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汉语“爱”的字义
首先,看看《论语》中“爱”的意义。有如下用例:
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第一》
即“统治千乘的国家,(中略)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从前后的文脉看,仁似乎并不单纯是“爱人”的意思。可以看看汉族人自己的解释,如在《论语注疏》中,东汉包咸解释说:
国以民为本,故爱育之也。
就是说,因为是为了一个国家,所以即使讲“爱”,也是有偏重的、功利的,似乎并非“普遍性”的爱人意义上的人类之爱。
那么,汉语中的“爱”,究竟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呢?这个问题,不能不重新依据古代文献来考虑。
首先,看看《说文解字》的解释:
,惠也。从心
声。
藤堂明保解释之说:
原来是“心+声”的形声文字,充满心中,即充满胸怀而痛苦的心情,称作“爱”。——《汉字语源词典》,第703页
又解释《说文解字》中的“惠”并推测说:
(惠的字义)可理解为柔和地围绕、保护之义,也许温柔地包裹、保护某物之心,称为惠。——《汉字语源词典》,第715页
假设以上为第一种解释。仅仅这一解释,还不能清楚地揭示“爱”的意义。
本来,词语的意义是不能仅从语源来判定的,必须从其语境中进行判断。因而,应当具体地根据其在当时文献中的用例来归纳它的意义。以下仅列举其结论:
第二种意义是“喜欢”。如说“爱文(喜欢文学)”。
第三种意义是现代日语中译为“怜爱(不能忘怀;施恩)”的例子,《诗经·卷十五》之二《小雅·隰桑》中“心乎爱矣”一句,郑笺译曰:
我心爱此君,君子虽远在野,岂能不勤思之乎!宜思之也。(www.xing528.com)
《吕氏春秋·节丧》“慈亲之爱其子”一句,高诱注曰:“爱,心不能忘也。”皆为其例。
第四种意义是可译为日语“爱惜(珍重)”的情况。例如,《礼记注疏》卷五十四、表记第三十二中“惟仲山甫举之,爱莫助之”一句,郑注解曰:
爱犹惜也。(中略)惜乎,时人无能助之者。
《国语·鲁语上》“人以其子为爱”一句,三国时吴韦照(204—273)也注为“爱,吝也。”
《孟子·梁惠王上》所见
(孟子)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
的“爱”也是这类用例。东汉赵岐(卒于201年)在其《章句》中,注为“爱,啬也”。焦循(1763—1820)在其《正义》中说:
集注云,爱犹惜也。惜亦吝啬之义。故下注云爱惜。
现代汉语中的“爱财、爱惜时间、爱惜生命、爱名誉”的爱,也是在“爱惜”的意义上使用的例子。
考察了关于“爱”的以上四种用法,其意义就可以归纳为:“作为自己的东西占有,而不愿丢弃。”
那么,作为爱的对象的“人”是什么呢?似乎也并非单纯的“人”、人类一般。例如,到了清朝19世纪前半期,关于东汉包咸“国以民为本”一句,刘宝楠注曰:
国以民为本者,注以爱人,人指民言。(中略)刘氏逢禄论语述而篇解此文曰:“人谓大臣群臣,(中略)此以下之文言民,则人非民。故解为大臣群臣,于义亦通。”——《论语正义》
就是说,人既解释为“民”,即被统治者,也解释为“大臣”,即统治者,总之,并非是在现代人类一般的意义上被理解的。对于人的意识仅限于百里见方的视野之中。
关注的也仅是汉民族,而且只是其中的统治阶级。
因此,把“仁”解释为“爱人”,进而解释成对人类的普遍的爱这种现代观点,对于中国的任何时代都不能说是适用的。
实际上,看看佛典中“爱”的用例,能进一步确证这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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