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闻材料与新闻事实
一、新闻材料与新闻事实的关系
采访中记者经常要向采访单位或采访对象索取文字材料。记者拿到文字材料是否就算完成了新闻采集的任务,可以据此写新闻了?现实中,确有记者凭借会议材料写新闻报道的现象,但更多的则是记者通过阅读材料,从中寻找最有新闻价值的线索;然后再通过面对面采访,取得对整个新闻事件的完整了解,而不是被材料牵着鼻子走。
(一)材料不等于事实
事实是客观事物在其发生、发展、变化过程中,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特定状态。事实具有客观性、不可变更性、存在的条件性、变动性等特征。就其客观性和不可变更性而言,人们可以掌握事实;就其存在的条件性而言,人们可以找到获得事实的途径;就其变动性而言,掌握事实是一个艰苦的过程。
新闻事实是包含有传播价值因素的变动着的客观事实。新闻材料是构成新闻事实的各种情况、表现、反映和记载的总称。新闻材料往往是经过主观选择加工过的,有主观性内容。新闻事实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无真假之分;而新闻材料则有事实与虚假之分,把事实混同于材料,就会对道听途说信以为真,当做事实来使用。新闻采访的最终对象是新闻事实,唯有新闻事实是记者要捕捉的“猎物”;记者拿了材料写报道,混淆了事实与材料的区别,就会产生对事实认识的误区。
(二)新闻采访需要通过材料获得事实
材料是客观事物变动状态的一切记录载体的总称。有口传材料、文字材料、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电子记录材料等。材料中包含事实,事实荷载在材料中。要获得事实,需获得材料,通过搜集材料,把握事实真相。正如艾丰所言:“从总体上来说,材料是记者了解事实的桥梁。”
二、新闻材料的分类
不同途径、不同类别的材料对于事实的保真价值、实证价值、承载价值是不同的。要进一步认识材料,可以从以下分类来把握。
(一)按照新闻材料对事实的传递环节来分
艾丰先生在《新闻采访方法论》中,按照新闻材料对事实的传递环节作了如下分类:
1.第一手材料
即记者不经过任何中转环节,直接接触新闻事实时所得到的材料,包括记者的直接观察和物证材料。获得第13届中国新闻奖二等奖的消息《请过路吧亲爱的藏羚羊》《(中国铁道建筑报》2002年8月17日),报道青藏铁路建设中专门设计的野生动物通道,方便了藏羚羊的正常生活和自由迁徙。记者为此在海拔4800米的可可西里生活了近一个月,掌握了丰富的材料;而记者在野生动物通道现场观察到的藏羚羊迁徙情况,则是最有说服力的第一手材料。
2.第二手材料
是在记者和事实之间存在着一个中转环节的材料。记者从当事人和目击者那里得来的材料就属于这一类(必须用有力的佐证材料证明此人所言不谬)。
3.第三、第四手以上材料
在记者和事实之间存在着两个以上中转环节的材料,记者从非当事人和非目击者那里得到的情况,视中间经过多少中转环节而定。总结概括的材料,都属于这一类(一般不能单独形成报道,只是作为第一、第二手材料的补充,并且必须经过查证)。
(二)按照材料记录事实的载体类型来分
可以分为口传材料、文字材料、影像材料、物证材料、电子记录材料等。
1.口传材料
是经由他人之口的讲述而得到的材料。口传材料可能是第二手材料,也可能是第三、第四手材料,一般需要核实、查证。最好的办法是到事实发生的现场听取讲述。
2.文字材料
指一切以文字形式记录的材料,包括会议文件、简报、新闻发布会新闻稿、日记、回忆录等等。文字材料一般是二手材料,其荷载事实的真实价值有很大不同,需要具体分析;有的只是一个线索,需要记者进一步按图索骥,深入调查。
3.影像材料
如以录音、录像为介质的影音材料。如果是自然状态采录下来,没有经过人为修饰、更改的影像材料,则具有极大的保真价值,可信度极高。如“小悦悦事件”中摄像头录下的影像最终成为核证真实情况的唯一材料。
4.物证材料
是足以证明事实真实情况的原始物质材料,如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凶器、受害人的遗物、火灾后的现场、考古发掘的文物等等。它具有极大的可信性,也是记者采访中最需要获取的材料。
5.电子记录材料
如电子邮件、网络传递的原始材料等。
入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 再三责令保护仍未幸免
镇江八座宋元粮仓惨遭强拆
本报讯 “离上次来才一个月,这里已经从考古遗址变成了建筑工地。大运河沿线从未发现过这么有价值的遗址,被毁掉实在令人心痛!”前天,面对记者,南京博物院考古所所长林留根痛心疾首。他说的这处考古遗址在镇江双井路如意江南楼盘施工地,该楼盘总投资40亿元,据称将被建成镇江“最为高尚的现代商务居住社区”。而恰恰是这里,曾是古代大运河与长江交汇处、历代漕运粮仓所在地。去年,南博和镇江市博物馆在此发现了宋元粮仓、元代石拱桥、明清驿站和衙署,是镇江作为运河漕运枢纽的实证,该项目因此入围2009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
入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 再三责令保护仍未幸免
镇江八座宋元粮仓惨遭强拆(www.xing528.com)
记者昨天来到现场,只见数十万平方米的工地上,挖掘机正在忙碌,不时有渣土车进出卷起阵阵黄尘。一半以上的地面已被挖至一层或两层楼深,布满密密麻麻的水泥桩。在繁忙的工地上,只有那座断掉的元代古桥尚在。
据悉,该遗址内共发现13座宋元粮仓。但在如意江南楼盘施工范围内的8座已全部遭毁,其中一、二号仓已经打桩,只剩下部分仓基,另外6座已被破坏殆尽。其他考古发现如明清时的京口驿、古运河的河道,也均已遭到破坏。
令人关注的是,这是在国家和省级文物部门三令五申责令保护的情形下发生的。去年12月,南博组织专家现场论证保护方案;今年1月8日,国家文物局正式发函提出保护要求;1月23日,国家文物局文保司负责人与著名考古学家徐光冀等一行赴现场视察,提出要将粮仓、古桥、河道、驿站和衙署作为整体加以保护。然而就在2月3日,施工单位开始在遗址打桩。鉴于破坏加剧,省文物局3月份召集镇江文物部门和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举行专题会议,达成“考古先行,整体保护”的共识。
然而,一道道保护令未能阻挡遗址遭破坏的命运。“建设方每次都答应得好好的,但施工从来没停止过,甚至考古队头天还在现场,第二天挖掘机就来‘接班’了。”林留根告诉记者。
在如意江南售楼处,售楼小姐却向记者热情介绍“:这是古代的天下粮仓,楼盘起步价在1.2万以上,推出了722套房源,已经有1000多人登记。”记者问及考古发现会不会影响楼盘建设,对方回答得很干脆“:不会,下个月我们就开盘了。”
在逐利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博弈中,镇江的宋元粮仓又一次成为牺牲品,开发商的强势与文物保护的乏力形成了鲜明反差。这再一次警醒人们: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问责制,文物保护只能扮演弱者的角色。(王宏伟)
(2010年7月6日《新华日报》)
这篇报道坚实可信,它综合运用了第一手材料——记者在遗址工地上的现场观察,第二手材料——记者听取南京博物院考古所所长林留根与售楼小姐的讲述,第三、四手材料——记者所了解的“一道道保护令”等权威证据;直接材料与间接材料相互穿插,现场目击与他人叙述相互结合,使读者对镇江宋代粮仓被毁事件扼腕之余,强烈感受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紧迫性。
充分认识材料与事实的不同关系,了解不同类型的材料在报道中的不同意义与价值,便于在采访中更深入地把握材料,区分事实与虚假,防止将道听途说的东西当做“事实”来采用,从而提高驾驭材料、认识事实的能力,提高报道的质量。
三、材料的鉴别和验证
(一)为什么要对材料进行鉴别和验证
因为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新闻报道必须通过记者深入采访,收集丰富、全面的材料,才能接近事实本质,避免虚假新闻报道。真实准确来自深入细致的查对取证,在占有大量素材的基础上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必须做实地调查,核对事实,寻找证据。
因为采访所获得的各种各样的材料真假混杂,即便是虚假材料也有可能包含着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因此,要有鉴别,才能把事实差错消灭在采访阶段。老记者的经验是——“三就地”:就地采访、就地写稿、就地请当地领导审查;“三见面”:同采访对象见面、同被采访单位的群众见面、同当地领导见面;“三角定位法”:通过三个信息源来核准一个事实的真实、准确程度;一条座右铭:“宁可我不用,不可我不知”。
鉴别材料有很多原则,如“同级”材料不能彼此“核实”。1961年美联社记者弗罗斯特报道了哈马舍尔德抵达非洲并与卢蒙巴总统会谈的消息。事实是哈马舍尔德的飞机已经坠毁,机上无人生还。记者只听到身边同样等待采访报道的记者说哈马舍尔德走下飞机就信以为真了,并没有进行核实。这位美联社记者就犯了这样的错误。
(二)鉴别与验证材料的主要项目
1.鉴别材料的来源
(1)材料由谁提供?
(2)是亲眼所见还是道听途说?
(3)材料的提供者是内行还是外行?
(4)有多大权威性?(权威性是指离新闻事实越近越权威。例如用仓库里的实物核实会计的账目;用城市新起的建筑核实该市领导关于城建的报告;报道一位先进工作者,找与其并肩工作的同事可能比找其领导更了解情况)
2.鉴别材料的性质
(1)是物证还是人证材料?
(2)是口头材料还是文字材料?
(3)是国家机关的正式文件还是草案、未定稿?
(4)是采访中的正式谈话,还是随便聊天的内容?
3.鉴别材料形成的时间
(1)材料形成于何时?有效期多长?
(2)时过境迁之后,材料所描述的情况是否发生了变化?原本真实的材料在新情况下是否依然真实有效?
4.鉴别材料产生的原因与条件
(1)材料是否是在某些“高压”环境下产生的,含有多少水分?
(2)材料是否是为应付上级部门而草率产生的,可靠性如何?
(3)材料的撰写人员素质如何?
(4)材料是否是用心良苦的“宣传品”?
口传材料、文字材料,往往只是一条新闻线索,要核实和质疑。如果直接用企业或个人发布的新闻材料写新闻,就会混淆新闻报道与公关之间的差异,后果可能会很严重。2005年4月17日,有国内媒体刊发“高露洁牙膏可能含致癌成分”的报道。新闻的始作俑者是英国《旗帜晚报》记者误读了美国一位科学家的研究报告,也没有交代信息来源。国内媒体照直转载,致使谬误信息满天飞。我国媒体在转载报道时,如果核查一下科学家研究报告的原文表述,交代信息来源,就可以避免上述失真报道;又如果记者看到报道,积极质疑、核查,甚至会采写出一条新的纠正谬误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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