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先驱者的格范
侠作为一特殊社会人群,崛起挺生之初,儒墨两家的行事方式及社会理想对其产生过重要的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规范及于后世侠者的价值判断和情感取向,成为汉魏两晋南北朝历代侠者自觉不自觉予以照奉的准则。自唐宋以后,特别是宋以后,随商品经济繁荣,新的生产关系的确立,在市民社会(包括秘密社会和江湖社会)中,出现了一种新的道德趋向,它对其实已成为游离于社会主潮之外的侠也发生过影响,对其人格的建成和确立起到了一定的范导作用。
这里,我们拟再就侠人群自身人格格范对历代为侠者的影响作一番检讨。我们以为,这种自身人格格范,特别是游侠先驱的人格格范,对后世侠的人格的定型化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更加直接、更加有效。下面,结合侠的人群构成、活动方式和社会关系,来作一具体的论述。
就游侠最初的集团构成而言,他是由春秋、战国失职士人中偏尚用武的一类蜕变而来的。以后,不断有一般平民和自由民加入。自两汉以后,社会各色人等都有投身为侠的,其中尤以无业游民以及豪强地主、亡命无赖居多,这使得其社会身份渐趋复杂。唐宋以降,商业、手工业者较之汉唐更大量地涌入,乃或花鸨梨▌也有挺身为侠的,遂使其整体的人格构成更显驳杂淆乱。这种集团成员构成因素的复杂,直接影响了侠的人群特征和人格特征的建成。如前所说的,侠好游好勇好名,为求公正的伸张,一己意气和感情的伸张,可以不顾一切。这其间,自有尚友重信刚毅坚忍的一面,有严于自律、爱重名节、为求社会公正不惜身陷法禁的忠直一面。然而,由于来自各个社会阶层,居上层者好以财势役人,居下位者又每每以强力压人,遂使其人格在核心特质之外,又带上了明显的两面性。那种偏尚意气、快意恩仇,过执是非、睚眦必报,使得他们无数次被人等同于盗匪和草寇,他们的人格精神也因此受到来自传统伦理规范的无数次拷问。
在这当中,先秦游侠先驱和两汉著名侠魁的影响力尤其巨大,并且在一般的情形下,它通常是一种正面影响。秦汉时期侠的集团构成,不乏贩夫走卒和鸡鸣狗盗之徒,然其人高上其志,平居不异常人,乃或唯唯诺诺如庸人,一旦事起仓猝,变难突发,却能慨然慕义,挺身奋起,极具人格感召力。如《晏子春秋·内篇杂上》所载的北郭骚便如此。北郭骚很穷,靠结罘网、捆蒲苇和织屦履奉养老母,因不能维持生计,前往求见齐相晏子。晏子仆人识得他是“不臣乎天子,不友乎诸侯,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的贤士,极力怂恿晏子满足他的要求。晏子见如此清高的他独独向自己告贷,颇为自得,让人取出一部分钱粮相赠。北郭骚“辞金而受粟”,不道一声谢就走了。不久晏子因见疑于齐王,不得不出奔国外,行前向北郭骚辞行。北郭骚沐浴而出,问明情由,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夫子勉之矣。”晏子十分绝望,上车叹自己不会识人,是该有今天的出亡。北郭骚见晏子一走,立即招来朋友,称“养及亲者身伉其难。今晏子见疑,吾将以身死白之!”然后穿戴齐整,入见齐王,力言晏子是当世的大贤,倘若离去,齐国必遭列强侵凌,自己不忍见齐国被侵,所以先死一步,来此是特请允许以一己之头,为晏子开脱。从他同去的朋友将其头颅放入竹笥,称北郭骚为国而死,我也将为北郭骚而死。回家即自刎而死。齐君听说此事,十分惊骇,想到晏子竟如此得人爱戴,亲自乘驿车将他追回。时晏子刚走到郊外,听说此事,感叹自己不识人到这种程度,是该出亡。北郭骚一旦受人恩惠,不惜以身相报。北郭骚之友激于义气,也能够以死报答友人的信任,其侠义忠烈丝毫不落于后,真可谓人以群分了。此后,有侯嬴报平原君恩,刎颈而送之事,北郭骚及其友人的侠行足以与之相辉映。
北郭骚“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的人格精神,知恩必报而不自伐其德,为求事成而无所畏惧的气概,无疑为后代侠者舍生取义感分遗身作出了榜样。榜样是什么,无非是一种人格范型。每个人的认知、情感、意志都不相同,基本精神面貌因此也各有特点。然既为侠者,则他必须接受一种共性特质的指引。就实际情形看,侠是乐于接受这种指引的。所以当有一气义兼具的人格挺立在面前,因身心受到震撼,他们是不仅要在自己身上复活这份气义,更要使这气义代代无绝发扬光大的。
其他如春秋时公孙杵臼、程婴、毕阳、偃息、仲行、缄虎、专诸,战国时豫让、要离、孟胜、徐弱、聂政、蔺相如、朱亥、毛遂、鲁仲连、虞卿、唐雎、缩高、荆轲、高渐离、田光和养士四公子,他们各立侠节,做出许多名动天下的义行,包括汉代朱家、郭解等人,大抵都不出“于利不苟取,于害不苟免”的范围。他们对后世游侠人格的养成、人格内涵的确立,发挥过重大的影响。乃至一直到近代,如冯自由《革命逸史》记潮州黄冈起义英雄余通“少负气任侠,稍读书”,仍“深慕荆轲、豫让为人”,谭嗣同《报刘淞芙书一》中则自称“斗酒纵横,抵掌《游侠》之传”。
次就侠的活动方式来看,其人大多好以奇言奇行邀引世誉,以奇志奇节立威树名。对社会常规和世俗常理的抗拒,使得他们超越于绳检之外,拥有一份自我解放,随心所欲可逾矩的快感。从历史上侠的活动可以看到,他们是十分希望享有这份快感的。并且为了充实和加强这份感觉,乃或在被拯救者或一般社会人群面前树立起英雄形象,他们不惜通过保持与外人的心理距离、行为距离所获得的神秘感,来维持这种感觉的存在。而就客观方面来说,一般社会人群大多安于弱小,藉着期盼超人出现代为决断是非,实现正义的心理,也愿意看到并接受有一个由里到外都异于常人的拯救者,并乐于传扬他们的异事奇行。至于他们横行不法,时捍文网,只要尚未危及自身,人们也总会站在非享利者的角度拍手称快,并从中获取一种心理代偿的满足。侠受到这种殷勤的鼓励,自然更将自己的特性发挥充分,乃或至于刻意为之,以称大众之意。
抱弓箭石刻武士俑
具体地说,他们服饰佩戴离奇,浑身装束怪异,好带兵器,剑弓不离手,骏马不离身,且怀丸挟弹,从者如云。如果说,先秦游侠先驱因置身社会各阶层,尚未彻底独立出来,并无意于自尚身份的话,两汉以来的游侠则十分注意整体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培养,装束的奇特,是这种认同、归属意识的表层外显。再者,是他们资财获取渠道的特殊。由于大部分侠不治生产,不乐常业,若无丰厚家产遗留或富贵馈赠接济根本无法生活。然而,事实是侠的生活大都不差,有的还很好,这是因为他们常做一些无本的买卖,如剽掠椎埋、掠卖劫质、发冢盗铸,一直到违禁走私。明人郑仲夔《耳新》一书记载:
潮惠有大侠,每▌富豪家子弟出,即掠去,乃出帖通衢,令以多金赎取,必厌其所欲,始听归,为之勒赎。初掠去时糊其目,有数人掖而行,行许久导至一所,入门皆纡回深巷,及里许令开目,则巍然殿宇,上有冕老端坐,仪卫如王者状,掖者令前伏谒。日廪饩之甚厚。将赎还时,令谒辞冕者,复与之燕,皆异馔罗列。燕毕辞出,复糊其目。掖至出帖处,乃令自取道归。
这是劫富豪以自济。当然,也有的侠行此以济人的。
此外,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充满刺激,斗鸡斗鸭,飞马走狗之外,击剑骑射、赌博豪饮,是他们最常做的事。击剑骑射“于血气精神,有鼓荡发扬之效”[86],故游侠如阳固等人,可以因好此而不事生产。赌博豪饮能激扬人的意气,获得一种强烈的生理反应,更使侠为之倾倒,一时“饮博之徒”,竟成侠的代名词。至于他们的行侠活动,除赈贫济困、抱打不平和报恩报怨外,还有藏亡匿死、攻讦长吏、持吏短长诸项。正如近人瞿兑之《汉代风俗制度史》所言:游侠“最为人所归附之原因,盖以其动即容庇罪人,抵抗官府”。如东汉光武帝刘秀布衣时,性喜任侠,就曾“藏亡匿死,吏不敢到门”[87]。至“汉兴,号为难治,常择严猛之将,或任杀伐为威。父兄被诛,子弟怨愤,至告讦刺史二千石,或报杀其亲属”[88]。影响及后世,如北齐李景遗当兄以受贿罪被御史举劾,禁于州狱,即率左右十余骑,诈称台使,入州城劫人,州军追讨不能制,他由此大得侠名[89]。
上述活动方式,大体在两汉已经出现,或在两汉基本定型。考察后世侠的活动可以看到,他们基本没有逸出这一范围。如前所说,侠在行为处置和情感处置方面有其独到的道德视境,表现出特有的取去和好恶。在这里,他们着装奇特无非是为示勇立威,求势博名;非法集资无非是为更好地周游交结,包括张大私欲和接济贫民。至于对社会法禁的干犯,对官府朝廷的抗拒,显见是为了求生存,进而求从心所欲可逾矩的自由的快感,所有这一切,都滋育了他们人格中轻急顽悍果决勇毅品质的养成。当我们论及并归纳侠人格的总体特征时,是不能遗落这种具体生动的生命力的搏动的。
再从侠的社会关系来考察,在中国历史上,侠秉持独特的原则,以自己的方式行侠义之事,屡见于史。当他们处于民间,游于江湖,大多葆有自己本来崇尚的自由天性,他们的行为也因此更为广大的人群所认同。然而,基于上面的论述,我们已经看到,他们毕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异人,作为坚持独特理想的社会人群,他们也生活在一定的时代,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正是在对这种种复杂的社会关系的处理中,侠向世人展示了在诸多神秘外相包裹下,他的真实思想和情感,他的复杂人格的每个侧面。
战国四公子所属国家
与前述数端一样,侠的主要社会关系类型也是由秦汉游侠先自确定的。一是与公侯权贵的关系。在侠崛起之初,即与公侯权贵发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鲁迅在《三闲集·流氓的变迁》一文中说:“汉代大侠,就已和公侯权贵相馈赠,以备危急时来作护符之用了”。其实,早在战国之时,那些在四公子门下为客的游侠,已与权贵交通并为其所用了。《史记·孟尝君列传》“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即可证明。信陵君“能急人之困”,大有侠风,他所倾心结交的夷门监者侯嬴和屠夫朱亥,也都是侠。两汉以来,养士之风不但并未消歇,侠与王公贵族的关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反而变得更加密切,这一点可以从班固《汉书·游侠传》中清楚地读到。王褒《游侠篇》所谓“河南朝四姓,关西谒五侯”,不过是对这种现象的形象表达。
而就汉以来王公贵族对侠的态度而言,则有一个由因尊敬而礼遇,向为利用而恩结,乃至豢养以为驱使的转化过程。汉代任侠成风,游侠享有隆盛的社会声名,承战国余风,他们的活动还比较自由,主人失势,或自己与主人见解不合,都可以要求离去;主人立下的规矩,也未必都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如成帝时大侠楼护,出入外戚王氏家,被奉为上宾。王氏假元后之力,势倾朝野,于汉河平二年(公元前27年),竟有王谭、王商、王立、王根、王逢时兄弟五人同日封侯。他们“好士养贤,倾财施予,以相高尚”,彼此之间各“不相能,宾客不得来往”。但楼护却能自由穿梭,“传食五侯间,各得其欢心,竞致奇膳,护乃合以为鲭,世称五侯鲭”。有的侠不为人客,乃或自己养客,更不存在人身依附问题。以后,随封建国家官僚制度的完备,官吏特权的膨胀,还有门客向私客、奴客方向的转化,依人做客的侠对主人的服从才渐渐变得无条件,侠的独立性才渐渐消失。侠与权贵交往导致的结果是多重的,既使侠赖此为背景,做出种种有利于贫困孤弱的侠行,但又有障于恩义,摆脱不了功名利禄的引诱,甘于沦为供其驱役的工具的。
二是与豪宗强右的关系。所谓“豪杰则游侠通奸”,汉代这两种人的联系非常密切,虽高祖武帝迫令迁徙,但“弃其田里,违其宗党,夺其所便,拂其所习,羁旅寄食于关中土著之间”,并没有像王夫之说的那样,使他们“不十年而生事已落,气焰沮丧。……摧折凋残而日以衰”[90]。从某种意义上正相反,它反而把两者牢牢地粘连在一起,并使其在不久以后得以迅速地复苏和发展。当然,就一般情况而言,迁徙之法还是能起到裁抑豪强和游侠的作用的,所以这一办法在推行过程中,常会受到一些阻力。不要说强行迁徙,即使冠以求才的美名,也常常会引起他们的反抗。如北魏永兴五年(公元413年),明元帝拓跋嗣诏令遣使“巡求俊逸,其豪门强族,为州闾所推者,各令诣京师当随才叙用,以赞庶政”[91],就曾引起不小的骚动,所谓“轻薄少年,因相扇动,所在聚结,西河、建兴盗贼并起,守宰讨之不能禁”。面对来自侠与豪强站在一个立场上的合力反对,明元帝拿不出任何办法,只得召北新侯安同、寿光侯叔孙建、元城侯元屈等人商议。问“前以凶侠乱民,故征之京师,而守宰失于绥抚。今有逃窜,欲大赦以纾之,卿等以为如何?”元屈认为“民逃不罪,而反赦之,似若有求于下,不以先诛首恶,赦其党类”。崔玄伯不同意,称“王者治天下,以安民为本,何能顾小曲直也。……赦而不改,诛之不晚”[92]。他的意见得到了明元帝的采纳。可见,一旦侠与豪强联系,是足以令朝廷大感棘手的,而侠与豪强也似乎深知这一点,由此更注意胶结朋比,以至上干王法,下乱吏治,无所不为了。
唐五代以后,由于封建专制统治的日益加强,战国余风的日渐荡失,除皇室并兼土地受到保护外,一般豪强地主肆意倾吞,横行不法,总会遭到朝廷的严厉裁抑。与此相联系,豪强地主也再不敢如汉时那样,明目张胆地招纳亡命,任用游侠以夺权于地方。如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朝廷新颁充军条例,就有对大户人家佃仆犯法,户主知情放纵的专门,处罚规定[93],这使得豪强招聚人手时不能不有所顾忌。而就侠一方面而言,至宋元以降日益离落,社会影响日趋狭小,他们对豪强的吸引力也就大大地降低了。宋元以来侠者兼大僚的日渐减少,侠可平交公侯并与豪宗强右分庭抗礼之事再难见到,便是证明。但是,上述判断是就侠与豪强关系发展的总趋向而言的,相反的例证间或存在,如前已提到,就是在明代,仍有不少豪强任用侠为害地方,于此可见秦汉侠风的影响。
三是与盗匪及起义农民的关系。侠上可与公侯权贵以及地方豪强相交通,在某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又可与独霸一方的藩镇相往还。但既称游侠,为不居常业不持恒产之人,毕竟以处民间的时间为多。此时多不治生产,没有正当稳定的职业,且有一定的寄食性的他们,在不能与上述有财有势之人往来并得其资助的情况下,是赖什么为生的呢?或者说是借重于怎样的社会关系,继续他为侠者的纵放生活的呢?按之史实,我们不难发现,社会上大量盗匪或有盗匪习气的浮手游闲的存在,给侠提供了生存并发展的机会,侠与盗匪的关系由此变得十分密切。
侠与盗匪的联手在两汉时已经实现。《汉书·武帝纪》所言“今豪杰多远交依东方群盗”,就是指当日豪猾和游侠勾结强盗土匪多行不法一事。这些盗匪自己凭强力干没有本钱的买卖,对孔武有力,且不爱理会官府法令的侠几乎有天然的好感。侠豪爽讲义气,轻视财货,堪托生死,更符合他们的胃口,所以他们大多乐意甚至主动与侠交往。如汉末董卓早年在羌中为侠,当地豪帅,即一批强盗头目,都与他倾心相交,以后董卓归耕故里,他们还打老远跑来看望。有的人因钦慕侠的为人,甚至自愿归服门下,受其约束。汉以来最崇拜游侠,而游侠也多赖以成事的基本群众,那些亡命无赖,也都近似盗匪,乃或就是以盗为生的强人。故《史记·游侠列传》称其“走死地如骛者”。
侠与盗匪关系密切,还集中表现为一些侠兼作盗匪,具有亦侠亦盗的双重身份。当他们急人之事解人之难时是侠,而当他们出于私利,纵欲自快,任意劫掠他人财物以自奉时,就是盗匪,是司马迁、班固所谓“盗跖居民间者”。每每在这种时候,他们所结交和倚重的就基本上为清一色的盗匪了。以后历代侠放而为盗贼,如晋戴渊、北齐詹法寿、唐刘弘基、牛进达等人,一直到明代王直、清代张嘉祥等,皆可从中找到源头。如王直“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故人乐与之游,一时恶少叶宗满、徐惟学、谢和、方廷助等咸宗之”[94]。当然,不能说做强盗的侠已褪尽本色,一无可取。所谓盗亦有道,还有许多人虽身涉匪地,仍可以驱策或影响同道,劫富济贫,行侠义之事的,这样的人,古人称为“侠盗”。他们纠合徒众,为民请命,终究是干出一番侠行的。
与此相联系,侠与农民起义的关系也十分密切,这既表现在许多起义领袖和参加者是游侠出身,如秦末农民大起义中,英布、彭越等人都好为任侠,甚至就可以说是侠,他们特别愿意与不久公开造反的骊山刑徒、钜野泽少年结交,并希望赖此做出一番大事。汉末黄巾大起义,张角所用的“刺客死士”中也多游侠。另外,又表现在有些起义领袖召纳豪侠以充实自己的队伍。在秦汉游侠的影响下,隋唐以降如窦建德、杜伏威、李子通、徐世▌等人,皆以任侠而领袖群众。如窦建德材力绝人,喜侠节,颇以然诺为事。乡里有人丧亲,贫无可葬,他听说后,“遽辍耕牛,往给丧事”。有劫盗夜入其家,被他发觉后连杀三盗,其他人再不敢进入,在门外要求把尸首交还。他称可以扔一根绳子进来,拉走尸体,强盗信以为真,投绳入户,他用绳子系住脚,待强盗拉动后,突然跃起,又杀了几个,从此远近闻名。他还做过里长,因犯法不得不四出亡命,遇朝廷大赦,才重新回家。父死之日,赶来送葬的有千余人。至于藏亡匿死,仗义救人更没少做。大业七年(公元611年),朝廷募人征讨高丽,清河郡选勇士充小帅,他被补为二百人长。其时山东大水,同县人孙安祖家为水淹,妻儿尽数饿死,但县吏仍要征他入军,他一怒之下将人杀了来投,窦建德二话没说,将他藏匿起来。以后又招诱逃兵及无产业的浮手游闲数百人,“令安祖率之,入泊中为群盗”[95]。观其行事,纯然是一副豪侠的作派。以后,他领导河北义军攻城克地,成为一支重要的反隋力量。尽管如此,他一直注意与士卒同甘苦,每平城破阵,所得资财皆散给众人,自己一无所取。他的衣食住行也十分简单,妻子儿女都不着纨绮,在义军将士中享有很高的威望。唐以降,一直到北宋宋江、元末农民大起义中郭子兴、陈友谅,明代江西邓茂七、清末石达开等,也都是豪侠出身。
综上所述,侠许多真实的思想情感和复杂人格的每个侧面,确乎在其对各种社会关系的处理中显露无遗。如他好结交,好立名,好行公义,好张义气等等,因都基于在现实关系中找到安适之地的考虑,变得很可以理解,很可以接受。此其一。其二,秦汉侠所建立的社会关系,为后世历代侠沿承,由此造成后世侠者在处置这些关系时,大多投以相同相类的关注,发舒具有一定稳定性的情感。因此,他们在人格面貌和人格特征上,也就有了与其先辈相同的特征。应该说,这种面貌和特征也是秦汉侠的人格的感召。他们对后世历代侠的人格的建成,确实起到了规范和塑造的作用。
【注释】
[1]《原儒墨》,《中国哲学史补》,第31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
[2]《关于儒、道、土匪》,《闻一多全集》第3卷,第469页,三联书店1982年。
[3]《章氏丛书·检论》。
[4]《中国之武士道》,《饮冰室专集》之二十四,中华书局1989年。
[5]《释侠》,《学思》第1卷,第3期,1942年。
[6]《墨子·非乐上》。
[7]《墨子·非命下》。
[8]《庄子·天下》。
[9]《庄子·天下》。
[10]《墨子·贵义》。
[11]《墨子·兼爱中》。
[12]《墨子·天志上》。
[13]《墨子·天志中》。
[14]《墨子·兼爱下》。
[15]《墨子·尚贤下》。
[16]《孟子·尽心上》。
[17]《文子·自然篇》。
[18]《墨子·兼爱下》。
[19]《墨子·大取》。
[20]《颜氏家训·省事》。
[21]《淮南子·泰族训》。
[22]《吕氏春秋·尊师》。
[23]《太平御览》卷四百三十七引胡非子《五勇之论》。
[24]孙诒让《墨子传授考》。
[25]《论衡·案书篇》。
[26]《太平经》卷六十七。
[27]《太平经钞》辛部十四。
[28]卿希泰《中国道教思想史纲》第一卷,第129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
[29]《墨子·兼爱下》。
[30]冯自由《共进会会长张百祥》,《革命逸史》第五集。
[31]贺涛《书枙史记·游侠传枛后》,《贺先生文集》卷二。
[32]《清稗类钞·义侠类》。
[33]《论语·泰伯》。
[34]《论语·子罕》。
[35]《论语·泰伯》。(www.xing528.com)
[36]《论语·宪问》。
[37]《论语·卫灵公》。
[38]《孟子·滕文公下》。
[39]《孟子·尽心下》。
[40]《孟子·滕文公下》。
[41]《孟子·告子上》。
[42]《论语·子路》。
[43]《论古代任侠之风》,《思想与时代》,第12期,1942年7月。
[44]《论语·宪问》。
[45]《论语·阳货》。
[46]《庄子·秋水》引。
[47]《论语·为政》。
[48]《礼记·祭义》引。
[49]《论语·宪问》。
[50]《史记·孔子世家》。
[51]《列子·说符》。
[52]《说苑·建本》。
[53]《史记·仲尼弟子列传》。
[54]《原儒墨》,《中国哲学史补》,第43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
[55]《庄子·盗跖》。
[56]《礼记·中庸》。
[57]《论语·先进》。
[58]《论语·公冶长》。
[59]见《汉书·艺文志》注。
[60]《孟子·公孙丑上》。
[61]《纯常子枝语》卷十七。
[62]《读游侠传》,《眉三子半农斋集》卷二。
[63]《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引。
[64]汤增璧《崇侠篇》。
[65]《长安志》引《汉旧仪》。
[66]王稚登《吴社编》。
[67]《清高宗实录》卷七。
[68]《史记·货殖列传》。
[69]《史记·货殖列传》。
[70]《张隐君传略》,《沧溟集》卷二十。
[71]李敬之《海澄县志》序。
[72]《蛾眉篇》,《诗慰初集·林孝廉集选》卷一。
[73]粱父山人艾天启《步天集跋》,《傅远度集·步天集》。
[74]《赠老兵张从俞盱江戚南塘战五得爵而卖金》,《傅远度集·唾心集》。
[75]《美女歌》,《傅远度集·英雄失路集》。
[76]《宋史·食货上》
[77]《随隐漫录》卷五。
[78]周密《武林旧事》卷五。
[79]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九。
[80]郑克《晰狱龟鉴》。
[81]《宋史·管巩传》。
[82]《宋史·石公弼传》。
[83]尚秉和《辛亥春秋·革命源流》。
[84]《论语·卫灵公》。
[85]白居易《中隐》,《白氏长庆集》卷二十二。
[86]严复《法意按语》,《严复集》第四册,第990页,中华书局1986年。
[87]《后汉书·董宣传》。
[88]《汉书·地理志》。
[89]《北齐书·李元忠传》。
[90]《读通鉴论》卷二。
[91]《魏书·太宗记》。
[92]《魏书·崔玄伯传》。
[93]《万历大明会典》卷一百七十五。
[94]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
[95]《旧唐书·窦建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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