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创办三年以来的办学实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就独立学院建设发展中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发展前景展望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与探讨,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意见。
一、基本情况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于2001年8月经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赣教计字[2001]137号文件批准和赣教计字[2001]204号通知精神,由南昌大学申请、江西昌大企业集团投资合作创办的,2003年年底教育部予以确认。学院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风景秀丽的青山湖景区,与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毗邻,占地面积554亩,目前分北京东路339号和上海北路118号两个校区。学院属综合性学院,现已开设24个专业,覆盖文、理、工、财经、政法、管理等学科,现有在校生6300人。从2001年开始招生,现有4个年级的在校生,2005年将有首届900名学生毕业。
对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学院在创办初期,条件和基础相对比较薄弱,通过三年的努力建设,尤其是教育部2003年颁发下达8号文件后,学院的软件和硬件等办学条件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和提高。现建有教学楼12000余平方米、4栋约20000平方米学生公寓、近5000平方米的学生食堂,建有近13个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和拥有120台座的计算机中心。同时,正在共享并将在近1~2年完全置换出来的南昌大学校本部的教学楼7栋约10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藏书100万册的图书馆1座、9栋学生公寓约50000平方米、1座学生食堂约10000平方米、国家级运动场1个、可容纳近5000观众的大型体育馆1座以及大量的教学仪器设备等;所有这些教学设施除完全能满足目前的办学需要外,还留有很大的发展余地。
二、主要特色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从2001年创办至今,通过3年多办学实践和努力探索,学院在形成一定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得到较好保证的同时,逐步形成了比较清晰的办学思路,推行一套符合现代高等教育规律和独立学院办学实际的、全新的办学理念,对学院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进行了系统的科学界定,进一步明确了学院分阶段的建设发展目标,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
1.办学思路
我们提出了20个字的办学思路,即:科学定位、发挥优势、依法办学、创新发展、多做贡献。具体作法是:
科学定位——就是要从总体上、大局上认识和把握独立学院办学实际,从实际出发,寻找、确定适合于自己办学的位置。我们认为,独立学院办学最大的实际有4点:一是“独”字,即根据社会需求独立自主办学;二是吸引社会资金、由办学实力强、质量高的普通高校举办,起点比较高,有雄厚的人才智力资源和管理资源作为依托;三是采取新的机制、模式办学,引用民办教育的机制办学,其核心优势是灵活、高效;四是它属于本科层次办学,独立颁发文凭,但其生源质量尤其是初始阶段的生源质量整体上不是很高,通过什么方式、途径、手段达到本科教育的基本培养规格和基本要求,这就决定了它的办学社会信誉、社会认可度的提高将会有一个过程。这4个方面的办学实际,就决定了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办学层次的尾端,但这个“尾”是“凤头、猪腹、豹尾”的“豹尾”,短而有力,向前它具备整体或部分赶超一本、二本的潜能,向后它具备一般本科所不具备的强大实力,完全可以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发挥优势——就是要充分发挥引用民办教育的优势,创办独立学院,在专业设置、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科研与科技开发、师资建设、内部分配制度、学生教育管理以及后勤社会化管理等方面,建立和推行一整套灵活、高效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真正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灵活、工作高效、管理严格、优势明显的著名独立学院。
依法办学——独立学院要自觉地依照法律,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办学,其中包括遵循高等教育办学规律、自觉地接受母体学校的监控、指导和各方面的监督;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独立学院办学的合法权益。
创新发展——改革是关键,创新是动力,科学发展是硬道理。独立学院本身就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产物,如果不进行改革创新是没有出路的。因此,我们主张独立学院要在办学体制、教育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尤其要在内部分配制度、人事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科技开发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探索适合独立学院建设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建设数字化学院和学习型学院作为学院长期建设发展的奋斗目标。
多做贡献——主动为江西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多做贡献,为加速江西乃至全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多做贡献,为江西在中部地区的早日崛起多做贡献;为南昌大学的建设发展和二次创业多做贡献,主动充当母体学校的“试验田”、“探索号”,为母体学校的改革、发展探索新的方法、途径,积累新的经验多做贡献。
2.定位与目标
我们从独立学院办学客观实际和建设发展的自身特点出发,学院定位于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学院;本科教育定位于培养基础好、口径宽、素质高、能力强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分两步实施:从2001年~2011年为第一阶段,把学院建设成为以本科教育、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同时逐步创造条件,开始举办部分研究生教育的教学型综合性独立学院;从2012年开始,学院实施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并重战略,本科教育仍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突出培养各学科专业的操作高手、破解技术难题高手的特色。研究生教育则与本科教育相呼应,面向经济社会的现实需要设置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以研究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主要模式和平台,学院将逐步实现从教学型向教学研究型的过渡和转变,并逐步形成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
3.社会需求分析
社会需求是任何一种教育产生、发展的原动力,独立学院也不例外。南昌大学科技学院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是建立在对社会需求基本特征和自身办学实际的科学分析,尤其是对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客观分析基础之上的。我们认为,作为我国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一方面,对大学毕业生的需求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还远没有达到饱和的程度;另一方面,对人才的需求又必然呈现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的特征,其中对高精尖人才、研发性人才的需求仍有巨大的市场。但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逐步调整,国家对具有很好的基础理论知识,同时具有很强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更大、更广,而这种类型的人才本来应该由一般本科生来充任,但目前很多本科生往往缺乏很强的实际动手能力,这也许是目前本科生就业日趋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基于这样的分析,做出南昌大学科技学院的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我们认为是比较客观、比较符合独立学院的实际,是理性的。
4.建立质量保障机制
独立学院作为一种采用新机制、模式运行的高等教育办学形式,人们由于对它暂时还缺乏了解而表露出对办学质量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独立学院忽视教育质量,使质量得不到保障,将直接影响独立学院的生存与发展。因此,我们认为,教育质量对于独立学院而言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是独立学院生存发展的生命线。为此,我们已建立和执行一套比较严格的质量保障体系,它包括五大内容:一是学院一直十分重视教育质量,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学院办学的头等大事来对待,并在办学实践中始终贯彻执行;二是南昌大学十分重视对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监控;三是我们对独立学院的教育质量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认为,在评价教育质量时,不能把独立学院与优质高校机械的、简单的、绝对的等同化,要对教育质量的内涵有一个全面而科学的把握。比如,不能仅仅强调学生对基础理论和书面知识的掌握,忽视实践应用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我们从独立学院的实际出发,要求学生对基础理论较好掌握的同时,十分重视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提高,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的比重达到40%。四是我们比较重视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素质比较高的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目前我院已经建立起一支140多人的专职教师队伍,约占教师总数的30%,两年内还将继续加大专职教师的比重,争取达到50%;五是我们已经建立一套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比如:我们实行了教学督导制;完全学分制下的学生选课、选师制(教师挂牌上岗);督导、管理队伍、学生三级评课制以及各种教育教学奖惩制度等。(www.xing528.com)
5.优势学科专业
目前我院开设的24个专业均属于南昌大学的优势学科专业,有: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工业设计、环境工程、工商管理、英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光信息工程、制药工程等。今后学院还将继续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地调整、更新学科专业。
三、管理模式
1.南昌大学科技学院是由江西昌大企业集团投资、南昌大学申请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按照《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章程》进行管理,实行校董事会制,学院院长由南昌大学推荐,校董事会聘任。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独立财务,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教学实行相对独立管理。
2.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3.学院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学院的工作实行民主管理;学院还将设立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和教学委员会,分别对学院的教学、学术研究、学位与学科建设等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学院设管理机构8部1室,即:院办公室、教学部、学生工作部与团委、招生就业部、人力资源部、国际交流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信息工程部。同时,按学科群的范围设立人文学科部、理工学科部、财经学科部、信息学科部和基础教学部等5个学科部,赋予这些学科部相当于系或学院的管理权限。学院根据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将陆续设立科研与科技开发部、图书馆、实验中心、体育部等机构。
四、机遇与挑战
(一)主要问题
1.关于“独”的问题。按照教育部8号文件的规定,独立学院必须完全独立。但8号文件同时又要求“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既然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与母体学校之间就是两个法人之间的关系,母体学校对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和办学质量如何“负责”和“保证”,需要有相应的解释。
2.关于投融资的渠道和投融资主体的认定问题。按照8号文件投资主体只能是合作者即“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这排斥和堵塞了母体学校的投资、银行贷款等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对独立学院的发展不利。
3.关于投资者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与独立学院办学投入需求保证之间存在矛盾的问题。绝大多数投资者几乎都追求投资回报率的最大化,这与独立学院保证足够的投入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许多独立学院都碰到过此类问题,往往为此事扯皮,甚至因此影响办学。
(二)对策和建议
1.关于独立学院的独立问题,可供选择的方案有两个:
第一方案:完全独立。如采取这一方案,独立学院与合作者和申办者之间就应该是法律契约关系,国家应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申办者、合作者和办学者三方的权利、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予独立学院办学自主权,申办者在独立学院创办初期(如5~10年)拥有监护权,对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办学质量等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二方案:相对独立。可按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独立学院相当于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二级法人,在办学管理上实行相对独立,实行独立核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应赋予独立学院办学自主权。
2.建议切实加强对独立学院的领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或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独立学院的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尤其应该通过年审、检查、评估等机制,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教育质量。
3.建议独立学院的投融资渠道、主体实行多元化,投资主体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以是母体学校等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还可以通过金融信贷获取办学经费。
4.建议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规定最高限额,以确保独立学院办学的足够投入,预防独立学院办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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