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同治中兴的观点
早在1869年,清代士人就开始声称同治时代(1862—1874)为“中兴”,此说法很快为朝廷自豪地采用。在帝国政治思想中,一次“中兴”可能在朝代周期中长达一个世纪或更久,此时一群有能力的大臣以及有德性的君主,正匡扶沉没中的国家船舰。根据传统的观点,这曾经在王莽篡汉之后,以及唐朝安禄山叛乱之后发生。西方历史学家认定“同治中兴”是清代历史中影响深远的时代,但此时代被赋予相当不同,或者有些例子几乎是相反的意义。这里我们将检视四种诠释观点,其各自侧重于不同的面向,捕捉了这个复杂而关键时代的多元要素。
曾经流传最为广泛且遗留至今的中兴论述,很可能是费正清首先在1954年所发表的。对他来说,许多因素使得同治时代成为西方影响中国以及清朝“现代化”的第一个重要时代。在外交方面,由于1858年的《天津条约》以及之后的《北京条约》,西方满足于自己将中国带入国际礼仪的任务。外国的公使,即英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所要求的常驻使节,很快就到北京任职,其中由额尔金勋爵的秘书卜鲁斯(Frederick Bruce)率领以代表英国,而蒲安臣(Anson Burlingame)则代表美国。清廷开始派遣外交使臣出国,其中最有名的是郭嵩焘,他是曾国藩在长沙岳麓书院的同窗、1847年的进士,也是1853年湘军光复太平军占领之南昌的英勇将领,并于19世纪 70年代后期担任出使英国与法国的钦差大臣。
在1861年3月11日,摄政大臣们在军机处下建立了一个特设委员会,称作“总理衙门”(全称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此机构最终成为杂乱无章的官僚机构,也是清朝第一个实际上的外交机构,恭亲王断断续续地领导该机构计有27年。最重要的是,逐渐偏好清朝而非“基督教”太平天国的西方列强,现在因拥有条约所实质保障的特权,继而体认到中兴成功对他们具有重大利益。以卜鲁斯和蒲安臣为首的外国使团逐渐发展出所谓的“合作政策”,此种绅士协议从属于“西方教化任务”之整体发展下的各国利益,亦是在冒险的军事扩张后几经外交斡旋后的休兵,直到同治年间结束时仍持续着。
在解除了许多行政上的限制之后,清朝与西方的商业往来大幅增加了。虽然这几乎不是一个西方引起的商业革命,因为从晚明以来中国已是世界上商业化程度最高的农业经济体之一,而且帝国的对外贸易长期以来就非常重要,但这的确造成了相当大的社会经济结构之再造。西方商人雇佣许多中国采购人员和商业代理人,许多独立的中国贸易公司专门采买商品出口并批发进口商品。随之出现的“买办”通常是很富有的文化中介入,很多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期中国最重要的人物皆出自其中。买办一方面被称赞为“东西之间的桥梁”,一方面也成为各式政治派别的本土主义人士很容易攻击之目标。
通商口岸沿着华北海岸并顺着长江进入中国中部开放,其中的“租界”出现外国人的身影且多少有点儿混合文化。最著名的就是上海,它实际上在这个时代崛起并取得全球商业大都会的地位。1861年恭亲王建立了“皇家海关总税务司”,那是一个几乎完全由西方人主持的混合组织,它正式取代了康熙时建立、任用本土人员的海关,作为中国中西贸易的管理和税收机关。
在文化方面,根据费正清的叙述,道光年间首先因魏源等人的著作而受到重视的西方相关事物研究,在同治时期越来越兴盛。在1862年,设立了一间“同文馆”,用以训练年轻清朝国民学习西方语言,及翻译重要的欧洲科学、社会及政治思想著作。新教传教士也对这个计划有所贡献。1874年,美国人傅兰雅(John Fryer, 1839—1928)在上海发起一个募款运动,用来建立一间学校及阅览室,称作“格致书院”,其主要为翻译及传播科学技术知识。这个书院培养了一群年轻的中国人,在日后成为重要的工程师、知识分子和改革宣传家。1872年开始,朝廷选派几类中国男性青年到美国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市参加“留美学童计划”,让其适应包括棒球在内各方面的美国生活。
士人和一般人都对这个致力学习和采用“洋务”的运动表现出强烈反抗。出身较好的家庭不允许子弟们接受西方语言训练,无论朝廷有多么支持这些计划。当宣布爱国的军事英雄和儒家学者郭嵩焘愿意担任欧洲公使一事时,他受到湖南同乡士绅所带领的群众的强烈攻击。但在政府里里外外,有越来越多的精英开始接纳那个时代的迫切需求。他们逐渐相信为了帝国的生存,需要通过选择性借助于西方的计划,尤其是工业化的技术,才能彻底的“自强”。
几乎紧接在费正清将同治中兴阐述为西化高潮之后,对于该时代意义的相反看法也出现了。芮玛丽(Mary Clabaugh Wright)把同样的事件描写成悲剧,其中的失败英雄主要来自湘军的核心官员:胡林翼、左宗棠、郭嵩焘,以及最重要的曾国藩。这些爱国之士,虽身为汉人,但坚定效忠清政府(代表文明的规范,而与汉人组成的太平军不同),且相对较为无私。芮玛丽强调他们深重的新儒家信念、对于其社会阶级道德重整的真切关注,以及他们在乱事之后追求以非常传统的模式,重建廉洁、有活力而仁慈的政府。少数他们认为有必要借镜于西方的作为,仅仅是他们在保守改革运动中的勉强妥协。
还有第三种中兴的诠释,视同治时期为政治权力地方化并转向省或地方政府的开始,这种情形在20世纪军阀割据的灾祸中达到顶点。此观点聚焦于相对务实的李鸿章,而非儒家理想主义者曾国藩,他在19世纪的最后30年成为清帝国举足轻重的政治人物。李鸿章是汉人而非满人的事实很重要,另外其党派倾向和个人的贪婪也是(李在1901年过世时,在帝国中已富甲天下)。地方分权的过程发展自地方军队,尤其是来自湖南和安徽的军队,他们直接效忠于其指挥官而非皇帝或整个帝国。虽然曾国藩在1864年打败太平天国之后,立刻正式解散了他的湘军,但部分湘军仍为左宗棠和其他将领效力。李鸿章则完全未解散他的淮军。当李鸿章的权力基础从长江下游转移至华北,淮军也随之移动,并于1895年的中日战争中首当其冲。(www.xing528.com)
这些军队由额外的税收支持,尤其是商品的通行税。在平定太平天国和捻乱之后,达成了一个协议,中央政府可据以取回部分由省征收的税,但只有很小一部分曾实际上缴给皇帝。在晚清帝国扩张的商业经济中,贸易的税收是财政收入很具弹性的来源,而中央政府所倚赖的农业税则相对固定。1750年占政府总收入约75%的田赋,到了清末降到约35%。因此财政来源随着时间彻底地从中央转移到地方政府。
当这些非正规私人军队的将领,受朝廷任命成为正式官员时,随之而来形成进一步的权力转移。曾国藩在1860年被任命为帝国最重要的地方官员——两江总督,而6年后其弟曾国荃担任湖北巡抚。左宗棠在1862年成为浙江巡抚,1866年改任陕甘总督。李鸿章在 1861年担任江苏巡抚,4年后接替曾国藩升任为两江总督,1869年担任湖广总督,次年成为直隶总督。其兄李瀚章在1870—1882年间治理湖北,1889—1895年间主政广东。
接任如此重要的职位,当然使这些人掌控了之前未能控制的收入来源——田赋的征收。虽然回避制度在这些任命中仍被遵守,但国力渐衰的清廷逐渐失去许多对于最具影响力之地方官员的查核与制衡。例如,他们的任期有时远超出过去大约三年的常规:李鸿章待在直隶近1/4世纪;新一代的有力管理者张之洞,担任湖广总督近20年。这样的地方大员掌握了对于布政使、按察使,以及知府、知县的任命权,他们通常从个人幕僚中提名。此外,这些非正式的幕僚所组成的“幕府”快速成长为实际上的个人官僚机构。张之洞雇佣了超过600人的幕僚,包括约239名外国人。由这些地方官员所主导之“自强”工业企业的设置,其管理者大多也是来自官员的私人幕僚,更多的自主权力亦下放到他们手中。
图16 19世纪70年代的直隶总督李鸿章(美国皮博迪·埃塞克斯博物馆藏)
根据第四种也就是最后一种对于同治时代的解读,中兴期间持续的军事化,导致地方社会中的非政府精英崛起,削弱了知县及其他中央任命的帝国官僚代理人。相对于地方分权论点的支持者强调政府权力由皇帝转移到地方官员之手,这个后起的观点看到了一个平行的趋势,实际上把权力从所有政府官员手中转移到地方私人显贵之手。这些地方精英兴起的影响力,以及他们所掌握的非政府组织,是一种逐渐发展的、偏好地方自治之大众心态的一部分,这种想法在20世纪早期终将获得官方的认可。
事情就像这样发展。在太平天国战争中,为了地方社会自保而广泛形成由精英领导的地方团练,其本身早在为应付白莲教乱和鸦片战争时而建立,加强了地方上拥有功名之士绅的权力。除了社会地位和土地财富,他们现在掌握了军事指挥、(军事)法律执行,以及以士兵薪饷形式的赏金分配权力。在清朝的构成系统中,这些所有的功能,形式上都为皇帝所垄断掌控。最重要的是,这些私人精英从官吏手中,夺取对地方收税的管辖权。其中关键的是名为“局”的机构,一种准官方的公共机构,原本是以临时特别设置的原则,作为监督土木工程建筑及其他计划的财务管理,但现在用于征收商业及其他税赋,例如通行税或交易费。在江南的特定地区,这些士绅地主的局甚至自己插手田赋征收之事,将田租和田赋混淆了。这个过程,再加上地方精英的新军事力量,可诠释为晚清中国一种“再封建化”的形式。
与非政府精英之权力大增相随的是持续不间断的经世政治论述。这里的关键人物是冯桂芬(1809—1874),他出身苏州的富贵地主家庭,在1840年通过殿试,后于鸦片战争期间在北京担任翰林院编修,他在那儿与其他具改革思想的年轻学者们合流,成为“顾祠会”的一员。当太平军蹂躏其家乡时,冯回去组织领导一支地方团练。在同治年间,他在苏州和上海的书院主讲,并成为两江总督李鸿章的私人幕僚。在该职位上,他主张借镜西方以展开自强的工业化,同时阐述他个人对地方政府改革的观点。冯的经世政治思想融合了本土的新儒家理念和吸取西方的观念。他是使晚清经世之学能因应时局变化的关键人物,他认识到传承自顾炎武思想的地方自治传统,与西方传入的代议民主制有其相似之处。
在地方政治方面,冯桂芬吸纳了顾炎武的观念,原则上要以大士绅地主(顾和冯都属于这个阶级)长期担任其家乡的知县;换句话说,就是废除回避制度。但在其上另加了一项特点,也就是在县治层级以下发展出更好的政治基础结构。借鉴于“保甲”连坐制度概念的复兴,冯主张县以下的首长应该用不计名投票选出,而这些首长必须是支薪的专职人员,以避免成为富人或强大地方利益的应声虫。他们要对他们的选民负责而非受上级控制。
因此,冯主张以两层结构的地方行政,来解决极权主义、官僚主义和官员怠惰的问题。然而他主张的知县是一个由地方士绅担任的永久或世袭职位(在此意义上是封建的),并搭配其辖下隶属的首长小集团,该集团也是地方人士,不过是担任由选举产生之职位的一般人民。就像两个世纪以前顾炎武的计划一样,冯桂芬在有生之年中从未实现他的主张,但这些想法就在认同的士人间流传,并启发了较晚世代的政治改革人士。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