年真实收入情况及其家庭财产情况或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是否利用职权提供便利条件等,由于受多方面原因的制约与限制,组织上也难以准确了解和认定;更有极个别领导把“灰黑色”收入,通过购建房、投资等类似“洗钱”方式又重新变为合法收入,组织上也难以有效掌握。由于缺乏相应的权威性,申报受理机构只能是被动接受申报,通常是申报人填报多少算多少,缺乏过硬措施能够对其进行监督与核查。

五是惩戒措施缺乏刚性与威慑力。《收入申报规定》只是要求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接受申报材料后,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报送对其有组织、人事管辖权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同时又规定,申报人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收入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而没有规定法律责任。不难看出,对违反《收入申报规定》的申报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为主、纪律处分为辅的责任制度。这种责任制度过于“理性”和“温柔”。此外,此项规定与现行的干部制度也有不适之处。因为凡是“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报送对其有组织、人事管辖权的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的领导干部,其所在单位均没有组织、人事管辖权,更谈不上处分权。因此,对这种领导干部“由所在单位……给予……处分”的规定,是难以实施的。同时,由于我国政府、机关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使得收入申报的检查、核实工作在面对县(处)级机关领导时,基层纪检监察部门难以开展此项工作。

六是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与制度安排。现行的收入申报制度明显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纪检监察部门在这方面的相关工作由于没有可以依赖的法律、法规,由此就很难保障对领导干部收入的检查、核实工作。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总的来讲还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现金往来是经济活动中最主要的支付方式和结算方式,使得对收入的监控力度明显不够,致使违纪、违法官员可以利用种种方式来规避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入申报的检查、核实工作,如可以将大量的现金存放在家中,不与银行打交道;或者以配偶、家人的名义将赃款存入银行;或者异地存款,特别是在一些尚未开通“通存通兑”业务,即还没有联网的银行储蓄点存款;或者投资入股做生意,洗黑钱;或者以借代收,以“借用”的表象来掩盖“非法占有”的实质;或者将非法所得转移到境外,等等,以期逃避收入申报后的检查、核实。

针对现行的收入申报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借鉴世界各国的先进经验,应该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一是完善申报主体。对于申报主体的范围,应扩大到所有领导干部。因为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的财产申报制度。如果只规定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作为财产申报的主体,而另一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却不是财产申报的主体,既不符合法制平等的原则,也会与现行《刑法》的规定严重脱节,造成法制的混乱。因此,财产申报制的主体应与“贪污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主体相适应。另外,退休人员也应列入财产监督的范围之内,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前河北省省委书记程维高的腐败问题就是在其退休之后被揭露出来的。

二是扩大申报范围。申报的财产范围要扩大。除原来规定的几个项目外,还需增加不动产(如房产);交通工具(如汽车船舶等);土地使用权及转让权;存款、有价证券及价值500元以上的物品(包括金银器具、首饰、古董、珠宝、名字画、家具电器等);500元以上的债权、债务、投资或者馈赠、补偿和偶然所得;本人或与他人共有的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个人及家庭500元以上的支出等。并且将申报主体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上述财产纳入申报范围。而领导干部的申报财产也应该从日常申报扩大到初任申报和离任申报。

三是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收入申报制度实施效果并不理想,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将政策措施及时上升为法律,或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其实施。好的政策措施只有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才能最大限度地达到其制定的目的。制定家庭财产申报法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之举,并应该对违反者进行重罚。这可以引用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对国家工作人员隐瞒不报境外存款罪的规定之立法规则,作这样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拒不申报财产或不如实申报财产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下罚金;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隐瞒不报或不如实申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并处5万元以下罚金。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应由纪检监察部门的专门机构来主管,目前应增强行纪检政监察部门的垂直领导和在人事、财政等方面的独立性。申报主管机关应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要确定纪检监察部门在银行进行个人存款查询的权利与职责,必要时可以与同样负有法律监督职责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的各级人民检察院共同进行,以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银行不提供存款个人情况及相关资料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入申报进行检查、核实工作,国家应当制定相应的法规、规章,允许纪检监察部门在必要时,将负有收入申报责任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家人的收入情况及其家庭收入情况,列入检查、核实的范围,增加违纪、违法官员隐蔽非法收入的难度,减少其规避检查、核实的可能性。为防止受理机构对同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网开一面”,党政“一把手”、检察长、法院院长、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由上一级受理机构受理财产申报。

五是加强金融监管。大力推行公务员卡制度,政府开支及企业支付可不用现金支付的都必须采取非现金方式,减少现金往来,让资金往来有踪可寻、有迹可觅。此外,还应规定负有收入申报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大额开支要进行申报、登记。建立以身份证号码为目录的银行电脑查询系统。当需要对某人的个人存款进行查询时,只需在特定的电脑上输入该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获知其在银行的开户情况、存款数额、款项存取等相关资料。由此增加政府官员个人财产的透明度,将其财产的变动情况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以现有的电脑技术,建立这种电脑查询系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特别要加强和完善银行对汇往境外资金的管理力度,建立特种审计制度,对政府、企业及个人汇往国外的资金,银行系统应当建立审核、验证制度,建立汇出资金经办人身份登记等制度,在必要时也可以要求汇出单位(人)提供经济合同以及其他付款依据并登记,从而有效封堵非法资金外逃渠道。

温家宝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曾强调,领导干部财产收入公开是反腐重大举措,“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这项工作”,目前,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湖南浏阳等地正在试行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

1.新疆阿勒泰在网上公示千名官员财产申报结果

据2009年2月18日人民网记者戴岚报道:昨天,新疆阿勒泰地区廉政网公开千余名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凡是法律允许、不属于个人隐私的全部向社会公开。

记者从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获悉:参加首次官员财产申报的共1 054人,其中包括现任正、副县级干部,即阿勒泰地区管辖的六县一市四套班子、喀纳斯景区管委会及地直机关县(处)级干部;退休3年以内的正、副县级干部;还有在公安工商税务、交通、城建等部门中掌有实权的科级干部。

据阿勒泰地区纪委书记吴伟平透露,首次公开的千余名官员财产申报,其中县(处)级干部申报率为98.97%,科级干部申报率为100%。未发生无故拒不申报现象。

新疆阿勒泰首次公开千余名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社会各界给予了极大关注,相关部门采取了极其审慎的态度:1月12日至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检委派调研组赴阿勒泰,对干部财产申报展开专题调研。调研组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分别与地区厅、县、科级干部近百人进行调研。据调研组反馈,普遍对阿勒泰地区试行财产申报表示支持和理解。从申报率也可以看出,绝大多数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支持财产申报。

据有关人士透露,首次财产申报质量较高,尤其是秘密申报部分。所有领导干部对其任职以来的全部家庭财产进行了申报。规定中要求申报的,如汽车、住房等动产、不动产,股票、证券等理财产品,由遗产继承、赠与等形式获得的财产,债权债务以及个人的银行存款等7项内容均进行了申报。

阿勒泰这项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干部财产申报制度开始于去年5月。当时,阿勒泰地区纪委、监察局和预防腐败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试行)》。宣布从2009年1月1日起,阿勒泰地区将在全国率先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规定一出台,就让地处西部边陲的阿勒泰纪委站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媒体认为,官员财产申报是反腐败的核心环节。阿勒泰先行一步,尖刀刺向了腐败的心脏。不过,在一片赞许声中,也有人心存疑虑:在目前情况下,执行起来难度极大,该制度最终会流产。

新年伊始,阿勒泰地区廉政网上公开新提拔任命的55名县(处)级干部初任申报。随即就有网友跟帖,对“收礼”申报一栏全部为“无”提出质疑:在当今腐败无孔不入的大背景下,这样的结果可信吗?

记者发现,廉政网上公开的近千名官员财产申报,在“收礼”一栏中仍然出现申报为“无”。吴伟平把这种情况称之为“零申报”。

吴伟平认为,要求申报的“收礼”不是一般意义上亲友之间的礼尚往来。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的是干部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收礼”行为。因此,要求干部申报的所谓“收礼”,实际上是刑法意义上的受贿和准受贿行为。

既然是“零申报”,这条规定还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吗?

吴伟平强调,设计申报“收礼”本身,不是为了让其“自首”,而是让其“自律”。不是为了反腐败多抓几个贪官,而是预防腐败少出几个腐败官员,是对领导干部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对此,阿勒泰地委党校高级讲师熊广平也认为,财产申报作为“终极反腐”制度,其重要意义是预防腐败,是使官员不想和不能腐败。当官员在“收礼”为“零申报”时,他既是对纪检机关,也是对社会、对人民、对自己的廉政承诺和宣誓,并且也加大了申报人的道德风险,让申报人警钟长鸣,时刻提醒自己。

应该相信,绝大多数领导干部是廉洁自律的。“零申报”就是没有“收礼”,有问题的毕竟是少数。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人有问题没有申报,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监督和制裁,这种瞒报行为将在“事发”后作为“加重情节”予以严惩。

阿勒泰地区试行官员财产申报,采取了秘密申报和公开申报相结合的办法,即对财产申报内容实行“有限公开”。对此,有人认为其间存在着“绥靖”成分,至少这一部分仍在逃避“阳光”照耀……

吴伟平表示,财产申报如果能够一步到位“无限公开”,固然是理想化的结局,但并不符合国情和现实。目前试行财产申报的目的在于,让领导干部从心理层面逐渐接受,尝试为在更广范围内实行财产申报积累实践经验。财产申报必将经过从无到有,从秘密申报和公开申报相结合,有限公开最终将过渡到无限公开,从区域试点到全国推行。

尽管疑问不断,阿勒泰“阳光法案”终于付诸实施。有人士评价,这是中国有史以来首次将县(处)级官员的“家底”公示与众。

然而,起草、助推这项“法案”实施的阿勒泰地委委员、纪检委书记吴伟平坦言:万里长征才走出第一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制度上也有不少待完善之处——

据此,有关方面将尽快制定出《规定》的实施细则,并根据初任申报、首次申报工作中已经发现的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对财产申报审核中尤其是秘密申报部分已经发现的疑点作进一步核实,如构成违法违纪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为将财产申报制度落到实处,抓紧与金融、证券、动产、不动产产籍产权管理等相关单位,在现行体制框架内探索共同研究制定财产申报相关配套措施,利用上述部门在全国、全疆、地区联网系统,对官员大额可疑资金的流动(洗钱及向境外转移资金)以及动产、不动产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以便对官员财产申报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逐渐缩小财产申报中秘密申报的范围,扩大公开申报的范围,并且制定严格的财产申报审核制度和法则,对于官员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立即先停职后调查,绝不能让财产申报走过场、流于形式。

预防腐败、尝试财产申报,既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如果不顾现实,进行理想化的制度设计,往往只能一厢情愿、事倍功半。“从构建预防腐败体系的长远角度出发,现在要做的是怎样使官员财产申报顺利推开,同时又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吴伟平如是认为。

2.浙江慈溪公示700名干部具体财产

据2009年2月23日《新京报》报道:今年1月起,浙江慈溪市在全国率先施行“廉情公示”,向社会晒官员的资产家底。

到该月中旬,慈溪700名副局(科)级以上的市管干部完成廉政情况公示。公式内容涉及官员的房产、汽车等财产,官员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配偶和子女工作(求学)、名下房产等情况共24项。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教授李成言认为慈溪的尝试是在地方上打破坚冰,下一步应该“逐步向上走”。

市委书记洪嘉祥接受采访时说,这只是原先述廉报告的深化。而财产公开制度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都难突破。

2月22日,慈溪市浒山街道办,一位年长的保安回答问题时有些心不在焉,“廉情公示?不知道。没有听说过。”

一个月前,慈溪市纪委要求,全市副局(科)级以上的干部需要公示自己的房产、汽车等财产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

这些表格要求张贴在本单位的公示栏中。

现在,街道办的公告窗里已难觅表格的痕迹。

“按照市纪委要求,公示3天,然后就撤掉了。”浒山街道党委委员杨启东说。

如今,记者在慈溪市政府大楼、规划局、慈溪市人民法院内也都没有找到这些曾引起全国广泛关注的表格。

“那上面毕竟有许多内容涉及我们领导的隐私,老贴在外面也不好,达到要求时间就撕了。”慈溪法院一位法官说。

规划局虞晓说,最初看领导的财产还很新鲜,但很快平静,领导有几辆车他们都知道。

今年1月,宁波当地报纸发布消息介绍慈溪这一廉政新举,立即引起国内媒体的高度关注。

慈溪市纪委要求对现职副局(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约700名干部实施廉情公示。

公示表格上要求填写三方面内容:本人及家庭基本情况、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还留有一个空白栏,填写其他情况的说明。共涉24项。

其中包括领导拥有多少住房、私车,以及是否有因公、因私出国(境),是否有借委托他人证券、股票或理财名义获得不正当利益等情况。

而虞晓说,第一次看到晒领导的“隐私”,他还是觉得“很新鲜”。

目前是慈溪市规划局编审科的虞晓不在公示范围。他说,公示文件是去年12月5日印发的。

规划局副局长陈仲才的公示表被贴出后显示,除了现住房外,“另有房产一套,私家车一部,车型为奥迪A4,购车时间2006年2月。”

“其实领导有多少房子车子,我们心里都知道。”虞晓说。

“公示了,作为一件事,也就过去了”,虞晓说。他们单位的公示表就贴在单位办公楼下大厅里,“没有说欢迎谁来看,但是来办事的老百姓还是可以看到的。”

虞晓说,这件事过后大家也没有再谈论,“我们是业务部门,平时都忙,大家对这件事都挺平静的。”

慈溪的此次试点在社会上获得高度赞扬。

一些专家文章把慈溪试点评论为中国目前最大力度的廉政举措,是中国官员财产申报突破的希望。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中国官员财产申报,这一路都走得很艰难。在1988年,中央高层就提出来施行官员财产公示,“但遭到很多人反对,没有施行”。

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但后来一直未能实际进入立法程序。

199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这一规定只要求申报收入,并未要求申报所有财产,并只向组织人事部门申报,申报信息不对社会公开。

2000年12月,中央决定在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中首先实行家庭财产报告制度,并于2001年6月颁布了《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试行)》。但这份文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各种不足,鲜有实效。

而慈溪的这次廉情公示则多了很多实质性内容:到底有多少房产、有几辆汽车,这些具体财产第一次白纸黑字出现在公开栏里。“公开最有力量。以前我们对官员的财产了解太少,信息严重不对称。现在只要公开了,哪怕不完全,也是非常有意义的。”李成言说。

上海交通大学原法学院院长、著名法学家季卫东,他把慈溪的尝试总结为以“打苍蝇”倒逼“打老虎”。

季卫东撰文分析说,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财产公示制主要针对政界和官界的高层。因为下级干部的越轨行为比较容易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督和司法手段来防止。

市委书记洪嘉祥认为试点是原先述廉报告的深化,财产公开制度可能十年都难突破。

在采访中,宁波市纪委负责人否认了关于慈溪的尝试是上级特意安排试点的这一说法。

“慈溪市的‘廉情公示’,不是什么创新和探索。”2月21日,宁波市纪委副书记顾文俊说。

顾文俊说,宁波市早就施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廉制度,廉情公示只是相关制度的延伸,是原有基础上的深化。

市规划局的虞晓说,他们单位原来就有干部述廉大会,副局级以上的领导到年终时会在大会上给大家讲这一年他的廉洁情况,是否贯彻廉洁要求,收受业务单位的礼金;出国情况,家属子女情况也都会讲。

而这次廉情公示的内容变化不仅是增加了房子和车子等具体财产,而且也把过去口头讲的变成白纸黑字贴出来。

“形式上有新鲜感,但也是换汤不换药。”虞晓说。

“廉情公示并没有专家设想的那么多初衷。”慈溪市委书记洪嘉祥说,这只是纪委日常工作的深化。

洪嘉祥说,廉政报告制度纪委一直在做,原来是向组织汇报,单位内部每年有述廉,现在只是对以前廉政预警制度的稍微调整。现在内部分析刚刚开始,效果还有待检验。

对于公众期待的,慈溪廉情公示下一步向财产申报深化。洪嘉祥认为,财产公开制度的最终推行,要看党中央,要上级纪委的统一安排。这可能在一段时间内都很难突破。

3.湖南浏阳公示75名拟提拔官员财产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09年9月21日起,湖南浏阳拟提职的75名领导干部在浏阳党风廉政网上公布他们的年收入、房产、投资、车辆等所有财产,预示着酝酿半年的浏阳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终于出台。浏阳模式,因其公开资料最齐全、公开方式最大众,而被称为“最彻底”模式。

打开浏阳党风廉政网廉情公示栏目,75名拟任职领导干部的寸照立即映入眼帘。

干部财产收入情况公示表上,除了对基本情况如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原单位及职务、拟任单位及职务、家庭住址、电话等进行详细的公示外,配偶及子女的基本情况也纳入其中。

最引人关注的个人及家庭年度收入情况、个人财产情况(含配偶、未成年及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名下)、其他财产收入情况等随列其后。

在年收入情况一栏,除工资外,要求将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工作的劳动收入、婚丧喜庆等其他收入均进行说明。个人财产情况一栏则要求填写住房情况(商品房、集资房、自建房)、商铺、写字楼、私车情况等。

24日晚9时半许,网页的公示内容被关闭,页面变成一朵写着“爱廉说”的荷花,提示“公示期已过,感谢您关注”。

24日晚,浏阳市纪委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公示从21日就已开始,3天的公示期确实已过。

接受记者采访的浏阳市纪委有关人士表示,自今年3月份浏阳提出该制度后,引发了全国关注,他们消化舆论都花了很长时间。尽管被称为最彻底模式而受到好评,但该人士称,这件事情还在进行之中,“目前时间还很早,远不是我们想象的样子”。

在此之前,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作为试点,已分别出台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阿勒泰的财产申报非常详细,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礼金、大额动产、不动产购置、交易、租赁收入情况及资金来源都要求申报,但只对其部分公开。浙江慈溪模式则只要求申报工资收入以及大宗财产等内容,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实现最彻底公开。

而湖南浏阳市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结合了阿勒泰和慈溪两地的“最公开方面”:在财产申报内容上借鉴“慈溪模式”,工资收入以及大宗财产实行彻底公开;在公示范围上,则借鉴“阿勒泰模式”,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因此,浏阳模式被称为全国所有试点地区当中,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得“最彻底的模式”。

记者统计,拟提职的领导干部年收入大多在3万~4万元,其配偶收入大多与他们差不多,个别官员的配偶无收入,少数官员的配偶经商或是个体户,他们的收入一栏填写着“不固定”。

数据同时显示,公示干部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收入比工资收入稍高。工资收入大多为1.5万~1.8万元/年,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收入大多为2万元/年。

网友最为关注的房产和私家车方面,90%以上的干部拥有房产。其中一半干部拥有一套房,部分干部拥有2套或3套房产,只有1位干部拥有4套房。

一半左右的干部拥有1辆私家车,没有一位干部拥有两辆车。车辆价格多在10万~12万元之间。

一半左右的干部填写了家庭存款和贷款情况。少数干部用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个别干部有股票和基金投资收入。

此外,制度中要求的出售出租房屋、领办创办企业、产业服务等劳务所得、无法拒收的礼品和礼金及其他收入等栏目中,填写的人不多。

今年伊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有了重要动向。1月1日起,宁夏银川市根据《银川市关于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办法》,要求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必须进行财产申报,内容涵盖官员及家人的诸多财产收入。日前,提交广东省委全会讨论修改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透露:广东将逐步实行党政“一把手”家庭财产在一定范围内报告制度。

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县、湖南浏阳,这些官员财产申报制的试点地区,现在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但试点地区要么偏远要么层级低,破冰的空间和路径相当有限,改革的步伐如履薄冰,实质的公共影响力也仅以媒体和舆论的喝彩为多。而银川市的官员财产申报落地以及广东省的财产申报制即将分娩,是财产申报制在首个省会城市乃至一省范围内的生根,不仅可以提升财产申报制的示范意义,更将扩大改革的破冰空间、丰富改革的推进路径。

纵观古今中外,举凡重大改革,其核心关注点不在于一地之得失、一时之进退,而在于三点:一是历史潮流,二是人心所向,三是种种实情所构成的现实基础。强化对公权的监督是历史潮流,反腐败是人心所向,几十年改革开放形成的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法制化、文化多元化现状是基础。所以,观察财产申报制的演进,不必过分在意试点地区制度的一时局限和缺憾,比如透明度不高、惩治手段不足等,而应关注试点的进步轨迹和发展趋势。(www.xing528.com)

从阿勒泰到广东省,从一县到一市一省,从县处级到更高级,从个人财产到配偶子女财产,从只报不查到金融实名制探索……单独来看,一个个点杂乱无章、漏洞百出,但连成一条线审视,仍可见官员财产申报制的建立过程呈一条缓慢攀升的曲线状。

即使审视美国较为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其历程也是漫长而艰难,几经波折反复,最终修成正果的。二战后,美国盛行凯恩斯主义,政府的权力急剧膨胀,因此寻租的空间也不断扩大,腐败相当严重。1951年杜鲁门政府向腐败开火,提出《行政部门道德标准》,期望通过立法方式遏制腐败,但既得利益集团的强烈反对导致这一努力最终失败。此后的艾森豪威尔政府继续努力,提出并无法律约束力的《政府工作人员十项道德规范》,其中包括向公众公开财产,获得成功。由于反腐败已经成为当时公众的普遍共识,在民意的强烈诉求下,经过几届政府的努力,美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越来越细化,公开申报、秘密申报、申报范围、公开程序、监督主体、惩治程序……直到1978年通过了《政府道德法》,从此开始遏制政府腐败的蔓延,标志着正式确立了相对完备的财产申报制度。

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所走之路,有历史的共同之处可资借鉴与参照,虽然财产申报试点多点开花,但在当下反腐败成为民意最强音之一的背景下,改革必然渐进而行。(2010年1月7日《华商报》)

瑞典是世界上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早的国家之一,并配合有其他的信息公开制度,这使得瑞典官员就像是“接受着阳光的监督”。

1.非涉密公共信息高度透明

早在1766年时,瑞典议会就通过了一项《出版自由法》,其中最主要的条款就是“公开所有非涉密的公共文件”,瑞典也因此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政务公开的国家。目前在瑞典,政府或公共机构的书面公务资料、公函、财务报告等,只要不属国家机密,都必须向公众和媒体开放。而任何一个瑞典公民,也有权查阅任何官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甚至王室成员的资产和纳税情况。

为了限制政府对信息自由的裁量权,瑞典还专门制定了《保密法》,极为详细地列举了哪些信息属于国家机密,哪些信息可以公开,这就避免了相关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有意向公众隐瞒非涉密信息。

既然法律赋予了瑞典公众及媒体如此大的权力,瑞典人也是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不仅政府更迭、新官上任要被媒体或公众查个“底掉”,就是在职官员,如果被目击甚至被怀疑有什么不当行为,也有可能要接受公开调查。例如,在1995年10月,时任瑞典副首相萨林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盒巧克力,就被一个瑞典记者一直追查到银行,并调出萨林的全部刷卡消费记录,有根有据地指责萨林“挪用公款”,迫使这位前程看好的年轻副首相引咎辞职。此外在2006年,瑞典首相新提名的几位大臣,因先后被邻居、家电销售商、记者等举报有偷漏雇主税、不缴纳电视费等行为,而先后递交辞呈。

2.公务员买房产要登广告

瑞典政府高官与普通公务人员,都要按法律规定将购买房屋等大宗家庭资产的情况“广而告知”。

根据瑞典“不动产登记制度”,任何人在当地买房子,都必须刊登广告,包括房屋所在地点、交易时间、买卖双方的姓名、交易价格、房屋面积及修建情况等。这样的广告没有任何商业目的,只是公开这条信息,以备当前或今后有兴趣了解购房者财产状况的人查询。

除了房屋交易这样的“大买卖”,作为瑞典的公务人员,连聘请保姆、缴纳电视费这样“花小钱”的事情也必须接受监督。例如,3年前,被称为“美女大臣”的博雷柳斯刚刚担任瑞典政府贸易大臣不到一周,她雇用保姆却不缴雇主税、连续几年滞纳电视费、出售股票未及时向金融监督部门报告、隐瞒住宅所有权等事情先后被举报者曝光。

为防止恶意举报等行为的出现,瑞典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与信息公开制度相配合。根据瑞典法律,凡有恶意举报者,一经发现就将给予其“最低信用级别”,而这样的信用级别拥有者,今后若想在银行贷款、找到理想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了。

3.以权谋私一个克朗也不行

斯德哥尔摩大学政治学教授尼尔森告诉记者,瑞典当年决定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时,主要因为欧洲大陆贪腐盛行,瑞典虽然在廉政方面还算是一块“净土”,但统治者担心,当时还很贫困的瑞典假如受到这种风气侵袭,官员的腐败将会导致国家“破产”,为防患于未然,决定颁布政务公开的法令,请全体瑞典人监督官员的行为。

瑞典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200多年来,时不时有人质疑这些法令是不是太苛刻了。如年轻有为的副首相被迫辞职,只是因为价值几十克朗的巧克力而已。还有2006年因漏缴电视费而辞职的大臣,她从政前的月收入高达十几万瑞典克朗,漏缴每月几十块的电视费只是一时疏忽。

不过,瑞典人对这样的辩解一点也不买账。尼尔森对记者说,瑞典人可以容忍普通人的错误,甚至原谅政府的失误,但如果官员以权谋私,哪怕只有1个克朗,也是不能接受的。(参见2009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

近期,关于“毛泽东留有亿元遗产”的传闻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毛泽东的稿费数量也由100多万元被逐渐炒至7 582万元,甚至1.3121亿,骤增了100多倍!更有捕风捉影者称:“抗震救灾中,就用了毛主席留下的稿费”。各种猜测一时风起,从毛泽东的稿费数量,一直蔓延到毛泽东的财产来源、家庭开支。

这些不实说法传到当年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那里,他们义愤填膺。“毛主席的子女不方便出来讲话,如果我们也保持沉默,太对不起主席了!”这些年事已高,早已是深居简出的老人,决定一起出面,“还毛主席一个清白!”

(一)吴连登,给毛主席管家12年

在北京南长街,离故宫西门不远,有一个名叫“泽园酒家”的餐厅,其名字是为纪念毛泽东曾居住生活过的丰泽园而起的,酒家的老板也是当年毛泽东身边的工作人员。“泽园酒家”规模不大,挂满了毛主席的珍贵历史照片,这里更像是毛主席的一个小型纪念馆,每逢毛泽东诞辰,毛主席的亲属都会和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到此,一起追思。

见到毛泽东的管家吴连登,便是在“泽园”。从1964年到1976年毛泽东逝世,吴连登为毛泽东管理家政长达12年。在毛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中,吴连登算是较为年轻的一位,也是“保养”得最好的一位。他说自己68岁,但说他48岁也有人信。人们猜测,吴老是在毛主席身边学到了“养生秘籍”,他也不否认,还笑称,“是学了那么点”。

吴连登告诉记者,关于毛主席遗产之所以谣言四起,还是因为一些人对毛主席不够了解。“包括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的同志也常找我,让我给他们谈毛主席的生活。他们对毛主席的理论思想掌握得很多,但对主席的生活,知道得还是不够。如果大家了解毛主席平时是怎么过日子的,这些谣言便不攻自破!”

平板三轮带我入中南海

吴连登是江苏盐城人,1941年出生在一个“常年为地主当长工”的穷苦家庭。很多人好奇,这个和毛泽东远隔万里的穷小子,为何能走进中南海,走进毛家?他又凭什么本事,深得毛主席信任,掌握毛主席一家的财政大权?

如今回想,吴连登自己都觉得“像梦一般”。1958年,小学没毕业的他便在盐城农机厂当杂工。不久,他考入盐城地委招待所,成为服务员。“即便是打扫卫生,即便是端茶送水,我也总比别人快。我一趟能拿10个暖水瓶,一手提4个,两个胳膊再各夹一个。招待所离打水的地方一趟500米,我每天5点起床,就这么来回跑,一个人负责整整一栋楼。”

1959年,北京人民大会堂建成,开始从全国各地挑选服务员。吴连登所在的盐城只有一个名额。领导挑遍了7个县城,最后注意到了吴连登,开始默默观察他。“突然有一天,领导把我叫进去,告诉我被选中去北京当服务员。北京在哪里?有多远?有多大?我都搞不清楚。”

吴连登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来到了北京,被分配到人民大会堂餐厅当服务员。来到如此繁华的首都,吴连登“傻了”。他还没有回过神,严格的训练开始了:“现在的服务员和我们没法比。我们一个托盘里要放菜盘、汤盆和各种酒,我们要端着跑,如果掉下来,你就不能进餐厅服务。”不仅如此,吴连登还要学习各种知识,“了解每位中央首长的生活习惯,要手勤眼快,能从领导细微的表情动作中,体会到他们的需求。”

吴连登哪曾想,刚刚熟悉了人民大会堂的环境,他又被“盯上了”。

1961年5月,中南海服务科科长来到人民大会堂,要从近千名服务员中选拔两名进入中南海。“他们在我们那里守了几天,看每个人的资料,从周边了解情况,暗中观察领导在与不在时,每个人的表现有无差别。”

吴连登又被选中了,他永远忘不了走进中南海的那一天。“中南海派了一辆平板三轮车来接我们,周围挤满了来看热闹的同事。我俩把行李放在车上,跟在三轮车后面,一步步走进了中南海。”

进入中南海的吴连登“热血沸腾,觉得什么都新鲜,什么都没见过”。“我们的第一项任务,是熟悉中南海的地理情况、每位首长的情况、首长夫人和孩子的情况、每个活动场所的岗哨情况……用很短的时间,全部熟悉,全背下来。”

不久,吴连登在中南海颐年堂,第一次见到了毛主席。“毛主席有个习惯,开会他基本上是第一个到,他要和陆续进来的人有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这天,毛主席来后,吴连登被派去给毛主席上茶。平常业务熟练的他,手抖得厉害,等走到毛主席面前,茶已经洒出了一半。

“毛主席有个习惯,凡是第一次见到的人,他都会盯着你看,问你的情况。主席问我:‘你是新来的吧,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吴连登。主席问我的名字是谁起的,我说是一个和尚。主席笑着说:‘一听就不是父母给起的,这个名字好。’主席又问我是哪里人,我说是江苏盐城来的。他说:‘噢,咸城来的’。我说:‘不对,是盐城。’主席笑了,‘唉,那不就是咸城吗?’毛主席这么幽默,我就没那么紧张了。”

此后的3年,毛主席接见外宾、开会,吴连登服务过多回,但毛主席再也没有问过他一句话。

1964年国庆节,23岁的吴连登正在天安门城楼上服务,毛主席身边的护士长找到他,“大登,主席叫你呢!”吴连登有点发愣,不敢相信。“见到主席,他坚持让我坐在他旁边的沙发上。主席说:‘你不就是那个咸城人吗?我可记得你呦。’我有些惶恐,又介绍了自己的姓名。主席说:‘我要和你商量点儿事,想请你到我家去工作。因为我身边有许多事情,家里也有许多事情,都没有人做,我想请你,能不能给我帮帮忙?’当时,我既紧张又感动,主席竟然这么客气,请我帮忙。我激动地说:‘好!’就这样我进了毛主席的家。”

主席仓库里的“宝贝”

来到毛主席家,吴连登最初的工作是负责杂务,搞卫生、整理库房、打水送饭。“主席的房子是一个大概200多平方米的四合院。家里还住着江青、李敏、李讷,以及江青的姐姐和她的女儿。”

吴连登说,毛主席家的仓库大约有十五六平方米,房子很破,一直没有维修过。仓库里有6个木制的旧柜子,主席3个,江青2个,还有1个小的放着毛岸英的东西。“现在想起来,我都想流泪。很多东西是从延安带过来的,有主席穿的大棉袄,破得不能再补的衣服,换下来的毛巾、袜子、衬衣……还有一些主席的毛衣和毛裤。他进城后身体发胖不能穿了,就让我们想办法拿到毛衣厂去加边改肥。连他在延安时期剩的毛衣线头、补衣服的补丁,两个大包裹,全都带回来了。我们不敢扔掉,哪怕一点,后来给主席补毛巾被、补内衣什么的,就从这里翻着用。”

吴连登还记得毛主席盖的毛巾被,最多打过73个补丁。“补丁用的全是旧毛巾。连袜子也补。我们补的针脚大,就动员主席买新的,要不接见外宾,一拉裤腿,针脚就露出来了,但是主席不同意。主席去世后,1993年我去韶山,又去看主席的遗物。当看到他的衣服时,我忍不住哭了,都是旧的,这就是一个国家的主席啊!”吴连登在毛主席家的仓库里,既没有看到值钱的用品,也没有发现一件礼品,更别说金银首饰了。

“丰泽园的院子年久失修,墙皮脱落得厉害。有一次,工作人员没跟主席说就修了,主席知道后非常生气:‘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怎么花在这个上面?’主席抽烟多,火柴用得多,我跟他12年,没见他用过一个打火机。他讲礼貌,从不冲着别人划火柴,都是朝里划,火柴盒这边划完了,再划那边。开始我们把旧火柴盒仍了?他一看换成新的就问:“旧的哪儿去了?那盒子还是好的嘛。”我们就明白了,去买散装的火柴放到里面,再用毛笔把磷刷上。他一看:“哎,这好!”他吃饭时,饭掉在桌上,他拣起来放在嘴里,我亲眼看到的。他说:“农民们现在很苦。”主席一直惦记着人民,直到70多岁生病时,还派人到门头沟去了解煤矿工人的工作条件是不是好了,硅肺病是不是少了。”

吴连登给毛主席收拾房间,一般都在晚上九十点钟。“主席只有到这时候,才出屋换换空气或者是去中南海游泳,这是我最忙碌的时候。”吴连登最费心的,就是收拾床铺。“主席的卧室基本也是办公室。他的床上堆满了书,有的夹着纸条,有的翻在某一页,横放、竖放的都有。一定要记住,无论换床单还是擦灰,原来书是怎么放的,在什么位置,决不能变,绝对要保持原样。绝不能出现因为作了清理,而让主席找不到书的情况。”有时到外地出差,吴连登要把主席带的书打包,但吴连登能做到:主席在外地的床上和在家中的床上,物品的摆放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这就是吴连登的本事。1968年,吴连登被正式任命为管理员,毛泽东讲自己的工资、家中的各项财政支出,都交给他全权管理。

毛主席和江青AA制

给毛主席管家,吴连登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主席的工资总不够用。“很多人不信,国家主席还这么紧张?毛主席的工资404.80元,每月的固定开销:党费10元;主席的房屋包括家具全是租用的,一月费用84元;两个孩子的学费,原来每人15元,随着物价上涨,提高到每人30元,这些钱都由毛主席负担;江青还有一个姐姐住在这里,每月生活费30元,也由主席支付;冬天还要取暖费30多元。大约固定花销为200元。”

吴连登算着毛主席的几大开支:“吃饭每月100元左右,哪怕是从中南海供应科拿回的一棵菜,也要付钱。主席还有很多民主党派的朋友,请黄炎培、章士钊他们,也是主席自己掏钱。另一个开支是抽烟,每个月将近100元,还要有几十元的茶叶。主席在外面开会,我总要带着茶叶去。如果没带茶,就算是在人民大会堂开会喝一杯茶,临走主席也要求我付给他们一杯2角钱。”

吴连登说,原本毛主席领取的是国家一级工资,总数是610元。三年自然灾害后,他带头将自己的工资从一级降到了三级404.80元。“一直到主席临终的时候,这个数目再也没变过。”

“毛主席没有其他方面的补贴吗?”记者问。吴连登肯定地回答:“没有。主席还不如我们工作人员,我们出差和加班还有补贴,但是主席除了工资,没有任何额外收入。他说他不能开这个头。”吴连登有时也很为难,“我们去外地出差,人们认为能请主席吃顿饭,是莫大的荣幸,但是过后我都会去把饭钱补上,这是主席的硬规定,没人敢违反!主席说,如果他走到哪里都付账,下面的人谁也不敢不付。”

毛主席还有一笔开支:湖南老家经常来人,有的是经济困难,有的是来看病,交通食宿和走时带的一点生活费,都由毛主席负担。“所以钱很紧张,我说这个家不好当。钱不够用时,我只能为难地去找毛主席。每一次我都拿着账本,先给他逐一汇报这个月的开销,主席一看我的架势,就会问‘钱又不够用了?’然后我要自己打报告,后面附上账单,一笔笔,清清楚楚,主席签上字,我才能到中央特别会计室去领主席的稿费。但也不能月月如此,那就是我管家的失职,所以主席家的钱最难管。”

江青的工资,也由吴连登管理。“江青的工资是243元。工资领回来我就记到账上。她的个人花销由她自己负担。主席的账我叫一号账,江青的账我叫二号账,他们都是各花各的钱,这是主席交代的,就是现在通常说的AA制。所有的采购花销由我来办,然后晚上回来记账,从牙膏、手纸到菜钱,都要详细记录。当时的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张耀祠每个月要签字,定期给主席看。”

吴连登说江青最大的支出,可能是购买摄影器材和冲洗胶卷。“江青自己不摸钱,毫不夸张地告诉你,甚至有一次,她让我拿3元面值的人民币给她,我们国家哪里发行过这种钱?女同志需要打扮,她经常让我去给她改一些衣服,或者购置一些东西。没钱的时候,她也会把白色的衣服染成灰色,再过段时间又染成黑色来穿。有人说江青拿牛奶洗澡,这个在毛主席家里是没有的,我负责采购,没有买过那么多牛奶。江青当年用过的比较奢侈的东西,就是发胶。当时我不知道这叫什么名字,喷在头发上有泡沫那种,非常难买,只有友谊商店可以买到,每次都是我去。”

吴连登记得,江青喜欢京剧,常叫一些京剧界的朋友来开会。“但她每次都是中午11点散会,下午接着开,让他们回去吃饭,减少开支。后来,江青因为钱不够花,还曾欠过新华社8 000元钱。”

10块金表和31.5公斤燕窝

吴连登“管家”的范围,还包括管理毛主席的礼品。“外宾来访赠送的礼品,再珍贵的主席都要交到礼品库,从不据为己有。主席说,这些东西不是送给他的,是送给中国人民的,如果你吴连登在这个位置上,人家也会送给你的。”

这些礼品中,珍珠玛瑙、金银翡翠都有。“送给主席的金表我就收过10块,都是外宾来访赠送的瑞士的高级货。但这些重要的礼品,主席一律要我送到中南海礼品库登记、备案。礼品如果要用,要打借条。”

吴连登和毛主席的礼品对账,都是晚上主席在院子里散步时进行。“我按惯例把礼品摆在藤椅上,逐个给主席汇报。一般吃的东西主席就让拿到食堂去卖,再把钱寄还给送礼的人。数量少就送给司机班,或者别的地方,但没有一次是给李敏、李讷的。他的孩子偶然好奇,拿起来看一看,然后就放回去了,从没有一个孩子要过。”

吴连登说,1945年以前,毛主席没有手表。重庆谈判时,一下飞机,郭沫若发现了,“为了让主席掌握好谈判的时间,他就把自己的表从腕子上摘下来,主席欣然接受,这块表一直用到1969年。表越走越慢,有一天主席说:‘我这个表要拿去修修了。’我就向礼品库借了一块表给主席暂用,汪东兴从礼品库中拿了块金表,主席说:‘借东西要打个借条,等表修好了再还回去。’主席借用了金表两个月,我就还回去了。”

吴连登还记得,几乎每年金日成主席都会给毛主席送来几十箱乃至上百箱的苹果、梨和无籽西瓜,“大的西瓜重达五六十斤,也没法退,他就让秘书开一个名单,将水果分送中央各位领导人。”

“1964年前后,印度尼西亚掀起了迫害我国侨胞的浪潮,政府义不容辞地出面保护。侨胞们为了表达感激之情,给毛主席送来了重达31.5公斤的燕窝。那种极品燕窝,现在真是难得一见,且不说今天每斤需万元以上,就是在当时,也得四五百元一斤。”

毛泽东毫不犹豫地指示:“把它们全部送到人民大会堂招待外国人。”秘书试探地问:“主席,是不是家里留点?”毛泽东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一点不留,全部送走。”于是,31.5公斤燕窝一克不少地送到了人民大会堂。

10多年后的1975年,吴连登看到年迈的毛主席咳嗽哮喘,心力渐渐衰竭,身体非常不好。他就向张耀祠提出要给毛主席增加营养,最好能弄点燕窝炖汤。“张耀祠找到了人民大会堂党委书记刘剑,这才发现当年的燕窝尚有7两。经汪东兴批准,我打了收条才取回中南海。我每次瞒着毛主席在汤里加一点,直到他去世,他也不知道他自己终于享用了那31.5公斤燕窝中的7两。”

吴连登大概估算了一下,他管账期间,主席买书共花去8 000元,家里的钱一直比较紧张。

为了节约开支,毛主席的饭也是和江青以及孩子们分开的。“主席有个小灶,他对家里人说,小灶是人民给我安排的,你们都无权享用。他的女儿都和我们一样到中南海的食堂排队打饭,全家一个星期团聚一次,在周六晚上。”

吴连登感慨,当毛泽东的子女很难,“主席对他们要求非常严格。每周末吃饭,孩子们要和爸爸交流读书心得和对社会问题的思考,紧接着布置任务,还要读什么书,下个礼拜再来讲。”

“毛主席还教育孩子,说在他身边的工作人员,都是他的同事,都要叫叔叔阿姨。李讷比我大,但现在还叫我叔叔,我说快别叫了。她坚持说,‘那不行,这是我爸立下的规矩,不能变。’”

毛主席的两难

除了管钱难,吴连登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改善主席的伙食上。“主席的正餐一般是四菜一汤,一个荤菜,一个鱼,一个半荤半素,一个全素。每天的食谱、菜品采购,都由我来定。我的责任重大,如果主席因为吃不好而生病,我没法向全国人民交代。”让吴连登苦恼的是,毛主席从来不对饭菜发表任何意见,也从来不主动说想吃什么。“有时我们说:‘主席,加点菜吧。’主席就说:‘吃这个很好了,很多人还吃不饱饭哩。’他说中国不缺我毛泽东吃的,但如果我拿了国家的钱,部长们、省长们、村长们都可以拿。他用自己的行为树立了廉政的作风。”

吴连登说,毛主席有两难,吃饭难、睡觉难。不提醒他吃饭、睡觉,他的文件永远看不完。“毛主席的作息时间和我们普通人完全不同,他每天要工作20个小时,常常是中午才吃早饭。到了晚年,如果不用安眠药,主席几天都毫无睡意,脑子里全装着各种事情。”按照护士的吩咐,每次毛主席吃完安眠药后,吴连登都要给主席准备一餐,避免对身体造成损害。“有时候用了一次药,主席没反应,依旧在工作,毫无睡意。几个小时后还要再用一次,有时用三回都不管用。”

让吴连登惊讶的是,后来护士给毛主席开了一种强烈控制神经的特效药物“水化氯醛”,毛主席靠它入睡。一次去武汉开会,累得几天没合眼的吴连登,将主席杯底剩的一小口安眠药喝了下去,“我当时立刻就失去了知觉,不省人事。要是用主席那么大的量,估计再也醒不过来了,可见主席的工作强度。”

为了避免等候时间长,饭菜变凉,吴连登专门订作了瓷碗。“后来有人传言,说主席有专用的瓷器,其实不是。主席原来用的碗是景德镇的,有一次他说:‘我们湖南醴陵,那个地方的瓷器很不错。’我很快订了醴陵的瓷器,让最好的工匠来制作,一个碗重124克,很轻很薄。主席第一次拿这个碗很高兴:‘这好啊!乡情呀!’”吴连登说,主席的胃口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变化,“我们每天翻大参考,一有大事,就要以素食为主——这时主席吃不下饭,荤的肯定不行。”

除了四菜一汤,吴连登还要准备四个小碟。“一碟蒜泥,一碟辣椒,这是每餐必备的。还有两碟是两道其他的菜,如果主席吃了,我心里就有谱了,明天就做给主席吃。因为主席不允许剩菜,做的不可口浪费了,决不允许。”

有人说毛主席常吃红烧肉,吴连登纠正说:“其实主席绝不是天天吃、每周吃,我们安排一个月吃两三次。主席平时吃杂粮、青菜比较多,几乎每天要吃一个红薯,一个玉米。中南海以前在玉泉山有个地窑,每年会存放这些东西,我就是从那里买回来,一年四季不断。”

吴连登说,毛主席喜欢吃鱼头,如果中南海打了大鱼,他就去买来,把鱼头弄下来。“但剩下的鱼身子,却不能留下给孩子们吃,要再去卖给食堂。我还要用卖来的钱,给主席购置其他的蔬菜。家里就是这么紧张,一点不假。”吴连登说主席从没有补过钙,但他有个好习惯,爱吃小鱼小虾,爱吃肉皮,这可能也是主席长寿的秘诀。

吴连登说,毛主席一生吃、穿、用都没有讲究。主席的家里也没有一件摆设,更别说是什么古董玉器了。主席唯一在生活上有要求的,就是烟和茶。“茶叶,主席一直喝龙井。但抽烟,却让我们费近了心思。”吴连登介绍,主席战争年代抽过旱烟,抽过从国民党缴获的纸烟和其他杂牌烟。解放后,还抽了几年的三五牌香烟。也抽过中华、熊猫。但1969年,主席对雪茄产生了兴趣。“有一次,主席在游泳池召集领导们开会,旁边坐着李先念,他抽着雪茄烟。主席总是看他,眼巴巴地看着。一般开会没人给主席递烟,李先念那天给了主席一根。主席接了过来,他说:‘先念啊,你抽这么好的烟,也不告诉我。’”

从这之后,吴连登开始四处打听李先念抽的雪茄。“它不是国外进口的,是成都一个老师傅自己卷的。我们把他请到了北京,专门给主席卷烟。这个雪茄烟有个缺点,抽了容易引起咳嗽。为此,我们在里面加了一些止咳化痰的中草药。我们还考虑,主席毕竟年龄大了,又有烟不离手的习惯,为了保证安全,不引起火灾,这个烟加了一个特殊的工艺,在30秒之内不抽,它就会自动熄灭。”

吴连登感慨地说:“如果非要说主席有什么特权,享受了什么生活。那么这个抽烟,就是主席唯一的一点要求和喜好。主席去世后,我坦诚地讲,家里没有剩一分钱存款。”

……

采访进行了6个小时,吴连登丝毫没有倦意,每每提起主席,他总是情绪激动。“我尊敬主席,也崇拜主席。我是一个小小的管理员,不敢全面评价主席,但我希望能通过这些微小的侧面,让大家了解中国的伟大领袖!”

(二)原中央办公厅主任汪东兴:毛泽东稿费上亿,纯属造谣!

为了进一步核实毛泽东家庭财产的问题,吴连登特意去找了汪东兴同志,还专门拜访了当时的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张耀祠、中南海财务处处长刘元祥、中央办公厅专职负责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特别财务的郑长秋等人。

他们最了解毛主席稿费和经济状况。汪东兴同志已92岁高龄,郑长秋同志也是82岁高龄,二老虽然精神很好,记忆力惊人,但他们毕竟年事已高,不可能频频出来澄清,吴连登特意将二位老人的意见收集整理,一一向记者转述。

汪东兴,人称“中南海大管家”,在毛泽东身边担任中央警卫工作30余年,曾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央警卫局局长、中央办公厅主任、党中央副主席等职,为粉碎“四人帮”发挥过特殊作用。现离休在家。

吴连登拜访汪东兴时,汪老正在为此事愤愤不平,“我们不能沉默了,知情者要说话!一些报刊搞得风风雨雨,说什么:毛主席的稿费高达1.3亿多元。这太离谱了!据我所知,毛主席的稿费就是120多万元,具体的数字可以到中办特会室去查。”

但让记者疑惑的是,有些媒体报道不仅对毛泽东的稿费数量有精确计算,还详细罗列了得出此数据的依据。有篇报道称:“1967年3月,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选》《毛泽东诗词》稿酬的计算标准建议:《毛泽东选集》(1-4卷)平装本、精装本每套稿酬1角;《毛主席文选》稿酬每本2分5厘;《毛泽东诗词》每本稿酬3分……”

汪东兴说:“十年‘文革’期间,出版过数以亿册的《毛泽东选集》《毛泽东语录》《毛泽东诗词》等,但是毛泽东没有拿过国内一分钱稿费。我们毫不客气地说,这些人完全在胡说八道,乱写。”

吴连登也向记者证实:“毛主席有个脾气,决不摸钱。他的这些钱,我们比他自己还清楚。‘文革’时主席没有稿费。不过在国际上,主席的稿费确实是有的。那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翻译出版了很多毛主席著作,常给毛主席汇稿费过来。主席都让办公厅转汇回去了,没有留,都是东兴主任经办。”

据汪东兴说:“不要说什么毛主席有‘亿元稿费’,就是那一百多万,他老人家都觉得太多了,还责怪过我。记得有一次,毛主席问我:‘这个稿费,你怎么越搞越多呀?’我说:‘不是我搞多了,是每年有利息,当然就越来越多了。’”

有媒体称:“1976年12月底,毛泽东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稿酬累计存款为7 582万余元,是用‘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的名义开户的。”“另外,毛泽东以个人姓名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南海支行开设的户头,账上通常存有八九十万元。”

对此,汪冬兴肯定地回答:“毛主席稿费存放的地方,既不是什么‘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也不是在什么‘中国人民银行中南海支行’开设的户头。党小组怎么能保存毛主席的稿费?讲不通嘛!中南海什么时候有银行了?毛主席的稿费存放的地方,事实上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办特会室!”

汪冬兴回忆道:“记得有一次,我到毛泽东那里办事,谈起了稿费问题。我问主席:‘您的稿费不能总存在特会室名下——’毛主席毫不犹豫地回答:‘稿费是党的稿费,老百姓的稿费,不是我毛泽东的。’我说:‘那将来孩子们怎么办?’主席说:‘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为人民服务,人民会给他们一定报酬,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他老人家的子女也很争气,很自觉,从来没有打过毛主席稿费的主意,更没有提出要毛主席的稿费。”

吴连登拿出了他收集的报道资料,念给汪老听:“某杂志报道称,江青曾先后5次声称她有权继承毛泽东的遗产,并提出提取5 000万元给女儿和亲属,但她的要求被拒绝了。李敏、李讷也申请过,也被婉拒了,其后由中办先后给她们二人拨下近200万元,购买住宅和留作家用。”

“5 000万!”汪东兴听后笑了,“30多年前的5 000万是什么概念?江青会提出如此惊人的数额?我不相信。我只记得毛主席跟我讲过的,他老人家说:‘江青以为我要死了,要办后事了,向我要15万元。我给了他3万。’这些事情我不会乱编的,你们可以到特会室查嘛!”

吴连登继续读:“还有刊物报道,江青通过您从毛主席的稿费中拿走了38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毛主席还先后两次提取存款,给汪东兴4万元,其中有1.5万元是给他家属修理房屋用的。”

汪东兴站了起来,一脸严肃地说:“没有这回事。毛主席的稿费里根本就没有美元。别说我拿了毛主席4万元,就是40元、4元、4角、4分也没有!我绝不会在这样的问题上犯错误!”

(三)原中办特会室财务郑长秋为取主席稿费,被软禁两个小时

从1952年到1986年离休,郑长秋一直在中央办公厅工作,专职负责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的特别财务。吴连登告诉记者,“郑老对毛主席稿费的收入、支出究竟有多少最了解。”

吴连登来到了郑长秋同志家。郑老听说毛主席的稿费被炒至上亿元,非常惊讶。“毛主席的稿费一直是我管的,到他老人家1976年9月逝世,共计为124万元人民币。这个数字肯定是准确无误的。”

郑长秋还记得,1976年10月初,汪东兴到毛家湾检查毛主席遗体的保护情况,顺便到“毛著”编委会去看望同志们。“他当时还嘱咐,要把毛主席的稿费124万元人民币用在出版毛主席著作上,并交代要把编委会人员的生活搞好。后来我们还是没有动用毛主席的稿费。”

郑长秋证实:“到1983年底,毛主席的全部稿费为157万多元。原因是存款利息上调了,稿费比原来多出33万。主席在世时,汪东兴对稿费管理得非常严格,每次稿费的收入和支出都由汪东兴同志签发,从来没有乱批过一分钱。关于稿费的使用情况,汪东兴同志每半年要向毛主席书面汇报一次。”

郑长秋回忆,当年毛主席的稿费主要用于资助中国革命的党外民主人士和特殊开支。“毛主席每年都给章士钊、王季范各2 000元,分上、下半年两次。给王季范的那一份,几乎都是王海容来取的。远在湖南的毛家亲属偶尔来京看望毛主席,他们的食、住、行和看病等费用,比如,毛主席的堂弟毛泽连来京看病,偶尔主席工资不够,就从他的稿费中支取。还有就是不定期地给主席老家亲戚寄点钱,数额非常少,仅仅是作为解决临时温饱之需。”

郑长秋还记得:“1972年,经毛主席批示,分别给贺子珍、江青、李敏、李讷各8 000元,作为生活补贴之用。当时,贺子珍在301医院住院,我把8 000元送给她时,她特别感动。她说:‘这钱就放在你那里,我需要开支的时候再取。’后来我几乎每周都去一次301医院,总不见她要买什么,我就给她买了半导体收音机、录音机、录音带和一些生活必需品。贺子珍在住院期间花了4 000元,我就将剩下的送给她,她再三推辞,坚决不要。最后又放回毛主席的稿费中。”

吴连登也知道郑长秋谈到的这一事实:“那4个8 000元,最初是因为1972年李讷生下了儿子效芝后,生活非常困难。毛主席早有规矩,孩子们参加工作,拿到工资,他就不再补贴。那些年,李讷的工资仅有几十元,要维持家庭生活、要请保姆、要买奶粉。从来没向父亲伸过手要钱的李讷,实在没有其他办法了,才找到张耀祠同志求助。张耀祠觉得李讷的要求合情合理,就写了张条子请毛主席批准。毛主席后来也动了情,说:‘不要批了,你说该给多少钱?’张耀祠就说:‘这回李讷开销不小,给个几千块吧。’毛主席这才同意从稿费中支取8 000块钱给她。”

当时,这笔钱还是由吴连登负责转送的。“我没有将这8 000元一次性给李讷,担心她万一用过了头,再开口要就难了。我以李讷的名义存进银行5 000元,把剩下的3 000元交给她本人。李讷当时感激得连声说‘谢谢’。之后,毛主席出于对亲属的一视同仁,又分别给贺子珍、江青、李敏各8 000元,作为生活补贴之用。”

郑长秋说,江青为了取走那8 000元,中间还发生了一段小插曲。“1972年的一天,毛主席的秘书张玉凤坐着华沙轿车来到中办特会室,说经汪东兴同志批准,主席处(其实是江青)来取8 000元特用金,还要崭新的大票(当时最大的人民币面额为10元一张)。特会室一下子哪有这么多的新票、大票?我就决定和张玉凤一道去银行取。”

在西单北边的一家银行,郑长秋自报家门:“我是中办特会室的财务,名叫郑长秋。”银行工作人员看了看穿军装的张玉凤,感觉到情况有些异常,但还是从容地应付着:“郑长秋?噢,知道知道,通过不少电话,中办特会室有这么个人。啊,你们稍坐,我去去就来。”他立即向银行领导作了汇报:“郑同志平时都是一个人来,这次却带了位女同事。”领导下令先稳住两人。工作人员出来表示歉意:“我们银行现在没有这么多新票,要到库里去提。请二位耐心等候一下。”说着,他把郑长秋和张玉凤请到客厅里,又是敬烟又是泡茶地招待起来。

紧接着,银行领导一个电话打到了中办政治部查询有关情况,在得到“不知道”的回复后,又拨通了汪东兴秘书孙守明的电话,这才真相大白。而此时,郑长秋和张玉凤已经在银行被客客气气地“软禁”了两个小时。可见,当时要取出毛泽东的稿费并非易事。

采访中,吴连登多次向记者强调,“毛泽东一贯的思想是‘稿费是党的钱,是老百姓的钱’。主席一生非常清廉,从自己抓起,给工作人员树立了很好的形象。他老人家一再声明:我参加革命就是解放老百姓,建立新中国,使全国人民过上好日子。钱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参见第58期《环球人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