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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业务及助学贷款对象规定

时间:2024-0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指接受各类教育的在校学生、出国留学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在职攻读学位和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人员。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

共同业务及助学贷款对象规定

一、什么是个人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个人贷款业务。权利凭证包括整存整取、存本取息、大额可转让存单(记名)等人民币定期储蓄存单、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保险单以及依法可质押的其他种类的权利凭证。

凭证式国债是指1999年后(含1999年)财政部发行的国债,向原认购国债银行提出申请。保险单是指具有现金价值并能随时变现的人寿保险单。

产品功能:满足持有有价权利凭证的客户因生产、经营、生活等临时资金周转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持有本人或他人名下的有价权利凭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程序:①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填写《XX银行个人质押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和出质人须同时到场。②贷款调查:经营行对借款申请人的资格、权利质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③贷款审批和发放:若银行同意贷款,通知贷款调查责任人办理有价权利凭证止付手续,由银行、借款人和出质人共同签订《XX银行个人质押借款合同》,由银行填写《借款凭证》,发放贷款。以外币存款凭证办理人民币质押贷款的,外币存款按当日的外汇(钞)买入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在考虑汇率风险的情况下适当掌握贷款比例。贷款期限由银行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质押权利凭证的到期日;若为多张凭证质押,在确保贷款本息能足额收回的前提下,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凭证最迟到期日。一般不予办理展期。④贷款归还:借款人按质押借款合同约定还清贷款本息后,凭《凭证质押清单》取回有价权利凭证。

二、什么是个人消费贷款

产品定义:个人消费贷款是指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有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业务,用途主要有个人住房、汽车、一般助学贷款等消费性个人贷款。

产品功能:满足个人客户消费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个人客户,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具有有效身份证明的中国国籍的自然人。②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③在银行开立银行卡或储蓄存款账户,并存入不少于消费总额规定比例的资金及预期要发生的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费用。④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措施。⑤贷款用途符合指定的范围。

办理程序: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三、什么是个人汽车贷款

产品定义:个人汽车贷款是指授权开办汽车贷款业务的银行经办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购买汽车(含二手车)的贷款业务,包括个人自用车贷款和个人商用车贷款。

自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自用车主要包括轿车、多功能车(MPV)和越野车(SUV)等各种车辆。

商用车是指借款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运车、货运车和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泵机等各种工程车辆、半挂牵引车等专用车辆。

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到规定报废年限一年之前进行所有权变更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汽车。

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

产品功能:能满足消费者因购买汽车时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具有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③个人信用良好;④在贷款行开立个人账户,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⑤能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办理程序:①与汽车经销商签约合作;②贷款发放流程: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四、什么是教育助学贷款

产品定义:助学贷款是指银行各分支机构向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及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准备接受各类教育培训的自然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业务。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对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一般助学贷款是指对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新录取学生以及在职深造、再就业培训、出国留学人员发放的商业性人民币贷款。

教育助学贷款一般最长期限不超过8年(含8年,特例可达12年),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适当展期。

产品功能:能满足学生因接受高等教育时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指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在校学生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品德优良、学习认真;②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人对其身份提供证明;③保证毕业后在贷款未还清前向贷款行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一般助学贷款的对象是指接受各类教育的在校学生、出国留学学生或其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或在职攻读学位和接受再就业培训的人员。申请一般助学贷款的借款人须还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②在贷款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或信用卡账户,愿意接受贷款行信贷、结算监督;③出国留学生须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相关证明。

办理程序:借款人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贷款发放→贷款偿还。

五、什么是个人生产经营贷款

产品定义: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对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以及租赁商铺、购置机械设备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产品功能:能满足个人、非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因合理生产性资金不足的融资需求。

适用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且具备以下条件:①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60周岁(含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书。③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或可行的创业方案,贷款用途明确、合法。④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一还款来源充足;私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还款期内有足额的净现金流入。⑤能提供经营行认可的保证人、抵(质)押物并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⑥品行良好,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愿意接受银行信贷、结算监督。⑦在经营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和银行卡账户。⑧以个人信用方式申请贷款的,其个人信用评分须在80分(含80分)以上。⑨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款方式:①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或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②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应从贷款发放日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③还款方式可以采取等额法、递减法或其他方式。

六、什么是个人一手住房贷款

一手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

申请个人一手住房贷款需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身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无连续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记录(有此记录的,须提供整笔贷款已结清的凭证原件),申请贷款时无逾期的贷款本息;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且所购房屋用途为住宅;有不低于最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或提供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证明文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金额: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最高贷款金额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最高贷款金额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的80%。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70年。

贷款利率: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有浮动利率、固定利率、混合利率三种利率确定方式可供选择;目前最优惠利率按照相对应期限档次利率的0.85倍执行。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法/等额本金法;等比递增法/等比递减法;等额递增法/等额递减法;银行规定的其他还款方法。

七、什么是个人二手住房贷款

二手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再交易住房(即售房人通过交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允许上市的证明文件,可以在房地产三级市场再次交易的住房)的贷款。

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需具备的条件:同六。

贷款金额: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或国有土地已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评估价格(两者取低者)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且或国有土地已使用年限在10年及以内的,最高贷款金额为所购住房成交价格、评估价格(两者取低者)的80%。购房贷款成数不得超过外部监管机构规定的高限。

贷款期限: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最长不得超过70年;贷款年限与二手住房已使用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

申请个人二手住房贷款需提交的资料: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借款人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证明文件;交易双方已生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借款人购买已出租的住房,须提交承租人在过户前同意终止租赁合同或同意与购房人在二手房过户后重签租赁合同的证明;拟交易房产过户前的权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售房人及其共有权人的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拟交易房产共有人同意交易的书面证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什么是个人自建住房贷款

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在以个人名义独立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造自用住房的贷款。

申请个人自建房贷款的条件: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合法有效身份;借款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连续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记录(有此记录的,须提供整笔贷款已结清的凭证原件),申请贷款时无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所建住房仅限于大、中城市城区或县(市)政府所在建制镇城区,或省级政府认定的重点城镇,建房所占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借款人已全额缴清土地出让金,并已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且土地出让时间不超过2年;以借款人个人名义独立取得政府规定的所有建房合法文件及批文,贷款发放时的在建工程形象进度已完成地上一层;借款人已支付30%(含30%)以上的首付款(土地出让金可视为首付款的组成部分);同意以所建住房作为抵押物,或提供经办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个人自建住房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首付款证明;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已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提供当地自建房全部合法报建批准文件;借款人与承建商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概预算资料、工程进度计划和已投入的建房资金凭证;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款金额:以拟建住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土地成本价的70%;以其他住房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70%;以自建房在建工程(含国有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成本价的50%。

九、什么是个人住房与公积金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资金为来源,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与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对同一借款人所购的同一住房发放的组合贷款。

十、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1)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

(2)等额本金递减法:是指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的还款方法;

(3)等额递增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有一个固定增加额,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4)等额递减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有一个固定减少额,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5)等比递增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呈一固定比例递增,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6)等比递减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呈一固定比例递减,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十一、如何选择贷款还款方式

选择还款方式视具体情况来决定。主要考虑自己的资金偿还能力,因人而异、量力而行。

(1)“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相同,便于您合理安排每月的生活和理财,方便又省心。

(2)“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每期偿还的本金相同,前期还款金额较大,适合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来减少利息支出的借款人。

(3)“等额递增还款法”、“等比递增还款法”前期还款压力较小,适合工作年限短,收入呈上升趋势的年轻人。

(4)“等额递减还款法”、“等比递减还款法”前期还款额相对较高,适合收入较高、还款初期希望归还较大款项来减少利息支出的借款人。

十二、什么是活期储蓄

产品定义:活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资金存入银行储蓄机构,不规定存期,储蓄机构开具存折作为凭证,个人可随时凭存折续存或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储蓄存款。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产品功能:储户存款、取款灵活方便;储户在通存通兑区域内银行的任一联机网点可以办理存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这种储蓄适合于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的存储。

办理程序:

(1)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储户需正确填写活期储蓄存款凭条。

(2)银行操作员认真审查存款凭条各要素,核实储户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收妥资金后,由银行发给存折。若储户要求办理通存通兑业务的,应提示储户输入密码。

(3)储户凭存折办理续存或支取手续,每笔存、取款业务均打印或登记在存折上。无折续存的,储户可以要求银行予以补登折。储户办理续存、取款等业务可以不用填写存款凭条,口述存取款金额,但必须核对我行打印的相关凭证,签字确认。

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存通兑,需提请储户回原开户储蓄网点办理业务:①储户要求凭印鉴支取的账户;②各种原因止付的存款的销户;③正式挂失及解除挂失,冻结账户及解除冻结;④账号、公章、经办员名章及字迹辨认不清的存单。

(4)活期储蓄按季结息,采用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结息后,储户持存折前来办理第一次存取款业务时,我行将自动予以补登折。储户办理销户时,利随本清。

十三、什么是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产品定义: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储蓄机构开具存单作为凭证,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50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产品功能:利率较高,可以为储户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提供约定转存和自动转存功能;储户在通存通兑区域内银行的任一联机网点可以办理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

办理程序:

(1)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储户需正确填写定期储蓄存款凭条。

(2)银行操作员认真审查存款凭条各要素,核实储户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收妥资金后,签发定期存单。若储户要求办理通存通兑业务的,储户需输入密码。

(3)存款到期,储户凭存单到银行办理取款、销户,按存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存期利率支付利息。提前支取时,按支取日活期利率支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未取部分按原存期、原利率开给新存单。

在办理通存通兑业务时,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存通兑,储户请回原开户储蓄网点办理业务:①储户要求凭印鉴支取的存单;②定期储蓄存款的部分提前支取;③各种原因止付的存款的销户;④正式挂失及解除挂失,冻结账户及解除冻结;⑤账号、公章、经办员名章及字迹辨认不清的存单。

(4)转存业务包括约定转存和自动转存。储户开立个人定期存款账户时,凡选择约定转存的,在原存期内或转存期内办理存款支取的,视同提前支取,营业网点受理时要审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他人支取时还需出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约定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在每个转存期内允许部分提前支取一次。

(5)定期自动转存存款是指储户约定在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到期日自动将利息和本金一并按原存期转入下一个存款周期,利率按照转存日中国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同档次定期储蓄利率执行的一种存款。在原存期内办理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支取的,营业网点要审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理他人支取时还需审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但在转存期内办理支取,视同到(逾)期支取,营业网点不需审验有效身份证件。自动转存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在转存期内不得办理部分提前支取。

(6)客户开立个人定期存款账户时,凡没有选择约定转存的,一般可视为自动转存。

十四、什么是教育储蓄

产品定义:教育储蓄是指个人为其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指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全日制高中、大中专、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积蓄资金,到期支取本息的一种定期储蓄。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

产品功能:教育储蓄为特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储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定向使用、贷款优先。能积零成整,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小额存储,积蓄资金,解决子女非义务教育支出的需要。

适用对象:在校小学四年级(含四年级)以上学生。

办理程序:

(1)教育储蓄采用实名制。储户在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教育储蓄开户时,须凭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学生凭港澳通行证办理。对于部分离开户口所在地、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16周岁以下学生,可凭本人学生证连同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为其开立教育储蓄账户。开户时储户约定每月固定存入金额,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

(2)储户办理教育储蓄开户后可以选择按月自动供款方式存入,也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与银行营业网点协商存入次数(不少于2次)和金额(本金最高不超过2万元),并按规定享受教育储蓄的优惠政策。

(3)教育储蓄实行利率优惠。一年期、三年期的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4)教育储蓄到期支取。储户凭存折和教育储蓄支取证明支取存款时享受利率优惠,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率优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5)教育储蓄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6)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储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储户未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7)凡因户口迁移办理教育储蓄异地托收的,必须在存款到期后方可办理;储户须向委托行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身份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十五、什么是整存零取定期储蓄

产品定义:整存零取定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一次性存入较大的金额,分期陆续平均支取本金,到期支取利息的一种定期储蓄。起存金额100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和五年。

产品功能:计划性强;客户可以获得较活期储蓄高的利息收入。

办理程序:

(1)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开户时由储户与银行协商确定支取期限和每次支取金额。

(2)储户在存期内如有急需,可持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全部提前支取。

十六、什么是存本取息定期储蓄

产品定义: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一次性存入较大的金额,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支取本金的一种定期储蓄。5000元起存。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

产品功能:分期付息;客户可以获得较活期储蓄高的利息收入。

办理程序:储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开户时由银行按本金和约定的存期计算出每期应向储户支付的利息数,签发存折,储户凭存折分期取息。取息期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

十七、什么是本外币定期一本通

产品定义:定期一本通是指集人民币和外币等不同币种和不同档次的定期储蓄存款于一个存折的存款方式。使用一本存折实现了对人民币和外币多账户、多存期定期账户的归集管理。

产品功能:①定期一本通是对本、外币定期账户进行集中管理的一种手段,其核心实质仍然是定期整存整取储蓄业务,功能等同定期整存整取账户。功能包括约定转存、自动转存、通存通兑、异地托收、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②客户通过一本存折可以了解在银行(该数据中心)的所有本、外币定期存款情况,享受我行的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办理程序:①客户办理定期一本通业务,要首先在银行开立一个定期一本通存折,定期一本通存折和定期一本通账户可以在不同机构开立。②开设定期一本通存折无数量限制,同一客户可以开设多个定期一本通存折,便于客户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财务管理。③对于定期一本通存折下的整整账户,银行不提供单独的定期凭证。(www.xing528.com)

十八、什么是本外币活期一本通

产品定义:本、外币活期一本通是将客户的所有活期现钞和现汇账户集中在一本存折上,方便客户管理和使用个人的所有本、外币活期账户。

产品功能:方便客户管理和使用个人的所有本、外币活期账户,具有一折多户、通存通兑、自主查询和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

办理程序:

(1)开立活期一本通账户后,客户即可使用活期一本通办理其他币种的外币活期存款业务。活期一本通中的账户没有主账户和子账户的区分,各币种存款账户可以在不同机构开立,但是所有账户的账务归属活期一本通的存折开户行

(2)开设活期一本通无数量限制,同一客户可以开设多个活期一本通存折。

(3)冻结时既可以冻结客户的活期一本通所有账户,也可以对某一指定活期账户冻结。

(4)活期一本通中每一币种最多可开两个账户,即一个现钞户,一个现汇户。

(5)活期一本通账户最低余额为零。当某一账户支取账户中全部款项时,不视为销户,不做计息处理。当客户要求某一账户销户时,做销户处理并结计利息。活期一本通中最后一个账户销户时,收回存折。

(6)活期一本通内现汇账户只能转账存款,不能以现金存入。

十九、什么是个人通知存款

产品定义:个人通知存款是指客户存款时不必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一种存款品种。

人民币通知存款需一次性存入,支取可分一次或多次。不论实际存期多长,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划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5万元。

外币通知存款只设七天通知存款一个品种,最低起存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最低支取金额个人为5万元人民币等值外汇。对于个人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等值外币存款,经与客户协商,可以办理外币大额通知存款。在支取时按照大额外币通知存款实际存期和支取日利率(即支取日上一交易 日国际市场利率-约定利差)计息。

产品功能: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储蓄利率。存期灵活、支取方便,能获得较高收益。适用于大额、存取较频繁的存款。

办理程序:

(1)个人通知存款凭证为记名式存单,开立存单时注明“通知存款”字样。

(2)客户一次全部支取通知存款时,由开户银行收回存单,办理销户手续;客户部分支取通知存款时,留存资金高于最低起存金额的,需重新填写通知存款存单,从原开户日计算存期;未支取部分若低于通知存款起存金额,应予以清户。

(3)注意事项:①通知存款支取时,必须提前1天或7天通知银行,通知方式由开户银行和存款人自行约定,并提交存单。②通知存款如遇以下情况,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的;支取金额不足或超过约定金额的;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③通知存款如已办理通知手续而不支取或在通知期限内取消通知的,通知期限内不计息。

(4)通知存款存入时,存款人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但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部分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支取日相应档次的利率计付利息,留存部分仍从开户日计算存期。

二十、什么是定活两便储蓄

产品定义:定活两便储蓄指的是客户一次性存入人民币本金,不约定存期,支取时一次性支付全部本金和税后利息。当存款天数达到或超过整存整取的相应存期(最长的存期为一年)时,利率按支取日当日挂牌该定期整存整取存期利率档次下浮一定比率确定,不分段计息,存款天数达不到整存整取的最低存期时,按支取当日挂牌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产品功能:方便灵活,收益较高;手续简便,利率合理。存款期限不受限制,适合存款期限不确定的储户。

办理程序:

(1)储户持现金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储蓄机构开立定活两便存款账户,储蓄机构开具定活两便存单,储户凭此存单可一次或分次支取。

(2)定活两便无固定存期,取款时视实际存期计算利息,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

(3)存期不满三个月的,计付活期利息;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三个月利率六折(可调)计算;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九个月的,按支取日整存整取半年利率六折(可调)计算;存期一年以上(含一年),按支取日整存整取一年利率六折(可调)计算。

(4)若支取时支取日当日挂牌定期整存整取存期利率档次下浮一定比率的利率低于活期当日挂牌利率,按活期当日挂牌利率计算利息。

二十一、个人如何办理汇兑业务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包括信、电汇,由汇款人自由选择使用。随着电子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传统信汇的功能已基本被电汇所替代。目前银行采用的主要为电汇。

操作程序:

(1)客户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信汇”或“电汇”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有账号,须填账号)。

(2)汇出行审查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无误后,向汇款人签发汇款回单,并及时向汇入行办理汇款。

(3)汇入行将款项直接转入收款账户,并向客户发出收款通知。

(4)汇兑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行领取汇款。

特别规定:

(1)签发汇兑凭证必须记载所需事项,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2)汇款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退汇。

证明文件:

(1)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凭信汇、电汇的取款通知,向汇入行支取款项时,必须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2)支取现金的信、电凭证上必须有按规定填写的“现金”字样。

产品费用:手续费、邮电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

产品规则: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制度。

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

二十二、个人如何办理支票业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基本规定:

(1)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支票人开户银行。

(3)支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结算业务的机构开立可以使用支票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

(4)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5)用于转账的支票,只能在其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

(6)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7)银行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8)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十三、个人如何办理汇票业务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基本规定: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付现金。

(2)银行汇票的出票和付款,限于经总行批准可以签发和兑付汇票业务的机构办理。跨系统银行签发的转账银行汇票的付款,应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提交给同城的有关银行审核支付后抵用。

(3)出票银行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4)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出票银行,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人是代理出票银行审核支付银行汇票款项的机构。

(5)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6)银行汇票的代理付款行不得受理未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为单位直接提交的银行汇票,未在本机构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提示付款可以受理,不得受理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的或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

(7)出票银行对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或付款的银行汇票,如果持票或申请人在票据权利时效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个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及银行汇票的解讫通知请求退款的可以办理退款付款。

(8)银行汇票的背收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特别规定:

(1)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须为个人。

(2)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二十四、个人如何开立结算账户

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客户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用于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按照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个人与他人或单位的资金收付结算都须通过结算账户办理。

二十五、什么是个人外币旅行支票

“外币旅行支票”是由世界知名的、资信情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由持票人购买,可方便地携带出境和兑付现金、甚至直接替代现金消费的一种定额票据。如果个人经常出境或长期逗留于境外,所前往的境外目的地不唯一,前往时间和资金使用时间均不确定,需要随身携带安全性较高、兑付方便的外币款项,以备可以长期支付使用时,银行可为个人提供外币旅行支票购买服务。

二十六、银证转账如何办理

银证转账是指银行为了方便客户买卖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利用本身先进的电子自动转账系统,将投资者存款账户与其在证券经纪商的资金账户连接起来,自动相互转入或转出资金。主要有柜台转账和电话银行自助转账两种。

产品功能:能满足客户将买卖证券的资金在我行存款账户与证券经纪商的保证金账户之间进行转出转入的需要,以方便客户买卖证券。

适用对象:在银行开立借记卡账户并同时在证券公司开有股民保证金账户的客户。银证转账的股票包括A股和B股。

办理程序:

(1)客户持股东卡、股民保证金账户号码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开办该证券公司银证转账业务的营业网点办理借记卡;

(2)客户可以利用银行网点柜台或电话银行发出指令,将资金从股民保证金账户划转至借记卡账户上,或将借记卡账户上的资金划转至股民保证金账户上;

(3)客户借记卡如遗失或密码泄露、忘记,客户应持有效证件到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4)客户如须将借记卡账户与股民保证金账户脱离关系或将新的账户与股民保证金账户相连,也应出示有效证件到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二十七、什么是代理保险

代理保险是指保险代理人(银行)受保险人的委托,根据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协议,按期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或在保险责任事故发生以后,向投保人或受益人支付理赔金,并向保险人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中间业务。

产品功能:可以提供代理新保承保、代理犹豫期撤单、代理退保、保单信息查询、代收保费、代付保险金及理赔金和保单质押贷款等多项功能。

二十八、什么是代付代缴业务

代付代缴业务是银行接受付款人(客户)的委托,将付款人在银行账户的资金按当期付款人应缴纳的金额在约定的时间划付给收费单位账户的资金结算产品。

产品功能:代付代缴各种与居民家庭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事业费及其他费用,主要包括:

(1)通讯类产品代付费业务;

(2)物业管理类产品(服务)代付费业务;

(3)社会保障类代付费业务;

(4)税务类代付费业务;

(5)交通类代付费业务;

(6)行政事业类代付费业务;

(7)报刊订阅类代付费业务;

(8)其他代付代缴业务等。

办理程序:

1.银行自动扣缴方式下

(1)收款单位与银行签订代收费业务协议,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客户必须先开有银行的银行卡或活期储蓄存折账户,同时签订代付代缴费业务委托书办理代缴费手续。

(3)银行在代收代缴费业务系统建立扣费对应关系(没有代收代缴费业务系统的不必建立对应关系)。

(4)收费单位按时将代收费数据通过磁盘或专线传送到受托银行。

(5)银行对收费单位送交的收费信息中付款人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的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卡(折)账户信息与本行业务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一致后才可办理扣费业务。

(6)银行根据收费单位送交的收费数据从客户的账户中直接扣划到收费单位账户,即完成代缴费业务。

(7)客户缴费的银行卡和活期储蓄存折账户应保持足够款项,如因余额不足而未能按时足额扣缴的,有关收费单位可以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2.客户主动缴付方式下

(1)收款单位与银行签订代收费业务协议,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2)客户定期到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渠道和自助终端办理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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