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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发展分析报告

时间:2024-03-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发展分析报告一、基本情况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是教育部于2004年3月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办学地点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7号与中医学院本部仅一道之隔。学院始建于2001年,后改名为辽宁中医学院医药科技学院,根据教育部8号文件要求又重新以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申报独立学院,并获教育部批准。

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发展分析报告

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发展分析报告

一、基本情况

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是教育部于2004年3月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办学地点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7号与中医学院本部仅一道之隔。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是依托辽宁中医学院的学科优势,根据现代中医药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而设置的专业,目前设有中医学专业,中药学专业,中药制药学专业,中药学经营管理方向,针灸推拿学专业,中医学全科医生方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中医学美容方向等8个专业或专业方向。目前有在校生1100人。

学院始建于2001年,后改名为辽宁中医学院医药科技学院,根据教育部8号文件要求又重新以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申报独立学院,并获教育部批准。学院基本具有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学院领导班子由3人组成。院长由多年从事教学管理和人事管理、外事管理人员担任,书记由原学院组织部长、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担任,主管教学副院长由沈阳药科大学毕业留日回国人员担任。领导班子成员既懂专业又善管理,建院几年来,顺利的通过了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对原国有民办学院的评估,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二、办学特色

辽宁中医学院杏林学院是依托校本部的学科优势,根据社会需求而设置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是培养中医药事业应用型人才,其办学理念为“突出特色,追求质量,不求最大,但求最强”,特色重在突出中医药,质量重在实际应用,为保证教学质量,学院建立了督导制,制定了《督导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和《关于在学生中设立教学信息联络员的决定》,定期反馈教学工作情况,同时制定了听课制度,在教师和学生中开展评教活动。不求最大重在突出医学院校设置规定,按在校生2000人规模标准确定学院建设目标,但求最强重在抓软硬件建设。学院发展目标和定位是:在未来5年发展建设中,办成全省优秀的独立学院之一,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三、管理模式

根据辽宁中医学院和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合作办学协议和办学章程,学院管理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会由双方院长和副院长及学院院长组成;同时成立了双方合作办学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独立学院的办学工作的院长、副院长由双方合作办学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和聘任,健全了学院内部管理机构,学院设有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配备了专职辅导员,聘请了督导专家,定期研究教育教学工作,同时还建立了教学信息联络员反馈制度,组织机构健全。

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管理模式有明确规定,目前我院已基本做到了独立教学管理和相对独立的教学设施,独立招生和颁发毕业文凭,具有相对独立的财务核算,具有独立的专任教师队伍,在教师队伍中副高职以上职称69人,占教师队伍总数的57%。

四、机遇与挑战

试办独立学院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富有发展活力,能较好地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现阶段发展特点的高等教育创新模式,实践证明,独立学院在中国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中将发挥很大的作用:

1.独立学院是高等教育发展中利用普通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社会资金办学的成功实践,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www.xing528.com)

2.独立学院对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扩大本科办学规模发挥了积极作用,独立学院以新的机制和办学模式,形成了明显的办学特色,已得到社会的公认。

3.独立学院集高等学校的资源优势和社会资源于一体,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的重大突破,必然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本科以上层次的人才需求很大,因此,在新一轮高等教育的发展中独立学院会起到更大的作用。

总之,试办独立学院可以使普通高校的办学资源优势与社会资本互相结合。为此这一新型高等教育机制采用民办机制,实现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从而缓解高层次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同时有利于放大公办高校长期积淀的智力资源优势,能通过嫁接、辐射于民办高校,促进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不仅如此,试办独立学院将为高等教育发展和高校办学注入新的竞争与活力。在世界其他国家中依托公办大学、联合拥有投资能力的社会机构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都在各自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与其他国家一样,独立学院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成功的新实践,是适应现阶段高等教育发展特点的创新模式,也是高校改革的一项重要突破,成为教育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决策,中医药已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所有这些都为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

同时,还应看到,目前独立学院毕竟是处于探索、发展中的一种新型办学模式,仍受社会大环境种种因素的制约,相关法规建设滞后以及自身因素的影响,在其发展初期不可避免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矛盾,需要我们充分认识,不断探索并完善。教育部高度关注独立学院试办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在试办中进一步规范,在规范中进一步发展的基本原则。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规范了原有二级学院并重新进行了审批,但审批后由于诸方面因素影响,独立学院在发展中仍存在着以下问题。

1.独立学院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滞后,在某些方面独立学院还不能与公办高校享有同等待遇。比如独立学院学生贷款很难,学生就业不能享受同等待遇。

2.投资渠道多元化做得不够,引进社会资金的幅度和数量还很不够。

3.独立学院在试办过程中遇到许多新问题,院校之间缺乏交流、探讨。

4.政府的扶持和政策的支持不够(贷款贴息、国际合作办学)。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精神,申办条件和运行模式、机制是对独立学院试办的基本要求,因此应按8号文件要求,加以规范。由于独立学院试办时间较短,其模式不尽相同,因此应允许多种模式试办独立学院,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扶植支持,加快独立学院的发展,按8号文的要求,在制定招生计划、改善办学条件、确定法人地位等诸方面都应制定一些倾斜政策,主管部门及时予以指导,不断研究解决独立学院在试办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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