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
普通逻辑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学习和掌握它,不仅对于提高人们的思维素质,开发智力,正确地表达和论证思想,防止和识别逻辑错误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提高全民族的逻辑修养和文化素质,推动我国的两个文明建设也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1.学习普通逻辑,有助于人们从习惯性的自发性的思维上升到自觉的逻辑思维
习惯性的自发性的思维是人们在长期的日常生活中思维实践中不自觉地形成的,它虽然也运用了思维的一些逻辑形式和逻辑方法,其中的大部分思维也是符合逻辑规律和规则的要求的,但是,它终究是无意识的,是受思维规律规则盲目支配的结果。因此,它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思维上的混乱和逻辑上的错误。例如,在日常的习惯性思维中,“有人是什么”就意味着“有人不是什么”,而“有人不是什么”就意味着“有人是什么”,然而这种思维是不合逻辑的。再如,有人凭借习惯性自发性的思维,从“我班有的同学不是爱好体育运动的”就推出“有的爱好体育运动的不是我班的同学”,这一思维也是不合逻辑的错误思维。因此,要使思维避免其逻辑错误,就必须有意识地学习一些普通逻辑的知识,用逻辑理论来指导人们进行思维,从而使人们的思维从习惯性的自发的思维上升到自觉的逻辑思维。
2.学习普通逻辑,有助于人们准确地表达和论证思想,揭露和驳斥逻辑错误
人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免不了表达和论证思想。要正确地表达和论证思想,就必须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遵守逻辑规律规则的要求。例如,表达和论证思想时,必须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论证符合逻辑规律规则的要求。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全面系统地掌握逻辑知识,否则,就不能准确地表达和论证思想。例如:
(1)他在昨日黄昏时分的时候回到了家中。
(2)我的最大优点是从来不谈自己的优点。
(3)我不想当逻辑学家,所以我不需要学逻辑。
上述三例,都存在有一定的逻辑错误,都没有准确地表达和论证思想。例(1),概念不明确,“昨日黄昏时分”很难说是什么时间;例(2),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对两种互相否定的思想“我谈自己的优点”和“我不谈自己的优点”同时加以肯定;例(3)是个错误的推理,这个三段论违反了“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不得周延”的规则,犯了“扩大大项”的逻辑错误。从这三个例子可以看出,学好逻辑学不但可以避免或者减少这类逻辑错误,而且有助于使表达和论证的思想具有准确性和明确性。
人们在日常思维中,不仅需要准确地表达和论证思想,而且还需要对逻辑谬误进行揭露和反驳。例如,有这样一个推理,“如果明天天晴,我就不在家;第二天天没有晴;所以,我肯定在家无疑了。”它包含有逻辑错误。如果不掌握一定的逻辑知识,就很难揭露其错误。应当指出,诡辩是一种很难识别的逻辑错误,它是有意地运用逻辑错误,似是而非,混淆黑白,以假乱真,为错误观点辩解,从而骗取他人的信任和支持。例如,古代有这样一个诡辩的例子:“你没有丢掉的东西是你有的东西,你没有丢掉头上的角;所以,你头上有角”。如果是没有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人,就很难揭露和驳斥其逻辑错误;而学过和掌握了逻辑知识的人就能准确地揭露和驳斥这种诡辩。因此,要批驳诡辩,坚持真理,就更需要学习普通逻辑这门科学。(www.xing528.com)
3.学习普通逻辑,有助于人们学习和掌握其他各门学科
任何一门学科,都是由一定的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所构成的。可以说,任何一门学科都是应用逻辑。学习和掌握了普通逻辑的知识,人们就可以自觉地去理解和把握各门学科中由概念、判断、推理和论证所组成的逻辑系统及其内在联系。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大家只能在学习和掌握了普通逻辑的知识后,在学习其他各学科中加以体会。
二、学习普通逻辑的方法
任何一门学科,由于其研究对象和性质的不同,人们在学习和掌握各门学科时,也应有不同的方法。对于普通逻辑来说,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
(1)力求透彻、深入地把握其理论。这是学好普通逻辑的首要条件。
普通逻辑的理论是从思维实践中抽象概括出来的,具有普遍有效性,各个基本理论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学习和掌握各个基本理论时,切忌孤立地死记硬背。例如,要学习和掌握推理的基本理论,必须只有在掌握了概念和判断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才可能办到。因而,透彻、深入地理解各个逻辑基本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就成了学好逻辑学的关键之所在。
(2)在思维中,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遵守逻辑规律、规则。这是学好普通逻辑的有效途径。
学习和掌握普通逻辑的基本理论,对于学好逻辑学这门学科非常重要。但是,如果为学好理论而学好理论,而不能在思维实践中运用这些理论,把理论束之高阁,那么学习逻辑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也学不好逻辑学。学习逻辑学,应当充分体现出它的工具性,在思维中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遵守逻辑规律、规则。
(3)要学好普通逻辑学,还要注意多做练习。做练习题是巩固所学逻辑知识的重要方法之一。
总之,要学好普通逻辑学最根本的方法是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逻辑理论的指导下,解决思维实际中的逻辑问题;在解决思维实际的逻辑问题中来深入地理解和巩固所学的逻辑理论。只有把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学好普通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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