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国内尚未有学者对学校教育成本进行过认真的实证研究,其主要原因是教育成本的内涵和估算方法极为复杂和困难。鉴于此,笔者试着从“教育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出发,对我国研究生教育成本(广义)内涵和估算方法作最新探讨,期许得抛砖引玉之效。
一、基本概念辨析
从广义上讲,研究生教育成本指国家、社会和研究生个人(家庭)三方花费在研究生教育上的年度人均资源总和。因此,研究生教育成本(广义)应该包括国家、社会和研究生个人所花费的全部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研究生个人的直接成本和国家、社会(两者均由学校代表)直接成本等;而间接成本包括研究生个人因上学而未工作所放弃的收入(即个人机会成本)、社会放弃的收入(即国家因学生上学而损失的预期新增财富余额——工作者预期创造的年总价值扣除个人所得后的余额)、学校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潜在租金损失、国家提供给学校的免息低息贷款的利息节约额(与商业贷款利息相比而定)、学校教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的住宅成本(商品房除外)等。
从培养方(国家或学校)的角度讲,研究生实际培养成本则指国家每年培养一名研究生所花费的总代价,即国家所付出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总和。因此,与上述广义上的教育成本相比,研究生实际培养成本,不应该包括学生个人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而只是包括社会直接培养成本、社会放弃的收入、学校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潜在租金损失、免息低息贷款的利息节约额、教职员工的住宅成本等支出。
二、研究生教育总成本的估算内涵与方法
从我国现行情况来看,研究生的总培养年限大多为3年,而且可以把这一期间明确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阶段:一是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这一阶段的持续时间大约为1.5年;二是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阶段,也可称之为科研阶段,这一阶段的持续时间也大约为1.5年。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两个阶段的培养成本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前者主要是含有较高的教学成本,而不必考虑科研成本;后者除相对较低的教学成本外,还应该重点考虑研究生的科研成本。从学科性质的角度讲,不同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成本也是不尽相同的,对于文科类专业而言,研究生的培养成本主要是教学成本,而科研成本较低;对于其他学科来说,除了教学成本比文科类专业略高外,科研成本可能也更大些。
因此,我认为,在估算我国研究生年度人均培养成本时,应该分别估算“学习阶段”和“研究阶段”的成本。如果我们根据“教育经济学”的观点,计算出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年度人均培养成本(应以1/2加以调整,即一年当中,研究生有半年时间用于学习,另半年用于研究),则在研究生进入“研究阶段”之后,上述计算出来的培养成本(1/2调整后的数据)应该再次进行适当的调整,因为此时研究生主要从事研究工作,利用学校的教师授课资源较少。此外,应再考虑研究生科研成本数据。以上两个阶段的成本之和,才是每年每位研究生的培养成本。
(一)直接成本的估算内涵与方法
1.个人直接成本的估算(调查获得)
研究生个人直接成本指,研究生为了获得教育,其个人及家庭所支付用于与教育有关的年度总费用。其中包括学杂费、书籍纸笔费、因上学而额外多支出的交通费、通讯费、吃穿住费用和文化娱乐费等,但应扣除研究生就学期间所获得的奖、助学金(包括国家每月付给研究生的生活津贴)等。可用下式表示:
其中,Si为第i级教育层次的个人直接成本;Rin为第i级教育层次个人和家庭用于教育的各项直接费用,n代表费用种类,主要包括学杂费、书籍费、纸笔费、交通费、因上学而额外多支付的吃、穿、住及文娱体育费等;rij为奖、助学金等。
根据“教育经济学”的最新研究结果,个人教育直接成本的计算公式为:学费+书籍纸笔费+文化娱乐费×50%+交通通讯费×50%+餐饮费×50%+其他费用×50%-奖助学金总额-勤工助学收入-科研津贴费。以上这些数据均以年度为计量单位。
2.社会直接成本的估算(以学校支出为衡量标准)
研究生教育的社会直接成本指,研究生教育每年所花费的全校日常办公成本和人员成本总和(也称学校经常性成本),再分摊到每位研究生身上的成本(若假定研究生和本科生的听课班级规模相当,则在学生“学习阶段”,每位研究生和本科生所占用的学校经常性成本也相当)。日常办公成本指维持学校办公费用方面的总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标准额度以下的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水电煤等的总支出;人员成本包括全校教职员工的工资及福利性支出、奖教金、学生奖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
(二)间接成本的内涵和估算方法
1.研究生个人机会成本(调查获得)
研究生个人机会成本是指,研究生因上学而放弃的个人年度预期就业总收入,具体衡量标准为:同年龄段上一级教育层次(在此指本专科生)工作人员的年度平均收入乘以本地区的当年平均就业率之后所得的值。下式表示各级教育的学生在整个学习阶段的个人机会成本总和:
其中,Aj代表j级教育层次的学生在学习年限(共n年,即为学制年数,如大学为4年,则n=4,i=1—4)内的个人间接成本;代表与j级学生同年龄段的j-1级教育层次的毕业生,在同一时期内(即与j级教育层次学生的学习期相同)的年平均收入(指各行业的年平均收入);Ri为同时期内的各年各行业平均就业率。
2.社会机会成本或社会放弃的收入
研究生教育的社会机会成本是指,国家因研究生个人上学而损失的预期新增财富余额。根据“教育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可用公式法计算社会机会成本,即,a/A=b/B。
上式中的a代表研究生个人因上学而放弃的年总收入(即个人机会成本);A代表该名研究生若就业可能创造的年总价值;b代表全体劳动者因劳动所获得的年总收入或全体劳动者的年度总消费(全国而言或所调查的地区而言);B代表当年的国民总收入(全国而言或所调查的地区而言)。
这一计算公式的理论假设是:假定研究生就业后的所有年收入和全体劳动者的年总收入,在当年全部用于消费,或两者当年用于消费的比例相同。由于我们可以获得b、B和a的数据,因此,根据上述公式,我们就可得到A值,而(Aa)的值,就是国家因研究生的上学而未就业所预期放弃的社会收入。
3.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固定资产潜在租金损失
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固定资产潜在租金损失,指学校用地、学校用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建筑物(含其他基建)、仪器设备等的折旧成本和潜在租金损失(因学校固定资产若不用于办学,而是用于出租,也会有一定的租金收入)。
根据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诺贝尔奖得主西奥多·W·舒尔茨的研究结果,对于高等院校而言,学校固定资产的分配比例为:土地占15%,与教学和科研有关的建筑物(含其他基建)占70%,仪器设备占15%,而且假定土地无折旧,建筑物(含其他基建)和仪器设备的折旧率分别为2%和10%,固定资产的潜在租金收入为固定资产的5.1%,则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所有潜在的租金收入率综合为:15%×0%+70%×2%+15%×10%+1×5.1%=8%。
在上述计量方法中,其实只要知道学校的建筑总面积和本地区的平均建筑成本,就可以推算出学校的固定资产总值[13]。
4.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给学校的免息和低息贷款的利息节约额
这些数据可从所研究的学校有关部门调查获得。
5.现职教职员工的人员住宅成本
学校现职人员住宅成本指,学校提供给全校现职教职员工的福利房成本,若为商品房,则可不计在内。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实行的是半福利和半商品化的住宅分配方式,则其中的部分住宅成本应计算在内。另外,有些教师未享受福利分房待遇,而是从学校领取一定数额的住房津贴,这一部分费用也应计入教育成本之内。
6.离退休教职员工的人员成本及住宅成本
离退休教职员工的人员成本是否应计入教育成本之内,目前学界尚有争议。我们以为,在教育成本中是否应考虑这种人员成本,主要应根据离退休人员支出的来源性质而定,如果这一支出是来自国家福利性的养老基金,则可不必计入;如果与学校其他现职教职员工的支出来源相同,则应计入在内。而对于离退休教职员工的住宅成本,可与现职教职员工的住宅成本相同对待。
三、研究生实际培养成本的估算内涵与方法
根据上述概念辨析,研究生实际培养成本只是从培养方(以学校为代表)的角度讲,培养一名研究生所花费的年度成本,因此,这种成本的内涵只是包括学校进行研究生教育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而不应包含研究生个人的机会成本和个人直接成本。其相关成本内涵和估算方法,同上。
四、研究生实际培养成本的简便估算方法
一般而言,以上估算方法较为精确,但在实际操作时,可能较为复杂和困难,主要是因为某些成本与教育的关系不很密切,而且有关数据也很难获得,此外,某些成本是否应计入教育成本之列也存在很大争议。因此,我们可用下面较为简便的方法,估算研究生实际培养成本。由于整个研究生培养过程可明确区分为“学习阶段”和“研究阶段”,因此,在实际估算研究生培养成本时,应分为两部分分别进行,然后再累加起来。
1.研究生“学习阶段”培养成本的估算方法
在研究生“学习阶段”,由于培养成本只是培养方(学校)用于学生教育方面的费用,因此高校所花费的年度经费中,不能全部计算在内,即应排除科研和学校社会服务等因素。这是因为高等教育的三大功能是: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这三者的比例,根据调查,目前教育研究学界暂定为6∶3∶1,即教学功能占60%,科研功能占30%,社会服务功能占10%。当然,这三者的比例在不同性质的学校之间肯定存在差异,但这一差异,我们在此暂时不加考虑。
按照“教育经济学”中“教育产出”的观点,学生在“学习阶段”,其培养方面的费用,主要考虑教学这一功能即可。因此,根据相关计量方法,学校所付给全体教职员工的年度总工资和其他福利性支出的70%与教学有关,学校的其他各项成本也以此比例加以相应的折扣(即打七折)。另外,因学校除了培养研究生之外,还培养了大量的本科生和其他学生,因此,上述折扣后的与教育有关的年度总费用,还应该按“同一年度内研究生数与全体学生总数”的具体比例加以折扣,如假设研究生与全体学生总数之比为1∶3,则上述折扣后的年度总费用必须按1/3加以重新折算。
当然,如果考虑到研究生与其他学生在学制和所修读的基本课程数量或基本学分方面的差异,上述年度教学总成本的调整系数就较为复杂,不过,如果我们也考虑这些因素,所计算出来的研究生人均教学成本,可能会更为准确和科学。由于每个学校只规定了研究生和其他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基本学分和学制年限,而没有明确规定研究生与其他学生达到毕业的基本课程数量,因此,我认为,用学制年限和基本学分差异作为调整系数可能较好。
为此,根据我国目前各高校的基本情况,我们可做如下假设:[14]每个学分所消耗的教学资源相同。②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制均为3年,其学习年限和研究年限各为1.5年;本科生的学制为4年,其学习年限和研究年限分别为3.5年和0.5年;专科生的学制为2.5年,全部为学习年限,而没有研究年限。③每位博士生的基本学分要求为21学分;每位硕士生的基本学分要求为36学分;每位本科生的基本学分要求为140学分;每位专科生的基本学分要求为80学分。此外,虽然近几年来许多高校设有网络教育学院,并招收了大量本科生和专科生,但网络教育学院所招收的学生基本上是按学分收费或完全自费的,加之网络教育学院所占用的学校教育资源毕竟相对有限,因此,在计算研究生教育成本和培养成本时,我们暂不考虑网院的学生因素。
根据上述可知,每位博士生每年平均学分为21/3=7学分;每位硕士生每年平均学分为36/3=12学分;每位本科生每年平均学分为140/4=35学分;每位专科生每年平均学分为80/2.5=32学分。因此,占用全校当年教学资源的总平均学分数为:7+12+35+32=86学分,其中博士生占7/86,硕士生占12/86,本科生占35/86,专科生占32/86。如此,在计算博士生的年度教学成本时,可用7/86加以调整;计算硕士生的年度教学成本时,可用12/86加以调整;计算本科生的年度教学成本时,可用35/86进行调整;而在计算专科生的年度教学成本时,可用32/86加以调整①。
至于学校土地、建筑物、图书资料和仪器设备等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固定资产的年度潜在租金损失等,也必须计入当年高校的总成本中,所得的折算后的年度费用,还应当与上述类似的比例加以重新折扣。此外,我们认为,还应考虑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与科研年限等因素,并以上述比例进行相应的折扣。
在此,我们假定全校的年度经常性费用总支出(主要含人员成本和日常办公成本)、年度科研经费总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固定资产年度潜在租金损失、社会机会成本总值(用上述公式所计算出来的是每位某一层次学生占用的社会机会成本,此数应再乘以所调查高校的该层次学生总数)、国家提供给学校的免息低息贷款的利息节约额、人员住宅等成本的总和为Z(注意:Z值在不同教育层次存在差异,主要是因为其社会机会成本不同所致);某一教育层次学生在“学习阶段”,其教育的年度人均培养成本为E;博士生数与全体学生数之比为C1、硕士生数与全体学生数之比为C2、本科生数与全体学生数之比为C3、专科生数与全体学生数之比为C4;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学习年限与总培养年限之比分别为L1=1.5/3=0.5、L2=1.5/3=0.5、L3=3.5/4=0.875和L4=2.5/2.5=1;博士生数、硕士生数、本科生数和专科生数分别为M1、M2、M3和M4。则,
(1)博士生在“学习阶段”的年度人均培养成本为:
E博士生={(Z×60%×C1)/M1}×(7/86)×L1(其中L1=0.5)(www.xing528.com)
(2)硕士生在“学习阶段”的年度人均培养成本为:
E硕士生={(Z×60%×C2)/M2}×(12/86)×L2(其中L2=0.5)
(3)本科生在“学习阶段”的年度人均培养成本为:
E本科生={(Z×60%×C3)/M3}×(35/86)×L3(其中L3=0.875)
(4)专科生在“学习阶段”的年度人均培养成本为:
E专科生={(Z×60%×C4)/M4}×(32/86)×L4(其中L4=1)
2.研究生“研究阶段”培养成本的估算方法
我们认为,研究生在进入“研究阶段”后,由于他们已不上课,他们占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已相对较少,主要是占用学校图书资源、实验室资源和导师资源等。
因此,在此阶段,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成本应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略少于“学习阶段”的教育培养成本,目前其折扣率还无法确定。由于考虑到每位导师所带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人数不同(即师生比不同)以及因教育层次不同而引起的其他费用有异,为此,我们假定对于硕士生而言,这部分培养成本为“学习阶段”教育培养成本的70%,即E硕士生×70%;对于博士生而言,这部分培养成本为其“学习阶段”教育培养成本的80%,即E博士生×80%。
第二部分是研究生占用了学校的部分科研成本,这一成本主要与占用院系科研资源和导师的部分科研资源有关,其具体数据,可用全校总科研成本乘以某一折扣率计算而得,而这一折扣率可根据调查导师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再加以适当的修正后获得,如,假定导师的科研经费中,平均给硕士生使用的比例为10%,平均给博士生使用的比例为15%,由于研究生在进行科学研究过程中,还占用了学校的其他有关资源,因此,可假定上述比例加倍,即,硕士生占用学校科研成本的20%,博士生占用学校科研成本的30%。
由于在高等教育的三大功能中,科研功能已知占学校总成本的30%,因此,在研究生“研究阶段”中,其人均年度培养成本(以S表示)应为[15]:
博士生:S1=E博士生×80%+{(Z×30%)/M1}×R1×L
硕士生:S2=E硕士生×70%+{(Z×30%)/M2}×R2×L
以上结果是根据实际调查数据和部分假设而得到的,当然,如果没有经过实际调查,由于考虑到文科与其他学科研究生之间存在科研成本的差异因素,博士生和硕士生占用学校科研资源的比例,即R1和R2,可分别暂定为下列数据:
对文科博士生而言,R1假定为他占用学校科研资源的15%;对文科硕士生而言,R2假定为他占用学校科研资源的10%;对其他学科博士生而言,R1假定为他占用学校科研资源的30%;对其他学科硕士生而言,R2假定为他占用学校科研资源的20%。
因此,研究生在“研究阶段”的人均年度培养成本可用下列公式计算而得,即:
文科博士生:S1=E博士生×80%+{(Z×30%)/M1}×15%×0.5
文科硕士生:S2=E硕士生×70%+{(Z×30%)/M2}×10%×0.5
其他学科博士生:S1=E博士生×80%+{(Z×30%)/M1}×30%×0.5
其他学科硕士生:S2=E硕士生×70%+{(Z×30%)/M2}×20%×0.5
把上述研究生在“学习阶段”的培养成本和“研究阶段”的培养成本累加起来,就可得到研究生人均年度教育培养成本(设定为P),即:P=(E+S)。
对于分学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的人均年度教育培养成本为:
文科博士生:P=E博士生+E博士生×80%+{(Z×30%)/M1}×15%×0.5
文科硕士生:P=E硕士生+E硕士生×70%+{(Z×30%)/M2}×10%×0.5
其他学科博士生:P=E博士生+E博士生×80%+{(Z×30%)/M1}×30%×0.5
其他学科硕士生:P=E硕士生+E硕士生×70%+{(Z×30%)/M2}×20%×0.5
五、估算研究生人均年度培养成本所需的各种数据汇总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我们只要得到下列数据,就可较为简单地估算出研究生人均年度培养成本,即:①全校的年度经常性费用总支出(主要含人员成本和日常办公成本);②全校年度科研经费总支出;③全校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固定资产潜在租金损失等成本。只需获得全校与行政、教学、科研、学生住宿和后勤(含食堂)等有关的建筑总面积和本地区每建筑平方米的平均建筑成本,就可用上述公式计算而得,即固定资产总值乘以8%;④当年度全校研究生数量和其他学生数量,以及全校所有学生总数;⑤研究生个人机会成本(调查获得);⑥研究生个人直接成本(调查获得);⑦社会机会成本或社会放弃的预期收入(计算而得)。在此需要个人机会成本、调查所在地区全体劳动者获得的年总收入、调查所在地区的当年国民总收入等数据。其中,全体劳动者获得的年总收入可用所在地区职工的年平均收入乘以所在地区的劳动者人数而得;⑧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给学校的免息低息贷款的利息节约额(通过向学校有关部门调查获得)。这一利息节约额=贷款总额×(银行贷款给企业的平均利息率-国家有关部门贷款给学校的平均利息率);⑨现职教职员工福利部分的住宅成本。这一成本可从学校有关部门调查获得;⑩离退休教职员工的人员成本及福利部分住宅成本(扣除与教育无关部分)。
笔者根据上述新方法,初步估算了复旦大学2003年各类学生年度人均培养成本(见另文),分别是:博士生42756.95元;硕士生35630.79元;本科生23170.02元到23753.86元;专科生19003.09元到19107.40元;网络学院学生7126.16元。另外,还得出了2003年复旦大学固定资产总值、土地总价值、仪器设备总价值、各类学生人均年度机会成本、各类学生年度直接成本等数据。
【注释】
[1]王善迈著,《教育投入与产出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8页。
[2]〔英〕阿特金森著,林荣日等译,《教育经济学引论》,同济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3]福建日报社主办,《每周文摘》,第98期,1999年12月7日。
[4]王玉昆主编,《教育经济学》,华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71页。
[5]上海市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编,《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手册》,1999年版。
[6]杨瑰珍,“日本大学生经济生活调查”,《比较教育研究》,1999年第2期,第58—60页。
[7]王善迈著,《教育投入与产出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9页。
[8]王善迈著,《教育投入与产出研究》,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79页。
[9]王玉昆主编,《教育经济学》,华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74页。
[10]《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1997年版,第2页。
[11]〔美〕科恩著,王玉昆等译,《教育经济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7页。
[12]〔美〕科恩著,王玉昆等译,《教育经济学》,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第69页。
[13]如,假定某校建筑总面积为D平方米,每建筑平方米平均造价为K元,则建筑总估价A=D×K,而固定资产总价为:B=A/70%,土地为L=B×15%,仪器设备为B×15%,该校固定资产潜在租金收入为B×5.1%,而学校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潜在租金收入总和为C=B×8%。
[14]如,假设全校与教学有关的年度总成本为T,全校所有学生总数为N,则(T/N)×(7/86)即为每年每位博士生的教学成本;(T/N)×(12/86)即为每年每位硕士生的教学成本;(T/N)×(35/86)为每年每位本科生的教学成本;(T/N)×(32/86)为每年每位专科生的教学成本。
[15]其中,E为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人均年度培养成本;Z为全校的年度经常性费用总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和固定资产潜在租金损失等成本的总和;S1、S2分别代表博士生和硕士生在“研究阶段”的培养成本;R1和R2分别为博士生和硕士生占用学校科研资源的比例(一般而言,文科和其他学科相比,这一比例略有不同,前者可能较小);L为研究生研究年限与总培养年限之比,一般取0.5;M1和M2分别为博士生数量和硕士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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