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不差钱”,6000万美元的权利转让费用,对于苹果来讲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不过6000万美元买一张“通行证”,多少有些冤枉,这件事也给苹果上了生动的一课。
苹果商标事件败诉后,随着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iPad遭到多家苹果门店和代理商下架待遇。有一位资深“果粉”说:“作为一家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出现商标权的纠纷事件实属不该,希望苹果公司能尽早处理好此事。”
一直攻城略地鲜有败迹的苹果,怎么也没想到会掉进深圳唯冠挖下的“技术陷阱”。
2009年,一家英国IP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收购了台北唯冠的iPad商标,随后这家公司以10万英镑的价格,又将iPad商标权利全部转让给美国苹果公司。
不过富有戏剧性的是,台北唯冠的法人代表杨荣山,同时又是唯冠国际和深圳唯冠的法人代表。虽然台北唯冠出售iPad商标给苹果,但深圳唯冠却声称从未从事过这项交易。苹果败诉,因“商标侵权”行为面对行政处罚。
中国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符合商标法第9条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子公司属于符合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可以独立申请商标注册,独立行使注册商标的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等权利。
唯冠的做法并没有触犯中国法律。而在中国大陆,从APad到ZPad都被抢注,连涉及计算机类的Pad商标也被国内企业注册,苹果哭笑不得。
其实,早在2000年,唯冠旗下的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抢先注册了iPad商标。相对而言,苹果公司的动作就缓慢了很多,直到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
到了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台北公司签署商标转让协议。之后,深圳唯冠表示,它与苹果的商标协议中不包括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唯冠台北公司不能代表唯冠深圳公司,它也没有出售权利,所以即便签署了转让协议,iPad的中国大陆商标权仍旧不属于苹果。
既然从台湾唯冠手中购买了iPad商标全球使用权,自然就包括iPad商标在内地的使用权,这是苹果单方面的认知。但是,深圳唯冠却认为,自己才是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使用权的真正拥有者,如果没有该公司的授权,苹果公司将无权在大陆销售iPad平板电脑。
依靠合法途径禁售iPad来向苹果施压,唯冠以此作为向苹果谈判的筹码,谋求巨额赔款。苹果则把希望寄托在庞大的粉丝群体身上,通过拖延计划,让“果粉”们去打先锋,对抗中国法律。苹果有时候也善于异想天开。
债台高筑的唯冠自然也不会放过iPad商标这根“救命稻草”,一向漠不关心中国市场的苹果注定了要为自己的大意付出代价。
2012年2月7日,唯冠科技向上海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发布苹果iPad禁售令。2012年2月10日,苹果公司败诉,法院颁布苹果iPad 2禁售令。
此后,深圳唯冠还向海关提供材料,要求禁止苹果iPad的进出口,国内诸多苹果iPad渠道商、部分通信运营商、各大3C卖场、苹果电脑城经销商等苹果产品相关从业者也都有可能成为深圳唯冠的控告对象。
苹果“压力山大”,如果此事不能得到快速解决,苹果在中国将面临严峻的局面,其在华的形象和业绩都会受到很大程度的波及与影响。在这个事情上,苹果再也不敢沉默不语了,原先面对中国法律和消费者的冷漠均被抛到九霄云外。
后来,双方终于达成和解,苹果以向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的代价,从深圳唯冠那里正式取得了盼望已久的iPad商标,苹果新iPad也才得以在国内上市。
苹果“不差钱”,6000万美元的权利转让费用,对于苹果来讲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不过6000万美元买一张“通行证”,多少有些冤枉,这件事也给苹果上了生动的一课。
尽管中国已经强大起来了,但一些发达国家还不愿意面对这个事实,像苹果这样的企业,也自然或多或少地带着意识形态领域的“帝国主义痕迹”,他们从骨子里仍然蔑视中国,在外延上,自然造成了对中国大陆市场的漠视以及对中国市场近年来迅速增长的势头估计不足。(www.xing528.com)
在经济行为上,持有“冷战思维”和“双重标准”,从根本上讲,不利于企业在中国的生存与发展,一向经营游刃有余的苹果之所以失策于中国,与其妄自尊大的高傲和惯性自我的思维均不无关系。
同时,这也是苹果对本土化战略的一项严格考验,对目标市场未能给予足够的敬畏和重视,当然也不利于其在入乡随俗和坚持企业传统理念之间找到最佳的平衡点,一个充满高傲姿态的头颅往往很难看清脚下的道路,忽视本土市场的文化特质,造成马失前蹄,缴学费在所难免。
苹果公司于2003年11月在中国获得iPhone商标注册,不过该iPhone商标只覆盖了计算机软件、硬件两类。
而早在2001年底,汉王采用“e-phone”(中文“e风”)商标的第一款智能电话机问世,作为中国第一款智能电话机,编号为00001号的产品被中国电信博物馆收藏。
2004年,定位为高端智能电话的汉王在电话机、手提电话、可视电话类别上分别注册了i-phone商标,汉王的“i-Phone”融入了上网、可视电话及windows的某些功能,有更大的液晶屏幕。
2009年7月18日,苹果公司以365万美元的代价与汉王签订了iPhone商标和解及转让协议。
商标被抢注,考验的是一个企业的营销嗅觉,通常一些小型的公司或非知名品牌会在这个问题上“犯错”,但发生在苹果这样的国际大牌身上的确不应该。各国商标法遵循的原理基本都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了某一个商标,谁就拥有这一商标的权利,中国百年老店的商标被国外知识产权机构抢注现象也屡见不鲜,这均与企业对商标保护的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
曾经的长城葡萄酒商标的拥有者——民权五丰葡萄酒有限公司的破产,就是祸起商标。这个曾经是河南省商丘市引以自傲的资本之一,早已成了这个地区充满伤感而不愿谈及的话题。1958年建厂,到1988年达到顶峰,民权长城葡萄酒的名号响彻大江南北,一度畅销国内外。但从1993年痛失“长城”商标使用权开始,民权葡萄酒逐渐被人遗弃在记忆的角落。
联想公司也曾因此失误过,没有提前在各国注册商标,导致遭遇抢注,最后不得不更换商标才实现国际化拓展,付出了非常大的代价。
这些失败的案例或许会警醒很多不注重商标保护的企业:只是埋头做产品、做宣传、创销量,却忽视了商标的地位,可能会蒙受更大的损失。
苹果在这方面也不是没有付出努力:“我们当时商标权转让请的是英国的律师,不懂中文,所以对中国法律的理解有差异。”
苹果聘请了一位“洋和尚”,没想到外来的和尚不会念中国人的经,苹果得不偿失。唯冠方面的律师就旗帜鲜明地指出,“苹果方面曾经承认聘请有中国著名的商标代理机构,那么,对于花几千元就能完成的公开的商标检索,苹果不去做,这即使不是故意,也应该是重大过失,苹果不能把自己犯的错误让对方来承担责任”。
自己的过失,自然要由自己来埋单,苹果连一个懂得中国国情的律师都不愿意聘请,大意失荆州也在所难免了。
商标是一个企业在价值上可以量化的无形资产,保护商标,其实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资产,避免这部分隐形资产大量流失或者缩水。商标不仅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忠实于品牌的重要依据,而且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与竞争对手取得比较优势的主要载体。商标是企业形象的重要标志,它象征着一个好的企业、好的产品和好的服务。
作为巨大的无形资产,一些驰名商标的价值甚至已经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悄然变化,知识产权在企业资产经营中所占的比例及发挥的作用必然会越来越大。而在国内每年发生的商标侵权案件竟然达到数以千万计,商标侵权和被侵权正在成为国内创业型企业布局国内外市场的重要阻碍。
重视商标的价值,强化保护商标权的意识,一个公司要想做大做强,必须把商标问题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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