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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商融合的基本倾向-道画合一

时间:2024-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葡萄牙商人的船只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黄金、铜、水银、麝香、朱砂、茯苓、瓷器等商品,从澳门运往印度的果阿,再由果阿运往里斯本,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即四民并无卑贱尊贵之分,士、农、工、商在本质上是平等的。这段话为我们提供了明清以来“士商融合”的线索:由于生活所迫,许多士大夫都转而从事商业活动,从而提

士商融合的基本倾向-道画合一

二、士商融合的基本倾向

宋代以来,商业的发展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显著的现象,明、清时代尤然。德裔美国学者贡德·弗兰克在他的著作《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中认为早在1500—1800年世界已经存在“经济全球化”的现象。而在这三个世纪中整个世界的经济秩序中心实际在中国。因为欧洲人为了与中国人做生意,不得不向中国支付大量的白银。其结果是中国凭借自己在丝绸、瓷器方面的优势,直到19世纪,与其他国家长期保持着贸易顺差

弗兰克的观点使我们对这段历史的认识有了新的启示,让我们从世界贸易的角度重新审视了商业繁荣对中国明清历史文化的影响。以贸易为中心的转口贸易,把中国卷入世界贸易的网络中。葡萄牙商人的船只把中国的生丝、丝织品、黄金、铜、水银、麝香、朱砂茯苓、瓷器等商品,从澳门运往印度的果阿,再由果阿运往里斯本,其中数量最大的是生丝。(18)葡萄牙商人在这种远程贸易中获得的利润是惊人的。而中国在贸易顺差中也获得了相当数量的利润。

据统计,崇祯时期每年由澳门运往长崎的中国商品的总价值都在白银100万两以上,其中崇祯十年(1637年)为2144463.5两,有时甚至超过300万两。生丝在其中占最大的比重,例如崇祯八年运往长崎的生丝达2460担,以每担售价600两~1000两计,总价值大约为14760000两~2460000两。其利润率是惊人的,大多在100%以上,棉布的利润更是令人瞠目结舌,高达177%~186%。(19)继澳门之后,福建沿海城市成为与菲律宾的贸易枢纽。而16世纪后40年,广东的粮食市场的数量也增加了75%,其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了人口增长的速度。难怪马克思称:“经济的商品化是使旧貌换新颜的强大力量。珠江三角洲的农民不仅把水田改造成鱼塘和桑树堤,而且他们由此而产生的粮食产量需求也使得岭南其他地方的许多农业区变成了单一生产外销水稻的地区……如果没有来自外界的越来越多的刺激,这整个体系是不可能维系的。”(20)

贸易顺差中不断流入中国的白银,不仅提供了一般等价物的银通货,为晚明社会银本位货币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且由于生丝、丝绸、棉布、瓷器等商品的出口持续地增长,这种外向型经济极大地刺激了东南沿海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作为商品集散地的市镇的蓬勃发展。

陈旉《农书》记载,湖州农家“唯藉蚕办生事。十口之家,养蚕十箔,每箔得茧一十二斤。每一斤取丝一两三分,每五两丝织小绢一匹,每一匹绢,易米一石四斗。绢与米价常相侔也。以此岁计衣食之给,极有准的也……一月之劳,贤于终岁勤动,且无旱干水溢之苦,岂不优裕也哉!”(21)按照此书的计算,则农民一月养蚕后所收入相当于43石4斗米,需要大约十四亩四分七厘优质稻田的产量才能与之相抵,农家商品的优越性可见一斑。这与出口贸易对生丝的大量需求有相当关系。

此外,丝绸的内销与外销持续旺盛,带动了东南蚕桑经济的发展。从而促使太湖东南地区“近镇人家多业机杼”的局面。沈廷瑞《东畲杂记》记载:“近镇人家多业机杼,兼有田者,田事皆雇西头人为之。”(22)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传统的农田耕作被当做副业,而桑蚕养织却成为主业,这不能不说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商人地位的上升和农工地位的下降,而传统的四民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让我们先引用两段话来作为讨论四民关系变化的起点:归有光(1507—1571年)在《白庵程翁八十寿序》中说:“古者四民异业,至于后世而士与农商常相混。今新安多大族,而其地在山谷之间,无平原旷野可为耕田。故虽士大夫之家,皆以畜贾游于四方……(程氏)子孙繁衍,散居海宁、黟、歙间,无虑数千家,并以诗、书为业。君岂非所谓士而商者欤?然君为人,恂恂慕义无穷,所至乐与士大夫交,岂非所谓商而士者欤?”(23)有趣的是在事隔百年后,归有光之孙归庄(1613—1973年)在《传砚斋记》中同样有一段关于士与商的议论:“(洞庭山)四民之业,商居强半,而学士大夫,自王文恪公之后,几二百年,可数者寥寥。”又说:“士之子恒为士,商之子恒为商,严氏之先,则士商相杂,舜工又一人而兼之者也。然吾为舜工计,宜专力于商,而戒子弟勿为士。盖今之世,士之贱也甚矣。”(24)

比较祖孙两代人关于士商地位的看法,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自明代到清初的100多年间士商地位的变化。归有光尚且认为商人可以尊贵到与士人无别,而归庄则直接指出“士之贱也甚矣”。可见士人地位下降到什么程度,而商人显然也非古代四民之末的地位。如果我们追溯四民论变化的线索,更可见其间清晰的脉络。

王阳明在《节庵方公墓表》中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各就其资之所近,力之所及者而业焉,以求尽其心。其归要在于有益于生人之道,则一而已。自王道熄而学术乖,人失其心,交骛于利以相驱秩,于是始有歆士而卑农,荣宦游而耻工贾……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王阳明的观点虽然是以“托古”的姿态出现的,却代表了明代“四民”理论的新观念。即四民并无卑贱尊贵之分,士、农、工、商在本质上是平等的。他在提出“四民异业而同道”的同时还批驳了那种贬低工商而推崇士宦的观点,认为是“王道熄而学术乖”的结果。

清代的沈垚(1798—1840年)则更为详尽地叙述了新四民理论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他说:

宋太祖乃收尽天下之利权归于官,于是士大夫始必兼农桑之业,方得赡家,一切与古异矣。仕者既与小民争利,未仕者又必先有农桑之业方得给朝夕,以专事进取,于是货殖之事益急,商贾之事益重。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是故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此宋、元、明以来变迁之大较也。天下之士多出于商,则纤啬之分益甚。然而睦姻任恤之风往往难见于士大夫,而转见于商贾,何也?则以天下之势偏重在商,凡豪杰有智略之人多出焉。其业则商贾也,其人则豪杰也。为豪杰则洞悉天下之物情,故能为人所不为,不忍人所忍。是故为士者转益纤啬,为商者转敦古谊。此又世道风俗之大较也。(25)(www.xing528.com)

这段话为我们提供了明清以来“士商融合”的线索:由于生活所迫,许多士大夫都转而从事商业活动,从而提高了商贾的地位。同时,有家庭资本的充分供给,子女才有经济能力读书入仕。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明清之后“四民不分”的新现象。而商人的身上往往体现出昔日“士人”的特质。

新四民论影响到士人阶层对经济的看法。陈确(1604—1677年)在讨论许衡“治生”论时所写的“学者以治生为本论”中说:

学问之道,无他奇异,有国者守其国,有家者守其家,士守其身,如是而已。所谓身,非一身也。凡父母兄弟妻子之事,皆身以内事。仰事俯育,决不可责之他人,则勤俭治生洵是学人本事。不知学者治生绝非世俗营营苟苟之谓,即莘野一介不取予学术,无非道义也……确尝以读书、治生为对,谓二者真学人之本事,而治生尤切于读书……唯真志于学者,则必能读书,必能治生。

这段文字的重要性在于陈确正式针对了王阳明的观点——“许鲁斋儒者以治生为先之说亦误人”的说法提出了尖锐的反驳。在这篇文章中,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儒者有两件大事:治生和读书。而且“治生”比“读书”更重要。从这个结论中我们可以看出传统士人的“穷则独善其身”的观点发生了极大转变。士人不再以乐知天命和甘守清贫为荣,而是对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都负有极大的责任感。而改善生活境遇的需要竟被列在首位,因为“士”必须先有独立的经济基础才能有独立的人格。

在陈确之后的钱大昕(1728—1804年)在《十驾斋养新录》中有“治生”一条,结论为:“与其不治生产而乞不义之财,毋宁求田问舍而却非礼之馈。”原因是“为学者治生最为先,苟生理不足,则于为学之道有所妨。”甚至他还创造性地解释了“福”字的意义:“人生不可无田,有则仕宦自如,可以行志;不仕则仰事俛育,粗了伏腊,不致丧失气节。有田方为福,盖福字从田,从衣。”(26)这种对衣食生活的重视与过去文士的清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仅文士对“治生”问题的看法发生了改变,商人也重新估计了自身的社会价值。所以在明清文人的作品中,这一现实往往也会在有意无意间流露出来。何心隐(1517—1579年)在《答作主》中说:“商贾大于农工,士大于商贾,圣贤大于士。”又说:“商贾之大,士之大,莫不见之,而圣贤之大则莫之见也。农工欲主于自主,而不得不主于商贾。……若农工之超而为商贾,若商贾之超而为士者矣。”(27)这段文字本不是讨论四民关系的,但在无意之间,反映了当时社会结构的变化。传统的四民结构本是士、农、工、商,但在16世纪,已渐变为士、商、农、工了。士商同为大,而农工则成为社会的末层。

18世纪的恽敬(1757—1817年)也说:“盖三代之后,仕者惟循吏酷吏佞幸三途。其余心力异于人者,不归儒林,则归游侠,归货殖,天下尽于此矣。其旁出者,为刺客,为滑稽,为日者,为鬼策,皆畸零之人。是故货殖者,亦天人古今之大会也。”(28)不但士人对商人的估价如此,商人自己也是一样。李维桢(1547—1626年)《乡祭酒王公墓表》记陕西商人王来聘诫子孙之语曰:“四民之业,惟士为尊,然无成则不若农贾。”(《太泌山房集》卷一零六)到了清代,我们甚至发现有士不如商的说法。前面所引归庄的说法就表明了这一点。当商人能发出“良儒何负闳贾”(29)的豪言壮志时,商人显然已有与士竞争的野心。

以上对于16至18世纪商人地位和意识形态的研究可以看到这300年间中国社会发生了很深刻的变化。在明代以前,我们几乎看不到商人自己的观点,所见的主要为士大夫的看法。但在明清士大夫的作品中,商人的意识形态已突显出来,商人的话被大量引用在文字之中。

此外,由于士商的融合,不少知识分子也加入到商贾的行列中,使得商人的文化层次有所提高。另外商人自身由于竞争的要求也对知识素养有进一步的要求。明清刊行的“商业书”就是例证。(30)

大量的实例表明明末清初的中国社会的士人阶层正在发生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仅影响了大批有文化的商人,也渗透到“士”的领域,形成了士商相互竞争、相互融合的局面。这种变化,也体现在身份复杂的石涛身上,显示了16世纪后期的“士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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