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对方多么声名狼藉,除非你有更好的最佳替代方案,否则,你所面临的问题将是如何与对方谈判,而不是该不该与对方谈判。
与恐怖分子谈判?是的。事实上,如果说你试图影响他们的决定(他们也在试图影响你的决定),那么,即便你没有与对方交谈,你也一直在与他们谈判。问题在于你是与对方保持距离,以言行(比如“绝不与恐怖分子谈判”)与对方进行谈判呢,还是以更直接地方式与对方谈判?一般来说,交流渠道越通畅,你也就越能给对方施加影响。如果人身安全能够得到保障,那么不论恐怖分子是扣押了人质还是威胁使用暴力,与他们进行对话还是有意义的。如果你有充足的理由,你更有可能影响对方,而不是受对方影响。(对于谈判中的“恐怖分子”,也就是那些企图使用卑鄙手段的人,也应同样如此。)
谈判并不表示屈服。支付赎金和听凭敲诈勒索的代价是很高的。给绑架者赎金会导致更多绑架案发生。通过交流也许可以让恐怖分子(以及以后可能成为恐怖分子的人)相信,他们不会得到赎金。交流还可以让你了解对方的一些合法利益,从而找到一个各方都无须为此作出让步的解决办法。
即使与类似希特勒这样的人打交道,如果经过通盘考虑,认为谈判获得的结果比最佳替代方案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利益,那么我们就应该与之进行谈判。在许多情况下,战争就算真的爆发,它实际上只是谈判的一个步骤。使用暴力是为了改变对方的最佳替代方案或改变对方对其最佳替代方案的想法,让他们更愿意接受我们提出的和平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以谈判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是至关重要的。这样,我们就会记着以理性的方式向对方提出条件,让对方觉得有说服力。
对方按照宗教信仰行事,我们还与之谈判吗?回答是肯定的。虽然谈判不大可能改变对方的宗教信念,但他们的行为,即使是基于宗教信仰的行为,也可能受到影响。科威特航班被劫事件就是一个例子。值得再次提出的关键一点是,谈判不一定需要你在原则上妥协,多数情况下,成功来自于找到一个符合双方原则的解决方案。
许多情况只是看似“宗教”冲突。其实北爱尔兰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冲突,就像黎巴嫩基督徒与穆斯林的冲突一样,都不是宗教冲突。宗教在这里只是区分两派的一条便捷的分界线。在划分居住区、工作地点、朋友以及决定选票投给谁时,这条界线就更明显了。在各派之间进行谈判是非常有利的,因为谈判增加了双方取得和解的机会,这将是务实而又符合双方利益的。(www.xing528.com)
什么时候可以拒绝谈判?是否应该谈判以及花多少精力进行谈判都取决于你对最佳替代方案的满意程度,以及你认为谈判取得更好结果的可能性。如果你的最佳替代方案非常好,而谈判又看上去没什么希望,你就没有理由在谈判桌上浪费时间了。另一方面,如果你的最佳替代方案很糟糕(即使谈判前景不容乐观),你也应该乐意在谈判桌上多花些时间,看看是否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为了进行分析,你需要仔细考虑你和对方的最佳替代方案。避免自己犯类似下面这家银行所犯的错误。这家银行与一家破产的能源公司进行谈判。根据法律规定,银行有权接手整个能源公司的所有权,但法官希望双方自行解决这件事。银行提出要拥有公司51%的股票,降低贷款利率。但公司管理部门就是拖着不理。碰了钉子以后,银行用了几个月的时间试图让对方对谈判表示出兴趣。自然,公司方面又拒绝了——因为他们发现自己的最佳替代方案就是等待石油价格上涨。这样,他们就能偿还贷款,并仍然拥有公司的全部股份。银行方面既没有认清自己的最佳替代方案,也没有认清对方的最佳替代方案。银行方面应该和法官谈判,说明这一不公平的情况,并要求上诉。但银行方面却以为和公司谈判是唯一的选择。
政府容易犯的错误是,过于乐观地估计了自己的最佳替代方案——比如,他们认为在某种情况下“政治”和“经济”手段不能奏效时,就总有“军事选择”。但实际上,军事方案并不总是可取的。(比如在大多数人质被扣押的情况下,军事行动根本无法保证人质安全获释。以色列对乌干达机场的轰炸行动是个例外,因为机场是由以色列工程技术人员设计建造的。即使可能成功,它也会使以后的军事行动更加困难,因为恐怖分子会不断采用新战术。)我们是否有自救方案还要依据形势而定:单靠我们自己的努力是否能达到目标,还是必须由对方的什么人作出决定?如果情况是后者,那么我们得去影响谁的决定呢?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决定?如果军事行动确有必要,怎样才能使其影响这一决定。
不要事先假设自己有无比谈判更理想的最佳替代方案。要全面分析形势,然后决定谈判是否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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