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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公约与中国反腐法制的进展

时间:2024-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检察机关与招投标机构共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扩大预防效果。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协同招投标机构对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环节实施严格监督。

联合国反腐公约与中国反腐法制的进展

第三节 关于预防和惩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思考

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基准,借鉴国外成熟的工程建设领域的反腐败经验,可以更好地完善预防和惩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

我们认为: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对引导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规范工程交易市场不仅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也将影响和促进整个经济建设的发展。要切除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这颗毒瘤,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另一方面要增强透明度,在工程招标、承包、验收等环节建立一定的程序公开制度。只有这样才会使工程腐败难以容身。

(一)健全公共采购和招投标法制

国外有关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详尽的法律规定,同时,还规定了违反法律的任何操作都将受到严厉惩罚,通过明确的规定,一方面业主和投标单位都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也可以达到互相监督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法制建设,加快有关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建设(21)。如,制订严格的行为准则,防止招标机构及工作人员腐败;建立相关机制以鼓励检举腐败行为并保护检举人的利益;保证公共合同的公开竞标、开支的公开审核、公众监督;将违规公司列入黑名单等。

(二)改革公共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体制

国外在政府采购层次架构与职能分工都比较明确,制定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政策时,也能够较好地协商、平衡,并处于中立的位置,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值得我们借鉴。我国在公共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的现行体制存在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缺乏制约的问题(22),因而,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和统一的执法监督体系刻不容缓。只有通过统一监管,规范公共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制度和交易规程,才能实现公共采购和招投标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加强和发挥检察机关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机制的作用

凡是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统一由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依法公开进行招投标活动,严密招投标程序,加强招投标监督,当地职务犯罪预防办公室要介入招投标活动;对重大建筑工程项目,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监理单位要分别签订《廉政合同》,对不履行合同者要依据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予以追责;由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统一建立建筑单位的《诚信守法档案》,对不讲诚信、不遵守法律的建筑单位,有权取消其在当地的一切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资格(23)

(四)检察机关与招投标机构共同打造招投标领域的洁净蓝天

1.形成监督合力。为增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检察机关与招投标机构共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扩大预防效果。

2.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招投标监管工作必经环节。通过提高廉政准入门槛,为促进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3.制度治腐。通过投标人资信资料等诚信档案公示制、投标保证金集中缴纳与按时退还制、开标时法人到场制和招投标市场所有主体廉政承诺制、强制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业主单位严格规范管理制等,遏制招投标过程中围标、串标、陪标和资质挂靠现象。

4.强化专项监督。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协同招投标机构对重点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环节实施严格监督。一是严格招标方式审核关。严格监督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和控股地位的建设工程依法公开招标。二是严把队伍入围关。在一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入围队伍确定前,检察机关和招投标机构要联合纪委、监察、财政局等单位对报名投标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入围队伍的数量、质量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素质,最大限度降低围标、串标的可能性。三是严把资格预审关。四是严把标书评审关。

5.强化主体监督。一是限制业主单位“自由裁量权”。二是着力打造一支守法、廉洁的专家和代理队伍。三是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四是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从而有效遏止招投标领域的腐败案件。

总之,检察机关在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预防工作中,可以结合检察职能,加强与招投标机构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和督查落实综合有效的监管措施,为解决招投标领域深层次问题探索新路。

【注释】

(1)参见《全球腐败状况2005年度报告》,2005-04-04 http://www.gtja.com/share/NewsContent.jsp?docId=255946

(2)参见《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http://zixunzhaibian.blog.163.com/blog/static/1320129612010449292396/

(3)参见《国内的招投标制度》,http://www.wwbedu.com/pic/file/20104/27/14434250.doc.

(4)同①。(www.xing528.com)

(5)参见《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http://zixunzhaibian.blog.163.com/blog/static/1320129612010449292396/

(6)同①。

(7)参见《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http://zixunzhaibian.blog.163.com/blog/static/1320129612010449292396/

(8)同①。

(9)参见《国外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借鉴》,http://zixunzhaibian.blog.163.com/blog/static/1320129612010449292396/

(10)同①。

(11)参见李文云等:《工程腐败令全球头疼发达国家惩处很严厉》,《环球时报》2007年第2期。

(12)参见李文云等:《工程腐败令全球头疼发达国家惩处很严厉》,《环球时报》2007年第2期。

(13)参见叶兴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的做法及借鉴》,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ztbxh/content.asp?id=310

(14)参见叶兴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的做法及借鉴》,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ztbxh/content.asp?id=310

(15)同①。

(16)参见李文云等:《工程腐败令全球头疼发达国家惩处很严厉》,《环球时报》2007年第2期。

(17)同①。

(18)同①。

(19)参见朱建元:《国外为何没有“跑项目”现象?》,《中国经贸导刊》 1998年第14期。

(20)同①。

(21)参见叶兴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的做法及借鉴》,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ztbxh/content.asp?id=310.

(22)参见叶兴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的做法及借鉴》,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ztbxh/content.asp?id=310

(23)参见周庆峰、刘平:《反腐败的战略选择:建立和完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http://www.jl.jcy.gov.cn/Lists/gzjl/default3.aspx?id=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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